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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嗷呜大魔王 (微风几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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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班后,阮眠出了地铁站,按照林梦晓共享的位置几经周折才找到那家铁板烧店。
  正要给林梦晓发信息,就被人从后面狠狠拍了一下:“阮眠!”
  阮眠回头一看,却是上次来A市的时候遇见的同学唐煜。
  唐煜看他的目光里面有难以掩饰的惊艳,大呼小叫道:“阮眠你换发型了!太好看了吧,我差点没认出来还以为是明星!”
  “你、你怎么?”阮眠不相信会这么巧。
  林梦晓手里拿着几杯奶茶过来,十分兴奋:“绵绵!你终于到了啊,哇你怎么变样了,你还是我的绵绵吗?”
  看到林梦晓,阮眠才露出了浅浅的酒窝,有点不好意思。
  今天谢离把他的头发两边推得很短,只有头顶的部位稍微长一点,露出了精致的额头和侧脸,下一子变得利落了不少。阮眠向来不喜欢被人注意到自己的长相,这样的发型让他很没有安全感,很想把脸遮起来。
  “是哪里来的妖精啊!”林梦晓挽住他花痴地看,“完了我要粉上你了,我看你别上班了,你还是C位出道吧!”
  唐煜赞叹道:“不愧是男神阮春的弟弟!”
  有人朝他们看来过来,林梦晓无语地拉了一下唐煜:“你小声点。”
  唐煜无所谓道:“人家怎么知道我说的真的假的?”
  阮眠:“……”
  铁板烧店还在排队,马上就要到他们的号了,唐煜拿着小票去确认。
  林梦晓才翻了个白眼:“卧槽,脸皮真厚,非要跟着来!”
  “你们,怎、怎么在,在一起?”阮眠问,他记得他们高中时代都和唐煜没有交集。
  “还不是怪你!”林梦晓说,“他在年级群里说遇到你一起来A市,还说帮你抓小偷拿回了钱包,加了微信什么的。你知道啦,话题冷场,我就帮你回了一句谢谢,他就黏上我了……”
  阮眠没有加过年级群,所以根本不知道这件事。
  不过他知道大家都不是很喜欢他,因为某种原因,似乎说起他来都是一种天然冷场剂。
  尤其是他想到自己的外号“软结巴”,就更不敢想象那场景了。
  阮眠:“……”
  “你看,没我在你身边就是不行!”林梦晓心疼的抱怨一句,又继续说,“好死不死和他还在一个学校,食堂碰见了,还非要和我一起坐。我舍友不小心说漏了嘴,他就跟着一起来了。也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对了,你今天怎么有点丧啊?谁欺负你了?”
  阮眠笑了笑:“没事。”
  工作的事情,他还没从自我打击中恢复过来。
  但是唐煜的话,幸亏上次有他帮忙,阮眠觉得对方应该是个好人。
  唐煜回来后他们一起进了店里,这次说什么他都要请客,热情非凡。
  饭吃到一半,唐煜就问:“绵绵,你是不是在Forest上班啊?”
  作者有话要说:  部分杂志和品牌是虚构哒,若有什么错误,欢迎专业的小可爱指出来!
  绵绵不会一直结巴,也不会一直软趴趴的,将来也是很美味的哦,不然怎么吃掉大魔王和被大魔王吃掉呢!
  另外,大家放心,路屿森他弯起来一点也没有心理负担的!


第9章
  这个消息的泄露,是林梦晓的锅,她和舍友聊天时曾经为了小小的虚荣心给室友看过阮眠的照片,还说过他在Forest上班。
  现在被传到了不太熟的唐煜耳朵里,她就十分后悔了。
  阮眠被问到,点点头:“嗯。”
  “好厉害!”唐煜赞叹,艳羡地说,“好羡慕啊,我其实好崇拜路屿森!他的经历真的像个神话一样!我还看过他的专访!对了绵绵,你做他的助理,我现在念的又是新闻专业,说不定以后有需要向你学习的地方。你不会介意的哦?”
  阮眠低着头吃菜,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看起来很是单纯。
  他的嘴唇被辣得红红的,眼尾也隐隐带着湿润,没什么心机的点点头:“好、好啊。”
  林梦晓打了个哈哈,岔开了话题。
  这一顿饭下来,倒是林梦晓和唐煜聊得比较多。
  一来是林梦晓觉得有点对不起阮眠,给他找了麻烦;而来是她也和唐煜不太熟,不愿意唐煜把话题一直往阮眠身上引。
  吃饭完出来,三人站在马路旁,唐煜冷不防又说:“你们知不知道,肖竞风也在A大啊?”
  阮眠略带惊诧的回头:“肖、肖竞风?”
  林梦晓抓住了他的手。
  “嗯,是啊。”唐煜说,“他一报道就被学生会看中了,果然学霸就是学霸,说不准还又会是A大新任校草呢……”
  阮眠没想到,肖竞风也会在A市。
  他还以为高中那段过去、那些人,从毕业后都会和他没有关系,可是兜兜转转之间,世界这么小,竟然还是会有所关联。
  不过,他们是不会有什么交际的吧。
  于是阮眠应了声:“哦。”
  这下轮到唐煜惊讶了,他还以为阮眠当初暗恋肖竞风的事情被全年级都知道了,应该听到这个消息很兴奋才是,怎么看起来没什么反应?原来同性恋人群变起来这么快的吗?
  林梦晓这下真的是有点生气了。
  “唐煜,你先回去吧。”林梦晓说,“我和阮眠还有事呢!”
  唐煜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我反正也没事干,一起回学校还可以拼个车,我和你一起啊!你们要去哪儿?”
  林梦晓无语,她真的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暗自发誓回去就把唐煜拉黑。
  阮眠心里却想着另外一件事。
  下午他在Forest翻看专业书,字都认识,可惜没有实际上的操作。大家都很忙,他也不好意思去借人家的相机,连备用机也不好意思借,因为看起来都很贵,就有自己买一台的想法。
  “我、想,去,去买相机。”阮眠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连工具都没有,怎么谈认识?
  “我刚买了相机!”唐煜说,“我陪你一起去啊!前面那个新天地就有专卖店!你想买什么牌子的?”
  阮眠茫然,他也不太清楚。
  Forest的摄影师好像用什么牌子的都有,下午他在电脑上查了查,目的是想找个性价比高、比较适合学习的,却在贴吧看见一句话:三千预算进反吧,哈苏徕卡抱回家。
  本来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等他查了价格,就知道了。
  为什么人家说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摄影——是用“光”的艺术!
  林梦晓说:“我们自己去看吧。”
  阮眠却问:“一、一万以内,有,有什么推荐?”
  这句话说出来他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
  一万好像是太少了。
  阮春给他不少零用钱,大部分他都没动,交给爷爷保管。等他这次要上班了,才取了两万块出来,暗自发誓也要靠一靠自己。虽然阮春现在的收入不可同日而语,可是他还是记得当初哥哥跟剧组吃泡面啃馒头的时候,出道没多久之后有次回家来,瘦得皮包骨。何况,爷爷那个重度收藏癖,花钱不眨眼,对金钱也是没有概念的……
  阮眠知道路屿森是哈苏的全球大使,用的也是哈苏,他很想用和路屿森一样的,但是他买不起。
  唐煜心里惊讶于他的抠门,面上却了然道:“了解,学习嘛,用不着太好的。那你就买我同款半画幅吧,还能买个套机!”
  林梦晓无法,只好偷偷翻个白眼,跟着他们一起去了。
  好在也有唐煜稍微懂一点,也算是帮上了忙,最后选了一款尼康入门半画幅,还配了个18-105mm镜头。唐煜说,这个焦段是万金油,初学者用够了!
  **
  三人告别已经将近晚上十点,阮眠自己打了车回家去。
  拿着沉甸甸的相机盒子,他才有了一点自己将要踏足摄影圈的真实感。如果说白天受到的挫败是一种打击的话,现在想起来觉得都是活该。他有点脸热,对那么轻易就想放弃的自己感到羞耻,同时又后知后觉发现有点不好意思再面对路屿森。
  对方是什么人物?
  阮眠顿觉自己很作,脸很大。
  还好……路屿森这晚应该不会在家吧。
  听伍萌说《THE ONE》的工作繁复,那个龟毛主编的戏很多,会拍通宵也不一定。
  林梦晓不放心,发微信来问:我绵,那个谁,不会影响你吧?【哭唧唧】
  阮眠知道她说的是肖竞风,其实他现在早就把肖竞风抛之脑后了。
  当初事情一爆出来,对方那惊愕又有点厌恶的眼神,他倒是还印象深刻。
  阮眠:才不会。
  林梦晓:改天我们重新约!妈蛋唐煜太烦人了!【怒】
  阮眠:他其实人不错。【摸头】
  林梦晓:我绵真的太善良了!不说他了哼,到家了吗?
  阮眠一边进电梯一边回复:到啦。
  “去哪里了?”
  出电梯刚走到玄关,低沉的声音便进入耳中,惹得阮眠耳旁一颤,入目却看见玄关那副黑豹的照片,凶猛的眼神犹如活物。
  他吓了一跳,却又听到一声笑。
  全部的灯都被人按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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