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鸡是我捡到的,要是不嫌弃的话一起吃吧。”
陆嚣警惕地问:“捡到的?怎么捡?”
李林宝做了一个拾起,放下的动作:“这样捡。”
陆嚣敌意满满:“那我们怎么没遇到呢?”
李林宝想了想:“我运气好吧,这只鸡是被一队雇佣兵砍的,他们嫌弃鸡被兔虫咬过不肯吃,于是我就捡回来了。”
何勋要被他逗乐了:“兔虫口水有毒,你就不怕吃了拉肚子。”
“不会,我处理过它的伤口,现在已经没毒了。”李林宝给鸡身刷了一层盐巴,边涮边口水都流个不停,他不再说话,沉默而快速地给自己卸下了两个鸡腿,然后把剩下的鸡都给了他们。
那鸡很肥,又香又多油,火候也刚好,鲜嫩得不得了。李林宝蹲坐在地上,一手一只鸡腿,左右同时开工,吃相可以说十分野蛮,精灵王子一下子成了抠脚糙汉。
见他们不动,李林宝大口大口解决一只腿后疑惑道:“你们怎么不吃?不用客气的,我吃这两个就饱了。”
何勋见他吃得不亦乐乎,似乎确实没有毒素残留,才把那只鸡翻过来,跟陆嚣分食了。
咬下第一口鲜嫩的鸡肉时,何勋幸福的快要落泪,感觉是穿越后吃过的最好的肉,不仅香,而且分量足。
可是陆嚣吃得并不开心,只是小啃了几口,就气鼓鼓地坐到一边,冷眼看着何勋也逐渐没有吃相的动作,嘴巴都撅了起来。
一只鸡很快就剩下了鸡骨架,李林宝吃完晚餐又开始翻自己的药草。
何勋辨认出连翘、青石藤等等,好些药草都是他只在古书资料见过的,后来那些药草都在数百年的培植发展中变了样子,跟原来的模样已经大相径庭。因此看得津津有味。
李林宝翻完一批后打了个哈欠,对何勋歉意道:“我累了,要休息一下,你们随意,这些药就放在这里慢慢烤,不用管的。”
说着,他就往地上铺了一张毯子,还翻出一张薄毯——那毯子还是大红喜毯,裹在他身上就一下子从精灵变成了抠脚土冒。他躺下就睡,而且没多久就呼吸平稳,显然已经睡着,既不担心半夜有虫兽袭击,也不担心何勋他们会偷东西,可以说十分心大!
何勋忍不住投来钦佩的目光,又转向一个晚上都不怎么吭声、似乎在赌气的陆嚣,勾勾手指,示意他靠过来。
陆嚣抿了抿嘴唇,不情不愿地走了过去。
何勋十分不解:“生什么气?”
陆嚣似乎也挺累的,打了个小小的哈欠,低声道:“没有。”
“困?”
陆嚣点点头。
少年人都爱睡觉,何勋十分理解,便摆好姿势,指了指自己的大腿:“枕着哥睡一下……愣着干什么!快点,抓紧时间休息,一会还得继续往站口走的。”
陆嚣扭扭捏捏地刚蹲下来,瞥见何勋的大腿就在眼前,仿佛那不是腿而是玻璃,半天不敢完全放松,只是虚虚地悬在腿上。
何勋好笑地看着害羞的少年,明明之前还偷偷跑来跟自己睡觉的,也不知怎么回事,不过想来少年也是青春期的孩子了,可能抵触亲近了吧。他手微微用力,把陆嚣压实在自己腿上。
“快点睡。”这孩子可是他的打手,需要保持充沛的精力。
陆嚣那瞬间好像要窒息似的,忍不住猛吸了一口气。这口气还没来得及完全被纳米碳过滤,因此带着瘴气特有的异味,但陆嚣像闻到催.情香脸一样从脸红到了耳朵根,看起来非常可疑!
幸好晚上看不太清。
陆嚣享受了片刻,嘟囔问:“何勋哥哥不睡吗?”
“你先睡三个小时,一会换我。”
他可不像那个李林宝那么没心没肺,荒郊野岭的,必须有一个人清醒着才放心。
不过也是当初在玉米地练就了闭眼也能耳听八方眼观四路的本事,致使他能一边守夜,一边休息,竟然也不觉得十分累,三小时过去后何勋并没有叫醒睡得很熟的陆嚣,而是又坚持了两个多小时,可以说非常的疼爱他了。
凌晨四点多时,何勋把孩子叫醒了。
陆嚣睁眼瞬间才想起没替换,惭愧得无地自容:“对不起,我就这么睡过去了,要不哥哥再休息一下吧……”
何勋摆摆手,这算什么啊,以前他还通宵达旦不吃不喝地玩网络游戏,比现在辛苦多了= =何况这具身体年轻,熬夜一次没什么大不了的。
“走吧,我们出发。”
此时李林宝还没醒来,他靠在自己的行李上,披着一张大喜被子,可笑,却又宛若红花中的精灵。此形容怪恶心的,不过没妨碍何勋很是欣赏了一番。
何勋本意直接走,谁知陆嚣突然孩子气地把李林宝叫醒:“喂!”
李林宝睡眼惺忪地起来,神色还很迷茫,直到认出他们,声音带着初醒的沙哑问:“早上好,你们睡得好吗?”
“我们要走了,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陆嚣恶声恶气道。
何勋惊讶地看着他,万万没想到他居然还肯带人。
李林宝摇摇头:“我还没睡够呢。”
陆嚣眯起眼:“你……”
“你们是担心我吗?没关系的,我带够五天的干粮,还有一些药草没采到,我得多采点带回去才行,你们先走吧。”
李林宝感激地笑了笑,并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们,打了个哈欠躺下来继续睡。
这家伙真是心大!
俩人于是带着自己的东西走了。一段距离后,何勋问:“你怎么想带他走?”
陆嚣哼道:“你看他弱不禁风的样子,万一遇上兔虫肯定完蛋,跟着我们起码安全。”
何勋噗嗤一声笑道:“知道了救世主,不过我看他不需要我们保护,他应该是个异能者。”想了想又严谨道,“就算不是异能者,可能也有其他本事,也许会配制什么驱虫药。”毕竟李林宝是药剂师,敢在外面采药几天的肯定有两把刷子。
陆嚣没吭声,有点后悔刚才没用异能捏捏李林宝,他现在对自己以外的变异人都充满了好奇。
“我还没问你呢,刚才怎么要带他走?”何勋纳闷道,他都没想着要带上李林宝呢。
陆嚣目光清澈而纯粹,低声道:“你说过的,我以后要保护很多人,他不也是很多人中的一人吗?以后太远了,不如从现在做起。”
何勋心里一动,渐渐感到一股莫大的欣慰。
不愧是历史上造福过许多百姓的伟人,尽管因为异能而时不时暴走,但本性终究是善良的,小小年纪就知道心怀天下了。或许他不做什么干预,陆嚣也不会泯灭人性变成杀人狂魔,最多体内淤积的黑暗情绪积压至最高点才爆发,与历史完全衔接起来罢了。
何勋很有哲理性地冒出一个想法:历史到底是可不可逆的呢?
不可逆,那就是他放任陆嚣完全不管,他最终还是成为伟人,并且结局自爆屠城;可逆的话结局就多种多样了,比如药水抑制了他的负面情绪,他喜乐安稳地过了一世,至于军功什么的,也许有,也许没有……
哎哎,太不可说,何勋甩了甩头,禁止自己发散思维。不管怎么样,陆嚣现在还是个未成年人,他领养的!他受不了陆嚣青涩的脸蛋浮现那种吓人的表情,还是老老实实给他调理吧。哪怕陆嚣不再是伟人,对人类史也不会有太大变化,顶多是文明再倒退几百年,终究会搞死那些烦人的虫族的。
他们逐渐远离李林宝所在的小树林,走了两个小时,天终于有了点亮度。
接着这点光辉,何勋不经意间观察到陆嚣一张小脸惨白惨白的,毫无血色,而且呼吸声比平时要大一些。
“你怎么了?”何勋的爪子伸过去晃了晃。
陆嚣脚下没停,但神情有些恍惚:“何勋哥哥。我好像又饿了,低血糖了吧,我能喝口水吗……”
何勋让他站好,仔仔细细地盯着他惨败的小脸,然后探了探额,没发烧,又捏了捏他前胸后背,当视线下移至他双腿上的泥泞时,猛地想到了什么。
“艹!”
何勋低咒一声,不由分说地扒拉下他的裤子。
“勋哥哥?”陆嚣莫名其妙又挺羞耻地起腿,脸都透了点粉。
何勋却没心思理解他的害羞,严肃又飞快地把他裤子扒拉到脚踝处,只见他白皙光滑、结实紧致的大腿肌上,趴着一个小玩意儿。
那是一只拇指盖大的蜗牛,壳是磨砂半透明的白色,露出来的头部和触角却是粉色的,它的口器紧紧贴着陆嚣的腿部皮肤,源源不断的鲜血正从连接处进入它半透明的身体里。
这么个小玩意儿,也不知道吸了多少血,犹不餍足,裸.露在外的肉体正随着它的动作一鼓一鼓搏动着。
何勋卧槽一声,直接伸手一抓,猛地把它从陆嚣腿上拔了起来。
口器分离那刹那,陆嚣疼得脸色煞白。
结果那蜗牛在抛向半空,头上一长一短两对触角弹了弹,似乎被打搅进餐而勃然大怒地拉长几许,最离奇的是,在落地瞬间,它砰地一声突然涨大了无数倍!-
它一下子状如大象,重重跌在地上,它的壳像幢小房子似的,触角变得又粗又硬,像愤怒的公牛一般在空气中胡乱顶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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