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位老师是刚从别的高校调过来的,之前没接触过过罗一慕,听到她这么说,摇头笑了,“我总算知道为什么罗老师带的学生毕业率永远是全校第一了,佩服佩服。”
罗一慕没有接话,想起来之前手机上的震动提醒,打开抽屉,拿出手机看看是什么消息。
一则到账提醒,金额还不小,转账的是个陌生账号,罗一慕想了想,近期好像没有什么收益进账的,一时想不通是谁打的钱,不过看看时间,已经下午五点,她晚上七点钟还有晚课,这会儿得赶紧去简令那儿给她做晚饭,否则时间来不及了。
今天时间有点赶,做不了什么好吃的,罗一慕快速在市场买了一斤瘦肉,一条黄瓜,还有半斤蘑菇,准备做个黄瓜炒肉,还有一个蘑菇蛋花汤,荤素搭配均衡,也不费事。
到简令家时还不到五点二十,简令听到略急的脚步声就知道是罗一慕来了,不等她拿出钥匙,自己就雀跃地跑过去给她开门,接过她手里的塑料袋,踮起脚和她亲了亲,“米饭我已经蒸上了,按照刻度线放的水,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罗一慕揽着她的后腰,自然地回应她的亲吻,在她唇上轻啄了一下,笑道:“不是说等我来了做饭,你别动么。”
“你每天在学校就已经很辛苦了,还要跑来给我做饭,我舍不得嘛。”简令嘿嘿一笑,“不过今天是我第一次蒸米饭,要是蒸不熟你可不许笑话我。”
“怎么会。”罗一慕又亲了亲她嘴角,松开手臂换了鞋,“今天你就算煮了一锅生大米我都一定吃下去。”
“胡说,生大米怎么能吃。”简令把刚才接过来的菜顺手放到洗菜池里,“我都想好了,要是米饭蒸得不成功,我就下楼去对面便利店里买几个馒头回来,嘿嘿,我聪明吧?”
“聪明。”罗一慕边洗菜边说:“你是天下第一聪明人。”
“不,我是天下第二聪明人。”简令说。
罗一慕闻言,转头看她。
简令噗嗤一笑,又道:“你才是天下第一聪明人。”
罗一慕抿着唇弯起一丝浅笑,重新转回头洗她的黄瓜。
简令则拿了张湿巾,蹲在玄关处擦罗一慕在菜市场里沾上了泥泞的深棕色浅口牛皮鞋,湿巾擦完又拿干纸巾擦一遍,保证牛皮表面光滑透亮,像崭新的一样。
罗一慕每回都说不过一双鞋而已,不用在意,可简令却说,一双鞋事小,却代表了罗一慕在学生面前的形象,再说万一哪天罗一慕在路上碰上了来视察的领导,穿着双脏鞋也说不过去,每回都要替她仔仔细细地擦干净。
晚餐做得简单,一菜一汤,不到六点就做好端上桌了,简令兴奋又期待地去看她蒸的那锅米饭,白色的米粒煮熟膨胀,晶莹剔透地散发着白色热气,简令第一次煮饭就成功了,说不出的成就感,提着电饭煲献宝似的放在餐桌上,打开盖子,“慕慕你看!我蒸的米饭!厉害吧?”
“厉害。”罗一慕耸耸鼻子闻了闻,“很香。”
“那当然,也不看看是谁煮的。”简令得意地扬眉。
罗一慕淡笑,拿饭勺盛了一碗米饭放在她面前,“别美了,尝尝你自己亲手煮的饭味道怎么样。”
吃饭的时候,简令想起来什么,问道:“对了慕慕,你今天是不是有晚课?”
“嗯,怎么了?”罗一慕顺手给简令夹了一筷子黄瓜。
简令是个肉食爱好者,凡是荤素混炒的,肯定只吃肉不吃菜,罗一慕只好时不时给她夹一些素菜,让她吃下去。
“没,就是现在都已经十一月了,气温越来越低,天黑得也早。”简令看了眼窗外的天空,这才六点,就已经全黑了,外面的路灯亮了起来,暗黄色的灯光,视力尚好的人都得认真看路,何况罗一慕一个夜里的瞎子,“以后你的晚课我送你去吧,天这么黑,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行。”罗一慕笑着答应。
两人安静吃饭。
过了一会儿,简令又说,“对了,下午我把轮椅和医药费的钱都给你打过去了,你看够不够,不够我下个月再给你打一笔。”
罗一慕拿筷子的手一紧,“那钱是你打过来的?”
“嗯。”简令点头。
罗一慕的眉头瞬间皱起来,神色复杂,“不是说不用么,阿令,你非得跟我分这么清楚?”
“不是跟你分清楚,那钱的确是我欠你的,现在还给你也是应该的嘛。”简令和罗一慕在一起,本来就有点自卑,不想再在金钱上欠罗一慕太多,她纯粹地喜欢罗一慕这个人,又不是为了罗一慕的钱和地位才跟她在一起的,那样自己成什么人了。
“我的就是你的,阿令,你用不着跟我见外。”罗一慕的脸色仍不太好看。
“好了我知道了,你连人都是我的,还有什么不是呢?所以钱在你的口袋还是在我的口袋,不过是从左边兜拿到右边,有什么区别?慕慕你也不用纠结啦,就当是我放在你那里的,等我缺钱的时候再管你要行不行?”简令不想为这种小事和罗一慕争吵,笑着把话题带过去,“你不是七点钟还有课么,赶快吃吧,小心迟到。”
……
十一月的天已经很凉了,尤其是晚上,没了太阳光的照射,一阵北风吹过来,有些割脸,简令两个多月没有锻炼,身体素质不如从前,有点怕冷,和罗一慕牵手走在去津岭大学的路上,被风吹得打了个寒颤。
罗一慕歪头看了看她,解开自己的风衣扣子,拽着简令的手往怀里一带,牢牢把她搂抱在臂弯里,用带着体温的风衣将她裹了起来。
简令不明所以地抬头,眼中充满疑惑。
“这样暖和。”罗一慕说。
简令嘴角立马弯起一个大大的弧度,也回手抱紧了她,两个人极别扭地贴在一起,慢吞吞地走。
罗一慕的手偏凉,胸口却很暖和,触感绵软,又很香,简令八爪鱼似的攀在她身上,鼻间萦绕的都是独属于罗一慕的香,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陶醉地说:“慕慕,你怎么天生自带这么撩人的香味?简直是为勾引我而生的,每次一闻到,我就腿肚子发软。”
罗一慕失笑,“我活了三十多年,你是唯一一个说我身上香的。”
罗一慕从小性子就极冷,也不似一般的女孩子那样喜欢各种漂亮玩意儿。
她的父母年轻时心心念念想要个娇俏可爱的女儿,谁知头胎生了个大胖儿子,就是罗一慕的哥哥,今年三十八岁,在美国的父母身边照料家族产业,后来母亲又怀孕,这回总算查出来是个闺女,把父母高兴得,罗一慕还没出生,他们就给她置办各种小衣服、小玩具,各种漂亮的小裙子流水似的往家里买。
可惜父母没想到,生出来的小女娃竟然性子比她哥哥还硬,从小就对什么裙子、漂亮鞋子嗤之以鼻,反而对泰拳和书籍很感兴趣,三岁开始识字,五岁就抱着父亲书房里的大部头法律书看得津津有味,六岁开始跟着师父学泰拳,到了七岁,能把个子比她大两个头的男孩子打得躺在地上站不起来,罗一慕父母想要个软萌可爱的小公主的愿望终于还是落了空。
罗一慕从小朋友就少,除了关绪,唯一能够倾诉秘密的就是她在自家后院的篱笆外捡到的那只可怜兮兮的萨摩耶,在简令之前,从没人说过她身上有什么香味,甚至简令说了这话以后,罗一慕甚至还去问过关绪,自己身上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
关绪笑话她:“你连香水都不喷,哪有什么味道?真是想太多了。”
所以大概简令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能闻到罗一慕的香气的人。
罗一慕想起来,从前那只傻萨摩也是没事就往自己怀里扑,鼻子在自己身上到处闻,和简令现在的行为有点异曲同工的意味。
“就是很香嘛。”简令凑在罗一慕的颈间又闻了闻,“甜甜的,有点像花香,可是又比花的香味清新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幽香让简令着迷,她忽然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狐狸似的狡猾微笑,“大概是因为我们天生一对,所以你的香味只能由我独享,其他人就算想闻也闻不到。”
罗一慕低眉含笑,夜色中模糊不清地打量简令的眉眼,这人只顾着说傻话,也没怎么做引诱罗一慕的表情或者动作,可罗一慕的心仍怦然跳动,尤其简令纤细浓密的长睫毛扫在她颈子里,触电般的麻。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罗一慕动了心思,突然很想亲简令。
水润的唇,花瓣一样香甜细嫩,罗一慕心里起了吻她的,如何也压不下去,越压抑,越想吻她。
简令与她贴得严丝合缝,每一点细微的动作都能察觉,何况罗一慕的吞咽声很大,不仅动作明显,声音也钻入耳中。
简令在罗一慕怀中偷笑,佯装不知,掰开罗一慕攥紧的拳头,“别老掐自己,都快出血了,你不疼么?再说这么好看的手,落疤了多可惜。”
热热的呼吸喷至喉咙处,就像小羽毛在骨头缝里轻轻地搔,难受麻痒,罗一慕刚松开自己的掌心,又反手握紧了简令的手掌,与她十指交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