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加万万没有想到,凌温居然答应了。
我的妈呀,这难道是本np小说?
难道奥尔和诺亚都是主角攻?
不,冷静下来。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凌温故意这么做的,就是为了让奥尔吃醋。
我觉得这种可能性非常大,毕竟今天下午凌温一直和诺亚说话,但是奥尔啥也没说,这不就是【你根本不在乎我】的表现么?
我觉得奥尔并没有不在乎凌温,虽然他今天什么都没说,但他可面无表情了一整天,虽然他平时也这样,但我觉得今天他更加面无表情。
唉,凌温居然没看出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恋爱使人盲目呀。
我更加没想到的是,一整天都没怎么说话的奥尔这时候居然说要跟我一个帐篷。他居然还懂以凌温之道反治凌温之身,让凌温吃醋。
兄弟,不行呀,你这样只会火上浇油啊。
我看到凌温和诺亚震惊的小表情,明显他们也觉得难以置信,奥尔这个忠犬攻怎么会做这种事情。
唉,恋爱使人脑残呀。
逃不过呀,逃不过,我果然是个男配,必要的时候必须作为一个助攻推动主角的感情发展。
我这时候应该反对的,我完全可以去我们的车里睡,诺亚的两个小弟就是睡车的。
但当时氛围太尴尬,我没敢说话。
我到现在都还心有余悸,唉。
毕竟我可是一个和主角攻共住一个帐篷的男人呀。
男配真是太难当了,我多么怕凌温这个主角受会把我当成那种会跟他抢主角攻的坏男配受,那下场必定是惨绝人寰的。
我接下来必须暗中跟凌温表达我的立场,我是绝对不会跟你抢主角攻的。
祝我顺利吧。
第七章
现在是星际2266年,这是我的第41篇日记。
今天是令人伤心的一天,我觉得我的整个世界观都崩塌了。
我现在正在车上,奥尔开车,我坐在副驾驶座。
是的,我没写错,不是凌温坐在副驾驶座了。
因为凌温跟着诺亚走了。
我昨天居然猜错了,这果然是本np小说。
诺亚是第二个主角攻。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我现在坐在奥尔旁边还敢写日记。
因为奥尔连个眼神都没给我,我觉得他今天伤心极了,根本没有心思理我。
想想他今天早上还要故作轻松地眼睁睁看着诺亚和凌温一起离开,我都觉得他太惨了,就这么把自己的爱人拱手相让,太可怜了。
我觉得奥尔比诺亚优秀多了,细心体贴、武力高强、长得帅还会做饭,诺亚那家伙出门在外连个帐篷都不带,怎么比得上奥尔。
都不知道凌温怎么想的。
唉,当务之急,我要做的是安慰奥尔那颗被伤害的少男心。
根据我巫巫论坛38级账号的经验,如果这时候对他放任不管,奥尔说不定会黑化成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奥尔。
说实话,我还挺喜欢现在这个奥尔的,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黑化。
而且,我混迹巫巫论坛多年,最不喜欢的就是np小说了。
一夫一妻制自古蓝星时代以来就是人类优秀的家庭制度,是社会结构稳定的基础,有利于培育身心健康的后代。
我是一夫一妻制的忠实拥趸,可不能看着奥尔误入歧途,最终害人害己。
但是我得用含蓄委婉的方式去抚慰奥尔那颗支离破碎的少男心,太过直白可能会让奥尔又想起伤心的事情,适得其反。
我凑到奥尔跟前,说:“奥尔啊,我突然想起我在古蓝星文化课上见过这么一句话‘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棵草’。我觉得这句话富含哲理,非常精辟,深得我心。”我抬起手,拍了拍奥尔的肩膀。我真是太善解人意了。
“凌温把一些空间钮放后车座的盒子里了,蓝色那颗装的是小蛋糕,饿了的话,你可以拿出来吃。”奥尔双手握着方向盘,没有看我。
我觉得奥尔一定是怕我看见他伤心的样子,所以才没有和我对视。
你看看,他句句不离凌温,还一下子说了这么长一句话,多么反常。
唉,可怜的奥尔。
我钻到后车座,拿出一小块草莓慕斯蛋糕。
根据我纵览巫巫论坛小说的经验,一个人伤心的时候,最好陪着他,和他多说话,不要让想太多。
我边吃小蛋糕边跟奥尔说:“我听别人说吃甜食心情会变好。”
“嗯。”
这是表示认同了,贴心如我,看到奥尔双手没空,我挖了一勺带有唯一一颗草莓的蛋糕递到他嘴边,问:“要吃么?”
奥尔愣了一下,然后张开嘴吃了。他一定很感动,再接再厉。
于是伟大如我,把整个小蛋糕一勺一勺地喂给了奥尔。
我真是太棒了,奥尔乖乖巧巧让我喂蛋糕吃的样子也很棒。哎呀,有点我俩在谈恋爱的错觉呀~
Anyway,即使没有凌温,我们也要活得开开心心的。此时,我就是撑起这个小队的人。
所以,我觉得我要让奥尔休息一下,他心里都那么苦了,作为一个好同伴,必要时要为兄弟撑起一片天。
于是我问他:“你开这么久了,累了吗?”
“不累。”奥尔回答。我觉得他在故作坚强。
“其实我也会开车的,你休息一下吧。”
“不用。”
“你可以靠我肩上睡一会儿,有事儿的话我会叫醒你的。我只要动动肩膀你就能感受到了,很方便的。”我耸耸右肩,朝奥尔示范了一下,表明这个建议的可行性很强。
我必须要让他重新感受到人间的温暖,伙伴的温情,让他早日走出失恋的阴霾。
奥尔思考了一会儿,答应了。
我的肩膀借你靠,哭吧哭吧,我理解你的。
我真是太贴心了。
第八章
现在是星际2266年,这是我的第42篇日记。
今天是神奇的一天。
我现在在车里休息,奥尔在外面守夜。
我们今天中午进入了一个森林,这是去阿尔法基地的必经之路。
末世降临之后,很多植物都跟打了激素似的,瞎几把使劲长,我们的车在这密林深处开不动。
所以我们只能步行。
我体能不错,以前也跟学院老师去过这样的森林考察。因此,穿越这片森林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儿,我只要乖乖跟着奥尔走就行。
但是走了约两个小时后,我感觉一道白色的身影“刷”地从我左边略过,我如临大敌。
按巫巫论坛小说的剧情,末世,森林,有动静,那必定是丧尸动物或变异动物无疑了。
如果是前者,我身边的又是主角攻,这位丧尸动物估计不好惹,我们可能要经过一番苦战才能脱身。
如果是后者,我身边的又是主角攻,这位变异动物极有可能会被奥尔收服当做战宠。
我绷紧神经,环视四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随时准备出击。
但古蓝星俗话说得好,一心不可二用,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我,崴到脚了。
同时那个白色的身影也逐渐向我们靠近,奥尔似乎也感受到了隐藏在暗处的威胁,他挡在我身前,注视着密林中的阴影。
过了一会儿,大概有5秒吧,白色身影窜到了我们面前。
哦,是个小白兔,准确地说是个大白兔,目测有一米高,它歪着头傻兮兮地看着我们。
看来只是个普通的大白兔。
奥尔不打算理它,放下按在枪上的右手,说:“走吧。”
“好的。”我打算继续走,但刚抬起脚,忍不住“嘶”一声,妈蛋,好痛!
奥尔立刻回过头来,神情紧张,问:“怎么了?”
“崴到脚了。”我坐下来,伸出右脚,卷起裤腿一看,脚踝已经肿起来了,再加上我肤色本来就白,脚踝上红肿非常明显。
奥尔一看立马皱起眉头来,把背包放到地上,蹲下来,小心翼翼地握着我的脚,帮我把鞋子和袜子慢慢脱下来,“肿了。”
我知道,大兄弟,别说了,我知道我就是个小弱鸡,妈蛋。
我要拖累你了,可怜的奥尔。
他掏出一瓶喷雾,说:“不痛的。”说完就朝我脚踝喷了一会儿。
冰冰的,还挺舒服。
就是嘛,不用担心,主角肯定会有神药的,生死人肉白骨那种。
崴个脚而已,小问题。
奥尔给我扎了个绷带,然后帮我把袜子和鞋子穿好。感动,太贴心了。
“背包给我。”奥尔朝我说。
“哦。”虽然不知道他要干啥,但主角总是对的,我把自己的背包递给他。
然后奥尔就掏出一个银色戒指,上面镶嵌着一颗小小的透明晶状物,煞是好看。
他摸了一下那个小晶体,我们俩的背包居然都不见了。
原来是个空间戒指,高科技呀!
他掏出根同款银色的细绳把戒指串起来,说:“森林里没有人,没有背包也没关系。”他边说边把拿着细绳的双手绕过我的脖子,我们靠得很近,他呼出的热气隐隐约约喷在我脸上,搞得我心里痒酥酥的。
他把串着戒指的细绳挂在了我脖子上,妈呀,太撩了。不亏是主角攻,无形撩人最致命,我感觉我那颗不安分的小心脏都开始砰砰地乱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