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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字一号缉灵组 完结+番外 (夏汭生)


  张祺习惯性帮腔:“是啊,得让林小姐感受到组织的热情!”
  “茅楹你只是肚子里的酒虫馋了吧。”陆惊风插着腰,凉凉地一语道破真相,“欢迎会?理由还挺正经,难道不是随便攒个局就行?”
  茅楹没皮没脸地嘻嘻一笑。
  作为一朵圣洁的高岭之花,林谙自然不稀罕与彼等凡人为伍,拍拍屁股扭头就走,“没兴趣,你们随意,我要回……茅楹你松手!我跟你不熟,喂!警告你啊,别逼我动手打女人……”
  剩下两个大男人并肩而立,默默看着茅楹嬉皮笑脸地用胳膊勒住酷姐的脖子,英姿飒爽地把人拽着实力倒退。
  陆惊风咽了口唾沫,戳了戳张祺:“乖祺,确定不换个暗恋对象?这种金刚芭比巨臂萝莉你也敢要?”
  张祺扶额叹息:“偶尔也有温柔可人的时候。”
  这个偶尔可太偶尔了。陆惊风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
  在茅楹的执意撺掇下,一行人一个不少地坐在了专营炒麻小的路边大排档,环境堪忧,还美其名曰——露天观景,夜风拂面,诗情画意。
  随意支着的摇摇晃晃的小方桌上,铺着一层白色塑料膜,等菜的时候闲着没事干,拿筷子一捅就破。塑料一次性餐具,塑料红色凳子,塑料凉水瓶,林谙怀疑在这破地方用餐,得吃成一个塑料人。
  闲聊的空隙,几盆油亮通红的小龙虾陆续上桌,一水儿的大铁盆,蒜蓉的、油焖的、清蒸的、麻辣的,卖相讨喜,闻香开胃。
  精致讲究的林大少跟龙虾凸起的黑色小眼睛对视良久,面无表情地心想:这都什么玩意儿?
  其余三人毫无心理压力,戴上一次性塑料手套,十指大动,大快朵颐,一点也不在乎用餐形象。
  吃完一轮,陆惊风看他端坐半天没动弹,好心地抓起一只,隔空丢到他碗里,劝道:“到这儿就别端着了,看见那两人的吃相了吗?风卷残云猛如虎啊,一眨眼的功夫就什么也……诶!张祺你别动我的清蒸!靠,你再敢动一个试试,咬你信不信!”
  林谙:“……”果然傻逼青年欢乐多。
  好不容易攒个局,茅女侠一拍胸脯,豪气冲天地要了整整两箧啤酒。
  一开始光杀熟,灌完张祺灌陆惊风,后来喝高兴了,灌不动佛系组长,就兴致勃勃地撺掇起林谙来。
  别的不说,于喝酒这一项上,林大少身经百战,未逢敌手。
  无敌是多么寂寞,于是欣然应战。
  但是他千算万算算漏一卦,那就是——他现在的身体不是自己的,酒精耐受值跳崖式下跌,三瓶过后,直接被茅酒鬼按在崖底狠狠践踏,头一歪,爬都爬不起来。
  酒足饭饱后,四个人清醒地坐下,两个人晃悠着起来。
  还有两个被放倒在桌上不省人事。
  陆惊风哀怨地瞅了一眼面色酡红的茅楹,“你自己喝自己的,灌他们干什么。这下好,还得费心劳力地把人送回去。”
  “自己喝多无聊,像个二逼似的。”茅楹转着杯子里最后一点残酒,笑着笑着觉得没意思,不笑了。眼部的妆容经过一整天的风吹日晒早晕了个干净,露出眼尾两条狼狈的细纹。
  掐指一算,她今年都二十八了,终于成了一朵还没腐烂但也水灵不再的昨日黄花。
  二人相顾无言,默默坐了一会儿。
  “午暝他……”陆惊风喉结耸动,嗓子有些干涩,“回不来。你别等了。”
  茅楹一开始没应声,埋着头不知道看什么。
  “楹姐。”陆惊风唤她。
  其实茅楹比陆惊风大几个月,但女人都不爱承认年纪大,总喜欢把自己往小了说,把别人往老了叫,所以她一直风哥风哥地叫陆惊风。
  “他说的?”茅楹抬起瓜子脸,扑闪的大眼睛里,隐隐泛着水光,不知道是被麻辣小龙虾刺激的,还是泪腺太发达终于堵不上了,“他现在一天能清醒几分钟?”
  “不定,长的时候十几分钟,短的时候就一句话的功夫。”陆惊风嘴里发苦,啤酒残留在舌苔上,发酵成浓郁的苦味,每吸进一口都像吞了蛇胆一样,“每回一醒,他都让我转告你,别等了。”
  “你让他自己来跟我说。”茅楹不爱听这些,站起来付钱,一挥手眼泪就掉了下来,“让他自己来说。老装鸟算怎么回事?没出息的东西。”
  硬气的声音里带了点哭腔,陆惊风顿时手足无措,呆愣地坐在原地。他拢着肩佝偻着腰,伸长了脖子,像个快被愧疚感吊死的罪人。
  “风哥,你也别总觉得是你害了他……”
  “楹楹,你怎么了楹楹,鞋子上的钻又掉了吗楹楹?”张祺醉得稀里糊涂,隐约听到茅楹的哽咽,挣扎着撑开沉重的眼皮,傻呵呵地大呼小叫起来,“你放心,我再给你买。不就是个镶钻的鞋吗?一个月工资的事儿,嘿嘿。等着,我这就去,哪家店来着?香什么儿?”
  说着,他真就起身要去买。
  “诶,你干嘛呢!谁要你给我买鞋?张祺!”眼看人就快跌跌撞撞地走到车来车往的马路中央,茅楹擦擦脸,连忙踩着细高跟狂奔过去,“当心车啊呆子!”
  走了俩,还剩俩。
  陆惊风从兜头砸下来的伤感洪流中抽身出来,抹了一把麻木的脸,又坐了一会儿,才捞起酷姐离开。
  由于不知道林谙的住处在哪儿,也不能把人一大姑娘直接领回自己家,陆惊风就近把人放在了江滩边的长椅上。
  林谙平躺着,一人占了整条长椅,陆惊风没地儿坐,又不能走,万一走了有臭流氓摸过来非礼了酷姐咋办?思来想去,只好挨着长椅,大喇喇地坐在了地上。
  夏日深夜的江滩,是个约会的好去处。
  来来往往的有不少情侣,一对对挽着胳膊拉着小手,甜蜜腻歪地靠在一块儿,男的温柔体贴,女的巧笑倩兮,交颈接耳,窃窃私语。边散步边还有意无意地用半边身子互相摩擦,恨不得彼此镶嵌一体同生。看一眼,啧啧一声,看两眼,直接能让人酸掉牙。
  陆惊风想起来,茅楹跟午暝以前也这样,成天高调秀恩爱血虐单身狗。
  食指跟中指细细碾磨了良久,他被浑身的酒气熏得心肝儿疼,呼吸都不顺畅,于是拉过背包东翻西找起来。
  林谙被恼人的野蚊子叮醒,一撩起眼皮,就看到一颓废悲苦的单身男青年,正蹲在路边,卷着裤腿儿,愁怨地盯着人家路过的情侣,安静发呆。
  指尖还很应景地夹着寂寥的烟。
  看得出来,青年皱着眉头,很专注地在想着什么,跟个静止的雕像一样。烟瘾也并不大,隔很久才想起来嘬一口烟蒂,更多时候,那支烟就像个装饰品,在垂着的手上独自燃烧,独自冒着直直的云雾。
  每个人活着,都背负着一身故事,风里来,雨里去,早晨醒来,夜晚睡去。那些故事可能沉重,可能惨痛,但都只能咬着牙承担。
  “你不觉得烫手吗?”
  陆惊风沉浸在回忆里,耳边突然炸起酷姐的声音,下意识回头,一时间有点找不着北:“啊?”
  “我说烟,烧到手了。”林谙坐起来,朝他手指点点下巴。
  陆惊风低头一看,明暗的火光果然燃到了烟蒂,灼烧起指间的皮肤。
  “哦。”他这才从容地抖了抖灰,把烟头摁熄,“没事儿,我这只手的痛觉不敏感。”
  林谙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发现陆组长还是个环保卫士,也不知道从哪个杂志上撕了一张油版纸,叠成一个方正的烟灰缸形状,用来接烟灰。
  只见他把寿终正寝的烟头放进纸质的烟灰缸,再捏成一团放进一个备好的塑料袋,塞进背包。
  做完这些,才揉了揉被烧得有些焦黄的手指。
  “左手痛觉迟钝,是因为焚灵业火吗?”林谙斜靠在椅背上,睨着眼睛居高临下地问。


第18章 第 18 章
  那颗蓬松糟乱的鸟窝头上下颠了颠,陆惊风埋着头闷声道:“这两年已经没什么人在我跟前提起这四个字了。”
  他用右手细细地揉搓按摩起左手的各个指节,没事干的时候,他总下意识就这么做,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为什么?”林谙坐没坐相,人五人六地叉着腿瘫在长椅上,单手支起被酒精浸泡得有些短路的脑袋。
  “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陆惊风仰起脖子,斜眼望他,笑眯眯地自嘲,“总在狗熊面前提起当年它还是英雄时候的事儿,算怎么回事?不是自找没趣么。”
  夏夜晴朗,皓月当空,月亮的银辉落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给幽深的瞳眸镀上一层晶亮璀璨的碎光。上扬的眼尾勾着笑,整个眼眶在酒气的熏染下泛起冶丽的潮红。
  这没心没肺的浅笑,乍看之下有些赖皮,剖开细究又咂摸出一点无奈沧桑,甚至……还带着点慵懒的性感。
  心脏的泵动速度蓦地加快,脑袋嗡的一声被强压电流袭击,突然就不堪重负宣布报废,转不动了。
  林谙艰难地眨眨还有些朦胧的醉眼,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的过度使用,让这副便宜躯壳的保质期缩短了。或者说,是什么类似酒精中毒的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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