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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 完结+番外 (秋二方)


  “我□□妈的。”苏术大骂,实在没想到这群村民会如此无耻。
  王二麻子和李勇跑得最快,使劲拍着合拢的大门:“把门打开,放我们进去。”
  里面的人沉默。
  王二麻子和李勇气得大骂,手都拍红了,眼见着丧尸鸟越来越近,他们试图用手去抠门缝,可惜,直到指甲抠翻,亦没拉开丝毫。
  任榆跑了几步就停下,看到他们的保姆车:“上车。”
  众人皆知,当遇到鸟潮时,最不能躲的,就是车。
  ——除非你的车能跑得比丧尸鸟还快。
  丧尸鸟会用变异的喙将车窗玻璃戳碎,车内狭窄,丧尸鸟钻进来,结果几乎奠定好了。
  最好的办法是躲进室内,把窗户以及窗帘关上,丧尸鸟‘看’不到猎物,也闻不到新鲜血液的气息,闹腾一阵就会离开。
  然而此刻,上车是他们唯一的办法,要不然就只能站在空旷地带和丧尸鸟单挑。
  傻子才会这么干呢。
  大伙都不是傻子,迅速上了车,除了王二麻子和李勇。
  这两人还在坚持不懈的抠门,等反应过来想上车时,丧尸鸟已经攻近。
  惨叫声顿时凄厉的响起。
  苏术这会儿已经轰起油门,车子如离弦的箭射了出去,将丧尸鸟堪堪甩在后面。
  然而,丧尸鸟的速度很快,几下就追了上来,后窗玻璃,车窗玻璃顿时被几只丧尸鸟戳碎,朗稔甩手几枪,将这几只丧尸鸟干掉。
  越来越多的丧尸鸟扑了过来,朗稔守住后窗玻璃,孟元白纪念之则守两边车窗玻璃。
  三人的枪术都不差,尤其是朗稔,左手持枪,右手持刀,枪射远的,刀杀近的,弄得他身旁的任榆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
  “退后点儿,当心血溅身上。”这当口,知道任榆爱干净,朗稔还有心思提醒任榆退后点。
  不用朗稔说,任榆便往后退几步,倒不是担心被血溅到,而是看到纪念之差点被一只丧尸鸟抓到脸。
  他上前一步将那只丧尸鸟解决掉,塞了把刀给纪念之,头也不回的说:“去帮元白。”
  孟元白的子弹没了,正靠着从车上捡起的棍球棒与丧尸鸟僵持。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那些丧尸鸟一见到任榆就特别兴奋,一个个盯死了攻击任榆,导致朗稔几人的压力大大减小。
  朗稔皱眉,想去支援任榆,可他这里又不能没人,正纠结时,唐厌忽的走过来:“我来守这里。”
  他手里拿了把唐刀,也不知是从哪来的。
  “行吗?”朗稔问。
  唐厌重重点头。
  朗稔立刻就撤,来到任榆身边,结果刚走到他身边,就听任榆问:“可以用地|雷炸它们不?”
  朗稔:“你有地|雷?”
  任榆轻咳一声:“刚刚摸了下,好像有。”
  当初上岸搜集东西时,他大部分搜的是食物和水,他也只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其他东西都是囫囵扔到纳米空间,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搜集了些啥。
  还是刚刚萨比检查纳米空间才发现。
  想到之前遇到尸潮和鸟潮一怒之下就把星光丸砸光,害得他遇到鼠潮时不得不用自己的血催熟星光丸,任榆心中就有一点蛋蛋的忧伤。
  这些地|雷不用,留着来生蛋吗!
  他默默取出一枚地|雷给朗稔,这玩意儿他还没用过,交给朗稔安全一点。
  朗稔接过地|雷,忍不住笑了:“你可真是个宝贝。”
  然后不顾任榆的反抗在他脑袋上撸了把,再转头看向丧尸鸟时,朗稔脸上的笑容消失,嘴角反倒挑起一抹邪气的弧度。
  他猛的拉开引线,算着时间燃烧一会儿后,他将地|雷朝鸟群中扔了出去:“今儿个爷爷让你们享受一下什么叫作烤炸鸡!”
  地|雷刚刚扔进鸟群里,便呯的一声炸了。
  朗稔反手把任榆拉至怀里,爆炸的余波全部被他抗住,任榆没有任何影响。
  地|雷质量不错,一颗至少死了十多只。
  任榆推开朗稔:“我还有,还要么?”
  这一下,其他人的目光都转了过来。
  任榆没有任何负担的将一箱地|雷‘变’了出来。
  众人默。
  苏术从后视镜看到,喃喃:“日,我觉得我们捡到了个宝。”
  朗稔啐他一口:“什么叫我们捡到了个宝?这个宝是老子一个人捡到的!”
  众人:“……”
  有了地|雷就好办得多,连续扔出好几个地|雷,加之苏术不要命的烘油门,他们很快摆脱了鸟群。
  众人松了口气,纪念之拿起望远镜朝后看,片刻后嘿嘿笑了:“鸟群全朝酒厂扑过去了。”
  声音里掩饰不住的幸灾乐祸。
  这会儿彭大春终于缓过气来,说:“酒厂的大门窗户都被李安星他们加强过,丧尸鸟冲不进去。”正是如此,他们才躲过上一次的鸟潮。
  “不会。”唐厌低声说,“窗户我动了手脚。”
  朗稔才不耐烦管这些,那群人是死是活和他没关系,现在的他,只想把任榆搂在怀里大亲一口。
  “小榆仔,来来来,告诉哥,你还有什么惊喜要展示给哥?”他将脑袋凑过去,一双眼睛笑得勾魂夺魄。
  看着眼前的流氓脸,任榆挑眉,这明显是送上来挨揍的,不揍白不揍。
  于是,任榆一巴掌欢快的糊了上去。


第18章 看啥呢
  付晓晨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主儿,父母离异之后双方再次组成家庭,两边每个月支付他一千的生活费,学费则是每人一年负责,到了毕业之后,双方就再也没有给过他一分钱。
  好在他死云的姥姥在M市有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他的名字,毕业之后就回了M市。
  他从小就对画画感兴趣,自己也能画一手好画,大学亦是选的画画专业,他还匿名投过他的画,在网络上小有名气,挣了不少钱。
  平时也接点画画的话,养活自己绰绰有余。
  除了画画之外,付晓晨还有一个爱好,信佛,这大概随了他姥姥。
  或许正是因为信佛,让他运气变得格外好。
  末世来临之后,他害怕的不敢出去,好在他很宅,曾经就有好几个月没出门。
  他才刚刚补经几个月的食物,末世就来了。
  末世初临时,水还没停,他把家里所有能盛的用具都拿来装水。
  付晓晨有个邻居,是个独居女人,很不幸成为了丧尸。
  他壮着胆子把她杀了之后,进入她家搜来好几个大桶,用这些大桶装满水。
  后来他怕水和食物不够,又陆续壮着胆子把整栋楼死去的人家搜了个遍。
  运气好的他,除了有一次差点被丧尸咬到外,其余很顺利。
  于是,付晓晨靠着这些,度过了整整半年。
  直到那天,他看到那名少年领着鼠群朝他所在小区的对面小区跑了过去。
  他的这个位置,正好可以完美的看到天台上发生的一切。
  那一刻,付晓晨震惊了。
  原来,还有这么厉害、连鼠潮也能消灭的人。
  半年了,他所在的这栋小楼最初还有幸存者,后来,这些幸存者要么离开,要么死亡,整栋楼就只剩下他。
  看着所剩无几的食物,再看那名厉害的少年,付晓晨做了个决定,他要跟随这名少年,成为他的小弟。这样,他或许能活得更久。
  然而,当付晓晨收拾好东西后,他却失去了少年的踪迹。
  犹豫很久,最终付晓晨仍是决定要离开家,运气好的逆天的他找到一辆满油的大悍马,他把剩下的食物和水都搬了进去。
  付晓晨从手机里听到,W市建立了安全基地,那名厉害的少年肯定会到那里去,他就去那里找他,或者在那里等他。
  怀着这个信念,他一路朝W市行进。
  一路上,付晓晨虽然有遇到丧尸,但他嗖一下就过去,连和丧尸打个对面都木有。
  直到——车没油,他不得不停下来。
  他停在国道上,周围是啥也没有,没有废车,没有丧尸,更加没有人。
  付晓晨坐在车里,汗水将他的衣服打湿,又再被高温烤干,恐怖的炙热气温让人心情烦躁。
  他越来越绝望,觉得自己不该走出那间房子,现在没油,四周没人,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背着食物靠双腿往前走吗?
  遇到丧尸怎么办?
  一个还能解决,一群呢?
  越想越绝望,就在付晓晨恨不得哭两声来缓解自己的绝望时,身后有汽车马达声响起,那一刻,付晓晨想起一句网红话:什么是惊喜,这他妈就是啊啊啊啊。
  他几乎是拿出二十四年来所有的激情连滚带爬的从车上跳下来,站在马路中间,对着那辆破破烂烂的保姆车挥手,挥得那叫一个热情,眼睛泛贼光,一副宅男瞅见苍姐姐的那副饥|渴样。
  苏术正哼曲儿呢,他死皮赖脸的从任榆那里要了颗棒棒糖,为此代价是被他朗哥踹了两大脚233333
  陡然看到冒出来的付晓晨,苏术操了一声,迅速踩刹车,车身因惯性剧烈抖动了下。
  “苏术你大爷,你不是号称全世界技术最好的老司机么,开个车你他妈也能一惊一咋的开出个花儿来?”眼看着就要摸到任榆手,结果车子这么一抖,任榆脑袋撞在车壁上,长而卷的睫毛微颤,睁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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