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认识第二天,昨天我见到你的时候就想求亲了。”褚安跟着笑,笑得眉眼弯弯,“那你应么?”
温绍岑从没有过这样彻底的心动,他感觉自己昨天晚上不是被下了药而是着了魔,一头栽进褚安的眼睛里幸福的溺亡,甘愿为他放弃呼吸和心跳——这简直是话本里都不敢写的一见钟情,就这样真实上演在这落雨成冰的寒冷边境。
褚安写了家书让后来赶到的仆人带回去,说自己想在这儿游玩月余,到时候大军归乡。接到家书的褚家父母又气又笑,心想这小子怎么在哪儿都能待得住。
事实上褚安并不能忍受这里的天寒地冻,要不是因为温绍岑还没接到回朝的诏令,他早就带着人回家成亲去了。
一个月后,交战的外邦递来文书,送上宝马良驹还有金银珠宝求和。温绍岑很快接到圣旨受了降,带着褚安马不停蹄地赶回了京城。
两人刚过几天安生日子,褚安还计划着就这几天回家汇报爹娘自己找到了真爱,某天温绍岑退朝下来拿着一道圣旨就让褚安傻了眼——温绍岑升迁,皇帝老儿给他准夫君弄到几千里以外的西北当镇西将军去了。
褚安愤怒之余决定跟着去,家里万贯家产他都不要,就是想跟着温绍岑,他走到哪儿跟到哪儿。
温绍岑须得立刻出发,不能再耽误,于是褚安与他在城门外约定好自己随后就到,把自己从孩童时候戴到现在的玉佩给了他,强忍着不舍的眼泪与他道别。
他说了好几遍随后就到,可这随后从几天变成了几个月,再变成三年。
褚安回家刚说了自己要去西北,他爹就让人把他锁了起来,整整关了三个月。这期间他没办法和温绍岑联系,害怕温绍岑担心他,也怕他爹真的能关他一辈子,就向他爹服了软。
他娘苦口婆心劝他不要想着温绍岑了,想给他求个门当户对的亲事断了他的念想,他当然不肯,后来被他爹娘逼得跳了河。
这当然不是因为他软弱无能,他也没想真的死。如他所愿,被捞起来之后他爹松口了,说他要是能考上状元——还只能是状元,就同意他和温绍岑的事情。
他马上给温绍岑写了一封信,让他千万等着自己,温绍岑回信里告诉他, 在西北等他。
两人两年多里写了不知道多少书信,褚安看书看得累了,就给温绍岑写信。温绍岑每打一场胜仗也要写信告诉他,书信从未断过,一直写到褚安一举得名,高中状元。
接下皇帝要求褚安进京就职的圣旨,褚安扭头就跑去了西北。
这一次去他的爹娘没有拦着他,只叮嘱他早点回来,褚安满口答应下来,带了个随从自己骑上马就往西北的方向奔去。他一路没有好好休息过,马不停蹄的赶到了温绍岑的镇西将军府。
他不知道温绍岑病了,病得十分严重,甚至半年前就病倒了,在床上躺了已有两个多月。褚安推开他的房门,看到他朝自己招招手,然后就剧烈咳嗽起来,咳出了血溅到他手里自己给的玉佩上。
褚安半跪在窗边擦着眼泪埋怨他不早点说,温绍岑却握着他的手温柔地回答说是怕他分心。
他后又向褚安道喜,喊褚安状元郎。
褚安也向他道喜,说:将军,这下咱俩可以成亲啦。他哭着去吻温绍岑带血的双唇,抱着温绍岑不肯松手,还不停地道歉。
最终,褚安赶到西北的第三天,温绍岑走了。
朝廷下旨追封他为镇西大将军,褚安怀里抱着那道圣旨,咬破手指血书请求留在西北任地方官,皇帝允了,他就在西北守了温绍岑七年。
七年后褚安突发疾病,倒在案前追随温绍岑而去。
他站在地府门口遇到了老阎王,老阎王问他还有什么心愿未了,他只说了三个字,温绍岑。
故事太长,褚安听得太认真,一千多年没有哭过,这会儿抱着温绍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温绍岑一边给他擦眼泪一边说:“从第一世到六百多年前,每一世我都在找你,直到六百年前我又一次来到地府,无意中看到你才知道,原来我们状元郎一直都在这里。”
“什么状元郎,难听死了,考状元又不是我心甘情愿的!温!大!将!军!”
“当镇西将军也不是我心甘情愿的。”温绍岑抱着褚安笑,下巴抵在他的额头,说:“小安,我找到你之后,发现你并不记得我,而且每一世都会把我忘记,就像今天你问我的名字,你问了我十八次。”
褚安从他怀里起身,问他:“十八次?六百年间?”
温绍岑实在是觉得有点荒唐,为了和在地府工作的爱人见面,他真的是想尽各种办法。
年纪太小了长辈看得太严,死不了,身份太特殊身边的人保护得太紧,也不好死,有几次他死得比较顺利,要么是穷得吃不上饭随便找个地方跳了河,要么是加入黑手党被人一枪打死都没人报警救他。
“我们是不是可以载入地府的史册了?”温绍岑问。
褚安反问他:“你怎么知道地府史册?”
“上次来你告诉我的。”
褚安一拍脑袋,拉着人就跑向阎王殿,边泡边说:“哎呀快去找阎王,我就说太忙了缺人手!从今天起你就留在地府了!”
温绍岑问:“留在地府给你当‘小弟’吗?”
褚安回头看他,笑说:“当什么小弟,当夫君。”
作者有话说:
褚安:谁在炖我? 温绍岑:温火煮小安可还行... 经典的下药先do后i和狗血的一见钟情家庭阻碍绝症生离死别,我对褚安真的是太好了!
第四十九章 番外·江先生和沈公子(上)
很久之前,具体是哪一世孟婆已经不太清了。
她端坐在两人的婚礼现场,看着西装革履的江亦行和沈予,跟同桌的褚安判官闲聊。判官不怎么管生前事,褚安又长期服用孟婆汤,很多事都不记得,这桌唯一记得多一点的倒只有孟婆了。
不过就这点事,她也是翻自己煲汤日记才想起来的。
那时候沈予是个小傻子,因为那一世正好缺了爽灵,他脑子不太灵光。架不住他们家有钱,“穷教书”的江亦行被沈予那会儿的父母重金请出山——倒也不完全是看在钱的面子上,主要是只要把沈予都教会了,他这辈子教书生涯就算是圆满。
江亦行第一次背着行囊踏进沈家大门的时候,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
富有肯定是富有,然而比富有更让他震撼的是,沈老爷在教沈予写字,一个沈字被沈予誊抄了一百遍,沈老爷再问他:“爹问你,你姓什么?”
沈予说:“姓沈!”
“沈字咋写?”
沈予握着笔想了很久,在纸上写了个“沉”,沈老爷刚想抄起板子打人,江亦行上前两步出言拦住了他。他站在门口,手抬起来故作老成地说了句:“沈老爷!万万不可!”
沈老爷扭头一看,赶紧扔了手里的板子,说:“哎呀!江先生!您怎么这会儿就来了!”
“闲来无事,我自己一路游玩就来了。”江亦行向沈老爷行礼,沈老爷虽然算半个粗人,但总是格外敬重教书先生,他也向江亦行回礼,背后招手招呼沈予过来。
江亦行不端教书匠的架子,为了混口饭吃——倒是也没这么夸张,不过他随性惯了,本来年纪就轻才二十出头,也没什么架子。
他上下将怯生生的沈予打量几遍,道:“沈和沉原来本是一字,他不懂这两个字的意思,也算不得是写错,而且一些书法名家的写法不同,沈小公子年纪尚小,识的字读的书都不多,以后慢慢就好了。”
江亦行看着那个样貌清秀但是没什么神采的沈予,感觉他可爱乖顺,同时也感觉肩上的担子很重。
沈老爷喜欢文人墨客那一套,就把房子靠山而建,四周青山环绕绿水长流的,屋里屋外景物都很别致。
为了让江亦行把沈家的独苗苗沈予教好,沈家给他安排了环境最好的幽静的偏院,有一股活水穿过,冬暖夏凉的,站在小院里望出去,简直美不胜收。
摇椅放在树下,江亦行靠在上面乘凉,手里拿了把折扇,时不时看看沈予字写得如何了。
沈予虽然是个小傻子,但是沈夫人教得好,为人讲礼,温顺可爱,一点没有少爷架子。江亦行越看越喜欢,教得也用心。他看着认真写字的沈予,收了扇子悄声走到沈予身后,俯下身看他的笔画,问他:“难不难?”
“不难,可是、可是我太笨了...”沈予写完江亦行规定的内容,起身恭敬地朝他鞠了一躬,礼貌地说:“先生辛苦了。”
扇子抵在下巴上江亦行忍不住地笑,伸手在沈予头上摸了一把,道:“先生不辛苦。”
沈予更不好意思了。
每天完成江亦行要他写的字,沈予就一个人顺着小径回到自己院子里去,再把习的字写一遍,给他爹检查。
说来也奇怪,自从这江先生来了之后,小公子的学习进度就越来越快了——下人们都这么议论,沈夫人心里乐得不得了,去了书房正好看到自家小子低着头站在一边,老爷仔细地查看他写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