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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梦追惊局 (七声号角)


  连鸣长叹一口气,把揉乱做造型的头发理好:“阿煜,那是傻逼来的。”
  “那,泥、泥嘎素卓、森么?”
  连鸣艰辛地从字里行间理明白了意思:“我家是良民,做正经生意。”
  苏穆煜瞪大眼,浑身散发着“你骗人吧”的信息。连鸣没解释,懒懒地抽了口烟,从包里摸出一张纸条递给他:“人去香港了,追不追?”
  “追!”
  苏老板终于吃完猪扒包,顺利吼了声,惊得连鸣身后两名保镖吓一跳。
  “我说鸣哥,出来玩的嘛,你带俩跟屁虫干什么。”
  连鸣喝口酒,他朝身后的破败小店招呼一声:“你说装大佬的咯,老板!来首友情岁月!”
  “丢!哪来的蛊惑仔!后生学什么不好啦!扑街!”
  连鸣将西装外套搭在身上:“丢!粉丝唔得咩?!”(粉丝不行吗?)
  苏穆煜啃完猪扒包,从地上站起来。他趁连鸣不注意,在他鸣哥的衣服上揩了两个爪子印。
  “鸣哥,我跟你讲,伪迷才在这儿听歌,人家真迷还在警署里。”
  连鸣回头,利眉一挑很是有些威力:“阿煜,干什么呢?”
  “我没有。”
  “行了,别骗儿子了。我看到了。”
  连鸣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两个油印子。
  苏穆煜往后退,到底是拒不承认:“你看错了。”
  俩保镖推了推墨镜,现场气氛一度十分尴尬。
  当天两人坐了渡船从澳门到香港,并在苏穆煜的怂恿下,顺利扔掉两名跟班。
  连鸣笑着问他:“不做古惑仔了?”
  苏穆煜咂咂嘴觉得没意思:“来香港的嘛,看维港夜景,逛小巷,品咖啡,泡酒吧来得爽嘛。”
  连鸣办完酒店入住手续,从苏穆煜最后一句弱弱的嘀咕中听到了三个破天荒的字。
  “阿煜,说清楚,泡什么?”
  苏穆煜站在观光电梯上,趴着栏杆往玻璃外望:“泡你咯。”
  “成,今天就可以不用出门了。给你充分时间泡我,要不要道具?我差人去买。”
  “等等,等等!鸣哥!我开玩笑的!”
  “还学会泡酒吧了?谁教的?”
  连鸣倚着栏杆,一声冷笑。
  苏穆煜眼睛一闭,卖了远在云城的马三爷:“还有谁,你的好兄弟马三咯。”
  此时正抱着小男孩寻欢作乐的马三浑然不知人在温泉城中坐,锅从青天白日来。
  遇上这么对坑人的两口子,怨得着谁。
  十二月的香港,此时却有着异常的天气。温度不高不低,时不时刮来一阵风。还带着夏季的湿热。
  苏连二人从酒店出来,坐着地铁去了中环。他们于巷落中闲逛,耳边却飘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这香甜的歌声夹杂着异常温热的风,苏穆煜双手揣在裤兜里,有那么一瞬不真实感。
  这是香港,真正的繁华之地。夜色`降临如万千繁星坠入尘间,令天幕都失色。紫荆花在国土的南端绽放,这里曾走出过无数炙手可热的明星。那是一段再也回不来的光辉岁月,是一段可以镌刻在书本上灼人眼目的历史。
  同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香港出现大陆人蜂拥而来的淘金热。那个时期,不可计数的小人物在蒸蒸日上的香港,闯荡着一段属于自己的传奇。
  或泯灭于世,或流传后人。
  “1970年到80年,大概是中环的黄金时期。”
  苏穆煜本意想去兰桂坊,据说当年的大佬都在那儿混过,很是风流。当然他还想去铜锣湾,那地方专出什么南哥鸡哥。
  连鸣与苏穆煜顺着半山扶梯往上走,香港这地的大小坡道十分锻炼腿力。要不说混混们打不赢就跑,敢情都是地形练出来的。每天越野十公里,跑不赢的不是人。
  “中环嘛,皇后广场,兰桂坊,中环摩天轮,各种码头,IFC国际金融中心,高楼大厦林立。不过后来随着商业区扩展到上环、湾仔北岸,这里人流分散多了。”
  苏穆煜走在前面,回身说:“这些都没意思,回头我带你去大街小巷找咖啡馆。看演出、看展览,去吹风看落日。”
  “阿煜。”连鸣忽然停下来。
  “嗯?”
  “你好浪漫。”
  苏穆煜一怔,耳朵可疑地红了起来。
  “这叫生活来的嘛!后生仔你懂不懂?”
  连鸣挑眉一笑,并没有揭穿他。苏穆煜赶紧转过身去往上走,把连鸣甩出几米远。他低头看看自己手上的扳指,似乎还残留着昨天连鸣身上的余温。
  丝丝入扣般撩人心田。
  苏穆煜讲不清自己这算怎么回事,昨天把扳指撸下来戴在连鸣手上时,他好像是有那么几分交换信物的意思。交出去的不是扳指,分明是一片心意。
  但过了昨晚,连鸣并没有进一步询问他的用意何在,苏穆煜自个儿也不好意思提起。他对于感情虽没什么经验,但明白自己是个理性的人。
  苏穆煜前二十几年的感情生涯空白如纸,被连鸣一路追赶着走到了这一步,接下来又该怎么办。
  两人各怀心事地往上走,将八百米长的半山扶梯走通头。苏穆煜还在继续往前,也不停下来逛逛路边的商店,更别说错过了他一直心心念念的荷李活道。
  连鸣跟在他身边,见苏穆煜走得一脸笃定,索性也不管到底要去哪里。爱人在身旁,哪里就是他的归宿。
  直到身边山景变得单一,幽长的公路一直看不到头。再往上是高耸入云的公寓住宅区,不少居民遛着狗开始夜跑。
  苏穆煜忽然停了下来,他猛然抓住连鸣的袖子:“我鸣哥。”
  连鸣眼皮跳了跳,从刚才他就觉得不对劲。
  “阿煜……你是不是……迷路了?”
  苏穆煜抬起头说:“你知道你怎么不提醒我?!”
  连鸣:“我看你一脸淡定还以为你很有主意来着。”
  苏穆煜:……
  “您还真是高看我了。”
  两人大眼瞪小眼,干看着对方好一会儿。没由来地蹲在地上笑出了声,两人你看我,我看你,满满的甜味儿荡漾在这林间,很有高中少年的青春肆意。
  还真是什么人就得遇上人什么呀,天生一对才有可能情愫暗生嘛!
  连鸣把苏穆煜拉起来,后者笑得眼泪花儿都出来了。
  苏穆煜叉着腰,一手搭在连鸣肩上:“估计得劳烦你找路了,我跟你讲,这地儿我来了三次,这是第三次迷路。路痴,这辈子都治不好。”
  连鸣本来也没指望他,顺势牵过苏穆煜的手,沿着山路往下走:“行了,以后别满脸自信地往前走。这么大的人了,迟早有一天走丢。”
  “那我走丢了,你会不会来找我。”
  苏穆煜盯着连鸣的背影,轻声问。
  这人肩宽背阔,隐没在西装下的,是不与他人言说的担当与责任。
  连鸣脚步没停,苏穆煜只觉握着他的五指在无声中收紧。
  这便不用说了,一切言语都苍白。
  当然会去找你,一千次一万次。蝼蚁撼天抗命,你在哪儿走失,我便在哪儿将你找回来。
  天色很快暗下来,苏穆煜跟在后边开始哼歌,这是《甜蜜蜜》的调子。香甜软糯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湿热的海风撩起两人额前的碎发。连鸣跟着唱和起来,宛如回到上个世纪邓丽君风靡的时代。
  宛如那一切胶片质感的历史就在身边,从不曾远离。
  苏穆煜说:“鸣哥,我带你去歌赋街逛TIMOTHY OULTON怎么样,这个皮具品牌生产的小物件超有意思。”
  “嗯,你看上什么就买什么。”
  “还有上环的LOF10,那里的热卡布很好喝,就是位置有点难找。是个简洁朴素的咖啡馆,不过据说店名意为love often,这么听来,又有些温柔浪漫啊。”
  “嗯,你喜欢的地方都去,想喝的我都陪你喝。”
  “你知不知道The Cupping Room?”
  连鸣回头看了他一眼:“知道,那里的老板据说曾拿到过世界咖啡大师赛的亚军,挺厉害的。”
  苏穆煜皱眉:“你怎么连这个的都知道?”
  连鸣笑了笑:“你猜。”
  大抵是这一笑太过温柔太过美好,苏穆煜想或许这就是恋爱的感觉?
  没什么山盟海誓,没什么轰轰烈烈。一切都水到渠成。没有刻意的表白,也没有装模作样地营造什么气氛。
  爱情理应是发生在一切渺小而伟大的时刻,比如一场音乐会,比如一次街角转身,比如同看一本书,再比如现在——苏穆煜无论说什么,连鸣都是无条件支持。苏穆煜无论谈及什么,连鸣都能接上话。
  没有共同兴趣也没事,你喜欢的我就去了解。好事多磨,一切感情并不是天生就那么合适。
  苏穆煜停下脚步,拉得连鸣差点一个踉跄。天空彻底暗下来,山上万籁俱静。透过树林,能看到香港高耸的摩天大厦,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无比耀眼。看不到星星,连月亮也逊色。
  不知从哪一方吹来的海风,带来了遥远的《甜蜜蜜》的歌声。
  两人互相看着对方,一个摩拳擦掌,一个翘首以盼。他们之间的气氛变得有些甜蜜而微妙,似乎只等爱的破冰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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