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汐涯翻了个白眼。
他紧张了一路,这会儿终于停了车,憋在胸口的一口气顺畅地呼了出来,放松地靠上椅背:“放心,它不是冲我们来的,大概看一眼就会走。”
而他垂在身侧的右手,缩成一道黑烟的大清悄无声息地从袖口钻出,自车门的缝隙漫了出去。
等了一会儿,拍打声果然停了。
陆惊风看向“五百块”的眼神里多了点刮目相看的意思,“哟,兄弟,同道中人啊?”
“不稀奇,这山是紫林山,紫林山上东皇观,辨阴阳测祸福之人比比皆是,随便拉个小道童出来,都能像模像样地给你看看风水驱驱小鬼。”林汐涯冲他客气地笑了笑,“再说,正常人这个点跑到山顶干什么?还是这种鬼天气。”
一路上,陆惊风心里其实一直存着这个疑虑:凌晨,山顶,暴风雨,这种情况下搭顺风车的普通人少,打劫索命的变态倒多,本来打算为了五百块静观其变,没想到到头来,对方真不是什么普通人。
疑虑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从自身的职业出发,陆惊风对此很能理解,毕竟任何见鬼不乱以此为业者,不管在什么时间点出现在什么地方,都不足为奇。别说人烟稀少的山顶了,就算是墓地殡仪馆火葬场都说得通。
雨一时半会儿没有停的意思,雨不停,坏了雨刮器的车就没法开。
这两个“萍水相逢”的大男人就这么尴尬地被困在了车里,不得不接受一件事实,那就是——他们将一同捱过接下来无聊的几个小时。
第28章 第 28 章
即使是三伏天, 凌晨的山顶还是有点凉,再加上常年与冥兽为伴,体质变得阴寒畏冷,别人都穿短袖裤衩的时候,林汐涯仍披着件薄薄的暗灰色长风衣。
他从风衣口袋里摸出一盒烟,熟练地拆封开盖,哒哒两声拍了拍烟盒的底部。
烟蒂就跟算命的签一般, 自动从竹筒里跑出来两根。
“抽吗?”他递到陆惊风面前。
陆惊风脸上闪过一丝犹豫,放在方向盘上的手动了动食指,看上去有点心动, 最后却笑着谢绝:“不了,谢谢,正在戒烟。”
林汐涯挑了挑眉,收回手, 自己也没抽,把烟又揣回了兜里。
不停有比赛的车辆呼啸着从旁边掠过, 陆惊风跟强森汇报完情况,对方的意思是让他守着车等雨停了再开回来。陆惊风也是这么想的,他掏出手机看时间,发现电池容量已经飘红预警, 在自动关机的边缘苦苦挣扎,于是连忙打开超级省电模式。
连手机这种天然尴尬屏蔽器都失效了,陆惊风一下子有些茫然,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 捣鼓起车载电台。
然而车队改装赛车,为了速度这一终极目的,会尽量整车轻量化,一切与竞技无关的配置都得摘除,别说电台音响,原有的后排座椅都给卸了个干净。
“你要不试试看手机叫个网约车?”陆惊风提议,“这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别耽误了你时间。”
林汐涯揣在兜里的手正好攥着手机,睁着眼睛说瞎话:“出门着急,没带手机。”
陆惊风狐疑地撇嘴,心想这是哪个深山里出来的山顶洞人。
二人各自磨蹭了良久,车内终于陷入寂静的沉默。
林汐涯率先给自己找到了乐子,他一条胳膊肘抵在车窗上,歪着身子,懒懒地撑着头——往死里盯起陆惊风。
一晃就是十二年,自从对上了号,他就想方设法地想在眼前这人身上,寻找当年那位“叔叔”残留的影子。
陆惊风仰头靠在椅背上,双臂交叉环抱住胸,阖着眼闭目养神。
看着挺淡定自如的样子。
但那只时不时就上下耸动的喉结却诚实地暴露出他此刻的不自在。车内开着冷空调,一点没起到降温的效果,林汐涯就看着他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多到堆不下,顺着濡湿的鬓角滴在宽松的领口上,聚在锁骨凹陷进去的那一块洼地里。
此情景突然给了他灵感,让他终于捕捉到二者之间奇妙的联系,眼睛登时就亮了起来:没错,锁骨!他当年蹭过的!
作为一个陌生人,对方打量自己的视线实在太过专注与炙热,且明目张胆肆意妄为,简直称得上无礼,想让人不去在意都难。
陆惊风憋了很久,浑身的细胞都叫嚣着别扭,终于忍无可忍,倏地睁眼。
“我脸上是开出朵花儿来了么?”他眼含戏谑,用揶揄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收敛,“这要换成个大姑娘,得以为你是个耍流氓的痴汉或者采花大盗了。”
闻言,林汐涯的反驳箭矢一般本能地射出,“不敢不敢,阁下要是姑娘,全天下的采花贼都得从良了。”
陆惊风:“……”
这人什么毛病?还会不会说话了?
一句话把天聊死是林汐涯从小到大引以为豪的秘技,替他挡了无数泛滥成灾的烂桃花,这个技能一旦挂上了一时半会儿就取不下来。意识到自己那句话疑似杠精附体,他调整了一下坐姿,用破篓子把泼出去的水往回划拉:“我是说……嗯……你要是姑娘,美得太高贵,让那些采花贼自惭形秽。”
陆惊风惊叹于对方清奇的谈话技巧,干巴巴地回了句“过奖”,就不动声色地偏过半边身子。
拒绝交流的姿态很明显。
垂头欣赏了半天自己那双完美的手,林汐涯不甘寂寞,试图再次寻找突破口:“朋友,其实我刚刚是职业病犯了,情不自禁就研究起你的面相,还顺手卜了一卦。”
“哦?”陆惊风确认自己今天是遇上了一朵特立独行的奇葩,哭笑不得,“那你卜出点什么来了吗?”
林汐涯故弄玄虚地沉吟良久。
“火泽睽卦像,上离下兑,离为体谋事可成,兑为体有血光之灾。观阁下三庭五眼,所谋之事未成,血光之灾不可避。然,看你四肢健全,毫发无损,当是避过了血祸。只是……”
“只是?”
“想必是有旁人代你受了吧。”
陆惊风面上划过一点不自然,他掀起眼皮,冷冷地盯着化身神棍的“五百块”,好一会儿才移开视线,没搭腔。
林汐涯被盯得有些发毛,原本纯粹就是试探一下,但当他瞥见陆惊风瞬间冷下来的神色,以及抿成一条直线的嘴唇时,暗自庆幸起自己来的对。
他得把误会澄清了,再离开。
“其实……”林汐涯打完一通流畅的腹稿,深吸一口气,正准备来一波真情实意的“投案自首”,对方自嘲地勾了勾嘴角,率先开口。
“神算子,那你有没有算出来,我这人,别的不说,唯独命特别硬?几次三番该轮到我人间历完劫的时候,总有好心人跳出来,劝退黑白无常,自己代劳。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什么玄幻小说里自带主角光环的大人物,所以一定要拼死成全我,让我活下来好去拯救世界。”
“可我就是个普通上班族,真的没什么大能耐,活着就是活着,也没活出多大的意思。”
“他们干嘛想不通,要替我呢?”
林汐涯暗暗接话:因为是你举手之劳先救的我啊。
但说出来的话却变了音,扮神棍上了瘾:“凡事有果皆有因。一切都是因缘使然,你坦然接受就好。不必怪罪自己。”
“坦然不了,这他妈让我怎么坦然?”陆惊风满脸颓丧。
人际关系中有一个很奇怪的理论:我们总是更倾向于跟“陌生人”坦露真实的心迹。
每个人都有一些难以启齿的隐事。跟身边亲密的人说不得,因为有太多顾虑,嘴巴一边说,大脑还在一边思考,是否有故意粉饰太平的弥补,是否有加大痕迹的倾向。而“陌生人”通常离我们本身的生活很远,他与你的各种社交圈毫不相干,他不知道现实中的你穿上了什么样完美的伪装,也不了解你的过往和一贯的秉性,你们甚至都没有互通姓名,也不会有第二次见面的机会。
你只是闲来无事,慷慨地抠出一段人生经历与他分享,而他可能带着你的秘密去到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也可能转头就忘。但他们就是有这么一种魔力,让你控制不住想要倾诉的欲望。
“第一个傻子几乎跟我一起长大。”陆惊风看着挡风玻璃上肆意流淌的水柱,低低地打开话匣,“跟我相比,他算得上是个很有板眼的正经人,唯一的缺点就是特别较真,什么都要争个高下。上学的时候跟我比分数,上了班跟我拼业绩,连玩个赛车,也要趁我休息偷偷练上几把,发誓要超过我的记录。而我天天嘴上说着要让他,其实从来没有真的懈怠过,因为跟他比,都比成习惯了。习惯很可怕的,一旦养成了就跟抽烟一样,很难戒。”
“有一天出任务,案子史无前例地棘手,性质特别恶劣。既然你也是同道中人,我也不拐弯抹角了,那次我们要对付的东西,很邪性,存在的时间大概比我们当时在场所有人的寿命加起来都要长,咱们设了埋伏请了外援,出门之前还特别烧了平安香。本来以为万事俱备,没想到临场还是出了纰漏。”
说到这儿,陆惊风的左手猛地抖了一下,像是习以为常的痉挛,他自己都没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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