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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植物系攻防 完结+番外 (白色繁衍季)


  要是其他人或许就笑了,躲进身体里的毛茸茸让它逃了也好,巫奴可不这么想,他被啃了怎么大一个窟窿出来,没有金手指不死也差不多。
  他右手捂住窟窿,另一只手伸进手指去逮小东西,窟窿硬币大小也不深,手指一探进去就逮住了小东西,毛茸茸的脚挺多。
  逮住了用了力气,好像不太捏的住啊,巫奴一放手换了姿势接着来,一连放了又抓、抓了又放,就怎么来回三次巫奴终于逮住了小东西,放开了右手把东西拿出来。
  血淋淋的手指,巫奴疼的嘶哑咧嘴,刚才抓小东西的时候都不疼,大巫就坐在旁边看热闹,视线一扫,在巫奴血淋淋破了大洞的脚底板驻足,指尖火燃起点燃治疗牌,让乳白色的液体流进血窟窿,大巫看的分明一抹绿色偷偷探出头,把血色吃了个一干二净。
  热乎乎的液体流进伤口,巫奴痒痒的卷起脚丫子,被大巫逮住了才老实,也幸亏他没低头看。
  被巫奴逮住的小东西是个什么东东?
  毛茸茸的长着八字腿,挺着一个八个月的肚子,看样子和蜘蛛就差了些,这小东西可比蜘蛛漂亮多了。
  像是个雪白的汤圆长了八只脚。
  芝麻大的眼珠子,也亏得生在了雪白身子上,不然巫奴眼睛再好也注意不到啊,这小东西本来就不大,就算会钻孔也改变不了他比硬币还小的个子。
  矮个子的汤圆白团子,巫奴就没把它当生命看待,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巫奴不是天地但自视甚高就没变过,所以他那比芝麻大不了多少的心脏,根本没把血窟窿放在眼底,自然也就没想着报复了。
  不带上有色眼镜看白团子,矮归矮,确实可爱;软归软,确实好捏;毛茸茸的极为可爱。
  右手拿捏住汤圆白团子确实不合适,不合适把玩,巫奴左手一把捏住它,靠近伸出舌头,轻轻的舔一下并没有想象之中的血腥味出现,他皱眉难不成他的身体里没血吗?不然为什么钻进去的小东西身上没血腥味呢?
  巫奴认为小东西打洞还有些特殊技能,比如喝血什么的觉得很是可爱,是故不合理的地方也就直接塞了个金手指,也没多想什么。
  巫奴就是不多想,智商都用来活命上了。
  用什么办法圈住小东西?
  巫奴自然不知道巫术之类的,也不知道什么毒可以下,更加没有听得都兽语的金手指,但是他抱着最大的金手指啊!
  俗话说的好,抱着金大腿(大巫),天下我有。
  大巫把最后一节手指扔进窟窿里,乳白色的液体绿色的枝丫,相得益彰看着就鲜活,在巫奴和汤圆白团子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大巫又在投喂巫奴身体里的血契了,牵动两者的契约最古老的契约,当然不是生下来就不管的主儿,这可是个养一辈子的费心费力还伤身,大巫这不就又拔了小指进去吗。
  等巫奴想起来金大腿的时候,大巫早就投喂完毕,尾巴都清理掉了。
  巫奴很好懂。
  表面云淡风轻,一脸懵懂,但用心看是那么的直白简单。
  大巫用心了,一秒,就知道巫奴在想什么。他伸出两个手指,拿捏住汤圆白团子,领着大眼瞪小眼,双眼冷冷的一眼过去看不到底,但不是空洞而是深邃。
  巫奴一股脑的就说了,“我想控制它,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大巫表示没问题。
  不是巫奴想象的巫术而是威逼利诱,巫奴只听得到大巫低声呢喃着什么,汤圆白团子一开始还各种高冷不屑一顾来着,可大巫是谁啊,长草的至权者,手底下几千人啊,一个汤圆白团子还不手到擒来?
  巫奴就看着大巫一个手指头各种碾压,最后汤圆白团子兵败如山倒告终——大巫胜。
  巫奴脑补了一下应该是这样的:
  大巫(冷漠射线):三个贝壳。
  汤圆(一脸不屑):哼。
  大巫(手指碾压):二个。
  汤圆(犹犹豫豫):……
  大巫(左三圈右三圈):一个。
  汤圆(晕头转向狂点头):嗯嗯嗯……
  看来汤圆白团子是实心的,没包芝麻。
  巫奴有了第一个萌宠。
  大巫蹲下巫奴爬上去,笑的犹如偷腥的猫咪。
  现在的巫奴哪里知道,他的宠物全部抱大巫大腿去了,就连那个不知道埋在那个角落里的系统都勾搭大巫去了。


第29章 第 29 章
  大巫到底要去哪里?
  具体多少路程?
  没个几十公里那是拿不下的,在行走了四天三夜之后,巫奴的脚早就长好了,月牙也离开了天幕终于大巫停下来了!
  在两颗并排的守门大树面前,大巫停下了他的步子,巫奴只看得大巫的脚后跟一时之间还停不下来,直接就撞上去了。
  巫奴摸着撞的生疼的鼻子,垫高脚尖扒拉着大巫的肩膀向前看去,一模一样的两棵树,就像是镜像的杰作。
  一左一右树杈交织在一起,越看越像是拱形大门,树根处的小白花随风摇摆,还可以看到缠绕在树身上的寄生藤,一个个刺球挂在上面,沉甸甸的无数次让巫奴怀疑,吊着那么多的西瓜在身上,也难为它爬的那么高了。
  刺球是蛮荒大陆最常见的藤蔓了,其数量和蓝草有的一拼。只是所有的原住民就像是被带了黑条一样,统统忽略了刺球可食用,要不是机缘巧合之下巫奴也不会发现,黄泥水才是制服刺球的唯一方法。
  毕竟在发现它寄生藤的果实可以吃之前,刺球可都是小崽子们的玩具,亚兽的噩梦,哪里来的“监狱里的麦子”之美称?
  “斯斯……”
  一棵树一条蛇,并生双花。
  巫奴定眼看着未曾见过的生物,他突然想到了前一辈子好像……没看见过蛇哎!蛇兽人就不奢望了,就连普普通通的蛇都没见过!
  蛮荒大陆的蛇长什么样子?
  巫奴仔细一看,头顶尖尖角,身穿小花衣,怎么艳丽怎么来,除了身上披铠甲,头上顶尖角之外,好像和普通蛇也没什么大区别的了。
  就是不知道做成蛇羹的味道怎么样。
  口水怎么也吞不完,巫奴眼看着大巫变出一个木牌,上面画着抽象的小人和匍匐的线条……额,蛇?
  就在巫奴还惦记着蛇羹的十八班做法,大巫已经跑进树门之中,犹如镜花水月般,人一进入,镜面便泛起了波纹。
  手里捏着汤圆白团子,巫奴不止一次的用白汤圆去抹嘴巴,弄的小东西浑身湿漉漉的,好不可怜。
  偏生巫奴拿捏住白汤圆命脉,直接一颗小汤圆塞进怀里,汤圆立刻老实了。
  长的八条腿的白汤圆还是白汤圆,或许长的和汤圆很像,所以才爱吃球果里的白团子?
  巫奴只能找了个以形补形的理由,用来解释汤圆爱吃生球果小白圆子的爱好。
  长的很像汤圆的白团子,巫奴直接用“白汤圆”冠名,平时一口一个白白,骗的白汤圆团团转,不是下地挖虫子解释上树挖虫子,要不就是钻进果子睡大觉。
  鞠一把同情泪啊!
  巫奴在那边惦记着吃的,肚子虽然没有咕噜咕的叫,但也就差不多了,巫奴翻着白眼不停的重复吞口水的动作,眼珠子不停的在道路两边打转,就想着偷摸些吃的填填肚子。
  外人面前,巫奴再怎么放恣也不敢挑战整个世界,他就算饿的咕噜叫也只敢偷偷摸摸抓点吃的。
  要是碰上不好的时候,肚子咕噜叫都是错误,一不小心就挂了,挂的理由还如此的荒唐。
  巫奴认为,封建的另一种概括就是荒唐。
  蛇鼠一窝,蛇鼠一窝,都说蛇鼠一窝了,巫奴也没想过是这么个蛇鼠一窝啊!——跟随着大巫走过小树林,来到小湖边上,老远就看见了湖上的小桥上,一窝的老鼠和蛇玩闹。
  玩什么?
  此游戏名为“鼠骑蛇”。
  顾名思义就是老鼠骑着蛇,蛇游来游去的游戏。
  蛇很大,甚至都可以说是龙了。
  蟒蛇的个头还顶着个尖尖角,拖着一连串的白老鼠蜿蜒在木桥上,若不是没有湖中央的小凉亭,巫奴都要以为这是魏晋风情了,但仔细一看又发现不过是精致缥缈了些的木桥。
  恰巧这时候一尾牙尖嘴腮的大肚红鱼越出水面,它破开木桥在半空中划了一个美丽的弧度,一只俏皮的白老鼠还不老实,伸出爪子就去戳红鱼,也不管鱼是如此丑陋实在难以入眼。
  巫奴的视线被红鱼肥硕的肚皮吸引,不知道这里的烤鱼如何?
  说来奇怪,长草那边的鱼像是被什么东西灭种了,不要说小鱼了连小虾都没有,小溪里干净的很,要不是看见几株稀奇古怪的水草,他还不知道小溪里的生物居然就是它们,霸道的很夜班歌唱偷拐半兽进水里,然后干些不可言说的事情,反正最后水草就当爸爸了。
  这事情极为尴尬,要不是亲眼看过,巫奴都不会知道水草的秘密。
  奇怪的是,巫奴在这湖里并没有发现水草,一株也没有,只有茂密的蓝草生长在岸边,或许水草
  不能和鱼共存?
  视线被红鱼吸引,心神又飞到了天边,巫奴一时半会是不会想起来不对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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