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崩溃地从裤兜里摸了包烟,起身往外走。
孟糖却伸手扯住他衣角,半是害羞半是了然道:“你爱上我了?”
“谁、谁啊!?”林远忙抽出一根烟塞在嘴里以掩饰窘迫,但打火时手抖得火苗都对不准,他心下正崩溃着,一只纤细柔软的手覆上他的手,帮他把火苗对准了,林远得救了一样猛吸一口,烟终于点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梦貘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吃可爱长大的!
第七十四章
林远狠吸了一口烟掩饰慌张, 太阳穴都跟着心脏一跳一跳的。
“你吃着什么了?”林远明知故问, 负隅顽抗。
“我吃到爱了。”孟糖害羞却又诚实地答道, 一双本该艳丽冷魅的凤眼睁得大大的,里面满是喜悦的懵懂,活泼泼、亮晶晶的, 颇有些莫名的违和, 却又有种反差的可爱。
林远不好意思承认, 自己这么快就喜欢上人家,那除了颜还能喜欢什么?虽然好看的人就是招人喜欢没错, 但这听起来未免太肤浅了,所以林远想先含糊一下这个问题,以后再和小东西慢慢相处, 慢慢发展。
于是, 林先生假正经道:“你是不是尝错味道了?”
孟糖眨眨眼,又往嘴里塞了一团空气, 闭着眼睛细细地嚼,两只手按在胸口,美食评委般一脸陶醉地品评道:“错不了, 又甜又软, 甜得齁嗓子, 幸好还有一点点黑巧克力的苦味和一点点水果的酸味来中和,咬下去有些粘牙,像一大口香草棉花糖被包在巧克力酱里,里面还夹着一丁点酸莓汁……爱情就是百分之九十的甜, 百分之五的酸,和百分之五的苦,唔——这个味道很正。”
“你……”林远听得有点儿别扭,蹙眉问,“你怎么知道的?”
孟糖满足地轻轻吁了口气:“小说里经常能吃到,不过没有真的好吃,真的口感更扎实绵密,几口就能填饱肚子了,小说里的太稀了。”
就像食堂的汤一样稀!
“还从来没有人这样爱过我,我原形太胖了,他们都嫌弃我。”小胖子用指尖搔搔自己的面颊,自言自语地解释道,“其实胖不光是因为我能吃,也是因为我的基因节点有变异,我就算吃得再少也瘦不下来……”
然而林远并不在乎这个,孟糖具现化出的人形符合他的一切幻想,至于原形,林远只觉得非常可爱,嫌弃之类的感情全然无从谈起。
“你不是胖,”林远安慰道,“你就是……毛厚,显的。”
孟糖笑出一排小白牙,一抬眼,不闪不避地望着林远,用宛如决定中午吃什么一样理所当然的语气道:“你爱我,那我也要爱你,听说你前两天写了婚姻缔结申请?”
“写是写了,”林远指缝夹着烟,埋头猛吸,用人类的逻辑和习惯理智地回应道,“但是我写那个申请主要是因为如果我不写的话他们就会马上把我的记忆消掉,我不想,我觉得这些记忆挺好的,所以才申请缓一个月……”
孟糖:“就是因为这个?”
林远点头如捣蒜:“嗯。”
孟糖用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道:“我能恢复生物被消除的记忆,就算他们消了你的记忆也不怕,我可以找回来。”
“哦。”林远神色略尴尬,顿了顿又疑惑道,“手册上没写你有这种能力。”
“我是基因变异的梦貘,全族可能也就只有我一个会恢复记忆,”孟糖高高挺起胸口,昂然自豪道,“我的肉可不是白长的!”
林远被孟糖骄傲的模样逗笑了。
孟糖梳理着逻辑,慢吞吞地问:“既然记忆能找回来,你要去撤销婚姻申请吗?”
林远粗声道:“不去。”
孟糖精巧的鼻翼翕动,努力捕捉着空气中香甜的爱情:“那……”
林远努力找回自己身为人类的理智,冷静道:“你先和我相处相处,觉得真的喜欢我了再谈这个,这种事没有这么快就定的。”
孟糖皱起纤秀的眉,从床边站起身,面对面地用搬运工打量着家具般的眼神将林远扫视着。
林远起先垂着眼,两人僵持了一会儿,他像是被孟糖看得没有办法了,甜蜜又头疼地抬眼回看过去,两人视线甫一交汇,孟糖便猛地伸出双臂抱住了林远,脸蛋也跟着埋进林远胸口,声音闷闷地问:“不能这么快定吗?我爸爸和妈妈认识第一天就在一起了,那要按人类的规矩,我得等几天才能喜欢你?”
“我的意思是……”林远慌乱地踩灭掉在地上的半支烟,语声紧张得发干,“你一点儿都不了解我,我至少把他们发我的手册看了。”
话这么说着,他的一双手臂却已先大脑一步将孟糖整个圈进自己怀里了。
十分的口是心非!
“我很了解你。”孟糖唇齿间软软的热气拂过林远的颈窝,“你所有的小说我都吃过了,连最早的黑历史都吃了,每个字都嚼到没味儿了,怎么能说是不了解呢?”
林远心头蓦地一颤。
孟糖:“你那几篇黑历史的味道就像冬枣香蕉汁,想着你的名字,我连那些都捏着鼻子吃下去了,只能是因为真爱。”
林远哭笑不得。
“好吗?谈恋爱吧,”孟糖微微仰起脸,用额头抵着林远的额头急急地说着,小胖子贪嘴的属性暴露无遗,“我希望你能一直喜欢我,一直觉得我可爱,这样我就天天有好吃的了。”
这真的是字面意义上的有情饮水饱了!
梦中情人勾着自己撒娇撒个不停,与自己相隔只有数厘米之遥的两瓣薄唇中散发着腻人的甜香,林远的柳下惠着实做不下去了,迷迷糊糊地一低头,便吻了下去。
舌尖相触时,林远感觉自己仿佛尝到了一股散发着香草气息的甜味,其间又掺杂着一点巧克力的苦,和一点酸梅的涩,和孟糖之前的描述完全吻合了。林远用手掌覆盖了孟糖睁得圆溜溜的眼睛,随即自己也闭上眼,如同在品尝美食般吸吮孟糖舌尖上残存的,传说中的爱情的味道。
绵长的一吻过后,孟糖又精神地用小鼻子在林远颈窝中嗅了起来,面颊红如火烧。
林远嗓音喑哑,扳住孟糖的肩问:“闻什么呢?”
孟糖馋兮兮地舔舔嘴唇,目光闪烁地试探道:“闻到红烧肉的味了,你是不是想和我睡……”
情绪无所遁形的林远崩溃地堵住了孟糖的嘴,孟糖被空气中浓郁喷香的肉味馋得不住吸鼻子,一吻刚一结束,就忙不迭地抓了几大块红烧肉味的情.欲塞进嘴里大嚼起来。
林远那两万字更新孟糖还没看完,不过这些情绪已经足够把他喂得滚瓜溜圆了。
我真傻,真的傻,小梦貘一边享用着糖果肉食与芝士奶霜的大餐一边想着,当初为什么要死脑筋逼他写更新,谈个恋爱不就把吃饭问题全解决了吗?
第七十五章
就这样, 林远猝不及防地和梦中情人谈起了恋爱。
林远本来是写BL向剧情流小说的, 以脑洞清奇情节紧张刺激为卖点, 攻受谈恋爱的戏份很少,这也是孟糖为什么能把他的小说推荐给全家老小的缘故——毕竟有些梦貘是吃不惯腐向作品的。
林远写了三年小说,一直都是坚持这样的题材和文风, 但和孟糖建立恋爱关系后, 林远想着要让孟糖多些口味选择, 就什么类型的短篇都写一点,有麻辣烫口味的讽刺小说, 有鲜甜芬芳的水果味散文,有清凉解暑的冰激凌恐怖小说……毕竟林远独占欲略强,不大喜欢孟糖去吃别人写的东西。
在有了稳定且口味丰富的投喂后, 孟糖吃起东西来愈发肆无忌惮, 胃口越来越大,林远的更新被他当成主食, 吃完主食后小胖子就围着林远转悠,左一口高纯度的可爱,右一口浓郁的喜欢, 一天到晚嘴巴就没个闲的时候。
这天, 林远正坐在电脑前专注码字, 一个圆润蓬松的毛球从桌边叽里咕噜地滚过来,把鼠标远远地一拱,自己待在鼠标原先的位置缩成一个绒绒的团子。林远一直紧盯着屏幕没留意旁边的变化,写了一会儿突然想查个成语, 习惯地朝鼠标一伸手,却抓到一把软绵绵热乎乎的小毛球。
林远:“……”
孟糖:“吱。”
林远的心脏瞬间就被萌化成了一汪水,可爱的情绪如火山喷发般轰然释放,乳白绵软如云朵的芝士奶霜以林远为原点喷泉般腾起直冲天花板,又飘飘悠悠地落下来,积得满屋子都是。从梦貘的角度看过去,林远的书房就像下起了一场芝士奶霜的暴雨。
孟糖仰起小脑袋,张大嘴巴在书桌上跑来跑去地接可爱吃,边吃边惊讶道:“怎么产了这么多?我都吃不过来了。”
“为什么这么多,你心里没点儿数吗?”林远字也码不下去了,掏出手机专注给孟糖拍照录视频。
孟糖人立而起,把两条小粗胳膊张开,了然地比划道:“原来我有这——么可爱!”
“卧槽……”林远不禁发出一声被萌到无法自理的呻.吟。
“可惜我们的存在不能让普通人类知道……”孟糖用小爪爪捧着可爱,可惜道,“不然我们全家都可以卖萌为生了。”
林远按着砰砰狂跳的心脏道:“我看我就够养活你们全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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