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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字一号缉灵组 完结+番外 (夏汭生)


  眼角还挂着泪滴。
  “怪我。”午暝煞有其事地悔过,“但在我眼里,你化不化妆真没区别,都是一样的漂亮。”
  “呸。”茅楹笑骂,“做了鬼就学会鬼话连篇,信你才有鬼。”
  午暝站起身,围着她飘来荡去,说些以前常说的投机取巧的讨好话,有些生疏,有些刻意,但茅楹前所未有地配合,顺从地接着。
  “他们在干什么?”林谙用下巴比了比,困惑地问。
  陆惊风抹了一把脸,拽着他走远,扭过头,似是不忍再看,颤声说了两个字:“告别。”
  过了很长,又或者很短的时间,长到茅楹在午暝的不懈努力下止住了眼泪,短到似乎只是几个深呼吸的间隔而已。
  “好了楹楹,你的包里有纸笔对不对?”午暝的声音宛如夏日清泉泠泠作响,能浇灭所有焦躁与不安,他用这种声音发出指令时,令人无法拒绝,“拿出来,我口述,你来画地形图。”
  茅楹此刻的心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甚至为她还能跟午暝一起携手做些什么而雀跃起来,她抹抹眼睛,从背包里拿出笔和记事本,把它们抱在怀里,像极了她初次跟午暝在大学校园里见面时的样子。
  她盘腿坐在停车场脏兮兮的地面上,姿势一如她当年坐在绿茵茵的草坪上,远远望着被几个男生簇拥着从篮球场凯旋的午暝。
  当时的天很蓝,草坪很绿,感情也很坦率,不掺丝毫杂质。
  “地宫坐北朝南,环形结构,入口是一道千斤石门,石门不得暴力炸开,得摸索到机关……”午暝与她额头顶着额头,共同俯视着那本有些破旧的记事本,条缕分明地一项一项细说,时不时还让茅楹重点标记一些险要的位置,遇到不太确定的地方,就让她画个大大的问号。
  “你还记得这个本子吗?”间隙得了空,茅楹问。
  当年茅楹性格毛躁,做什么事都丢三落四,不是忘了这个,就是记不得那个,臭毛病屡教不改,午暝就给她买了这本记事本,每天睡觉之前督促她把第二天要做的事情一一罗列出来,没想到三年了,她把这个习惯坚持了下来。
  午暝看了她一眼,却没接话,语速不减:“你们走地道,会遇到很多分叉路口,记住,只要是遇到选择,一律往左……”
  茅楹心中咯噔一声,她知道时间可能已经所剩无几,终于走到强弩之末,她执笔的手剧烈地颤抖起来,一颗液体滴落到纸上,黑色墨水迅速洇开。
  “别怕。”午暝轻声说,手“覆上”她的,“我不怕,你也别怕,该来的总会来。”
  “我不怕,我很勇敢,我一直……”茅楹死死地攥着笔,似乎是想从硬质的钢笔壳上汲取到金属坚硬的力量,可她的哽咽出卖了她,“我一直有按照以前的约定,好好吃饭,好好生活,没有想你,没有失眠……还把你的所有照片删的干干净净,你不知道我有多好,我……”
  她的哽咽逐渐发展成啜泣,继而掷开笔,演变成嚎啕大哭。
  “你做得真棒。”午暝的声音听上去十分艰难,断断续续似乎难以为继,“以后也要继续保持。
  对我来说,今天是解脱,你该为我感到高兴,三年前我早就该走了,肉体的消亡就意味着死亡,我只是拼命撑着一口气想再……算了,不说了。楹楹,你别看我了,乖,闭上眼睛。”
  茅楹却不肯,尽管泪水已经彻底模糊了她的视野,她依旧瞪大了红肿的杏眼,生怕一个眨眼,人就彻底从她的世界消失不见。
  “小风。”午暝唤道。
  “我在呢。”陆惊风早就出现在崩溃的茅楹身后。
  午暝的魂体渐渐隐去,他道:“当初如果是我有危险,你也会做出跟我一样的选择。”
  陆惊风没说话,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嵌进皮肉,他明白午暝的意思,就算到了这个地步,这人也要告诉他,让他不必自责。
  “你个傻子。”他苦涩地撇了撇嘴角,就再也说不出什么像样的话。
  最后消散前,午暝附在茅楹的耳边,悄悄说了句什么。
  茅小姐哭得更凶了。
  陆惊风在往后余生漫长的岁月里回想起来,茅楹后半生所有的泪水加起来,都没有今日流得多,那撕心裂肺的嚎哭听起来令人心悸,整个空旷的停车场都被她透骨的悲伤所淹没。
  午暝这个名字,也从这一刻起,成了一道讳莫如深的疤,血淋淋地烙印在二人心头。
  ……
  天刚蒙蒙亮,树叶上的露水经过一夜漫长的堆积,直到地心引力大于表面张力,便决绝地滑落,那一闪即逝的濛濛弧线显露出一些初秋降临的端倪。
  一行人沉默地沿着一条崎岖的石子路抄近路上山。
  队伍很精练,三男两女,打头的那位个子最高,长相也是这里面最出色的,甚至把队伍中间的那两个女人都比了下去,他拄着一根登山杖,把小径两旁疯狂生长的荆棘野草一一拨开。
  “我打小就住在云上山山脚下,真没听说过这里有什么瀑布,你们会不会搞错咯?”
  说话的是一名其貌不扬的娇小女子,由于皮肤黝黑,看不出具体年纪,但从嗓音以及抑扬顿挫的语调可以辨认,很年轻。
  “不会错的。”其余人都保持着缄默,只有走在队伍最后的帅哥回答了她,“再往深了走走,说不定位置隐蔽,流量又小,所以你们都没注意到。”
  这位帅哥好像是姓陆,无论是看上去,还是相处起来,都让人觉得身心舒畅,比起前面那位长得俊美但基本不拿正眼看人的酷哥,阿笙显然更愿意亲近他,于是一路上变着花样地撩拨。
  “小哥哥你多大啦,二十五?二十六?有女朋友吗?家住哪里呀?”
  一连串的问题抛下来,陆惊风客客气气地挑了两个回答:“快三十了,家么,在汉南二环贷款买了套房子。”
  阿笙却没那么好糊弄:“咦?还有一个问题怎么不回答?小叔叔长得这么帅,一定是名草有主了吧?”
  听了年纪,她聪明地把小哥哥换成了小叔叔。
  陆惊风笑了笑,没作声。
  阿笙于是甩着手中的狗尾巴草感叹:“不知道是哪位美女小姐姐这么幸运哦。”
  这个叫阿笙的女孩,就是费天诚请来的外援。
  费天诚原本是要请女孩的爷爷出山,但老头子上个月不慎摔断了腿,无法,退而求其次只得邀了膝下孙女同行。
  阿笙大名王愿笙,别看她小小年纪刚刚成年,却已经是跟着盗墓业赫赫有名的王老夫子走南闯北,身经百战的老江湖。
  “阿笙,你能不能别一直叨叨叨,嚼得我脑阔疼。”
  费天诚就跟在林谙身后,只觉得周身温度越来越低,明明还是夏末,却冻得他鼻涕直流,他估摸着大概是林少不满阿笙总说话,打扰了少爷平静的内心世界,于是开口提醒了一句。
  阿笙也不是不识趣的女孩,咕哝了一句什么,停止了查户口一般的盘问,她开始盯着前面的短发女人发呆。
  女人长得不赖,全程一言不发,很神秘地压着一顶黑色鸭舌帽,队伍行走的速度很快,连她这种常年奔波的土夫子都觉得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但这个女人始终都能跟上这帮男人的节奏,不抱怨,也不拖后腿,就是这份体力,想来跟这群人一样,也不是一般人。
  只是阿笙无意间从帽檐下瞥了一眼,总感觉女人的眼睛很哀伤。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
  云上山之所以叫云上山,就是因为此山海拔很高,山峰隐没在云层上方,兼之陡峭险峻,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名胜古迹值得开发,寻常少有人来。
  而他们现在正在最为艰险的山的南面攀登,虽然不至于一脚踩空摔下悬崖,但湿滑的苔藓众多,得特别谨慎小心,才能保证不频频滑倒。
  “靠,这都第三回 了,再摔一次,我这金贵的臀部都得裂成八瓣儿了!”费天诚揉着屁股在陆惊风的搀扶下爬起来,掸掸手上墨绿色的苔藓痕迹,苦笑连连。
  原地休整,林谙把便携水壶拧开,递给陆惊风:“这附近一定有水源。”
  陆惊风直接转递给茅楹:“嗯,苔藓多得很不正常。”
  茅楹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干裂的嘴唇:“风哥,如果真有瀑布,不会一点水声都没有吧?”
  “我说也是。”阿笙插话,“小哥哥,你们不会被什么骗子诓了吧?”
  队伍里出现短暂的沉默,连惯会缓和气氛的陆惊风都没接话。
  阿笙有点讪讪的。
  休整十分钟后,林谙倏地站起身,往裸露的悬崖边上走,其他人立马相继跟上。
  “有什么发现吗?”陆惊风问。
  “越往边上走,空气越潮湿。”林谙随手摸了一把身侧低矮植物宽大的叶子,“叶子上的露水也越多。”
  陆惊风一路上也发现了这个现象,点头:“不光叶子,石头上的苔藓也越茂盛。”
  两人走到悬崖边一只向外侧生的蒲扇状巨石上,竟然觉得有无形的水汽扑打在面上,伸手一摸,却又没有任何湿意。
  “惊风。”林谙眯着眼睛看向前方裸露平整的悬崖峭壁,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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