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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知道我喜欢你 完结+番外 (鱼之水)


  肯定是白小姐啊!
  “他们放着不管可以吗?”黎澄咳一声指了指地上躺着的。
  丹姝帝君很不客气,除了他们两个外的人都给放倒了。
  “不用管,一会儿就醒了。”朝阙牵过黎澄的手,慢悠悠地原路晃回去。
  两人走过来的时候黎澄就发现了,朝阙会让他走在马路内侧,无论黎澄走得多慢,朝阙都不会催,只会默默放缓步伐。
  黎澄喜欢细水流长的相处,牵手压马路这种不急不缓的陪伴比什么都更能打动他。黎澄借着灯光打量朝阙俊美的侧脸,忍不住笑:“你和白小姐其实有点像。”
  偷偷盯着装丹药瓶子的朝阙眨眼:“嗯?”
  不是长得像,黎澄放开他的手,面对朝阙一步一步倒退着走,“就是给人的感觉很像。”
  朝阙上前两步牵住黎澄的手,“慢点走,注意安全。”
  黎澄笑了几声,他生性活泼温柔,好奇心重,算是比较闹腾的人。只不过以前身体不好多少有点压抑天性,现在可算是放飞自我了。
  “那个吃了会掉毛的丹药,你能给我一粒吗?”他也想拿来玩一下。
  朝阙点头:“我分你一半。”
  黎澄笑眯眯道谢,琢磨着这丹药回头怎么玩。
  至于白小姐?啊,那个就管不到了,毕竟这人家青梅竹马之间的争斗,他一个外人不好插手对吧?
  白小姐真是白疼你了。
  朝阙和黎澄压完马路回到书店的时候,河边的一群人才刚刚转醒。
  “诶,我怎么在这儿?”
  周庭晕乎乎地爬起来。
  丹姝不仅叫他们晕过去,还叫他们把今天晚上的事情都忘了。周庭觉得晕头转向的,叶澜也是不明所以。
  张一岚头疼欲裂,隐约觉得自己忘了什么,但又死活想不起来。
  正当一众人对着陌生的环境惊讶的时候,正一门的人纷纷惊叫出声。
  “师兄,师兄你怎么了?”
  “师兄,你说话啊!”
  周庭虽然不喜欢妖族,但是个非常有同胞爱的好孩子。发现正一门的情况不对他立刻上前查看。
  “怎么了?”
  正一门的领头人连忙道:“师兄说不了话了!”
  这位倒霉的师兄正是拿着拂尘的高道士,此刻高道士也顾不得自己仙风道骨的高人范,张着嘴往外漏气,却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说不出话?这场景怎么这么眼熟?周庭只觉得嗓子一疼,悄悄往后退了一步。他那天回去后还是不能说话,师父什么办法都试了,仍旧一点用没有。过了一晚上,嗓子不仅没好,反而更疼了,疼得他几天只能喝稀米汤,饿得两眼都发绿。
  叶澜还为这事专门去找了张一岚,可是张一岚一口咬死说跟自己没关系。叶澜回来的时候脸色很难看,把自己往房间里一关谁都不见。周庭还愧疚了挺久,觉得叶澜是为自己受委屈了。
  张一岚一边头疼,一边还有精力幸灾乐祸,“祸从口出啊老兄,以后说话可要……”他脸色忽然变了,落在高道士身上的目光一下就锐利了。
  禁言术?难道是琅嬛帝君来过了?他为什么要清了他们的记忆?到底发生了什么?
  那头又醒过来一个人,也是说不出话,而且更惨,嗓子疼得在地上打滚。偏生她出不了声儿,只能张嘴干嚎,一双手在地上拼命抓挠。
  看着真是可怜。
  但周围还真没几个人同情她,这道姑平日里就嘴碎,经常传别人闲话,添油加醋到处胡说。还差点用闲言碎语逼死一个姑娘,落得这个下场也是活该。
  所以说,做人一定要修口德。
  红口白牙一张嘴,上下一碰莫妄言。
  几个人无计可施,只好求到张一岚身上。
  张一岚点了支烟,懒洋洋道:“我不是说了么,多修口德。”表面装的高人风范,实际上张一岚只想吐槽:这要真是琅嬛之主出手禁的言,别说他没那个本事解,就是有他也不敢啊。
  “说起来,我们为什么会在这里?我怎么不记得发生什么了?你们还记得吗?”茅山派的小姑娘晕乎乎地看着师兄弟们。
  师兄弟整齐划一地摇头:“不记得了,小师妹你还好吗?我们先回去吧,这事处处透着不对劲,也许是这林子里有什么能制造幻境的妖物,不宜久留还是赶紧回去吧。”
  小姑娘重重点头:“嗯嗯,我们走吧。”
  茅山派的话弄得人心惶惶,小姑娘走了没多久其他人也陆陆续续离开了。
  张一岚把卓越打发走,林子里就只剩下他和叶澜了。
  “啧,我说你别老冷着张脸啊。”张一岚勾住叶澜的肩膀,压着人坐在一块光滑干净的石头上,自己随便拣了个地方坐下。
  张一岚的脸色忽然僵了一下。
  叶澜冷冷看着他,不知道这个神经病又打算作什么妖。
  张一岚慢慢站起来,伸手在背后一抓,拎起一个细条状的东西。
  叶澜顺着他的手往下看,然后霍地一下站起来了——那细条状的东西滑溜溜的蛇身,头上还顶着两只鹿角……
  这是龙啊!
  张一岚赶紧改拎为捧。
  是条小白龙,尾巴上一块很明显的烧焦的痕迹,好像还被砸掉了不少鳞片,血淋淋的。好在毕竟是神龙,没在地上滚一身泥。
  叶澜刷拉撕掉张一岚的袖子,倒了点药粉给白龙敷上。
  张一岚:“……”您可真顺手!
  龙是华夏的象征,对这种神物两人都有种归属感,更何况这条受伤的小白龙看着实在太可(漂)怜(亮)了,怎么说都得照料好!
  “要是送到你们协会,没准就给某些人炖汤喝了。”
  见叶澜要反驳,张一岚截住他,“你自己想想你们协会那些人,周庭原来多好一孩子现在都给他们养成什么样了?整天把人类乃万物之灵长这种话挂在嘴边上,他要是个普通人也就算了,可他偏偏是个风水师。万物有灵,这话是能随便说的吗?”
  叶澜默默闭上嘴。
  张一岚再接再厉:“这可是龙,活的!好像还是条幼龙,没准它母亲正撕心裂肺地找着呢。”
  叶澜:“你带回去吧,小心照顾。”他很想相信协会,但协会实在太大了,里面鱼龙混杂,总有些心思不正的存在。
  这还是条幼龙,万一被那些人知道了……叶澜别了下头,“你赶紧走吧,我什么都没看见。”
  作者有话要说:
  朝阙:这个可以祸害白华
  白华:塑料姐妹情!
  黎澄:姐妹情没毛病。
  蠢作者:那个,就是说,假如有小可爱从第一章 看到这里,能不能给个收藏啊?我真不坑的,我都写完了。
  可怜巴巴地看着你们。


第10章 送猫
  平津市这两天都在下雨,已经快十月了,这雨还缠缠绵绵、淅淅沥沥个没完。
  白华总抱着的狐狸不见了,她自己变回原形,头枕在尾巴上,慵懒地往贵妃椅上盘成一个圈,看着书店外面哗啦啦的雨叹气:“这雨下得我的毛都好像湿了。”
  黎澄压制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默念:不能撸,这是长辈不能撸。
  九尾狐的毛实在太好了!白如雪,蓬松顺滑。白华抖动耳朵的时候,毛尖上还闪着明珠倾泻下来的光。
  果然还是该养只猫,想撸就撸。
  “毛湿了就回青丘晒干,别把书沾湿了。”朝阙道。
  白华不理他,惬意地抖抖耳朵尖,“什么都不用做的日子真好。”
  这倒是,白华在书店是什么都不干的。黎澄这些日子一直在读玄术方面的书,朝阙在批他永远都批不完的公文,只有白华懒洋洋团在一边旁观,抽空回答黎澄一些问题。
  下雨天人总是格外懒,黎澄看书看了一会儿就有些看不下去了。他数数钱包里的家当,发现去趟超市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多买点零食回来,分一半给景程,剩下一半留着自己吃。黎澄打定主意直接和朝阙说一声就准备出门,临走的时候蹲在贵妃椅前,和白华平视。
  “白小姐有什么想要我带回来的吗?”
  狐狸的眼睛狭长,竖瞳几乎有能把人魂魄吸进去的魔力。白华化为人形的时候,一双眼睛直叫人神魂颠倒,烈酒一样能把人醉死在里面。可变回原形之后,蜜金色的眼睛湿漉漉的,反而更可爱一些。
  白华:“可乐,方便的话可以多买一点给我吗?”
  “当然可以了。”黎澄没忍住,还是轻轻捏了捏白华粉嫩嫩的肉垫。
  只是捏捏,不算冒犯吧?
  白华蜜金色的眼睛里聚起了星星点点的笑意,伸出舌尖舔了舔黎澄的鼻尖。
  黎澄简直是受宠若惊!
  然后……然后白华就被朝阙拎起来了。
  对,就是拎后颈皮的拎法。
  白华一条漂亮水滑的尾巴狠狠抽开朝阙的手,还在朝阙手腕上留下一道清晰的红痕——九尾狐族尾巴的杀伤力绝不在爪牙之下。
  黎澄立刻抓住了朝阙的手,“疼吗?”他问话的时候已经把桌子边常备的伤药罐子打开了,有点苦涩的清香味弥漫开来。
  碰一道印子而已,白华是玩闹都很有分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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