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回去倒在水缸里,再来一次吧,这水井太小,一次只能打半桶。”那少年转过头。
白春笙这才发现,少年长得真是好看,清秀白净的一张脸,俊眉修目,鼻梁高挺,唯一可惜的是好看的眉眼却被遮掩在长长的刘海下面,如果不是白春笙恰好蹲在那里看他怎么打水的,还真没发现少年藏在刘海下的眉眼竟这般俊秀,这样的相貌,搁在他们那个时代,随便放几张照片到网上,肯定一堆妹子狂呼“美少年”的。
听到少年这么说,白春笙猛地想起来自己好像也没有买水缸,顿时有些无语。
坦白说,上辈子的白春笙自诩还算是个会过日子的好男人的,他们家不像那些城中村的拆迁暴发户,家里对他虽然物质上不亏,但一应习惯还是管的很严的,白春笙很小就会洗衣服做饭了,每年开春还要陪妈妈去野外挖野菜,秋收的时候也要跟奶奶回老家挖山芋采蘑菇什么的,满十八岁他妈就开始教他怎么收租子管理一家人的生活支出了,大学毕业之后更是大脚一开,直接让他搬出来住了,理由是他在家里打游戏占着网线,影响她老人家网购秒杀的网速……
可是,真正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白春笙才发现,他前世积攒下来的那些生活的技能,在这里真的没什么卵用,现代社会谁家里还会买储水的水缸啊摔!
看到白春笙一脸懵逼的蠢样,那少年也有些无奈。
“木盆有吗?”
“有有有!”白春笙急忙点头。
“先给你倒木盆里凑合一晚上吧,明天天亮了记得去买水缸还有水桶。”
那少年估计以为他是外地来的妖,好看的嘴唇微微翘起:“别忘了买舀水的葫芦瓢。”
白春笙:“……”
那少年看着冷淡,实际却是个热心人,帮他将水桶拎到屋子里后,看到他拿着新买的木盆过来接水,顿时又是一阵黑线。
“你这样不行的,新木盆要用温水泡一下,再用滚水烫一烫才能用,你看那底下木头碎屑还留着呢,你要喝到肚子里去?”
白春笙:“……”
最终,白春笙还是让少年帮忙把水倒进了新木盆里,不过他用水洗了洗新买的粗陶碗,用干净的碗装了些井水留着晚上喝,家里现在连柴禾都没有,而且他也不好一直麻烦人家小少年帮自己打水洗盆吧?
“那个,这饼是我下午刚买的,不嫌弃的话,拿一个尝尝吧?”白春笙习惯性地拿了一个饼出来递给那少年,上辈子他奶奶和他妈就教育过他,别人帮了你,你一定要记住别人的好,别总是空口白话的一句轻飘飘的“谢谢”,时间长了,那“谢谢”就不值钱了。
“多谢!”那少年抬头看了看他,伸手接过大饼,另一只手拎着木桶和麻绳离开了。
没一会儿,白春笙正在用木盆里的水擦拭床板的时候,两声略带犹豫的敲门声传来。白春笙跑过去打开房门,门口站着的恰是方才那少年。
第4章
“看你没开火,家里刚煮的小米粥,就着饼吃吧。”那少年干巴巴地递上来一大碗热腾腾的小米粥,也不怕烫,就那么直接端着。
白春笙看到少年白皙的手指都被烫红了,立刻从门边的架子上扯过来一条干净的抹布,垫在手上将那一大碗小米粥接过来,脸上却满含笑意地招呼少年进屋。
“我叫白春笙,前几天刚从水里上来,什么都不懂,也没见过世面,让你见笑了。”白春笙也不知道这水妖原先叫什么名字,不过,既然外面的人都不认识从前那个水妖,他索性把自己上辈子的名字挪用了过来。
老实说他对自己的名字还挺满意的,据说是他奶奶在他出生的时候特意请算命的算过的,春生万物,生机勃勃,不过他爸嫌弃春生这个名字太土了,给他最后一个名字改成了“笙”,据说是种古老的乐器来着,听着就是个耕读传家的有文化的人家!(虽然他们全家就他文凭最高~)
“无妨!码头经常有刚上岸的水妖,你算好的。”少年想到自己还看到过什么都不穿就跑上岸的水妖,顿时觉得白春笙这样的水妖真的已经算很好了。浑身上下就披着两条水草什么的,真的很辣眼睛啊。
仿佛想到了什么,那少年顿了顿,微微抬起头看了看白春笙,有些别扭地张口道:“我是商秋芦。”
“商秋芦……这个名字真好听!”白春笙真诚地夸赞道,虽然他古文阅读经常不及格,但是听名字还是能听得出好坏的,秋芦胜雪,一听就是个很有诗意的名字。
“你若有什么不知道的,尽管过去问我就是了,我在码头公房做小工,有事可以去那边找我。”说完这句话,商秋芦便离开了。
真是一个害羞的少年。
白春笙就着那一大碗热腾腾的小米粥,唏哩呼噜地吃掉了半张大饼,剩下的一半实在是吃不下了,倒不是他不饿,只是那大饼做的简直能噎死人,和后世那种绵软的馒头包子简直没法比,虽然这种大饼可能用料更加的敦实厚道,但!资深吃货白春笙表示,有时候,美食之所以称之为美食,可不仅仅是用料敦实就称得上美味的。
稍稍填饱肚子后,白春笙抱着买来的新被褥,在摇摇欲坠的床板上勉强铺了一张床出来,心惊胆战地躺在分分钟就打算散架罢工的木板床上,白春笙发誓,明天就去码头那边的水底下“摸金”去,但凡赚到了钱,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屋子里的东西全部换一遍!
闻着空气里淡淡的霉味,白春笙度过了上岸后的第一个夜晚。
他有点想家了。
新买的枕头大概是没晒过,有点湿湿的,粘在脸上一阵阵的难受。
他才不承认自己哭了呢。
不敢翻身,因为每次翻身,单薄的床板都会发出抗议的咯吱声,伴随着榫卯松动的声音,听着简直让人无法入睡,深怕睡着睡着床就突然塌了。
就这样煎熬到天麻麻亮,白春笙觉得身上有点痒,想了想,反正睡不着,干脆爬起来,穿上衣服,把自己剩下的所有“财产”牢牢栓在裤腰带上,打开门,院子里静悄悄的,夜空中几点星子闪啊闪的,渐渐消失在朝霞的光芒中。
空气里湿润润的,白春笙顿时觉得浑身一松,果然水妖还是得住在水里才行,等他再多攒点钱,对这个世界再熟悉一点之后,就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去找个无人的小岛隐居算了,不然每天光是打水洗澡就是个麻烦!那个水井里的水忒难打!
天还没亮,鱼街已经有好几户人家都起来忙活了,有的是卖早点的,有的是做豆腐的,还有的是家里有人在船上打渔的,都点起了门前的灯笼。
空气里飘来豆腐花的香味。
白春笙顺着香味找到一家豆腐作坊,没想到那主人家竟然只卖豆腐不卖豆花,听到他说什么豆花更是一脸茫然。
白春笙无奈,只能向店家打听了卖早点的所在,那早点铺子卖的也不是什么美味的地方特色小吃什么的,却是十分管饱的杂粮馒头和大饼,多花一个铜板可以得到一碗杂鱼熬的汤,称不上多美味,只能说不难吃。
毕竟,白春笙现在这个身体可是水妖,在水底下不知道吃生鱼活虾吃了多少年,对于这具身体而言,煮熟的食物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白春笙留意观察了一下,这个时间点出来吃早饭的,大多是码头上干活的,急匆匆填饱肚子之后就跑去干活了。对于这些人来说,早餐的意义不在于多美味,能补充体力才是最要紧的。
吃完早饭,白春笙悄悄走到码头下游一处荒僻处,将外衣脱下来,卷吧卷吧藏在石头缝里,搬了一块大石头遮住,这才摸下水,逆流而上,顺着河滩的方向往上游摸去。
在河里搜寻东西,比在镇上的小河要困难得多,因为码头来往船只的缘故,这里的水质比小河那边浑浊得多,水底几乎看不到东西。白春笙在水底摸了许久,除了淤泥之外一无所获,只能沮丧起从水底钻出来,一抬头,就看到岸边蹲着一个人。
“鬼鬼祟祟的在那里做什么?”王大郎冷然的声音从岸上传来。
“额~我是水妖,每天都得在水里泡几次,不然浑身都不舒服。”白春笙努力把身体藏在水里,只露出一个头来,脚底板踩在淤泥里,大脚趾的缝隙里卡了块小石头,十分的不舒服,偏偏这个该死的王大郎又是码头上“混社会”的,他要想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最好是不要得罪王大郎这种地头蛇,因此不得不忍耐着敷衍他。
好在白春笙找的理由十分正当。王大郎的顶头上司,那只黑鱼精恰好也有这个习惯,不过人家是有钱妖,是不会屈尊到这种脏兮兮的河里洗澡的,人家洗澡都有专门伺候的人给放好热水,想泡多久泡多久。
王大郎看了他一眼,和巡逻的人一起离开了。
白春笙急忙钻到水底,将脚趾缝里的小石头给抠了出来,这一抠,白春笙差点激动得大叫一声!
这、这哪是什么小石头啊?
这分明是一个约莫一两重的银锭子!
王大郎那个凶神真是他的福星!
白春笙压抑住内心的激动和雀跃,将银锭子洗干净塞到随身的钱袋子里,受到这次的启发,他也不费力潜入水底去寻摸了,直接上脚丫子!先用脚掌把陷入淤泥里的“小石头”之类的踩出来,然后再潜入水底去捞出来看,只恨自己没有带什么容器,只能一点点抓上来看,弄的满身都是泥浆子,终于又从水里摸出了两块散碎银子和十几个铜板,外加一块鸽子蛋大小的好像玉石一样的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