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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摆驾驭者[第1部:异变篇] (恋毛患者)


研究工作日志中记录着最初的研究数据,林佳翼是1997年6月的时候被送去研究所的,那年5月,林家刚从黄浦区搬到嘉定区,并在嘉定区结识了曾是红蓝帮一员的陆护士,他们将林佳翼体弱多病,偶尔还会尿血的情况告知了对方,陆护士察觉到了异样便让他们将林佳翼送去红蓝帮的研究所。
根据研究表明,林佳翼的体内还流着同玫瑰氏族一样的血液成分,这血可以说是他身上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寄居在他身上的个体。魏老大也对这项研究实验很感兴趣,还教会了他如何驾驭灵摆,林佳翼从那时起,由于年幼,被同行称作了野犬小王子。
红蓝帮还采取了林佳翼父亲的血液,进行分析研究,每个月还会将林佳翼带回研究所,抽一次血,并与先前的研究数据进行对比,随着年龄的增大,似乎是林佳翼的身体掌控住了这特殊的血液,已经不会再发生尿血的现象了。后来,林佳翼升入初二时期,研究所发现他的血液同玫瑰氏族愈加相似了,而且也比先前浓,还询问他近期发生了什么事,结果没能查明原因……
林佳翼看完了文档内,关于自己每个年龄段的研究数据表格之后,还觉得很是不可思议,他从来没有去研究所检查过的记忆,莫非这过去的命运轨迹也是陆哥搞的鬼吗?





第101章 浪漫曲#B线#(上)
4月初,在回国之前,林夕雾发消息给林佳翼,让他来接机,由于正值周一,林佳翼还要帮忙照看熊孩子,便在征得了白艺博同意的情况之下,将浩志一并带到了机场。
在前往机场的路上,浩志还在反复询问是不是爸爸回来了,然而并不是。
林夕雾下了飞机后,用敏锐的嗅觉,一下子便嗅出了林佳翼的方向,他拖着行李走了出来,发现林佳翼身旁还多了一个小巧的身影,不过,他直接无视了那抹身影,连行李都不管了,冲上去一把拥住了林佳翼,刚想要一口咬进对方脖颈间的血管,却注意到了一只蝎子顺着林佳翼的皮肤爬了出来。
“啧,哥,你在皮肤上养什么宠物啊?快给我补补血!”
“等回家再说。”
“咱家房子装修好了没?”
“差不多快完工了,不过爸妈说那套房子准备租出去,他们正在考虑搬回黄浦区住。”
“那我现在住哪?”
“你想住哪就住哪,反正吃货组成员那么多,你不用担心找不到住处。”
“那我和你住一块儿。”
“这个嘛,等今天晚上问问白艺博,可不可以让你同住。”
“嗯?白萝卜?”
“是白艺博,你又给别人取奇怪的绰号了。”
三人在机场外叫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回到了黄浦区,由于时间尚早,白艺博还未回来,浩志则在车上睡着了,一回到家,林佳翼就将他抱到了自己的小床上。
然后,兄弟俩久别重逢,在客厅内小声叙旧,林夕雾被问到了今后的打算,他坚定地回答道:“先把毕业论文写了,然后在红蓝帮接几个任务做做,磨练自身的能力。”
林夕雾停顿了一拍,继续说道:“其实,我在德国期间,因为总是拍照发表美食评论,有一家美食杂志找我签约,让我给他们撰稿,就当兼职做吧,我已经通过电话面试跟他们谈过了,只要写了什么东西,肯定都给他们家。”
“是吗。”
“哥,我前段时间,看到你对上鬼叶的视频了,真是吓出一身冷汗,等我什么时候见到了他,肯定打得他分不清东南西北。”
“不用打你,你也分不清东南西北。话说,你论文写什么?德国美食吗?”
“我除了食物,还有什么可以写的吗?”
“你是今年6月毕业吧,还没多少时间了,论文写了多少了?”
“还没动过一个字,最近一直在被仙贝逼着练习,还接了不少任务练手。”
“那你现在就可以去书房写起来了。”
“在那之前,先让我喝饱,我是因为血丸吃完了,才回来找你的。”
林佳翼无奈地去厨房拿出一把水果刀,虽然他很怕痛,但是被直接用獠牙咬开,还是划开比较好,他用水果刀划开了自己的手指,然后林夕雾就一下子凑了上来,将他的手指含入口中,手指上的血液流得比较慢,正好让林夕雾细细品味起来。
这新鲜的血液对林夕雾来说已是久违的了,当手指上的伤口已经被林夕雾的口水愈合的时候,他还是迟迟不愿松开对方的手。
“你够了吧。”
“哥,几月不见,这血液中的玫瑰气味好像越来越浓郁了。”
“是吗?我没觉得。”
这之后,林夕雾被催促着去书房写论文,到了晚饭的时间,白艺博准时买了菜回来了,他们在客厅打了个照面,林夕雾刚开始将对方称作白萝卜,随后又觉得有哪里不妥,便改口将对方叫作了鸭脖。
“你能别给本少取这些奇怪的昵称吗?”
“可是这便于记忆啊。”
白艺博虽然面露无奈之色,但他没有继续纠正这个称呼问题。自从林夕雾也成了他们家的食客之后,白艺博每天买回来的菜都翻了倍,他头一次见到比自家漫画家好友还要能吃的人。
好在林夕雾只在他们家住了一个月,劳动节之后,他独自一人带上了很多重新自制的血丸,回到了嘉定区,他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便完成了他所感兴趣的美食论文,接下来只等回学校进行论文答辩了。
他搭乘地铁,换乘公交,想要前往魏老大的住处,结果却再次迷路,要不是有维纳斯的帮助,他根本无法在一天以内就顺利抵达魏老大所在的小区。
他按响魏老大房门的时候,魏老大正好在处理一些文件,魏老大在门口看到他的时候,并不是很惊讶,反而露出一副“你怎么才来?是不是又在哪迷路了?”的表情。
“老魏,最近有没有什么新的任务交给我来做?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去寻找罗森啊?”
“关于你在德国的情况,我已经得知了。你也看到你哥和盗心者鬼叶的视频了吧?看过之后,对鬼叶有什么想法吗?”
“有!想把他吊起来打成肉酱。”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想法吗?”
“他的速度刚开始看看还挺快的,最近重温的时候,觉得我和维纳斯已经超过他了。”林夕雾自信满满地说道。
“光是速度和耐力还是不行的,你还得提升自己的感知能力,血族大多都神出鬼没的,你想要找到罗森,就先得确认他们的方位,正好,我现在处理的文件中,有件任务特别适合让你练手。”
“什么任务?”
“依旧是跑腿,不过这次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你帮我把这封信交给红蓝帮的一员——星星,当初就是他将你带到我家来的,他现在跟在上海血族亲王唐怿文的身边,行踪不定,要找出他就靠你和灵摆了,我给你一周的时间。”
“他真的还在上海吗?”
“你放心,上海亲王不会随随便便离开自己的领地的,所以星星他们肯定还在上海。”
“明白了。”林夕雾接过信后,便与魏老大道别了。
上海也算是大都市,因此,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没有半点印象的陌生人,谈不上是件容易的事儿,更何况林夕雾还是个路痴,上海对他来说就像一个大国一样,所以他在心中给上海魔都加上了一个定义:像魔方一样,怎么也找不到正确的拼(道)法(路)。
林夕雾从魏老大那里得知了一些基础情报,星星是嘉定人,家在南翔,而唐怿文平常都住在黄浦,所以他决定先从嘉定区入手,不过只要是活着的人,都是会走动的,也许会与对方失之交臂,因此魏老大所言也不是没有道理,必须加强自己的感应能力。
既然星星总是与唐怿文待在一块儿,那就可以通过嗅觉,嗅出血族的气味就可以了,听说唐怿文爱吃甜食,血族搭配甜腻的气息,这样的组合应该比较罕见,只要加大自己的嗅觉范围,即可在人群中找到对方。
“你的智商终于上线了。”维纳斯读出了林夕雾的想法后,在其耳畔边说道。
“什么叫作终于上线了,我出门一直都带着智商的好吗?”
“你在街上随便迷个路,多练习一下嗅觉,再加上我的感应能力,能确认对方的地理坐标也并非难事,甚至还能确认三维坐标,就算他们上天入地了,也能够找到他们。”
“我和你配合速度练习,练了几个月,目前只有七天时间,看来不抓把劲是不行了。”
“那就少说废话,多迷路。”
目前,林夕雾的鼻子能够辨别出一千多种气味,通过嗅觉他能够闭着眼睛走路,且知道有几只猫,几只蚂蚁正在接近自己,不过他的嗅觉范围比较小,就像在玩一个没有显示周围道路的迷宫一样,走到哪里显示到哪里,因此,若他能够提升自己的嗅觉范围,再加上维纳斯的定位能力,就能够在一张大地图上,找到出现在这张地图上的任何人的坐标。
七天内,要将整个上海收入他的“嗅觉地图”的话,他必须先增强意念力,此刻,他的地图只有一个住宅区的大小。
“我还是先去巧克力家练习打坐好了。”林夕雾说着,第一步就踏错了方向,维纳斯也没有纠正他的错误,放任他迷路。
林夕雾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的,竟然来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地方,不过一时没想起这究竟是何处,他抬头望了一眼附近的路牌,发现自己来到了野狗路,他曾读小学的时候,独自乘公交来到了嘉定买东西吃,结果在归途中迷路来到了墅沟路,好在他把父亲的手机给带出来了,他给家中打了电话,让林佳翼出来找他,说自己正在野狗路,后来他在原地等了许久,看到陆哥和林佳翼打的士过来接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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