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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 完结+番外 (秋二方)


  徒留任榆站在原地直抽嘴角:家里的开支用的是他的钱啊喂!
  但见朗稔这么有恒心, 他也不制止,悠悠的继续学习电脑。靠着萨比的指点, 任榆很容易就学会最基本的操作。
  平时没事的他就在网上接一些兼职,最后他学会一种兼职方式——刷单。
  一天下来,也能挣个一两百,够他和朗稔的生活费。不过朗稔找工作的事情还是在他心里留下了涟漪。
  他开始想, 天天呆在家里也不太好,他是不是也应该外出找点工作打发时间?
  问题是,他能做什么呢。
  从网上了解到,要进公司得有大学文凭才行, 而他……连小学毕业证书都没有好吗!
  任榆有点苦恼,至于萨比,在这种事上完全帮不上忙,只能让他自己想。
  朗稔并不知道他家媳妇儿也在琢磨着找工作的事,他要找工作还是很好找哒。
  口才好,力量大,只要不是做办公室的工作,他通通能干。最后他找了个房地产销售的工作,靠提成拿工资。
  以前被通缉的时候,朗稔什么工作没做过,做的最好的就是销售。做销售这一行,一靠能说,二靠忽悠。
  总之就是一张嘴的事儿。
  入职的一周内,朗稔就卖掉一套别墅,得到一笔不菲的提成。当天,他拿着老板发给他的奖金——一沓厚厚的红票子欢欢喜喜回了家。
  任榆正在弄他种植的花花草草,朗稔一回去就把他抱着转了一圈,惊的任榆那一剪刀差点把他的花给剪断,没好气的啐了朗稔一口。朗稔一放下他,立刻把红票子拿出来,舔着脸:“快,亲哥一个。”
  任榆接过钱,轻轻一抖,就知道有多少,有点惊讶,朗稔这才上班几天就弄来这么多钱:“哪来的?”
  “当然是奖金来的。”朗稔不无得意,“今儿个我卖了栋别墅。哥说过,有我在,养你妥妥的。”
  “走,我们今晚出去吃好的。”
  拉着任榆出门吃了一顿好的后,朗稔又拉着任榆进入一家手机店,给任榆买了个最新款的手机。
  “我说了不要这个。”任榆拒绝。
  朗稔硬把手机塞他手里:“现在人人一个手机,就你没有。白天我上班嘴皮子磨的都痛了,就想听你说说话,但是你没有手机,我就只能干相思。你忍心我上班这么累还要受相思之苦吗?”
  任榆:“……”
  旁边的导购小姐:“……”
  “正常说话。”任榆忽略四周营业员的目光,板着脸对朗稔说。
  朗稔立刻将脸上的哀怨收回去,换成嘻皮笑脸,大手一挥:“就这么定了!”
  然后拿着现金付款,一副暴发户的样子,看得任榆又好笑又好气。
  他拿着手机,怎么看怎么别扭。不过朗稔说得也有道理,有了手机,他们之间也能更好沟通。
  一路晃悠着回家,朗稔生怕任榆不会用手机,准备手把手教任榆用。哪想到任榆面无表情的解锁,下载APP,看起来熟练的很。
  就是打字比较慢。
  朗稔:“……你不是不会用吗?”
  任榆看也不看他:“天天见你玩,你以为我傻。”
  朗稔:“……”
  日子就这么平淡的过去,每天等朗稔上班后,任榆在床上躺不了多久也会起床,先洗漱,再吃完朗稔给他做的早餐,最后浏览网页,看能否找到能适合他做的工作。
  中午朗稔偶尔会回来吃,偶尔不会回来,到了下午的时候,任榆会算着时间做饭,等朗稔下班回家时,就可以吃晚饭。
  晚饭后,他们会外出散步,就像老夫老妻一样。
  后来任榆在小区不远的一家书店找到一份工作,店的营业员。这个工作很简单,就是有人来买书,结账就行。
  书店老板之所以选择任榆,全是因为任榆那张脸,那张脸一搁书店,保管生意好。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对于美的事物,谁不喜欢?
  书店的工作很轻松,任榆既能在书店上班打发时间,又能挣点工资,到了下午还有时间回去给朗稔做晚餐。
  朗稔其实是不想让任榆出去上班,不过转念一想,任榆一个人天天待在家也没意思。他也去看了看书屋的环境,挺不错,里面书很多,任榆没事的时候还可以捧着书看,时间倒也过得快。
  到了周末的时候,两人会去电影院看个电影,或者一起去买食材,一起做饭。
  朗稔很任性,销售做得烦了,他会换一个工作,不过换之前他会休息一段时间,陪任榆泡在书屋。
  等到他挣的钱花得七七八八时,他又出去找工作,外卖,保安等,只要他想找,不愁找不到。
  于他们来说,这就是生活,平淡而又幸福。
  这天,任榆在书屋的收银台后坐着。
  这个收银台老板布置的非常有情调,椅子是吊篮椅,里面铺着厚厚的毯子,无论是坐还是躺,都很舒服。
  收银扫描用的电脑等工具则放在编织的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藤架上,四周还垂着一些小框框,里面有的放着书,有的则放着一些小摆件。
  可以说整个书屋最舒服的地方就是收银台。
  有两个背着书包的姑娘走过来,穿着粉色羽绒服的年轻姑娘羞红脸喊:“老板。”
  任榆正在玩游戏——他已经被朗稔带进游戏这个万年坑中。
  听到有人喊,他暂停游戏,抬头:“我不是老板。”
  几乎每一个来书屋的人都会把任榆当成老板,任榆每次都要解释一遍。最后烦了的他在身前一个篮架上放了个名片:我不是老板。
  似乎是没想到任榆说话会这么冷,粉衣服有些愣,但在旁边黑衣服姑娘的鼓励下,说:“我知道你不是老板,但是你又不说你叫什么,我们也不知道喊你什么,只好喊你老板了。”
  其实还有一种大众称呼——帅哥。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着眼前这张脸,感觉说出帅哥二字仿佛亵渎一样。
  而且喊‘帅哥’也太轻浮了些。
  任榆:“所以?”
  粉衣服红着脸:“你叫什么呢?这样我们也好称呼你。”
  任榆皱了皱眉,萨比在他脑袋里挥着小尖翅说:“这都是套路,这姑娘在套你名字。”
  任榆:“……”
  仔细一想想,还真是。
  他顿了顿,对上姑娘期盼的眼睛,冷淡道:“我姓任。”
  粉姑娘有些失望的垂下大眼睛,身旁的黑衣服又戳她,给她使眼色,让她加油。粉衣服深吸一口气,一副豁出去了的样子:“任先生,请问你有女朋友吗?”
  她其实早就注意任榆了,长得又帅,话不多,每次来书屋就看到他坐在收银台处,不是打游戏就是玩手机,再不拿书看。
  无论处于哪种状态的任榆,都让她心动不已。今天是她的生日,在好友的鼓励下,她决定好好问问对方。姓什么,叫什么,多少岁,有没有女朋友,如果没有的话,她就要追他了!
  她看到对面俊秀精致的少年摇头,心中一喜,正要将告白的话说出去,就听到对方说:“我结婚了。”
  粉衣服:“……”
  她一副傻了的样子,反倒是旁边的黑衣服尖叫:“你结婚了?这么小?不可能吧!”
  “谁说长得小就不能结婚?”就在这时,门口的风铃叮咚一声响,一个高大的身影挟着寒风走了进来。
  粉衣服和黑衣服同时看向高大的男人,就见男人径直走向任榆,前者光光的头顶上还冒着雪花,他一屁股坐到任榆的椅子上,压的那吊椅都咯吱了一声。尔后他伸出手,将任榆搂在怀里,在任榆脸上吧唧亲了口。
  亲完之后,这才将正眼看向粉衣服和黑衣服,脸上带着笑,目光却有点冷。
  敢觊觎老子的媳妇儿!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粉衣服和黑衣服心中一跳,然后粉衣服看看他,又看看任榆,眼圈儿慢慢红了,拉开门就冲了出去。
  黑衣服看看跑出去的朋友,又看看朗稔和任榆,最后狠狠瞪了眼任榆,意思是结了婚的人干嘛出来勾人,瞪完后拉开门去追朋友。
  任榆拿来条帕子替朗稔擦头上融化的雪,朗稔满脸不爽,抓着任榆手,酸不拉几的说:“你说说,这是第几个觊觎你的小姑娘?”
  任榆慢吞吞的抽回手,接着俯身在朗稔唇上亲了口:“乖。”
  朗稔立刻咧嘴,任榆这招百试不爽。


第93章 番外5
  帝都实验室
  林意看着眼前这个沧桑的男人, 曾几何时,这个男人还是意气风发的一城之主。
  “你决定好了?”他问,“也许会失败,王之风会彻底死亡。”
  宋净司微微苦笑:“你觉得现在的他还算活着吗?”
  林意:“至少他现在有呼吸,不是吗?”
  宋净司:“如果他不能醒来,我宁愿他彻底死亡。”
  林意有些诧异:“是什么改变了你的想法?”
  宋净司不答反问;“你知道任榆和朗稔结婚了吗?”
  “当然。”林意点头,“那两人, 倒是活得潇洒。”
  宋净司眼中闪过一丝羡慕,道:“你开始吧。”
  林意定定看着他,最后点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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