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修走到窗边,望着咬牙握紧拳头的陆苗,“——你不会想失去他吧?”
陆苗狠狠瞪向他。
唐修浮出一抹笑,离开了这里,窗外只剩一轮白色的月亮。
陆苗完全没办法静下心来看书,他无法想象自己失去姜冬泽,可是让他们现在进茧里面也做不到,姜冬泽也一定不会同意,他那么有责任心,不会抛弃妖族。
他一定要办法保护姜冬泽。
*
第二天一早,陆苗来到姜冬泽住处,发现妖味浓重,一进去横躺着睡了一片妖怪,还有一些化为原型的兔子、田鼠蹦来蹦去等等,差点让陆苗认为这是个农场。
“哟!”万生眯着眼睛笑,“小树苗。”
陆苗从窗口跳下来,“你怎么也来了?”
她打了打哈欠,“婆婆昨天听到了《清角》的号召,懒得来,就叫我来了。”
陆苗见她跟以前没两样,压根没长。
转过眼,一个大块头盘腿坐在客厅实在太显眼,“百无。”
白衬衫黑马甲的装束没怎么变,只是脖子上多了一条琥珀挂坠,身后多了一个羞涩的四五岁小男孩,一见陆苗就躲到身后去,轻声说:“爹爹。”
“这是?”
“这是小天。”
“小天?”陆苗有点懵。
这时候山风凑过来讲解:“百阳守着百无,一生未娶,百月呢那么凶,好歹嫁了人。这是孙子,出生第一眼就缠着他。每天爹爹爹爹的叫,简直就是百阳转世。”
“我本原本也不打算跟有瓜葛。”百无说。“但这孩子的父母去世,见我第一面就只认我,给别人只会哭。”
那小男孩不想见生人似的,只往他怀里钻,他摸了摸小男孩柔软的脑袋,“我没办法脱去罪孽,只能去承担,这是我的障。”
陆苗没办法评论什么,看到个贴在墙角里□□出肚皮,睡得呼呼作响的方形脸小女孩,那不是那个螃蟹妖,她居然安然无恙?不知道那个水里的另一只妖怎么样了?
有只红眼兔子一蹦一蹦跳到陆苗脚下:“你还记得我吗?”
陆苗没想起来。那只兔子恢复了原型,全身毛茸茸的,比陆苗高多了,“这样呢?”
“啊,火车上的那只妖!”陆苗很深刻地记得他的这双红眼睛,他竟然也还好,没有再被捉到。
他点点头,“多亏恩公当年救了我,一直难忘。不过为什么身上突然有了神力?”
“说来话长。你女儿呢?”
“她也来了。不过爱美,出去购物了。”
陆苗笑起来,第一次见的时候觉得害怕,第二次只觉得既亲切又可爱,环顾地上,还有许多他不认识的妖,不过对他就没有那么友好了,大部分都很害怕,有几个露出挑衅的目光。
山风凑过来嗷嗷叫:“那两只猫呢,怎么没看到?”
“被抓走了。”
“谁那么无聊,抓这两只笨猫?”山风虽然这样吐槽,却还有些担心似的,“他们不会有事吧?”
陆苗没来得及回答,这时姜冬泽从书房出来,“大家都到齐了。”
“王。”他们立刻起身统一叫道。
身后的窗口迅速落了几只妖,也许是因为他刚刚来,躲起来。见姜冬泽出来,才敢现身。
姜冬泽把陆苗拉过来,“大家不用担心,这两位神都是我们的同伴。”
万生他们都是耳闻的,毕竟妖族的大巫师收了一位神做徒弟,这近百年来传播得很快,而且这神的手段还有些狠辣,比妖都更像妖。
至于陆苗,则从未有任何征兆。
“眼前这位是王的伴侣啦。”山风好心好意地给出了确切的提醒,妖族们纷纷震惊,一下有两个神族加入他们,其中还有一个是王的伴侣。
妖族要强大了!干翻神族!
姜冬泽握紧陆苗的手,在这么多妖面前,陆苗也忍不住面红耳热。
“召大家来,是有一件事。”姜冬泽慢慢环顾一圈,沉下语调:“吸血鬼已经抓了我们很多同伴,加以操控。现在我们要开始反击,从今天开始,狩猎吸血鬼!”
第69章 混战(2)
妖族们都兴奋起来、跃跃欲试,对付吸血鬼对他们来说并不难,更何况目前为止,被转化的妖也不多,就算不能抓到吸血鬼皇,起码也能压制一段时间。
陆苗逮到一个间隙,和姜冬泽单独进了书房。
“我有事跟你说。”
“什么?”
房门没有开灯,在黑暗中,身为妖的姜冬泽,能够看清陆苗郑重的表情。
“昨天晚上,唐修来找我,他说他会杀你,不过看在李云唐的份上,如果我们两个能够进那个茧里面,就可以放过我们。”
姜冬泽微皱起眉头,“你怎么回答?”
“我当然不同意。”
“嗯。”姜冬泽应声,确认自己的想法和陆苗一致。
“可是我很担心。”陆苗接着说,“你是妖王,他必然是要对付你的,他只给了我们三天时间。现在他的神力是最强大的,又是妖的天敌。”
陆苗握住姜冬泽的手,微微捏紧。
姜冬泽知道陆苗是在紧张他,“放心,我没那么容易死。近些年,我越来越感觉到,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事情。神杀妖,妖杀人,这原本是千年来弱肉强食的规矩。可是现在,什么都变了,神才是最弱小的那一方。”
“怎么说?”
“从唐修杀李云唐后,我就在想,为什么他要这样做?他需要神力去做什么?答案只可能是把人类的文明消灭,重新回到人和妖都惧怕神的远古时代。即便再过几千年,人类也许还会进步到现在这种程度,可唐修需要这几千年的时间重新把神族光复,你不觉得这个想法很幼稚吗可是即便连我自己都知道,这是倒退。”
姜冬泽慢慢说:“唐修这么聪明的人,当然也不会不明白,可是他实在没办法。因为照这样下去,未来几百年过后,当人类登上宇宙,妖有可能跟随过去,继续繁衍,而神不行。神的力量留存在这个地球,是那些供奉神的人死后留在这里的精神力,神离开地球,甚至无法存活,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妖才是进步的一方。”
“几千年前,不会想到,既无法使用神力,也没有完美肉体的人类可以战胜神和妖,那么有什么理由不去相信,妖也可以战胜神。我认为神能杀妖,而妖杀不了神,只是传统。事实上,这个规定只是在说明力量的悬殊,但是我想跟人类学习,直到有一天,妖族拥有自己的智慧。事实上,我们已经在开始了。”
陆苗苦笑,本来是担心他的安危,结果被他说了一大堆他的理念。
简直觉得他又唠叨又可爱。
神啊人啊妖的,陆苗才没那么大的宏伟目标,他只想保护身边的人。姜冬泽估计不会担心自己,而且现在有那么多妖族在他身边,恐怕有什么事他也一定第一个冲上去。
姜冬泽上前抱住他,“放心,我会保护我自己。不会有事的。”
“嗯。”陆苗回抱住他。
“对了,我要去跟其他妖族查探一下不离不弃的情况。”
陆苗刚想开口,被姜冬泽打断,“你先留在这里,让其他妖族不要单独出去走动,怕被围捕。”
算是把后方交给他了?陆苗点点头,“好吧。”
姜冬泽捧着他的脸亲了一下才开门出去。
陆苗摸了摸自己的脸——发烫。自从确认关系后,也就亲了两回,一方面事情太多很揪心,一方面他们俩都是第一次正是谈恋爱,有点儿不知道该如何相处。
不过陆苗倒是不忌讳跟他更亲密一些的。
陆苗甩甩脑袋,赶紧把自己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甩出去,先解决事情要紧,小情小爱先放到一边。
姜冬泽不担心,但陆苗不行,他是亲眼见过唐修杀李云唐的,他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一幕,所以他不能再给唐修机会杀姜冬泽。
对付唐修,不能硬打。最好的办法是找到他的神迹。
陆苗仔仔细细地回想认识以来跟唐修的所有接触,有什么是他最宝贵的东西?
西装?
陆苗回忆起来,唐修说过,那套西装他穿了一百多年,很是珍惜。后来只有一次,他穿上了自己送他的那件衬衫。
但那套西装是李云唐送的,唐修为什么会那么珍视?
这样说起来的话,那把伞也是……昨天晚上唐修一直拿在手里。
神用某个物件越久,物件会蓄积神力,继而与神成为同一体,所以李云唐消失的时候,连自己的衣服都消失了。
那把伞却留了下来——是唐修刻意留下来的。
陆苗想起,李云唐死时,唐修还把他紧紧抱在怀里。
难道唐修很在乎李云唐?
不可能吧,如果很在乎,唐修还能狠得下心吗?但也不是不一定,也许唐修是经过痛苦的选择后才下定的决心。
陆苗找个把椅子坐下来,那照这个方向去想,唐修的神迹很有可能跟李云唐有关,也许是那套西装,也许又会是那把伞?
太阳高悬,城市显露出冬日来临的气息,橙黄色的树叶纷纷坠落。
在城市的西边,黑猫和白猫逃到了一个脏乱的巷子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