“不错,有进步,这次好歹过了两门。”冷长书鼓励他,“有什么想要的奖励吗?”
“……”还好这会儿看不到冷长书的脸,否则林时雨要伸手将自己的脸给捂起来了,他道,“……那别让我上学了吧,我不想上学了,我什么都学不会……”
其实都二十岁了,可说出来的话仍像是一个小孩子。
冷长书知道这两年来他已经很努力地在尝试接受外面的世界,而遇到排斥不能适应的事务下意识想逃避是正常反应。
他很耐心地同林时雨讲道理:“你肯去上学,本身就是一个在接受学习的过程。我并非要你有多出色的成绩,只是希望你能借助上学的机会慢慢学会如何与人相处,或如何思考看待事物问题,成绩是其中最次要的,你不必在意。”
冷长书这么说,林时雨便不做声了。
他知道,冷长书到底仍也不会实现自己的这个愿望。他习惯控制一切,若自己提出的要求与他心里所想的不符,他只会按着自己心里所想的行事。
见他们两个都醒了,管家在这时过来:“冷先生,午餐已经准备好了。”
于是两人起来吃饭。
林时雨看到餐桌上摆着用于装饰的粉色月季花,伸手就扯了一片花瓣下来塞进嘴里——动作快到冷长书根本来不及阻止。最后只有无奈叹气:“你这吃花的毛病什么时候也能改改就好了!”
林时雨年纪不大,难治的小毛病却是不少。除了神经性贪食,还有奇怪的吃花癖好。
冷长书的房子以中式古风为主,后带的小院则是日式和风的建筑。八月份的时候,院内几株蓝花楹盛开,而粉白莲花尚还未谢,相应成画,美不胜收。
那时林时雨刚来两个月,对外面的一切都既好奇期待,又充满了紧张与不安。
冷长书想要他放松,便带他去了院子走走。
花瓣飘洒,落在冷长书的肩膀上。林时雨本想伸手为他抚去,下一秒却将花瓣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冷长书颇为惊讶。
后来才知道,林时雨已经忍很久了。
暴食症还算不常发作,可吃花的癖好,自他很小的时候就养成了。冷长书问过医生,被告知这算是异食癖的一种,基本也是由心理依赖等复杂因素引起的。不过时间已经过去太久,既养成了习惯,更是一种能让林时雨安心的方式,想要扭转会很不容易。
只是一般花瓣除了难吃外,也无其他伤害。所以不必要强迫他一下子就将此戒掉斩断,慢慢来,等林时雨自愿改掉了,才能真的治好。
冷长书原不知林时雨有这些问题,可他已经将人接来了自己身边,自会想办法将他照顾好。或许是他们之间年龄上所有的差距,又或是陷在空虚绝境中太久的感情终于有了可以寄存的地方。冷长书对林时雨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耐心跟温柔,一点点将世界描绘与他。
但林时雨探索世界的方式仍常出乎他的意料,有时甚至让他措手不及。
曾因看了《百年孤独》,林时雨便去吃泥土。
他忘记了这一本书里的大部分内容,只记住了里面吃土的丽贝卡。或许是因为他从这个角色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也是尚且幼小的时候便失去了家人,被陌生人带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孤苦伶仃。就像丽贝卡只能在泥土和墙皮中找到安全一般,他也曾在花瓣跟机械地大量进食中获取一点心安。
但至少丽贝卡得到过短暂的治愈,她融入了新的家庭,改掉了恶习,与女眷们呆在海棠花廊下做着刺绣——直到爱情摧毁了这一切。无法摆脱的命运终将她推回了绝境,她又开始吃土,虽然无法忍受泥土在嘴里的感觉,但她无法舍弃,渐渐恢复了旧日的癖好,还确信这是摆脱诱惑的药方。
林时雨陷得太深,尽管他从来没有吃过土,却因为丽贝卡对土产生了奇怪的念想——想吃,想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味道。是否味道糟糕却让人真的心安。
结果可想而知,因为好奇的念头,没有阻止的冲动,林时雨将自己折腾进了医院。
当时冷长书还不在他身边,等他到了医院后,林时雨已经因为吃的土不干净将胃都洗过一遍了。
而知道真正原因后,冷长书更是一时都不知自己该心疼好还是生气好。他想到了因孩子爱舔家具而在所有家具都挤上了芥末的家长,甚至想效仿这种行为,好来让林时雨知道,不是什么东西都能往嘴巴里塞的。
但好在进了一次医院,林时雨也学到了教训,没有敢再去尝试第二次吃土,这才叫冷长书放了心。
一起吃过早饭,冷长书换衣服准备出门。他问林时雨:“你今天准备做什么?”
“自然馆的何馆长邀我今天去看项目进程的,你忘啦?”科技的进步使得以前的科幻设想逐渐变成现实,例如极其逼真的机器恐龙已经诞生,而下一步就是培育出已经灭绝上万年的真正恐龙。
邀请林时雨的自然馆则是在进行一个复原《山海经》中各式妖怪的项目——虽然也是机器操控并不是真实的,但仍需巨大的资金支持。
之前冷长书带林时雨去自然馆时,馆长亲自带着他们参观,顺便开口暗示了几句目前正需要赞助的话。冷长书原先也没往耳里去,是林时雨一声喜欢,冷长书才同意投资的。
因此馆长对林时雨很客气,也很重视,每回有些新进展了,就会邀林时雨过去看看。
冷长书倒是真没记住这件事情。毕竟他每天要记的事情太多,也不可能真把这么一件小事时时刻刻挂在心上,林时雨一提他就能想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嗯,那你路上注意安全,早些回来。”
见冷长书准备出门了,林时雨从后面蹭着过去抱住他:“你也是啦,路上注意安全。”许是从小的经历,林时雨并不习惯向人撒娇。只有冷长书不同。如今林时雨心里,冷长书是今后自己唯一可以依靠的人,直觉告诉他,冷长书是喜欢自己同他撒娇腻歪的,所以他才会对着冷长书这么做。
但他不会同冷长书一样说什么早些回来的话,且不说冷长书会不会回来,其实比起冷长书在的日子,他觉得还是冷长书不在的日子更让他自在。毕竟过去十年,他总是一个人待在一个空间里,再寂寞压抑,也早已习惯了这样才有的安全感。
而且今天除了去自然馆外,林时雨还要做一件期待了很久的事情。他上大学一年,基本上没有认识什么人,唯有一个上课常坐在他旁边,会把笔记给他看,考前还会告诉他重点的余归晚。
尤其余归晚外向热情,像个小太阳一样温暖。林时雨自然而然便被这样的人吸引,不管余归晚如何定义他们的关系,林时雨在心里都已经将他当成了朋友。
只是无意之中林时雨说起自己喜欢唱歌,但“家长”不允许,余归晚就跟他讲,我叔叔倒是有一家娱乐公司,你要是喜欢唱歌,等暑假了我带你去他公司玩。我可以将他的录音室借一天来,到时你可以进去尽情录歌。
便是这一天。
在自然馆待了两个小时出来后,冷长书派去的司机打算送林时雨回去。结果这时林时雨报出了一个地址,要司机送自己过去。
司机自然知道那是一家娱乐公司,也好奇这位小少爷好端端要去那里做什么。但没有冷长书的允许,他不敢擅自将人送去别的地方:“……是否该通知先生一声?”
林时雨之所以不告诉冷长书就是不希望冷长书知道,在其他人面前,林时雨就没了那般怯怯,偶尔还有些狐假虎威:“我说了,送我过去,你不送我现在就下车了。”
他这么说了,司机哪里敢不送。不过途中还是找到了机会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冷长书。
而冷长书,比起好奇林时雨要去那里做什么,他更惊讶如今的林时雨竟然学会了对自己隐瞒。
两年下来,冷长书愈了解林时雨就愈觉得其实他很聪明。只是因为过去的人生与外界基本处于断绝状态,才保持住了相对应的单纯与天真。
可如今,人明明就是学坏了。
连隐瞒都学会了。
再过两年,还不知会变成什么模样了。
作者有话要说:
凭我多年的经验,我知道这本书肯定也是从头冷到尾的,所以我决定这次码的轻松点,不日更了,暂定一周三更(二四六更)。
第4章 第 4 章
冷长书安排林时雨上的是全国著名的私立大学,里面大部分学生非富即贵,像余归晚这样条件的富二代一抓一把,并不稀奇。
余归晚曾经也有一个想做基因战士的超级英雄梦,只是家人不允许,硬逼着他过普通人该过的生活,他不得不低头。正是因为如此,当知道林时雨竟与自己是“同病相怜”时,他才会主动邀请林时雨去叔叔的公司玩。
余归晚并不知晓林时雨跟冷家的关系。
冷长书在这方面将林时雨保护得很好,尽管冷家上下都知道林时雨是自己的人。但对外,冷长书并不允许任何人泄出这个消息。
他觉得林时雨还太小,心思也不成熟,思考看待世界的方式跟其他人都不一样。尽管林时雨其实已经再已一种会让他感到惊讶的速度成长着,可更多时候,他仍将林时雨当成一个天真率直,只是凭借着本性行动言语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