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站了一名高大威猛的男子,身着笔挺西装,后面跟着一众保镖。他手里夹烟,鹰隼般犀利的眼神在室内扫荡一圈。
接着,男子拔出一把手`枪,对准被连鸣禁锢在地上的杰克。
“砰——”。
不是空弹。
滚烫的鲜血溅了连鸣一身。
黑衣人放开苏穆煜,越过连鸣走到男人身前,弯下腰,毕恭毕敬道——
“雄哥!”
第66章 名利场
苏穆煜看到雄哥的一瞬间,全身急涌的血液蓦地放缓,他长出一口气,跌坐在地板上。
湿润的头发贴在脸颊两侧,沉重的西装挂在身上,他眼前是杰克喷洒而出的鲜血,前一秒还癫狂笑闹的人,此刻却睁着两只空洞的眼,变为一具冰凉的尸体。
连鸣缓缓放下手`枪,摇了摇头,再用双手擦过脸上的血迹,站了起来。他没有看雄哥,第一时间朝苏穆煜走去。连鸣在阿煜面前跪下,紧紧抱住他。
轻微洁癖的苏穆煜此时也不管连鸣浑身血污,他伸手环抱住对方,手掌慢慢地从脊椎一路往下滑。
苏穆煜拍着连鸣后背,轻声安慰:“没事了,乖。苏老板抱抱。”
“我在这儿,鸣哥。已经没事了。”
连鸣深埋在苏穆煜的颈窝处,他贪婪地吸取阿煜身上的木质清香。混沌的大脑逐渐冷静下来,眼前也不再是浓黑与血红。怀里的人是热的,实实在在抱着。
他的阿煜还在。
有那么一瞬,他差点以为又——
站在门边的雄哥叫人把杰克的尸体抬下去,他五官深邃,不怒自威,没有黑大佬的俗气,煞气倒是一分不落。
“后生仔,边度嚟嘅人?见我做咩呀?”(哪里来的人,见我做什么?)
苏穆煜拉着连鸣站起来,他脑海中不断回忆起几分钟前,自己在面临生命危险时,连鸣所表露出来的失控与恐惧。
那神情如一把大刀狠狠扎进苏穆煜的心脏,他的思绪霎时混乱不堪,头很疼,心也痛,分不清到底是哪里更难受,或许四肢百骸都在叫嚣。
那一幕忽然变得有几分熟悉,好似拍电影般,一个场景已经拍完,但因完成度不够,所以再来一次。
有哪里不同,又有哪里很相似。
苏穆煜的疑问太多,多到已经无法对这么久以来的所有事件惘若未闻。但现在没有精力去寻找答案,他们眼前还有任务未结。
“大辰社即将叛乱,对你不利,暗号1203。”
苏穆煜说完,也不等雄哥作何反应,他要在何小丽的魂魄消失时找到她。
雄哥的脸上有一瞬失神,讲不清是愤怒多一点,还是怀念多一点。那是一种过于复杂的表情:“1203,你哋见到嗰个女人嘞?”(你们见到那个女人了?)
“是,她让我们给你带话。”
“点解会同你哋识?佢唔系去加拿大?”(她怎么会和你们认识,不是去加拿大了?)
苏穆煜叹口气道:“我们如何认识,不能告诉你。但她希望,至少你能原谅她一次。”
苏穆煜直到现在才想起,当时展世一在案卷上红线加粗的关键词是什么:说谎成性。
所以他没料到何小丽会以这样的方式,让他以最快捷的方式见到雄哥。想必当初也骗过了展世一,因为任何危险系数上升到关乎性命时,展世一从来都是亲自下场。
苏穆煜虽然能者多劳,一年到头老妈子似的操心不少,可那边人对他还算照顾,危险的事件从来不让苏穆煜经手。
这一次,实属意料之外。
雄哥走进房间里,杰克的血早被水稀释掉了。黑皮鞋踏着粉红的液体走到牌桌前,雄哥环顾一周,终是皱着眉叹了口气。
“这个贵宾室,你们知道,是为谁而建的?”
雄哥用不太流畅的国语,试图与苏连二人讲清楚。
“完全没有原不原谅的事,她,何小丽,我没有一分亏欠她。她做的事,我也不计较了。做人嘛,又像我这种大佬来的,一辈子哪有没被人耍过?不差她何小丽一个女人。”
“她也苦的咯,我知晓。”
“我没恨过她,你们与她说,走就走咯。还管那么多干什么,走得远远的好啊。老子一辈子也就爱过那么一个女人,见不得她每天跟着我提心吊胆。”
雄哥说得很慢,他已经不再年轻。遇上何小丽时,他四十三。两人好了几年,如今也年近半百。他的爱情来得太迟,这个青春四溢的女人带给了他人生第一束光。就像阳光铺洒进九龙城寨的无底洞中,照亮了下水道老鼠的窝。
何小丽这女人,生得苦。认清现实后选择了另一条人生路。她不断左右逢源,不断攀附权贵,她甚至一度认为,只有名利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握在手中的金钱,才是最实在的。
何小丽搭载着雄哥这艘“巨舰”,很快融入上层社会。
她告诉雄哥自己没有家人,是本地遗孤,很凄惨的啦。雄哥没有细究,到底是养在身边的女人,你多爱她一点,便毫无保留地多信她一点。
雄哥遇上爱情,或者说是得之不易的亲情,他变得盲目又认真。何小丽说什么,他也不怀疑。也可能是他明知漏洞百出,还是选择相信。
不相信又能如何?
从他在地摊上第一次问何小丽“傻女,有没有邓丽君”时,他就注定了要蒙上眼睛去爱这个人。
只因雄哥知道,他们都是大陆来的。
香港本地人是不会卖邓丽君的,那是大陆人对家乡的念想。所以后来何小丽说自己是本地人时,雄哥也只是笑笑,顺着她讲:我都系。(我也是)
何小丽过得顺风顺水,凭借雄哥的势力和名号干了许多敛财的事。她不断结交名流,不断干涉赌场生意。她终于实现了从发牌荷官,摇身一变为赌场股东。
人生一旦失衡,或暴富,或极穷时,若没有正确的道德标杆或坚定的人生信念做核心,就容易走向极端。
何小丽变了。她以前穷怕了,现在等同于一夜暴富。她像无底洞一样不知满足,除开寄给家中的钱,留给自己的却怎么也不觉得够。
她作为雄哥情人的同时——搭上了大辰社的顶头老大。她开始贩卖各种消息,流连于数个男人的床榻,自己创办的生意如日中天。
疯狂的女人最可怕,也最盲目。她说谎成性,不断用谎言去解释另一个谎言,她每天生活在谎言中,渐渐以为这才是最真实的生活。
雄哥察觉她出问题时,已经来不及回头了。何小丽一直走在悬崖上,或许就没想过要全身而退。
好日子很快到头,雄哥带人抓奸在床时,何小丽对上他绝望的眼神,意外地没有再说任何谎言。
那一刻只有他们知道,爱情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雄哥找人端了对方的老巢,带着何小丽回去。当夜把所有的证件扔在何小丽面前,笑着跟她说:“傻女,你走喇,去加拿大,边冇咁嘅生活。”(你走吧,去加拿大,那边没有这样的生活。)
没有这样黑暗的日子,没有这样沉重的人生,没有这样复杂的关系,也没有任何谎言。
傻女,不要为名利所累。
人生这一辈子,活着图什么?图个快乐尽兴而已,图个安稳自在,图个有人爱,有人疼,生一群宝宝,安心度过余生。
何小丽猛地扑上去抱住雄哥,她撕心裂肺地大哭起来,她知道加拿大好,那边有好日子等着她。
可那边没有任何亲人,没有雄哥。
“我不走!我不走!你不要赶我走。我错了,我再也不要这样了!我错了雄哥。”
“我不要去加拿大,我不走!”
何小丽嚎啕大哭,明知无用。
雄哥宽慰地拍着她的背,笑着说:“傻女,行啦,唔系我会杀咗你。”(否则我会杀了你。)
何小丽一怔,她慢慢放开雄哥,看着这个男人的眼睛。她猛然一抖,雄哥不是开玩笑。
是了,骄傲如雄哥这样的男人。一生血海中走过,身边哪里能容下一个背叛过他的人?何小丽是个女人,又是他爱过的人,这样的结局已然算好。
不杀,是最后的宽容。
何小丽与雄哥相差近二十岁,在他眼里是女人,亦有些女儿般的样子。他不会爱自己的女儿,但会把他心爱的女人宠成宝贝。
宠过头了,犯了错,他也认了。
男人嘛,大风大浪见得多了,这又算什么。
何小丽离开那天,无意从曾交好的某个线人那里,知晓了大辰社意欲截杀雄哥的消息。
而她当时已答应雄哥不再插手黑道上的事,也答应了大辰社那头不准在回头。
何小丽去机场的路上万分煎熬,最后谁也不知她当时进行了怎样的自我麻痹,最后竟选择真的一去不复返。
曾经的事,过了太多年,甚是到何小丽无疾而终之时,已经记不得雄哥的模样。她在来到加拿大第二年得到消息——雄哥去世——当时的她,称不上难过,只是特别后悔。
如果当时她回头了,是不是一切都能不一样。
这世上,为名为利,为一己私欲,谁不曾做过有违初衷之事。特别是他们这般,本就能手握更多财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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