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宁慢条斯理地把夹起来的虾吃完,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脸上不由带上了笑意:“当城管啊,就在西城区。你们要是去那边摆摊,我可以给你们留个活动摊位。”
张大壮呵呵一笑:“这样啊,那就不必了。”他一把搂紧身边的班花,“以前大家都还小,看人都肤浅,只看学习好不好,脸长得帅不帅,其实读书好又怎么样?长得帅又怎么样?屁用没有。芊芊你说是不是?”
班花娇笑着说:“对。”
单宁抬眼看着张大壮。
张大壮得意一笑:“怎么?单哥觉得我说得不对吗?要不你给我指点指点?”
单宁摇头:“没有,你说得很对,屁用没有。”他笑吟吟地转了话头,“我就是想问问能加几个菜不?这里的菜分量也太少了,我没吃饱。”
作者有话要说: 喵:我发现这章并没有喵。
霍美人:我发现这章并没有我。
第二章 龟孙子
单宁这没脸没皮的德行,早八百年就人人皆知。这家伙以前就是小流氓,现在长大了,成大流氓了,明明脸长得好,坐得也算端正,偏偏给人的感觉依然是懒洋洋的,仿佛什么都不在意。
至少张大壮觉得这厮压根没有脸皮这东西!
单宁可不管那么多,他一口气吃了个爽,被挤兑了也不在意。眼看第二轮的菜消灭得差不多了,单宁笑眯眯地起身要离开。
张大壮一晚上憋屈得要命,这会儿总算又逮着机会踩单宁了:“单哥开了车过来没?没有的话我叫人送你啊!”
单宁笑了笑,淡定地回答:“不用了,最近海湾这边要创文,提倡绿色出行,能不开车就不开车。我一个人坐公交坐地铁都行,就不浪费资源了。”
张大壮很想骂一声“艹”,却拿单宁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单宁吃饱喝足、拍拍屁股走人。敢情他搞这一摊子事,就是单纯请这位祖宗来吃吃喝喝的?
张大壮不知道的是,事实上来吃吃喝喝的人不止单宁,还有另外几个“十三派”——都是当年十三高转到市一高的家伙,男的女的都有。单宁一走,他们立刻默契地找了借口开溜,留下一脸铁青的张大壮等人。
走出富丽堂皇的S级大酒店,“十三派”一行人见到了叼着烟站在外头的单宁。所有人相视一笑,依稀找回了当年与市一高全校为敌的快意。
单宁领着人去了家平价KTV续摊——毕竟都是刚出来工作的人,手头都不宽裕,聚会去S级大酒店绝对是人傻钱多。
闹哄哄地一坐下,马上有人起哄要罚单宁酒,说他当年一声不吭跑去服役,影都不见了。
单宁爽快地连灌三罐啤酒。
这时包间里响起一阵单宁极其熟悉的前奏,没等单宁反应过来,已经有人开始起哄兼怂恿:“单哥,这可是你最擅长的歌啊!你记得不,当初你追校花时跑去占了广播室,给全校唱了这首《宝贝我爱你》,气得严老虎脸都青了,趁着暑假赶紧把校花送出国。”
严老虎是市一高的校长,校花的爸爸。
单宁怔了一下。
这确实是他做过的事。
那时他活得肆意又张扬,天不怕地不怕,考得了榜首、耍得了流氓,不知俘获了多少女生的芳心。
单宁摇摇头:“不唱了。”
有女生见单宁神色淡淡,意识到这可能触到了单宁的伤心事,不由提议说:“单哥,听说校花今年要回国了,要不我去帮你打听一下联系方式。”
“是啊单哥,去把校花追回来!”男同胞们也给单宁鼓劲,“打倒严老虎!”
“对对对,打倒严老虎,迎娶咱的美校花!”
单宁还是摇头。他坐到皮沙发上默默扯开一瓶啤酒的拉环,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已经有点醉,他的指头居然被拉环锋利的边缘给划伤了。
单宁看着那鲜红的血珠子一会儿,动作迟缓地抬手摁住伤处止了血,才说:“不是唱给校花的。”
众人愣住。
单宁抬起头,平价KTV里俗艳的灯光映在他眼底,竟染上了几分伤怀。他无奈地笑笑:“当时我就说不是唱给校花的,你们还要误会多少年啊。”
见单宁情绪不对,其他人没再追问“不是唱给校花那是唱给谁的”。
一行人在廉价的KTV包房里闹了个通宵,后半夜有人熬不住了,七横八竖地睡在了沙发上或地板上。单宁醒得早,睁开眼后一激灵,想到自己还要上班,不由和其他人说了一声,离开KTV去坐地铁回西城区。
早上的地铁站出奇地安静,只有三两个工作人员坚守在岗位上。地底下的通道没有白天和晚上之分,都亮堂堂的,只是到处都闷得很,一丝丝风都吹不进来。
单宁正下着电梯,手机突然响了,是继母打来的。继母是个精明又泼辣的女人,性格十分爽利,和单父是同事,两个人都在小镇里教小学。
单宁接通电话,喊道:“妈?”
继母“哎”地应了一声,噼里啪啦地说了起来:“单宁啊,你弟弟这个暑假要参加夏令营,回来时是八月中旬,我和你爸可能要下乡做宣传,让他去你那住几天方便吗?”
单宁一口答应:“方便,到时你给我电话,或者把他老师电话给我,他回来了我去接他过来。”
“那成,就这么定了,”继母高兴地说,“回头我和你爸忙完了就出去你那一趟,咱一家人一起吃个饭,好好聚一聚。”
“好。”单宁没有异议。
单父再婚时他已经十来岁,初中就去住校,高中也一样。后来工作了自然顺势搬出来自己租房子,平时偶尔和家里通通电话,买些实用的东西送回家。虽然一年见不了几次,感情却还算融洽。
单宁非常满意这样的状态。
要知道相处容易共住难,现在这样的距离正好能让他和继母、异母弟弟融洽相处。
单宁挂断电话走进地铁,在一排空荡荡的座椅上合眼休息。再次一觉睡回西城区,单宁麻利地回出租屋简单地洗漱兼换制服。
联邦的制服都是量体裁做的,作为城管每天都要到处巡逻,制服贴身之余又非常便于行动,单宁穿上后丝毫瞧不出通宵一夜的疲惫,精神爽利地去上班。
单宁一到单位,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到来。有人忧心忡忡地凑到单宁身边说:“我们这边的监察处空降了个一把手,到现在都还没人知道是什么人!听说这位大佬这两天会到底下到处转悠,头儿你说他会不会转我们这边来?”
单宁瞥了他一眼:“咸吃萝卜淡操心。也不看看我们这边什么地儿,要大案没大案,要项目没项目,油水更是一丁点都挤不出来,人大佬过来这边做什么?监督你们不迟到不早退?”
单宁一发话,大伙都安心了,吃早餐的吃早餐,闲聊的闲聊。单宁随意地清点完人头,眉头一挑:“老成呢?又去排队买豆浆了?”
其他人接话:“对啊,刚才见到他了,他跟我们打过招呼,说要给我们都带一杯。啧啧,我看老成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豆浆老板娘也!”
单宁乐道:“哟,不错啊,还会拽文,文化水平挺高。”
正说笑着,单宁突然听到外头一阵响动。他耳朵尖,耳力好,光凭声音就能认车。这会儿他就听出来了,外面停了三辆车,都不是自己人的,甚至不太像西城区的。
开这么好的车,哪会住这儿啊!
单宁眼皮突突直跳,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不会这么倒霉吧?那位大佬真的闲得跑来这边?
单宁灌了口浓茶,醒了醒脑,起身吆喝:“都机灵点,包子油条统统收好,有情况!”
其他人麻溜地把早餐塞进抽屉。
空气里还飘着点酱香味,但每个人都老老实实装出了工作的样子。单宁也拿了叠工作记录,装模作样地写写画画。
不一会儿,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单宁抬眼看去,手里的笔差点吓得掉到地上。
两个卫兵在前面领路,敲门的是其中一个卫兵。而走在两个卫兵之后的是个穿着联邦军服的男人,这男人长着张好看的脸,那五官不能用英俊去形容他,只能用“美”或者“漂亮”。
偏偏没有人敢把这两个词用在这人身上。
因为这人有一双冷厉的眼睛。被他那双眼睛轻轻扫过,酷暑天气都能被冻出一身冷汗!
明明是极其吸引人的眉眼、极其吸引人的唇鼻、极其吸引人的身姿与相貌,却没有人敢与他对视。
单宁感觉自己汗毛直竖。
不是他胆小,而是这人他认识啊!
这人叫霍铭衍,为人骄傲、挑剔、洁癖,还特爱记仇。那会儿单宁年纪小不懂事,觉得这人忒有个性,忒好看,忒让人稀罕,追了两个学期把人追到手了,到毕业才发现人家是联邦元帅的小儿子,出身高,背景深,和平民老百姓的差距别提多大。
想想元帅的威名,单宁马上怂了,单方面和霍铭衍提出分手,考了首都的好学校也没有去念,一溜烟跑去服役几年,只盼着躲远一些,霍铭衍能把他当屁给放了,哦不,能把他给忘了。没办法,他是喜欢霍铭衍的脸,但也没有喜欢到不要命的程度。他承认他肤浅,他不负责任,他是没胆的龟孙子,没能耐的怂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