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安心的睡了过去。
朗稔低头看着怀里熟睡的少年,巨大的狼头低下,轻轻蹭了蹭少年干净的额头。
少年动了动,往他怀里更深处钻进,睡得很是香甜。
他抱起榆,轻轻站了起来,看着城门外铺成小山似的尸体,暗自想,基地待不下去了。
这么多的尸体,任榆该如何向众人解释。
任榆的与众不同,势必会曝光出来,那么等待他的,将是什么?
朗稔不知道,但他不想让任榆卷进来,以他和任榆的能力,足够在外横着走,何必再回基地。
转念一想,他又想起苏术小夜希他们,没了他俩的庇护,他们能安全吗?
算了,先等小榆仔醒了再想后面的事吧。
朗稔一只爪子小心的抓住任榆,翻身从城门处爬了下去。
他的爪子可以轻易的刺穿城墙,没过两分钟,他便到了地面,抱着任榆,迅速消失在黑夜中。
他没有注意到,一只倒在地上的丧尸眼睛里,有着一点细小的红色光芒在闪烁,片刻后,这缕红光从丧尸眼睛中飞了出来,竟是一只机械苍蝇,朝朗稔消失的方向飞了过去。
不过没飞多久,苍蝇失去朗稔的踪迹,在原地打转。
最后咔擦一声,身体中间冒出一缕青烟,落在地上不再动弹。
*
朗稔的速度很快,他想找个有水源又没被污染的地方。之前看过地图,离W市最近有一座册脉,这种山脉上应该有水源。
朗稔加快速度,靠着极快的速度,一个小时后,还真给他找到个有水源的地方。
他暗自想,是不是他刚刚心时说了句‘付晓晨借我点儿运气’,所以他就找到了。
在水源不远处,有一间小木屋,应该是守林人所住。
狼都能夜视,朗稔也不例外,他小心的推开门,在靠近墙的地方,看到一具腐化的尸体,旁边丢着把猎枪,脑袋上有颗子弹。
按照死亡的姿势以及血喷溅的位置,朗稔判定此人为自杀。
屋里很大一股臭味,暂时不适合居住,朗稔把门窗打开,将臭气散发出去。又来到水源处,是一个小池塘。
他想起之前任榆被母大蛇伤了之后泡在水里伤好的画面,虽然任榆身上没有伤,但他很虚弱,这是不争的事实。
说不定泡在水里对他有帮助。
朗稔先把任榆放岸上,自己下水探了下,怕里面隐藏着丧尸或者丧尸动物。
还好没有。
如果真有的话,以任榆洁癖的性子,不一定会泡。
朗稔抱着任榆一起下了水。
一入水,昏睡中的任榆动了动,一双大长腿自动化成鱼尾,淡蓝色的鳞片映得水微蓝,煞是好看。
朗稔就这么抱着任榆睡了过去。
黑暗层层褪去,大地苏醒,天际如同拨开黑纱露出的明朗面容,哪怕已是末世,早晨的空气以及氛围仍是那般令人舒适。
初升的阳光洒进山林,透过茂盛的树林间隙,零零散散的落进这处直径三米左右的小池塘,也落在了池塘里相拥的一对……狼和鱼身上。
漂亮的蓝色鱼尾不自觉的缠在狼的腰上,上半身倚在狼的胸口处,狼的爪子虚虚扶人鱼腰上,既能保证他不下滑,也不会让自己的爪子伤到他。
另一只爪子则放在岸上,一旦有异动,会立即惊醒,用锋利的爪子撕破敌人的头颅。
狼的头微微侧着,有细微的鼾声传来。
又过了一段时间,太阳高升,阳光变得炙热,水中的鱼尾轻轻动了动,下一秒,熟睡中的狼睁开了眼。
朗稔眯着眼睛看了看阳光,心想这一觉睡得倒是舒服。
他低头看任榆,一夜过去,任榆的脸色有了些许恢复,至少唇色从惨白变粉白。
很好看,也很勾人。
这样的美色当前,作为一只色.狼,如何能放过?
等他亲下去才发现,他现在可是狼形,一亲下去,整个舌头可以把任榆脸都舔干净了。
不过……可以试试?
反正小榆仔没醒,朗稔恶趣味的想,然后他真的吐出舌头舔了舔任榆,这下可好,正好把任榆舔醒。
害怕被揍的朗稔立刻变成人形,然后在任榆将醒未醒中含住对方的唇。
任榆彻度睁开眼,一睁开就看到朗稔对自己耍流氓。
丝毫不觉得浑蛋耍流氓的朗稔松开任榆,看到后者唇色变得更中红润里,眼里闪过满意:“醒啦?”
“感觉怎么样?”
任榆忿忿擦嘴唇,抑制住想揍朗稔的冲动,恶狠狠的说:“不怎么样。”
朗稔:“……”
片刻后,朗稔哈哈大笑:“我的小榆仔啊,我可没问你我亲你亲得怎么样,我是问你身体……”
“滚!”寂静的树林里,被一道羞愤的怒吼打破。
好不容易将任榆安抚好,朗稔遗憾的想,本来还想着任榆醒来像昨晚一样对他撒娇的,结果呢。
唉。
任榆精神还有些不济,四肢仍是无力,他示意朗稔把他抱出去,两人出了水,任榆取出两套衣服,让朗稔自己换一套,顺便帮他换。
期间这只狼手在他身上吃豆腐他也没心思管,反正说了对方也不听。
再者,他也不反感这样的亲密,刚才之所以发怒也只是羞恼而已。
当然,这样的心理活动是万万不能让朗稔知道哒。
“这是哪?”任榆问。
朗稔:“我随便找了个地儿,咱们先在这里暂时待着。”、
任榆嗯了一声,也没问原因,他很清楚。
朗稔找了处干净的地方将任榆放下:“我去收拾下屋里,咱们这段时间就住这儿。”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朗稔才把屋子收拾干净。屋里的那具尸体,他找个地方埋了,还立了个碑。
毕竟占了人家的房,得还人家一个房才是。
第77章 第 77 章
收拾一间房于朗稔来说不是困难的事儿, 花了一上午收拾干净。任榆恢复些力气后,去周围采了些花来装饰。
房子的采光还不错,头顶安了处天窗,阳光从上面落进来,细小的粉尘在光线中飞绕。
透过这束光线,再看室内忙活的朗稔,恍惚间, 任榆想,这似乎就是父亲跟他说过的人类生活。
母亲是个温柔的人类女性,做得一手好菜, 时常就他收拾房间,母亲做饭,生活得很是温馨。
如果父亲的身份不被人类发现,大概, 他们可以一辈子幸福的生活在陆地。
“采了些什么?”朗稔正在抹桌子,转头就看到任榆手捧一束花站在门口, 逆着光线,他有些看不清任榆的表情。
“不认识。”任榆走进来,将蓝白黄三色的花儿插进一个洗净的瓶子,放在阳光下, 还挺好看。
“我也不认识。”朗稔走过来,瞄了一眼,耸肩道。
他一个大老爷儿,哪会去认识什么花儿。
“我刚多洗了几个瓶子, 咱们多插几个,放床头。”朗稔又递过来几个瓶子。
任榆看了他一眼,默不作声的往外走,准备再采点。
“小心点儿。”朗稔嘱咐一句,“有什么就叫我,我来对付。”
虽然他之前将周围检查过一遍,并没有危险,但这是末世,小心驶得万年船嘛。
任榆翻了个白眼,这只狼这是把他当瓷器吗?一磕就碎?
等任榆采完回来时,朗稔已经彻底收拾完,他拉着任榆走到隔间:“你看,还有火灶呢。”
火灶旁边堆有许多柴火,朗稔说:“我记得你空间里有大米吧,咱们可以自己做饭吃。”
关于纳米空间的事,任榆跟朗稔简略的说过,当然,空间的来历以及萨比他都没说。
“你会煮吗?”任榆问出一个关键问题。
“那当然。”朗稔揉了揉任榆的头发,“不要小瞧哥,哥这手艺,可是逃亡的时候练出来的。”
半个小时后,看着一团焦黑的粥,任榆在旁边淡淡的说:“这就是你练出来的手艺?”
朗稔:“……”失误失误,纯属失误。
最终还是任榆煮的粥,和着肉罐头,两人把肚子都吃撑了。
饭毕后,任榆躺在床上睡觉,精神力挥霍一空,想要恢复到原来的程度,将是一项漫长的工作,只能靠慢慢养。
尤其是前期,他会很噬睡。多睡多泡水,精神力才能更快的恢复。
朗稔也无事可做,抱着他一起睡。
等任榆精神养好,再去找苏术他们也不迟。
没有丧尸,没有丧尸动物(就算有,也是少量,轻而易举就可以消灭),山中的日子过得很快。
每天任榆做的就是吃饭、睡觉、泡水、偶尔晒太阳(萨比需要)。朗稔要做的,就是陪同任榆做他做的。
偶像朗稔会带着任榆在山林里打野味。末世之后,大部分人类感染成为丧尸,但也有小部分人类并没有感染。
丧尸动物亦是如此,这么大的山林,总能找到几只没有感染的动物。
前两天,朗稔找到一只没有被感染的兔子,但这只免子愣是狡猾的很,速度也快,在朗稔未变身的情况下咻的钻进地洞。
当时还把朗稔愣了好一会儿,兔子居然钻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