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间练拳,少年已是出了一身大汗。这无论三伏还是寒冬,狗娃儿都已养成了习惯,这练完拳之后,便在这溪水之中洗个澡,缓解一下身体的疲惫这冬令之时,山中自有这小溪并不结冰,只是溪水冷彻,刚入水之时,并不怎么适应,如今几年下来,已然习以为常。
自六年之前,狗娃儿得了那一场大病,医生却只说气血亏空,并没有什么大碍,配了几味补血益气的药便走了。而狗娃儿自那儿以后,饭量却大了整整三倍,以前狗娃儿虽然身体康健,但吃的确实很少,如今不仅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吃的还要多上许多。
老沈头总说,这狗娃儿吃的多涨的也是快,以后这家里挣来的钱怕是都不够他吃的哩。
而狗娃儿自己从那时以来,便不如从前那般喜欢与山中的禽鸟走兽玩闹嬉戏。虽然每天夜里依旧偷着跑去山里,但却只是到那山洞跟前,练那虬髯客所传授的那一套功法。少年每天都把那套口诀念上百八十遍,手脚也将那拳法姿势过上十几次。如今六年过去,狗娃儿十年如一日地将那套基础的功法如此演练。
少年如今已经可以轻易举起山间的大石,比之成年的男子,单就膂力绝对不遑多让。
朱猿给的那枚朱果,到底有什么功效,少年不得而知,只是觉得如今有这般体魄,那枚朱果必然是起到了些许作用的,只是狗娃儿并没有发现罢了。
狗娃儿从小溪中游了一趟来回,又游回一边,到了双脚能够踏到溪底的卵石的时候,起来一路步上了岸去。取出带来的布条将自己擦拭干净,而后穿上那一身麻布衣服,在自己的左手套上护腕。
从前的寸许短发如今已经留长,悠悠然地垂在身后。狗娃儿取过一条草绳,随意将那些细发扎成一道马尾,并采了一根青草,衔在口中,悠然地步下山去。
自打三年之前,狗娃儿在山上练功睡着,当赶回家的时候,老沈头已经端坐在大堂之中,少年只好便一五一十把自己在山上练拳一事和盘托出,当然其中省略了关于朱猿的故事,只说一天夜里,他大晚上起来撒尿,正瞧见那虬髯客往山上去,便跟了上去那虬髯客看他向道心诚便传了他一身功法。说完还向父亲展示了多年以来锻炼的成果,老沈头一看便觉得是仙人的恩惠,遂喜笑颜开,让狗娃儿勤加锻炼。于是狗娃儿现在早已可以随意出入家中,来去山上了。
而那虬髯客所传的功法也确实如他所言,只有强身健体之效,万万是不能实战御敌的。
狗娃儿想是那虬髯客再如何看似草莽,也只是一个修道之人。那些杀伐太重的武功就算会,也是不屑于去练的。更是不会去传授给他人。
好在现在狗娃儿有这一身力气,少年现在平日历,便去附近的店里打打散工。去年狗娃儿还去稻香楼找了份活计,做了个店小二。
说来也是凑巧,自从那次大闹稻香楼之后,那些个小二伙计各个磨洋工,这厢大厅都起了火那几个伙计竟然还有说有笑,一点救火的意思都没有。直到梁掌柜带人上来,那水劈头盖脸把火势浇灭,又亲自下场把那些跑的到处都是鸡鸭抓回笼里,方才结束了那一场闹剧。
于是这梁大掌柜便痛定思痛,一口气裁掉了那三分之二的伙计。而剩下的小二自是一下子从每日优哉游哉的人间仙境掉入了忙的团团转的万丈深渊。每天从早忙到晚,根本不带停歇,待到狗娃儿去稻香楼找工作之时,这稻香楼竟然连伙计都没了几名,颇似因噎废食。于是乎这引得稻香楼内外鸡飞狗跳的始作俑者,便顺利地通过了梁老板的面试,成为这甘州城第一酒楼的一名光荣的小二。而与那些城里人相较而言,来自大山的狗娃儿,能吃苦耐劳许多,因此,自从少年入了这稻香楼,梁掌柜对他多有器重,就算是每月分发例钱都会额外多给上他半钱。
而狗娃儿和有德口中所说的那私塾。并不是那家落地秀才老先生的那方书斋。
两年之前,这小小的甘州城里便来了一帮外乡人。领头的是一白面书生,这书生长得颇为俊秀,年纪看起来也正当而立之年。引得这甘州城的小媳妇和黄花姑娘都竞相围观。
这帮外乡人一来到城中,便大兴土木,在城西花银两购置取一块地皮,就地盖了一栋小楼,又在附近相邻之处起了一栋平房。待到小楼平房俱都落成。
次日便在这城里贴了布告,说是自己祖籍荆州,自小便一心向佛,从荆州一路向南来到这甘州城,竟是发现这甘州城里,大部分的孩子无学可上,而那唯一的书斋之中,读书的都是富庶人家的孩子,这书生顿觉甚是心痛,又想效法孔孟,便放出话来,只要这甘州城附近无论是城内还是城外,只要家长让孩子带着四壶酒,十根肉干来拜他为师,便不会拒绝这些孩子入学。
老沈头那日进城正巧这公告张贴出来只看到周围围满了人,便挤了进去,想看看热闹,这老沈头大字不识一个,便腆着脸问旁边的人这告示上写的是什么。周围的居民倒也好心,便大声将这告示上的字读了一遍。这老沈头听了之后将信将疑。
老沈头便放下手头的行当,亲自去了那平房里看了一眼。果然看到一位秀丽的书生正在教课,这讲台之下,正做着许多孩子,有许多的孩子衣着褴褛破败,一看便不是富庶人家的孩子。真是个有教无类,于是这老沈头便连那些山珍都来不及卖,心急火燎地赶回家中,还不忘通知同住在山上的张猎户。
两家人赶忙准备了起来,第二日便让有德与狗娃儿带着“一乘酒壶,束脩”去到私塾入学,而那书斋也当真与那告示所说一般,来者不拒。两个孩子进到门口,便有一名黑脸大汉领着他们俩走入书斋,进去喊了那书生出来,那书生恭恭敬敬地收了礼物,指点着两人行了弟子礼,便将两人让进书斋之中,各给他们在屋里安排了一个位置。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前几天对于网站的功能不怎么熟悉,所以发稿时间设置的有些问题,所以前两天发的都只有一章。
目下剧情的发展,会比较慢一些,等到第三回 ,剧情应该就会比较铺张开,
而第二回 开始,算是文章正篇。之前的第一回,算是小说的前传性质的东西,铺张比较陇长,说明了一些事情,但起始并非于六年之前,而应该算六年之后,
卷一的故事,说的是一个市井少年与那好友,与那老道人,与那些个临时出现的男孩们行侠仗义,降妖除魔的故事,混迹乡野,起于草堂,也全然是少年最为挣扎与快乐的一段时光了吧。
第8章 红尘辗转洗尘寰,当年青衫载酒行(二)
于是狗娃儿和有德在他们十岁那年,走入了学堂之中。
这家私塾主人也确实家境殷实,这私塾所建规模与那城中洪老先生那间书斋也不相上下,而内里所有的房间则比之要多上许多。而这间私塾内部还设有独立的佛堂,其间香火不断。
曾有学生向这先生提问,这当朝自是信道者众焉,而为何先生一家独信佛教。这先生略一沉吟,说是家中有外族血统,这佛教在外族之中甚是昌盛,所以他们一族归汉之后,依然都还是皈依释家。
而此次来到甘州城中,便也请了一尊开光佛像,建了一座佛堂。正是给家中老太与亲眷留出些许参拜之处。
而这佛像自然也需要香火来供奉,于是就把这座佛像设在私塾之中,希望借着私塾之中的学生人气让这佛像更为灵验一些。这一番说法说的周围的家长学生心服口服。也因此打消了顾虑。
而对于狗娃儿而言,更重要的是,在这私塾之中,少年见到了自己比周春香更美的少女。狗娃儿和有德原以为那周掌柜家的小女儿周春香已是这甘州城第一的美人儿,可在这私塾里却还有一个身穿明黄色衣服的少女,面若桃花,眉若拂柳,狗娃儿从未见过时间有如此明快美丽的少女,什么周春香,周秋香都统统从脑海里被驱赶了出去,这小小少年竟然被迷得神魂颠倒。狗娃儿甚至不知道自己与这少女共度的第一节 识字课是如何过去的。直到讲台之上的先生喊了行礼,方才堪堪回过神来。
狗娃儿细加打听,方才知道这姑娘原来正是这先生的大女儿,唤作金妙仙,是个远近闻名的神童,如今方才十一岁,便已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本来该待字闺中,可这金妙仙既有主见,不知是不是继承了他祖上胡女的血统,不仅有主见,还敢作敢为,见得父亲带着一众乡邻跋山涉水远赴别城,也耐不住性子跟着从荆州一路来到了甘州城,而这金先生也怕闺女调皮捣蛋在这他乡惹出事来,便只好安排她在私塾中旁听。
说来,狗娃儿和有德倒也常去那杂货铺子看周春香。虽说狗娃儿每每晚间做梦,便在周春香和金妙仙之间摇摆不停,这感觉好像如坠冰火,这一旁是邻家可人的周春香,而另一边则是明媚动人的少女金妙仙,这感觉让少年在梦里煎熬十分,真真的难以抉择。
而那有德却一门心思向着这杂货铺的小女儿,可正当时候,两个人一路插科打诨,一路走到那杂货铺门口,却正赶上那周光头从店门里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