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黄军旗红军旗各派十名好手守住四周,其余兔等静心打坐,努力吸收青木神的馈赠。”
“我不服”一只黑毛大兔子一步跳出,站在队伍中央,“凭什么就我们红军旗和黄军旗守,其他兔子就只管享受自然的馈赠?应该四军旗和平民区共同派人看守周围!”
老兔子看了一眼黑毛大兔,什么都没说,挥了一下他的拐杖,一阵黄光打出,黑毛大兔胸前一整块皮顿时光秃秃,空中散发出一股烧焦毛发的气味。
气氛一阵沉闷,再没兔子敢多说,黄毛老兔道声:都坐下,静心修炼。众兔依言。
青木再次加快了速度,心里想着:再快,还要更快啊!可是还是不够,他离家太远了,情况突发的太快了,可是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突然发作!按往年来说,还有一百来年才是啊!
青木还是渐渐的消散了,绿光洒满了天地,草叶们欢欣鼓舞,精怪们拜天跪地,都在感谢青木神的馈赠,伟大慷慨的青木神啊,它将生命献与万物,却牺牲了自己。它爱世上的一切,是真正伟大的神灵。
这是青木山上所有有灵犀之物都知道的事。
然而青木是不愿的,他就要消散了,却无能为力,只能加速奔跑。
到家,就好了。
终于,在青木消散的只剩最后一小团绿意的时候,他前面的地界隐约透出绿光来,到后来绿色越来越盛,再靠近时看它就是一个绿色的小世界了。
他进入了这个绿色世界,这时才放下心来。盈盈的绿光包围着青木,滋养着青木的神魂,青木长出了一口气,自己又逃过了一劫。
青木抬头,看向面前自己的躯体,一节绿木头,那木头就随意地放在结界的中央,占据着巨大的地方。它和青木本身一样绿。而整个结界,周围却蒙着一层白雾,包裹这这绿色。而绿和白的交界处,如沸水般喷涌,仿佛生死仇敌,你追我敢,互相吞没。
青木颓废的躺下,想着该好好的睡一觉了,好累啊。他躺在地上,静静的睡着了。
而他的身上也蒙上了一层灰色,好像褪色的绿宝石,渐渐显得斑驳了。灰色愈盛,绿色愈稀,变成了绿色的剪影。最后,躺在那里的,整个的成了灰。一个灰暗的人影醒来了。
他有着血红的双眼,枯灰缺失的皮肤,好像一幅上了年月的古画上砌了两颗血亮的红宝石。
他眼里显现着凶光,瞪着前方,像是要把前方那虚空撕碎。
他抬起左手,看劲瘦如柴却有力的双手,看了半天,才找到自己的目标。只见左手腕上隐约的字眼,似用刻刀刻就成的字:杀 吴氏 莫如归
第5章 林齐的艳福
林齐日子过的很逍遥,墨衣男给他的功法很给力,他修炼起来很轻松,不要废多少心思,就已经是一方金丹大能了。
只是似乎到了金丹就失去了原先的顺风顺水。以前啥也不干就勾搭美女,喝上美酒,吃那美食,功法自动运转,功力就一日千里。
而且随着功法的运转,他的魅力似乎也越来越高,就像林齐从来没想到他会那么惹女孩子喜欢,什么天剑宗掌门天真活泼的小女儿,什么百花谷明媚娇妍的牡丹仙,什么白鬼枯狠辣凶艳的鬼女…当然,最后一个除外,那个凶婆娘老爱跟着自己,浑身黑烟滚滚,搞的其他妹子都不敢靠近了。
话回当下,到了金丹期,真是一日不如一日了,金丹初期时,他还凭着当初的运气往上冲,勉强到了金丹中期,可是,到了金丹中期了,修为就像被一百头牛拉着,怎么也动弹不了,更重要的是,百年之约又要到了。
刚到这里的时候,林齐迫于墨衣男的淫威,不得不去接近能让铃铛响起来的男人。也是他运气好,才来几个月,就在一个破庙里看到了目标男一号。
一号带着个大斗笠,穿着身灰衣裳,抱着个布包起来的长条状物,一副江湖人气质
林齐凭自己看多年武侠电视狗血小说的经验,一眼看出那肯定是把剑,还是把江湖人人或惧怕或羡慕的好剑,就如那诗: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谁敢不从。就是这样的风流恣意。
谁人儿时没有个侠客梦呢?这就是传说中的侠客啊,风流天下,浪迹天涯,四海为家。劫富济贫,快意恩仇,书剑义气。林齐一口气可以想出无数关于江湖侠客的词,他脑子里也在天马行空,幻想着拜这人为师以后做一个顶尖侠客的梦了。
而这时,一阵叮铃铃的声音就响了。
那人被铃声惊醒,拿起布包的剑侧身一拂,林齐就被大风刮着一样撞到了后面的墙上。那人慢条斯理地走出了庙门,消失在了外面广阔的天地里。
拜一号所赐,墨衣男似乎也意识到了没有实力仅两分美貌的林齐很难引起目标男的欢心。从此惩罚就变成既没有勾搭到人又没有修炼才惩罚了。
换言之,林齐如果不想去勾搭男人又要享尽妹子之福的话,只有努力修炼了。而今,他却修为停滞了,林齐心里只想哭…
这些年来,林齐再没尝过当年那噬魂的痛苦了。自己的修为涨的太快,根本没给那墨衣男惩罚自己的滋味。到现在,林齐十分怀疑,当年那种程度的痛苦还能威胁到金丹期的自己吗?
林齐打算试试,那墨衣男到底有几分本事。
于是他开始放飞自我了。
碧波湖畔,烟柳画舫。桃花开的正艳,一只只蜜蜂在花丛中飞舞。清秋公子浅吟低唱。一首桃花传天下,诗曰: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贵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清秋公子低低地笑:“无花无酒锄作田啊,纵情山水,归隐田园,此大乐也”
话音刚落,天地间忽然飘下一瓣瓣的牡丹花瓣,继而一朵一朵 ,铺天盖地,尤其清秋公子身上,尽是牡丹清香。
继花瓣而下的,却是一个艳妆女子,她略施粉黛,面目无暇,如画里走出来的人一般,正是那牡丹仙子。
“清秋哥哥又给那桃花妖作诗,我为牡丹之名,也有野号“绣桃花”之称,竟不配清秋哥哥的一首诗吗?”美人薄唇微启,语含委屈道。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清秋公子似乎也被这漫天花瓣,画中美人给渲染了,差点就要念出这首诗来。
好在硬生生的忍住了。这牡丹仙,再美,我也不能认!必须鄙视她,远离她!哎,伤了牡丹仙那等美女的心,清秋公子也很伤心很绝望啊。
第6章 清秋公子
而这清秋公子,正是穿越了的林齐。
林齐穿越之后,日子可谓潇洒。
虽然墨衣男答应完成任务送他回去,可勾引十二个男人这种任务也太变态了。
而且到时候是不是兔死狐烹还很难说,墨衣男诡异难猜,他可不想就这么乖乖听他的话。
于是林齐索性在这世界放浪形骸起来。他以前在现代看过一些诗,现在学了修仙的法子,记忆力变的非常好,看过的诗基本上都记得。
只是没看过的诗词是怎么也不能会了,所以他会的诗也有限,不过已经够他拿出来秀文艺了。
由于有好功法,修为涨的快,加之面色姣好,时不时还偷来现代一两首诗,来异界一两百年就博得了一个“清秋公子”的雅号。从此美女环绕。
可这雅号得来容易,维持难啊。这个美女要你为她赋诗一首,那个美女要你给她填词一曲,可他妈的林齐记得的就这么几首诗。写不出来怎么办?
林齐坚信,美女可以不要,马甲不能掉!于是乎,再美的女子,只要来求诗自己写不出来的,踢!
对之不屑一顾,显的自己无比高冷,无比装逼。实际上林齐想哭…这些美女他一个都不想拒绝啊,偌大后宫当然要有各种各样的美人。
牡丹仙子就是他的爱慕者中非常优秀的一个,长的十分艳丽,正是他喜欢的那一款,对他也十分粘糊,十足的小女人味。
可是,苍天误我!林齐心里苦逼,脑子里真心没有关于牡丹的诗啊…每次牡丹仙子委委屈屈地说可否为奴家赋诗一首,林齐就觉得牙根疼。再美也硬不起来了。
而桃花姑娘虽无绝色,却也清甜可人。重点是他记下来的桃花诗最多。
从最开始的“逃之夭夭,灼灼其华”打响了名号,到后面的“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鉴定基础,到最后的“桃花庵里桃花仙”收尽了眼球。现在他和那山上的桃花仙子已经是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才子佳人了。
想到这里,林齐不禁猥琐的笑了起来,哈哈,这才是装逼的最高境界啊。
林齐回到自己府邸,褪去一身伪装,葛优躺的瘫在了床上。心想:原本咸鱼才是我的生活,我却硬要施展才华,招惹那么多美人,烂桃花啊烂桃花,哎!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