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裳意有所指,陆闫海听完,露出了十分尴尬的笑容,似乎回忆起了一些咽不下去又吐不出来的事情。
“正是因为往事历历在目,才希望能请魔君喝一杯水酒,坐下来聊一聊。”陆闫海朝着行宫大门的方向一拜,解释道,“我天鼎有十数万修真者,并非只有那一家,也并非……都曾与魔君为难。只求魔君高抬贵手,我天鼎愿任凭魔君使唤,绝无二话。”
“其他人,也是这个意思吗?”花裳又问。
“是是是。”陆闫海连道了三个“是”,接着说道,“天鼎各家都是这个意思,但凡魔君有所求,各家必定倾力而为。若是魔君看哪些人不顺眼,各家也愿意做魔君手中的刀。”
也就是说,如果夜玄凌想杀了夜海家,那么天鼎各家,也会替他动手,处之而后快。
“哦?任何人?”夜玄凌的声音从行宫内传来,清清冷冷的声音就好像完全没有感情一样。
刚才一直在求见夜玄凌的陆闫海,在听见夜玄凌的声音时,脸上白了一下,甚至有些颤抖。
“是。任何人。”陆闫海艰难地回答道。
“那就明晚,将天鼎所有骨龄二十左右,修为在金丹期以上的修士,都送到这儿来。”夜玄凌带着点玩味的语气说完。那仿佛虚空中飘着的声音就消失了。
“敢……敢问魔君,所谓何用?”陆闫海战战兢兢地又问了一句,目光不自觉地瞟了一眼,正抱着花,一脸茫然地看着他们的江洛云。
然而夜玄凌却不再说话。
“就算是拿来炼丹或是取乐,也与你无关。”花裳娇笑着,十足一个魔女的模样,“不是说舍得吗?按我们宫主说的做。”
“这……这……”陆闫海一时不知如何应答。
“还赖在这儿做什么?”花裳挥了挥手,“跪安吧。”
陆闫海踟蹰片刻,只得又鞠了一躬,这才转身离去。
看着陆闫海有些苍凉的背影,江洛云叹了口气:“花裳姐姐,你这么说话,他会以为我们是坏人的。”
“我们本来就是坏人呀,洛云公子。”花裳又恢复了那副好姐姐的模样,“在人族的眼里,我们就是嗜血吃人肉的魔,对于任何的魔族,只有恐惧或臣服。好啦!主上让我出来,可不是与那人类谈笑的,主上说外面风凉,让洛云公子进去,这些灵植,我来看着就好了。”
“那也太麻烦你了。”江洛云不好意思地道。
“不麻烦。”花裳微笑着道,“自从你来了,主上心情好多了。只要主上心情好,我们这些下属的日子要好过得多。”可不是,那个阴晴不定的嗜血魔君,如今却是平易近人得很,不管是不是特地伪装出来的表象,总之他们这些下属也不用时刻战战兢兢地生怕做错了什么事。为此,多分点心神照看个花花草草,养养宠物,也不算什么。
江洛云见花裳确实不介意,便往里走。心中不免有些怅然,今日第一次见人类修真者对于魔族的态度。以前其实也是知道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然而一想到夜玄凌被当成一个杀人狂魔一样的角色,就觉得心酸。他也差不多想明白了,为什么刚刚陆闫海见到自己时并没有太在意,而后面夜玄凌说让他送青年男女时,他又多看了自己几眼。
大概,见自己看起来乖巧,不像个魔族,就把自己当成是夜玄凌抓来的人了。想着那些人送过来,是不是同自己一样的命运。也不知道在陆闫海的想象中,是个什么样的角色。
再拐个弯,就见到夜玄凌。
夜玄凌没有像往常一样,找个软塌懒懒散散的躺着,或是挑个风景尚可的地方,坐着品茶。而是站在院子中间,背着手,望着天空,唇线绷紧,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甚至江洛云来了,也没引来他的注意力。
江洛云莫名地觉得……这样的夜玄凌挺让人心疼的。
“哥!”江洛云喊着,快跑了几步,直接从背后抱住了夜玄凌,“嘿,抓住你了!”
“蠢货!”夜玄凌的视线移到了抱在自己腰间的那双手上,一如既往地对着江洛云冷哼了一声。
“嘻嘻。”江洛云毫不介意地笑着。
夜玄凌拍了拍江洛云的手,说道:“一会儿,你让花花陪着你,带上那只小废物出去逛逛。我来天鼎还有些事要办,就不陪你了。不可以像上次那样,突然跑来找我,明白吗?”
江洛云怔了一下,才想起从头到尾,夜玄凌也没告诉过他,来天鼎是做什么的。
“你来天鼎是?”江洛云还是试探地问。
“取天心石。这天鼎是一个天然的炼器场,在这之中,千万年孕育出了一颗天心石,就在天鼎中某处。我早年因缘已经见过了,没什么危险。”夜玄凌坦诚布公地说道。
不!夜玄凌没有说实话。
若不是夜玄凌打算抛下他,自己去取天心石,江洛云差点就忘了,有些事情是夜玄凌以为他不知道,也不打算让他知道的。比如那块天心石是由天鼎的夜海家世代守护的。比如,夜玄凌就是这一代夜海家家主的庶子,当年家主为了救闯了祸的嫡子,将他送给了一个炼药世家试药,令夜玄凌度过了生不如死的几年,并将对人性的不信任,深深地扎进了他的血肉中,甚至间接导致了夜玄凌最后入魔,被所谓的正义人士追杀,逃至魔界。
别看夜玄凌今日风光,若非他身有机缘,早在被送去试药的那几年,可能早就惨死其中。
在适才陆闫海与花裳的对话中,江洛云知道,起码夜玄凌曾经到过这里,应该也对天鼎施展了什么手段,如今的夜海家也不知道是何光景。然而江洛云觉得,夜玄凌大抵是因为什么原因,并未对夜海家斩草除根。
如今,他准备独自去面对曾经伤害过他,本应是家人的夜海家。却一个字也不肯告诉自己,还要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让自己去逛街。
自己应该欢欢喜喜地去逛街,然后欢欢喜喜地假装没有看到夜玄凌那已经被扒开了一条缝,不知道是否愈合的伤口吗?
“我同你去。”江洛云果断地说道。
“不行。”夜玄凌也同样果断地拒绝了江洛云。
“哥,你不是说取天心石并没有什么危险吗?”江洛云试图用其他角度说服夜玄凌,“你让我同你一起去,我就在旁边看着,不吵不闹。要不走到哪,都觉得不放心。”
夜玄凌揽过江洛云,一把抱住,试图将语气放柔:“听话。此去,必然是要见到一些‘故人’的,若是有些陈年旧账算起来,也有些不太好看。我不让你去,自有我的道理。”
什么道理?不过是要将那些血迹斑斑的旧伤掩盖起来,不让江洛云窥视到一丝一毫而已。江洛云知道,夜玄凌将自己放在了一个被保护者的角色上,不需要太强大,也不需要能够分担他的重担,只要乖乖的听话,乖乖地陪在他身边就足够了。
江洛云甚至不知道,包括上一世相识的那二十几年,这一百多年来,夜玄凌有多少事情是自己不清楚的,又受过多少苦、多少伤。自己单单只是在幻境里、在只言片语中拼凑出了一些东西,而这些还只是流于故事的内容,就足够触目惊心了。然而自己即便接受了夜玄凌的“道侣”的身份,也没有权利去接近对方的心灵深处。夜玄凌对自己的这份喜爱,纯粹得就像是找个风平浪静的港湾,偷取片刻的宁静。
江洛云对此毫无办法,并不是说他不想成为夜玄凌的一片净土,而是他更愿意与夜玄凌一起肩负苦痛。如今既然已经知道了一些事实真相,怎么也不忍心让夜玄凌一个人去面对那些所谓的故人。
拗不过夜玄凌的江洛云没有再多言,乖巧地留在了行宫。
夜玄凌出门之前还是忍不住又对江洛云说道:“不要跟来,就算整个天鼎塌下来,也伤不了我一根汗毛,明白吗?”
江洛云点点头。
夜玄凌还是觉得江洛云过于乖巧了,于是还是多吩咐了明华一声:“我不希望他出现在那里,你知道后果的。”
等夜玄凌带着鸿渊走后,明华才偷偷嘟囔了一句:“只是出个门,又不是要远行,宫主怎么变得婆婆妈妈的。”
第64章 血脉之力
修真界中开山立派, 通常是在什么山头开宗门,就直接以那个山头命名,或者立什么宗门,所在的那座山就取什么名字。就像崇明山的崇明宗,玄云山的玄云宫,还有天鼎峰的天鼎宗。
然而相比于崇明宗和玄云宫, 天鼎峰虽然也算灵气充沛,与前两者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从领地来说,最财大气粗的当属玄云宫了,玄云宫的领地以玄云山为中心, 直接包揽了几个大洲,当然,这可能与魔界地广人稀也有点儿关系。说起崇明宗的话,崇明山脚下方圆千里都是崇明宗的外门范围,更有大大小小许多门派依附于它。而天鼎宗则完全不是那回事儿,天鼎峰, 峰顶被夜玄凌强行霸占, 设下结界不说,下了山脚下, 走不出数十米,就是修真者的集市了,这集市名义上是属于天鼎峰, 但实际上却是天鼎各派汇集的小集市, 想卖什么就摆个摊, 想买什么就买了走,也没人把天鼎宗这个名义上的地主当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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