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乔枝赶忙制止,边说着边往房间跑,可不能让裴之昇发现他和戚戎有什么啊!
倒不是说不想公开恋情,就是潜意识觉得裴之昇知道肯定不高兴……
还是等过几天,系统要求对适配名单评价时再从那上面拒绝吧,这样不那么直接,也委婉一点。
“戚戎他,他洗澡呢!”白乔枝打开门,猛地闪进去,把有些茫然的裴之昇关在外面,“你等会进来哈,我先把衣服给他!”
“哦,好。”
裴之昇声音不似又异,白乔枝莫名的松了口气。
他不知为何,总觉得医生生气起来一定很可怕……不不,他一定想多了,裴之昇那么温柔稳重,怎么会因为这种小事发难呢。
殊不知,在门关上的那一瞬,方才还挂着的柔和微笑,一瞬消失。
裴之昇怅然的望着黑木浮雕门上“白乔枝”的门牌,黯然伤神。
白乔枝一抬头,嗬,戚戎在那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坐床上黑着脸瞪他呢。
“你和谁说话呢?”
白乔枝把衣服扔给他,简直莫名其妙:“你管我和谁说话……你衣服带那么多干嘛,让我挑半天。走秀啊!”
戚戎接过衣服,一脱浴袍就开穿,把白乔枝吓了一跳。他小脸迅速烧了起来,戚戎形状完美的肌肉在他眼前乱飘,抬腿隐约露出暧昧的阴影,简直世风日下,有伤风化!
他赶紧背过身去:“你不会进衣帽间穿啊,光、光,光天化日暴露狂啊!”
戚戎邪笑:“哟,都一样器官你害羞什么?”
“我哪里害羞了,”白乔枝瞪他,“我这是讲究个人隐私。”
“个人隐私?”戚戎挑眉,“咱俩再隐私的都做过了,还隐私什么?”
他穿衣很快,绕到背对他的小孩面前,让白乔枝猝不及防来了个洗面奶。
白乔枝“啊啊啊啊”脑子都烧了挣脱开,戚戎身材真的棒,穿衣显瘦型,黑衬衣愣是收敛了他的土匪气,显得斯文君子了,他最上面的扣子没系,性/感喉结露在外面,让白乔枝突兀的就浮现了昨日他昂着脖颈,喉结几近绷成一条直线的画面……
甜香的水蜜桃味儿猛地就爆裂绽放。
戚戎坏笑的低头,捧着他小巧的头颅来了个晕乎乎的湿吻,把小朋友亲的七荤八素,不知东南西北。
“好了,”戚戎嗓子有些哑,“你第一次动/情后三天忍忍,好不好?”
白乔枝被他低声炮震醒,捂着嘴一双大眼湿漉漉的瞪他,一点威慑力都没了,结巴了半天说了声:“你别勾引我,我警告你!”
惹得戚戎哈哈大笑,又忍不住吸了一口小奶虫。
门外,不紧不慢的响起了敲门声。
裴之昇恨得咬肌紧绷,却不得不维持温柔的声调:“乔乔,我可以进来了吗?饮料要凉了哦。”
“啊,啊!”白乔枝不好意思极了,瞪一眼戚戎赶紧跑去开门,“抱歉,来了来了。”
开门那一瞬,裴之昇被浓郁的蜜桃味儿刺激的差点腿一软,他稳了稳心神,笑道:“有了你戚哥就忘了我,乔枝可真是。”
白乔枝只是嘿嘿的笑,不说话,裴之昇抬眼对上戚戎,却又是一张嚣张自信的笑脸。
好似在说,手下败将,你来做什么?
而白乔枝去接裴之昇的托盘,却一下没接过来。
只见裴之昇正在与戚戎对视,他虽然还是笑着,一双似水的眼眸却并没什么温和在里面,冰寒似深渊,让白乔枝一瞬有些不适应。
这让他想起了昨夜,他不怎么想记住的夜晚,在昏黑清冷的山林游亭里,听到的那些话语。
裴之昇……
似乎并非白乔枝印象中认知的那般,温和内敛。
他又小幅用力,试图接过托盘,却见裴之昇一双白玉般修长、带着手术刀茧的手,好似在捏敌人的脖颈,大力到泛青。
他的手劲可真大,白乔枝疑惑的垂下眸子,医生不是文职么?
他不确定的小声问:“之昇,你松一下手?”
第44章 【谢毅行NE】:结婚第1080天
“我”为白乔枝第一人称视角。
——
我很少想过人生中是否存在“宿命”一说。
我看过一本书,上面说, “人生重大转折点决定的做出, 往往是在云淡风轻、看似不起眼的平凡的一天,在那一日, 你以为是毫无特别之日,却将命运推向了扑朔迷离的一侧。”
那样的一天, 沉浸于油盐酱醋,朝九晚五的,没有任何出奇色彩的一天。
我打开冰箱,里面空空如也。
没有我爱吃的可爱多, 也没有明日早饭要用的麦片了。
我想去买,我想吃可爱多想吃的要死, 可我不能去, 我没有钱。
这是我人生前十八年从未想过的一种时刻。
然后我很平静的起身,转头,握住橱柜上露出在刀柜外的冰凉金属手柄。
我必须杀了他,我平静的告诉自己,不然我就杀了自己。
我很惜命,也很热爱生活,从未有过抑郁或不阳光的轻生念头。
所以我很快做出决定,我要杀了他。
他正坐在我两千三百五十元网购的藤质躺椅上,左脚卡扣断了, 所以摇起来不是那么通畅。
他看见我, 招呼我:“来吃晚饭啊, 要凉了。”
然后也看见了我手上的剁骨刀。
“怎么了?”他笑道,“要杀夫证道啊。”
他还和我开玩笑。
我很沉稳的坐到他对面,家中唯一的软沙发上,那是我的领导专用的“宝座”,他没资格坐的。
我说:“我日子过不下去了,我要杀了你。”
他停顿下手上的盛饭工程,觉得我的语气有点好笑:“不开心吗?这么严肃。”
他还是没把我手上的锋利剁骨刀当真。
我有点不开心。
这种感觉就像你穿足了装备,去屠龙,然后大山洞里那龙警告你“我在吃晚饭,吃完饭再打”。
电视机里播放着烂俗而嘈杂的购物节目,穿着廉价西服腆着脸大笑的主持人在推销减肥药。
好吧,我也不胖,他也不胖,我不知道这种节目有什么好看的。
他注意到我的视线,解释道:“有个胖子,17岁180斤,可厉害了,吃了这药瘦到了120!”
“和你有什么关系吗?”
他还试图辩解:“还有个63的老雌虫,190斤,吃了这药瘦到了150!”
我的态度是很强硬的,没人应和他,就和过去所有这种桥段一样,他很快蔫了下去。
“好吧,”他调到纪录片台,一只加蓬咝蝰缓缓蠕动过落叶,是我爱看的频道,“咱们吃饭。”
他又说:“……你能不能先把刀放下,有什么事吃完饭再说。”
我确实饿了。
也不想和他贫嘴。
他这人没任何特长,就煮饭好吃点。
我想,死之前发挥最后一个特长,也算没遗憾了。
吃饱喝足,他去洗碗,我提着刀走近他背后。
“我必须杀了你,”我重复,不知是在给自己打气,还是在向他解释,“我日子过不下去了,我只能杀了你了。”
他似乎终于意识到我不对劲了。
但他还是很沉稳的关上洗碗机,把碗盘仔仔细细放进橱柜,码成一排,很齐,很干净,我一直很惊叹他的强迫症,像我码成一排都很困难。
他说:“好吧,那我能听听为什么吗?”
他在用缓兵之计。
所幸,我吃的很撑,有点困,听听他给我开解也不错。
他有点讨好状的,把我半抱半揽弄到“宝座”坐下,然后双手放在膝盖上,像个倾听训斥的小学生。
躺椅有点矮,他这样正襟危坐,一米九的长胳膊长腿有些滑稽的别着,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弄得我虐待他似的。
我别过视线:“没有为什么。”
我又补充一句:“你话真多。”
“哎,不带这样的,”他露出有些委屈的表情,我最受不了这个,“死还不能给个明白死吗。”
明白死?
你问我我问谁啊。
我脑袋很乱,又很清楚。
乱的是,我不知道我的生活到底是怎么了。
清楚的是,我知道我必须终结这种日子。
百无聊赖的,每日等死的日子。
如果人生中接下来的每一天都和今日一般,同样时间起床,做同样的事情,那太没有盼头了。
与其重复至死,倒不如现在停下来。
我又不是什么病人,我自然不想让自己死。
那只能他死了。
我告诉自己,我的逻辑是没有问题的。
原先是,现在也是。
而一切让我焦躁、不安、没有信心的这类情感的来源,就是他。
他太完美了。
他大学创业,日进斗金,能歌善舞,能言善辩,做饭好吃,洗碗干净,洗衣迅猛,还幽默英俊。
任何一个特点挑出来,都能成就一个有趣的人。
那么他就是有趣的人中的有趣的人。
我不是。
我很狂躁。
具体表现在,不爱与人交流,不擅长表达情感,只喜欢缩在自己的小天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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