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当然是一种错觉,明韶自己跟个走路都会摔跟头的小奶狗似的软弱无力,四只爪子在光滑的冰面上扒拉,很容易就会摔一跤,或者肚皮贴着冰面乱抓,他时时刻刻需要沈秋的照顾,但却越来越想要自己能够留住他,能够照顾他。
他凭什么呀?凭满心的荒凉,只凭自己的热情和需求吗?就算是有病自私冷漠如明韶,也知道这太过分了。
他背对着沈秋拿了一篮水果,又挑好了小菜放在料理台上,挽起袖子洗提子,看沈秋正认真的看着,没忍住先往他嘴里喂了一个。温软唇瓣含住他捏着提子的两根手指,沈秋却好像根本没有意识到一样,舌尖抵着他的指尖吸走提子。
明韶在那一瞬间感觉到强烈的心悸,只想越过料理台去吻他。
爱是致命的,爱任何人都会让人改变,变得面目全非。明韶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害怕的是这个,他很熟悉从前那个没有感情的自己,虽然也不算好,也不怎么安全,但他毕竟知道那是什么样的。但是陷入爱情之后他就不再了解自己了。
等同于把自己的生命放到别人手心里。
他知道自己从来没有看错过沈秋,因为沈秋从未对他隐藏过什么。这是个好人,第一次见面被他半拖半拽的睡了,接着爬起来就对他宣讲要做有尊严有志气有追求的年轻人,不可以自甘堕落,善良得简直迂腐。
后来沈秋那样照顾他,说是老母亲也好,说是饲主也好,实际上就是一点也不觉得他有力量能够伤害他。在他们之中那个始终强而有力的人都是沈秋,他想走就走,想退就退,只要抛弃明韶,事情就结束了。
世界上是有正轨和正常生活的,沈秋天然的拥有,且永远只要后悔就能回去,有人接着他。
所以沈秋和他恋爱的成本很低。明韶知道自己永远没法去伤害……他或许会伤害,因为他是个有病的人,他是个没法控制自己的人,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好与坏,他只是很任性而已。
他妄自菲薄,他无理取闹,他索求无度,他病入膏肓。
除了沈秋,谁来救他呀?世上哪有什么失乐园,死了也没有天堂。
明韶知道自己配不上,这并不是什么对他的羞辱。如果沈秋选择叶容那样的女人,他很快就拥有一个标准版美好家庭,生两个孩子,还完房贷买车,平静而且幸福,所有痛苦和矛盾都在家长里短电视剧的范畴内。
但沈秋……沈秋是自己愿意,不是明韶强迫,他哪有那个勇气去强迫,去面对拒绝。这算是最终的好运气吗?他都没敢相信有这样的好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好像下水道的老鼠瞎着眼溜来溜去,一块香喷喷热乎乎涂满了黄油的吐司掉在他头上。
简直是何德何能。
明韶能用人世间最美好的词来形容沈秋,然后用最嫌恶的眼神看自己。他没有能力,也不会维持好事,只会消耗而已,他给沈秋的微乎其微,太不对等。
这种关系也是他的压力源之一,只是明韶多数时候都能说服自己忘记。他也爱沈秋,懦夫的爱,老鼠的爱,疯子的爱,又有什么区别?沈秋想要的呀。
明韶算过沈秋到底什么时候爱上自己的,好像总是和男朋友无套搞起来的姑娘算安全期一样小心翼翼,掰着指头算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那不会太早。
他在沈秋眼里简直不是个独立自主的人,是宠物,是孩子,是只猫,而不是男人,老公,伴侣。
明韶没觉得太不满,他也确实不知道怎么做个健全且有力的人,只是这样快散了的骨头架子一样勉强支撑而已。只要沈秋还想要。
他放好沾满水珠的果盘,拿了两根香蕉照着沈秋做过的样子切成片,沈秋放在面前的手机就响了。
早上起来的时候明韶就给二人都请过假了,这个电话多半不可能是公司打来的,明韶的手顿了顿,心里一沉。
沈秋接起电话,叫了一声妈,张嘴说“公司今天有急事我就先……”,话还没有说完,那边就打断了。明韶不用抬头,不用看他,就知道沈秋的表情是凝重且歉疚的。
他是个乖顺听话有礼貌的好儿子。
“对,我是在他这边。”
太好了,现在沈秋的父母猜到儿子半夜溜出来像性饥渴的青少年一样和男朋友搞了。
明韶捏住陶瓷刀的刀柄,下意识的往自己手臂上的疤痕那里看。
他现在划一刀的话沈秋会扔了手机扑过来吗?
第四十九章,但是谁没有病入膏肓?
当然,明韶没对自己动刀子。上次沈秋的反应太激烈,他已经认识的足够清楚了,也就是听着沈秋和父母继续通话,浑身僵硬,灵肉分离而已。
大概是因为被揭穿的尴尬,这通电话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沈秋挂断之后愁眉苦脸的看着手机,叹息一声,似乎还觉得挺丢人的,自言自语:“我青春期都没有这么丢人过。”
明韶吭哧一声。他没见过沈秋青春期的样子,也根本没有概念,无从想象,因此对这句话延展出来的关于青春期的联想没什么感觉,机械的搅着锅里的粥,接近冷淡的问他:“他们发现了?”
他倒是想多做点表情,比如楚楚可怜的黑心小白花之类的,但是明韶并不是个好演员,他就是演不出来。他的内心是恐慌的,一阵一阵波动,几乎都快流出冷汗,但就是没有过多的表情,甚至连语气都不能更心虚一点。
抢走这对夫妻的儿子,他一点都不心虚,因为他太需要沈秋了,他又那么自私。
明韶盯着锅看,听到沈秋又叹息一声:“对。”
他们有一会没有说话。明韶站了一会,放下锅铲,又走到沈秋那边,径直在地上坐了下来。其实他眼前发黑,两腿发软,浑身上下的症状很低血糖发作,也顾不上坐下来的姿势好不好看,就用脸贴着沈秋的大腿,和他靠在一起,低声说:“我不想和你分手。”
倘若有一天明韶会和沈秋分开,他不会把这个叫分手,而是说“我不想死”。
他可从来没有料到生无可恋的自己居然有一天会说出不想死这种话,但事实如此。他不愿意死,他不能死,离开沈秋就是死。
沈秋轻轻抚摸他的脸和脖颈,摸到一点汗湿的痕迹。是明韶出了冷汗。他温柔的许诺:“我不会和你分手。”
明韶低声提醒他:“他们不喜欢我。”
沈秋慢悠悠的抚摸他衣领里露出来的那一截后颈,简单的回答:“我喜欢你。”
“我是个成年人了,我知道我想做什么,我不会因为他们不喜欢你就放弃你的,你明白吗?”沈秋说话的语气很耐心。
他处理明韶的恐慌发作已经很多次了,每一次其实都大同小异,明韶最害怕的无非是二人分手而已。起先沈秋多少有些习惯了的心不在焉,不过后来突然明白,如果有什么变化反而可怕,还是大同小异的好。
沈秋其实永远也无法习惯这个。他是富足而善良的人,不可能对有人在痛苦这个事实视若平常。何况这人是明韶。
明韶嘴里很苦涩,但他还是乖顺的回答:“我明白,我知道。”
他抱着沈秋的腿,像个腿部挂件。沈秋耐心的揉搓他绷紧的脖子,引诱式提问:“你知道什么?都告诉我。”
明韶愣了一下,反应了几秒,咬住嘴唇深呼吸,然后以混合惊讶与梦幻,不大确定的语气回答他:“你……爱我,你不会离开我,你和我在一起,你不会离开我。”
他把你不会离开我说了两遍,沈秋注意到了,不过并没有对此发表什么意见,只是肯定了明韶:“对,是这样的,你记住了吗?”
明韶抬头看着他,视野清晰起来,浑身上下的重负也渐渐轻盈:“我记住了。”
他用脸蹭一蹭沈秋的腿:“秋秋在这里。”
他要是稍微好一点,就忍不住要撒娇了。沈秋对他笑笑,揉揉他的脸:“好了,可以吃饭了。”
这顿早餐吃得很安静。
明韶大多数时候对沈秋来说都挺好打发的,虽然黏人,但只要摸摸他亲亲他,他就能乖巧可爱像个天使似的和他合作。虽然对于其他人来说明韶不仅难搞而且很难理解,但沈秋永远是最特殊的那个。
他并不担心自己会被明韶伤害,明韶不是没有机会,但他们已经互相了解至此,沈秋完全信任他。反而是明韶可能会被他伤害,因为他就是纤细敏感,而沈秋不能肯定自己从来不会失误或者忽略明韶身上的某些征兆。
尤其是自从他的父母出现之后。
明韶没有什么正常的亲子关系,没法处理这种亲密关系,更不要说像个成年人一样取得伴侣父母的认可和祝福,他只能像个应激反应严重的猫一样逃跑,不敢回家,或者疯狂的扒拉沈秋的衣服,希望他能保护自己。
沈秋庆幸于自己是个成熟且稳重的男人,而且他对明韶已经足够理解,他多数时候都把明韶看做一个礼物,一个意外的惊喜。当初他从来没有想过会和明韶谈起恋爱,那么现在他就不会把明韶的问题看得太严重。
他能处理,而且这也没有成为更多的障碍。
他偷偷背着明韶去看心理医生,一方面是为了自己,一方面是为了明韶。他意识到自己并非没有问题,他的倾诉全部关于明韶,有时候只是滔滔不绝的对医生说他又注意到明韶的某种下意识举动,想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有时候是因为明韶说梦话把他吵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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