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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妖王一见钟情怎么破 (七里马)


  “好的,谢谢唐先生。我还有点事,就先回去了。”
  陆苗转过身走出几步,露出猥琐的笑容,站在警察局门口从包里拿出一直开着录音键的手机。
  真佩服自己是个记者,陆苗有些小激动,转头偷偷瞄唐修有什么动静。
  谁知道他只是笑了笑,双手插在口袋里走了。
  哼,你就得意吧。
  陆苗走进自动门,掏出耳机戴上,按下播放。
  这就是证据,这个人有很明显的妄想症。
  但陆苗停住脚步,他明明录了快2min的音频,播放出来却什么都没有。
  他又回放了几次,还是没有。
  ——怎么回事?!
  好不容易得来的证据没了。
  枉费他还跟他套近乎。
  陆苗灰心丧气地拍了拍手机,垂头走了出去。
  原本被警察认为是误报就已经够郁闷的了,手机关键时刻总没用硬生生把他情绪拉到了最低点。
  下午上班,他趴在桌上,直到主编走过来时盯了他一眼,把他吓得立刻坐起身来。
  陆苗摊开昨天的笔记本,打算好好写稿子,但他一看见唐修,就只想把他替换成「神经病」三个字。
  他深吸了一口气扭头看外面,看着看着,眼神就不由自主从窗内的树木移到窗后的面容上去,那是报社里的副主编姜冬泽。
  他在低头校稿。
  他拎着大包小包来A城时,于光给他弄到了这家公司的面试机会。
  但他后来查到这家报社地方偏,钱又少,本意是拒绝的,为了不辜负于光,象征性来面一下。
  谁知道第一个面试官就是姜冬泽。
  当时还在七月份,他坐在接待室里呼呼地被空调吹着凉风,因为不打算来,倒也不紧张,随意打量着。这家出版社又小又挤又乱,连面试的地方都堆满了书和各种过期刊物,环境实在太差。
  目光滑到门口时,姜冬泽正好进来,一身黑T恤黑裤,短发利落无比,皮肤偏白,眉目英挺,他第一次看到一张精致的脸却拥有无与伦比的英气,像学霸又像军人。
  他拉椅子坐下来,“陆苗是吧?”
  他立刻扳直身体并起双腿,“是。”
  姜冬泽抬起头时,忽然盯了他很久,把陆苗盯得都有点脸发烫。
  也许是有点激动的原因,大脑转得很快,那次面试陆苗奇迹般地表现得格外优秀,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第二天他就收到了录取通知。录取的电话是他打的,声音低沉又有磁性,他大脑空空地就接受了。
  现在想想,陆苗捂住脸——好意思说什么新闻理想,他完全就是被美色所惑。
  发着呆,电脑端微信突然响起来。
  他点开一看,是姜冬泽,他的微信昵称是冬,头像是拍下来的古代绘画里的一个奇形怪状的妖怪。
  陆苗忍不住立刻回头看了他一眼,而他专心致志地对着屏幕。
  “你今天上午去了警察局?”
  “嗯。”
  他来这里两个月,几乎从来没跟他说话,今天他就是跟主编请了一上午的假,他居然知道。
  陆苗心脏砰砰跳,手指在键盘上弹跳得飞快。
  “遇到事了?”
  “没什么,昨天晚上有个人潜进了我的屋子,然后我报警了。”
  “没受伤吧?”
  “没有。”
  陆苗实在没想到他会关心自己,忍不住多说:“是个神经病,就是我昨天去采访的那个人。跟我说有什么吸血鬼在吸我的血,然后他是什么古神来救我。结果到了警察局就什么也不说,气死我了。”
  姜冬泽有一阵停歇,“他叫什么?”
  “唐修。”
  姜冬泽再次停隔十几秒,陆苗偷瞄他一眼。
  “有什么需要可以找我,我会帮你。”他回复说。
  我会帮你。
  陆苗喝了一口水。
  他不是纯情的小女生,却还是忍不住心脏怦怦乱跳。
  真丢脸。
  姜冬泽的几句话,一扫他之前的乌云。
  陆苗有些开心地拎着菜回到家,才想起来因为仓促去警察局,家里还是乱糟糟的。
  不过他心情好,所以也不甚在意,慢慢整理。
  铺床时,蓦然发现自己睡前搁在床头的书不见了。
  “不会吧。”他连忙翻来翻去,左寻右看,都找不到。
  “那可是曾外婆的遗产!”
  他念叨着,又把被褥、床垫重新翻开查看,连木板都拆了,连床底下也看了,柜子也挪了,硬是找不到影子。
  去哪儿呢?
  不可能离开这间卧室。
  而且他确定他睡前随手搁在床头。
  又找了一个小时,连不相干的衣柜桌角都找了,还是找不到。
  警察也不会带走,因为他们是一起走的,唯一可能就是——
  因为采访他还存有他的号码,于是他立刻怒气冲冲地发了个短信:“唐先生,请把我的书还给我!”
  那边很快回复:“不还。”
  陆苗气疯了:“我没见过你这么厚颜无耻的人!”
  唐修:“谢谢赞誉。”
  陆苗:!!!
  手指头都在发抖。
  陆苗:“相不相信我报警?”
  唐修:“^_^”
  陆苗苗来来回回在屋子里转圈,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了气到爆炸是什么意思。
  这是什么人啊?!神经病!变态!混蛋!王八蛋!
  他把自己所能想到的坏词全部兜了一圈,原本想立刻拨打110,指责他偷东西。可他又想到,如果警察不相信昨天晚上唐修跑进他家,也肯定不会相信他拿了他东西,而且一本书,甚至都不会出警。
  他左思右想,记起做笔录的时候警察问了唐修住址,而且还特意给他指了——清浦小区A栋2202号,一座别墅小区的顶层。
  他恨恨的心情才有所缓解。
  明天直接上他家讨去,不行的就硬抢,以牙还牙!
  他又思索,觉得上门还需要人多一些,最好教训他一顿,出出恶气。
  于光还在外地,远水救不了近火,他想起今天姜冬泽说“我会帮你”,于是发了个微信:“姜哥,有件事不知能否请你帮忙?”
  发完之后他才突然冷静下来,脸一热,蓦然反应过来,实际上,他们关系一般,人家也许就是客套一下。
  “可以。”
  那边很快回复,而且都没问是什么事。
  陆苗心跳加速起来,扑通扑通的。
  盯着那两个字起码一分钟。
  他后知后觉地开始解释:“我有本书被那个神经病拿走了,我想去要回来。但我怕有什么事,有个人一起去好照应。”
  又怕他认为自己小题大做,他补充道:“那本书是我曾外婆留下来的,算是祖传的。”
  “什么时候去?”
  “明天下班直接去。”
  “好。”
  陆苗苗盯着那个好字又有一分钟。
  姜哥人也太好了吧。
  他看起来沉静冷漠,完全没想到他居然是个这么好的人。
  书被偷的事一下被冲得烟消云散,只觉得真有人颜值和心地成正比啊。


第3章 灾星
  城西边,一轮弯弯的弦月慵懒的靠在樟树林上。
  姜冬泽拎着啤酒罐袋停在路旁,盯着微信界面等回复,就在他往前走几步时——
  一只吸血鬼从树叶中窜出,如箭射下。
  姜冬泽耳朵微微一动,扔下啤酒罐袋,手机揣回口袋,伸手掐住吸血鬼脖子折断,按进泥土里,然后从口袋中掏出一只十字架插丨入他的胸口,吸血鬼化成一团黑雾,消失于空。
  重新掏出手机,还是没有新的消息。
  姜冬泽拎起袋子,走进小区,按下电梯,上楼。
  现代设施很方便,二十八层楼不用两分钟就到达。
  旋开门,开灯。
  这是一间六十平的一居室,背阴通风。三扇大窗户敞开,吹动灰棕色窗帘。
  他把啤酒罐放入冰箱,走过去关上所有窗户,光便裹在屋里,如同一枚鸡蛋的蛋清。按下浴室门口的灯,到洗衣机前时,反手脱下黑T恤,然后长裤,从洗漱台下的铁网上拎出一瓶薰衣草洗衣液,倒入半盖,按下开始。
  银白色洗衣机便发出呼呼呼的注水声。
  他喜欢现代的家具,简单方便。
  洗衣机后面是两扇重叠的雕花玻璃门,他走进去抬开混水阀。冷水从上方落下,先是浸润了他乌黑的发,沿着曲线流入脖颈中。
  他仰头闭眼,一动不动。
  异族的气味,伴随着泥土和木材的气息,总令他有些反感和不适。
  洗完后,他套上长裤,用干毛巾擦着头发出来,放在桌面上的手机迎来了新的微信消息。
  他走到桌边,低着头,用还略微存有湿气的手指滑动了一下手机屏幕。
  陆苗给他发了一个回复:“谢谢你!”
  隔了整整十六分钟。
  同时,他还换了新头像,他点开看,是一只斜眼的长耳兔。
  ——真可爱。
  下班后一同走出办公室,陆苗下午查了查路线,差不多需要三个小时,他觉得很抱歉:“让你大老远跟我过去一趟,真是不好意思。”
  “没事。”
  陆苗提早用滴滴叫的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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