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榆:“是。”
他无光的眼里迅带掠过一道暗光,嘴唇动了动,吐出一个几乎不能听到的的词——离开。
然后,他折身离开。
一点也看不出是个瞎子。
但是,他没有走脱。
朗稔拉住了他。
“朋友,我们谈一谈?”他凑在他耳边,轻笑道。
*
楼下,在置放制酒的器材室里,有一间用来员工临时歇息的房间。
这间房,是李兴安几人的‘会议室’。
一般白天,他们都待在这里。
夜晚,则待在楼上。
“兴哥,咱们什么时候动手?”会议室里,或坐或站八个人。
说话的,是刀疤。
“那个干净的小白脸,味道尝起来,肯定棒极了。”
话落,屋内响起此起彼伏的淫、笑声。
有个戴眼镜的:“我喜欢那个姓朗的。”
“哈,变态张,你重口味啊,那个光头看起来就不好啃。”
变态张慢悠悠道:“我就喜欢这种不好啃的。”
“我对男人没兴趣,反正那女的,我要了。”有人开口,是纪念之说的歪鼻子。
众人大笑,一个手指少了根的男人道:“老歪,我就想不明白,你那玩意儿都不在了,为啥还要搞女人?偏偏每次还搞成那样,让我们想煮来吃都得好好洗洗才行。”
老歪舔了舔嘴角:“老子我乐意,怎么着吧。”
眼见着两人要斗闹起来,李安兴抬了抬手,众人只得停下声音。
他指了指手腕上的表:“这几人估计有点子扎手,用上次那个办法,晚上十二点行动。”
“这法子好!!”所有人兴奋大叫,仿佛眼前已经出现美好的画面。
“什么法子?”
大笑中,门口忽然传来一道淡淡的带着点点好奇的嗓音。
所有声音,戛然而止。
第10章 你们,该死
没人知道,紧闭的大门是在什么时候打开,这个叫任榆的漂亮少年又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就好像这个少年是突然出现似的。
八个人瞬间站了起来,手放在置放武器的地方。
李安兴手已经握住枪,他的目光在瞬间变得锐利,盯着任榆,杀意自眼底聚拢:“任同志,你这是做什么?”
任榆进房,把门关上。
轻轻的‘咔’声,空气都变得紧绷起来。
刀疤脸的眸色立刻变得淫、秽,他放肆的用目光扫视着任榆的身体。
在他看来,任榆此刻的举动明显是羊入虎口,他们八个人,每个人都有武器,而任榆,双手空空。
任榆会不声不响的落在他们手上。
至于等会儿朗稔等人问起来,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就好。
任榆的目光在刀疤脸上顿了一秒,嘴唇微勾。
“我想问问,”他垂下眼睫,从兜里取出一张寸照,“这个人,是谁?”
照片里,一个身穿笔挺军装的男人,脖子上骑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一大一小均咧着嘴,露出一口白牙。
照片的背后,写着一行小字:李安兴和他的小宝贝。
但这个叫李安兴的军装男人,和眼前的这个军装男人,完全是两个模样。
所有人脸色变了。
李安兴眼底流蹿的杀意已经隐藏不住,他也不打算隐藏。
这一刻,这个高壮男人脸上的些许憨厚之色褪却,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暴戾。
“小子,好奇心害死猫,你知不知道?”既然不打算隐藏,李安兴自然不再伪装。
“哦。”任榆抬头,声音淡淡,“也就是说,你认识这个人?”
“兴哥,跟他讲什么话,直接拿下不就行了。”独眼大声嚷嚷,拔出身上的枪,指向任榆,“你就说,打哪。”
——因为少了只眼睛,所以绰号叫独眼。
刀疤推开他的手,不满道:“别乱来。伤到哪还怎么玩?”
又转头,目光定格在任榆下、身,伸出舌尖舔了舔,兴奋道:“你们说,从下、面开始,如何?”
下流的话语引起大家哄笑,紧绷的气氛顿时消失,所有人看向任榆的目光,如同看着毡板上抽搐的鱼,无论如何,也逃离不了毡板。
那个少了根指头的男人叫缺指,他举手:“刀疤,你选了下、面,那我就选上面,我要从嘴里开始。”
他看着任榆,眼中猩红,猥琐的挺了挺下、身:“小子,你那张嘴倒是适合老子,啧啧,你要是把老子伺候舒服了,老子就考虑考虑让你……”
后面的话缺指再也没说出口。
他的喉间出现一缕血线。
“唔……”缺指试图想说话,奈何一个字也吐不出,只能徒劳无力的捂住脖子,血顺着指缝飚射出来。
他震惊的瞪大眼睛,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前一秒他明明还在说话。
他的眼睛越瞪越大,到得最后,几乎快要凸出去。
砰的一声,任榆把缺指扔了出去。
他的手指间,夹着一片薄如蝉翼的刀片,上面还残留着丝丝血迹。
正是这玩意儿,要了缺指的命。
趁着众人愣住的片刻,任榆攻向刀疤,不仅仅是因为他想要对方的命,而是因为此刻,刀疤离他最近。
危机给了刀疤极快的反应速度,几乎是在任榆袭来的那一瞬间,他往后退避开任榆的攻击,拔出手中的枪,朝着任榆就是一枪。
砰。
倒下的,是刀疤。
任榆低头吹了吹手里的枪,心想,枪,确实是个好东西。
连杀两人,剩下的人,终于反应过来。
剩下的人,愤怒的朝任榆开枪,不过在开枪之前,任榆哼出了一道无声的曲子。
此曲一出,这几人仿佛电影里的慢动作,滞了几秒。
几秒时间,足够任榆再杀一人。
这一次,他杀的是变态张,代价手臂被对方射过来的子弹擦了条血道子。
很快,曲子对这几人失效,他们恢复了速度,子弹嗖嗖朝任榆射去。
任榆翻到了沙发后面。
剩余的人疯狂咒骂任榆,手中的弹药朝任榆不要钱似的倾泄过去,压得任榆暂时抬不起头。
脑海里的萨比在跳着脚骂任榆:“你这个二百五,你以为你自己是铜墙铁骨?那可是子弹!子弹!傻不拉几的闯进来,你你你,简直要气死我!”
任榆皱着眉:“我忍不了这些人类,不杀他们,难消我这口恶气。”
萨比不会懂他的感受,任榆叹气,不再搭理萨比。
子弹越来越密集,几乎快要把沙发打穿,任榆双手使力,抓着沙发把它提起来甩了出来。
同一时间,门被踹开,朗稔犹如猛虎出笼般蹿了进来,眨眼来到没被沙发砸中的老歪面前。
手中的指甲变得长而锐力,轻而易举的将指甲刺入老歪太阳穴。
身体一转,堪堪避开一颗射过来的子弹,回身将手捅进一个叫吴德的胸腔里。
收回手,老歪和吴德的尸体一前一后倒地。
另一边,任榆已经暴起将被沙发砸到的两个人解决。
他弃了枪,用的铁锹,一铲子一个,相当好使。
将带血的铁锹放在地上转着,任榆抬眸,对上朗稔的视线。
见任榆看过来,朗稔大方的给了他一个笑容,带着些微调戏意味。
不知为何,任榆脑海里忽的飘过三个字——登徒子。
“有没有伤着?”朗稔走近,问。
任榆抿了抿唇,摇头。
朗稔伸手在他头发上撸了一把,换来任榆一个瞪视,心情顿时好起来。
天知道,在踹开门看到被子弹包围的任榆时,他心跳都停了一秒。
两人似乎忘了,室内,还有人活着。
——李安兴。
看着同伴的尸体,他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他们八个人,有枪有武器,却差点被对面两个算是没有枪的人全灭。
——任榆那把枪,也就杀刀疤的时候用了。
李安兴眼里闪烁着恐惧。
是的,恐惧。
他在害怕对方。
这个时候,不是你死就我亡。
李安兴咬了咬牙,手指就要抠动扳指。
“我要是你的话,这会儿就不会动。”朗稔忽的转过头,举起手,任榆的枪不知什么时候到了他手中,枪口直对李安兴,“或者,我们可以来比比,谁的枪法更准?”
朗稔语带笑意,眼底却是冰冷一片。
李安兴瞳孔骤缩,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迫。
压迫的来源,来自这个叫朗稔的光头男人。
不不不……
他的目光微微后移,落向光头青年身后的漂亮少年。
少年抬头看向他,启唇:“你们,该死。”
第11章 恐惧
李安兴是个亡命之徒,杀人不眨眼,但有一点,这种人怕死。
还是相当怕死的那种。
他做出一个投降的动作,把枪放在地上:“任同志,朗同志,有话好好说好好说。”
任榆从朗稔身后走出来,再次拿出那张照片,重复他最初的问题:“这个人,你认识吗?”
李安兴眼珠转了转,刚要说话,任榆道:“我没那个时间听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