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恩的眼睛已经危险地眯了起来,拉蒂察觉到了他身上散发出的杀气,但已经为时已晚。重重的一爪子已经落到了她的脸上。
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拉蒂捂着眼睛一瘸一拐地跑了出去。这只领地内最漂亮的最强壮的雌虎以后只能当一个可怜的独眼龙了。
而且恐怕她再也不会踏足这里了。
目睹了这一切的林煜全程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那一大堆叽里呱啦的虎语他还听的一愣一愣的不明所以,等到维恩抓瞎拉蒂的一只眼睛的时候,他彻底愣住了。
一般来说,公虎是不会伤害母虎的,因为他们需要和母虎□□,他实在是不明白维恩伤害一只潜在的□□对象干什么,他难道不想自己的血脉延续下去吗?
他的这些奇怪举动分明是违背了野生动物的生存法则啊!
然而还没等他想明白,维恩已经先一步走过来,轻柔地舔了舔他。
好像在安慰他一样,维恩还用身子蹭了他一下。虽然被带着倒钩的舌头舔的感觉并不好,但不得不说,维恩的这些小举动的确让林煜刚才吓得扑通扑通狂跳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
等到完全恢复过来后,林煜才伸出手回应地摸了摸维恩,他也用脸蹭了蹭维恩,轻声说
“谢谢你。”
如果不是维恩及时出现,他今天可能真的要死在这里了。
不知不觉间,他居然已经如此信任维恩了……
平静下来后,林煜才意识到自己的肚子有多饿。不过今天维恩可没给他带什么兔子来,他只能啃自己带过来的饼充饥了。
吃饱过后,他一边摸着维恩的脑袋一边说
“明天开始我就要跟踪拍摄你啦,希望你不要介意哦。”
被揉的舒服的维恩当然不会拒绝,何况林煜与他片刻不离还是他最期望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同居生活正式开始!
第10章 第十章
有了床垫和被子到底要睡得舒服点,林煜没有像上次一样半夜被冻醒了,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他惬意地伸了个懒腰,精神十足。
刷牙洗脸吃完东西后,他拿出摄影机调试了一下,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
维恩也早就醒了,不过老虎在吃饱的状态下不怎么喜欢动弹,所以他一直趴在地上没起来而已。
看到林煜背上包准备出发了,维恩也站了起来。虽然昨天吃了一只牛最近几天都不需要捕猎了,但是为了配合林煜的工作,他还是要装模作样的出去巡视一下领地的。
顺便找一找那只公虎的踪迹。
当林煜拿上摄像机跟着维恩出去的时候,他激动的手都是抖的,要知道,全世界没有几个人能在这么近的距离拍摄野生食肉动物。或许有些人可以近距离地拍摄对人类较温和,体型也比较娇小的猎豹。
但能在这种距离下拍摄陆地上最大的猫科动物,林煜敢打包票,他绝对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人。
新的摄像机性能很不错,像素高又防震,林煜跟在维恩后面,连他脸上的一根根毛发都能拍的清清楚楚。
因为昨天晚上下了点雨,山路泥泞,下山的时候,维恩还很体贴地放慢了脚步,让林煜可以跟上来。
这个小小的举动让林煜心头一暖,他再次觉得自己遇到了一只非同一般的老虎,他不仅强壮英俊,而且非常的绅士。
这只老虎如果是人类的话一定就是被归为男神一类的。
维恩没有带着林煜往海边走,因为他嗅到了那只公老虎的气息,如果只是他独自巡视领地的话,他才不会特意避开那个不识好歹的家伙。但今天还带着林煜,他怕那只老虎会攻击林煜,所以他带着林煜走向了密林深处。
因为渐入冬季,森林里已经不像林煜刚来时那么热闹了。但依稀还能听到些鸟叫,一棵棵粗壮的云杉高耸入云,遮蔽了带来的温暖的阳光,让整个林子看上去十分阴暗,林煜觉得要是没有维恩在身边,让他一个人穿行在这又暗又安静的林子里绝对会提心吊胆的。
走了没多久,一条潺潺的小溪便映入眼帘。
其实这也是维恩带林煜到森林里来的一个原因,林煜想要住在山洞里,必须找到一个淡水源才行。
维恩的好心让林煜惊喜不已,他正愁找不到淡水,而维恩就好像能解读他的内心一样,一下子就把他领到了河边。
“亲爱的,你真是太棒了!”
欣喜的林煜一只手勾住维恩粗壮的脖子一只手狠狠地揉了几下他毛茸茸的脑袋。而林煜那句脱口而出的亲爱的也让维恩飘飘然起来。
看来他的小家伙还是很喜欢他的,他要继续加把劲,把小家伙牢牢地拴在自己身边。
找到水源后,他们又沿着河岸走了一会儿,一直到林煜走累了才停下来。
早上吃的一点东西已经消化完了,林煜坐在石头上捂着自己饿的咕咕叫的肚子发愁。
今天出来的时候太匆忙了,他一点干粮都没带,这下可好,午饭没了着落。因为他想拍到维恩猎食的画面,所以也不甘心过早回去。
环绕四周,似乎能找到食物的只有眼前的这条小溪了,至少那清澈见底的溪水里还有两条鱼在游动。
林煜叹了口气,任命般的去旁边捡了根分叉的树枝准备当鱼叉用。
虽说他以前在东南亚的雨林里也用简易装置捕过鱼,但那是在有人帮助的前提下捕获到的。
今天就他一个人,他还真没信心能捕到鱼。
找到工具后,林煜脱了鞋袜,撩起了裤脚,然后径直走到了河里。10月的河水还真是冷,林煜刚踏进河里就被冻得直哆嗦。
看来要速战速决,他可不想被冻病了。
岸边的维恩本来还不明白林煜找来树枝干嘛,但当看到他撩起裤脚走到河里的时候,他一下子了解了林煜的意图。
感情他是饿了要吃鱼啊。
不过人类没有皮毛保暖,小家伙看上去又不强壮,他会生病的吧。
于是为了不让自己未来的伴侣生病,维恩毅然决然地跳下了小溪。
林煜怔怔地被溅了一身水,等他回过神来时,维恩已经叼着一条鱼上岸了。
不得不说……天生的猎手跟自己这个弱鸡的差别不是一般的大啊。
后来维恩又轻松地抓了好几条鱼上来,那干脆利落的身手看的林煜眼睛直冒光。
不过虽然鱼是抓到了,但真正吃的时候,林煜才是有苦说不出。身为一个中国人,没有盐调味,没有酒去腥的烤鱼,实在是难以下咽!
勉强果腹后,他们又踏上了巡视领地的路途。
因为已经10月了,高纬度地区的黑夜降临地都比较早,所以没走多久,他们就返回了。林煜很遗憾今天没有捕捉到维恩捕猎的帅气模样,不过或许捕鱼的录像能勉强充数?
经过了一天的相处,林煜对维恩的喜爱已经不用言表了,他越看维恩越喜欢,于是趁他喝水的间隙又忍不住对他一阵“□□”。
他一会儿摸摸维恩的小耳朵,一会儿刮刮他的大粉鼻,一会儿又戳戳那大大的肉垫。维恩也配合的躺了下来,让林煜可以对自己的肚子为所欲为。
不得不说,老虎的习性真的跟猫太像了,林煜摸摸维恩肚皮的时候,他的四只脚还会下意识地合在一起,像个娇羞的小媳妇一样,看的林煜脑中都是粉红泡泡。
怎么会这么可爱啊!!!!
老虎翻肚皮一般都是防御的姿势,但这是在打架的时候。现在他的身边只有林煜一个人,对着一个人类翻肚皮,把自己最柔软的地方展露给他,这是一种极大的信任。
猫控的痴汉心情得到满足后,林煜和维恩才又重新踏上归程。
然而还没等他们走到熟悉的山脚下,维恩突然发出了一声威吓的虎啸。林煜吓得浑身一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好几步。
他还在奇怪维恩怎么突然生气了,一只老虎便从树林的阴影处跳了出来。
第11章 第十一章
变数只发生在一瞬间,在林煜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老虎已经径直向他扑了过来,他本能地往旁边躲了一下,但人类终究比不过老虎的速度,尖利的爪子划破了他的厚厚的衣服直达血肉,当大腿传来一阵剧痛的时候,林煜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
完了完了,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然后就翻了个白眼不争气的晕了过去。
那只公虎的举动彻底激怒了一旁的维恩。他动谁都可以,但他偏偏动了他最珍视的人。
巨大的虎啸响彻林间,让周围的动物都为之震颤。
这就是森林之王的威慑和魄力。
他毫不犹豫地朝公虎扑了过去,巨大尖利的的爪子重重地招呼在了他身上。老虎的行为习惯和猫有很多相似之处,就连打架也是。
但他们的每一拳可不知道比猫重了多少,而且老虎们之间的打架通常不是你死就是我忘。
这只公老虎显然也很强壮,至少他能直立起来跟维恩打的有来有回。
老虎的每一爪子都快准狠,如果这种力度的拍击落在人的身上,估计一爪子就能让人半身不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