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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宠物店 (文月莲)


  白泽低头一边解左腕上的红绳,一边嘲笑自己。
  要嘲笑的点太多,甚至不知道要从哪里说起。
  “咦?大神,您……是有暗恋的人?”阮蒙走过来。
  刚刚系好红绳的白泽闻声转回身,看看冲自己微微笑的阮蒙,点头,“嗯,所以向这棵树许了一个愿。”
  “哦?”阮蒙慢慢地挑长尾音,“能告诉我是什么愿吗?”
  “如果我喜欢的那个人也喜欢我,会把他求到的姻缘结亲手给我戴上。”
  阮蒙看着他,笑容一点点在脸上绽放开来,同时,也有豆大的泪珠从眼眶中翻滚下来。
  他努力忍了忍眼泪,努力调整了一下情绪,努力微笑道,“那我想,你的愿望已经实现了。”
  白泽挑挑眉。
  阮蒙低下头,拆开包装,取出新款的嵌了金珠的姻缘结,双手捏着两端,上前一步,望进白泽的眼睛,轻声道,“我给你戴上吧。”
  白泽顺从地伸出手腕。
  他凑在低头给自己系姻缘结的阮蒙耳畔轻声道,“我觉得你刚才应该说,‘你的愿望就要实现了’,而不是‘已经’?”
  阮蒙先给他系了左手腕,然后才系了右手腕,而后轻轻摩挲着那条先系上的红绳,低声道,“这一条,是我27年前求来的,那时就想亲手给你戴上。”
  作者有话要说:  也不是很懂自己昨天为什么要放话说下一章他们就会在一起……
  但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只能逼自己撸了一篇粗长。
  啊~我这个红娘又撮合成了一对儿,还是好有成就感的~
  .
  下一对应该是杨戬X哮天了?
  之前一直没想到梗,结果今天一下就想到一个超级狗血的……好怕写出来你们打我QAQ,要不杨戬X哮天这一对我们跳过吧,啊哈哈哈


第39章 日常part3-4
  “还请假?……不不不, 我这儿没什么问题啦。阮蒙出什么事儿了吗?……哦,好的,我知道了。”
  挂了电话,温婉微蹙着细眉盯桌面上的手机。
  连续三天请假,这不是阮蒙的风格啊。
  她眼睛突然亮了亮!打电话过来的人是白泽!这说明什么?白泽和阮蒙在一起, 他们和好了!白泽说, 阮蒙请假的原因是他今天身体不舒服。
  不♂舒♂服。
  温婉把头抵在桌沿上一阵窃笑。
  看来可以吃喜糖了。
  “阮蒙今天又请假了, 你知道吧?”十点半多点儿, 温如昔从二楼下来。
  “嗯,知道, 白泽大神给我打电话了。”
  温如昔看看她, “你怎么这么高兴?”
  温婉急忙双手摸摸脸, “啊?有吗?天气好,心情好吧。”
  毕竟是十月秋高气爽的好天气。
  温如昔不置可否地挑挑眉, 转身走了, “那我去遛狗了。”
  “辛苦老板!”温婉起身恭送。
  温如昔这个游手好闲的老板, 对店里最大的贡献, 大概就是去遛狗。毕竟店里寄养的犬类, 少的时候五六只, 多的时候十几只, 不可能一起带出去遛。全遛一遍至少3、4个小时, 多的时候能遛一天。而且不得不说,遛大型犬那真是个体力活。
  平日店里三人都在的时候,基本是温婉看店, 温如昔和阮蒙轮流出去遛狗。这几天阮蒙一直没来,温如昔便都揽下了。温婉当然也主动请缨过,温如昔就丢给她一句,“忘了你上次为什么哭的了?”
  被狗遛哭的。
  当时有人在店里寄养了一只极其罕见的阿富汗猎犬“皇后”,那远观如丝绸、如瀑布的长长毛发,那端庄倨傲的贵妇神态,简直让温婉一见倾心!而且主人再三表明“皇后”很温顺,很乖,很听话,所以在温婉的极力要求下,温如昔点头让她牵着皇后出去遛了。
  结果温婉打算牵着皇后回去的时候,也不知道皇后突然抽什么风,向前疯跑了三条街,被遛的温婉跟在后边真是欲哭无泪。那天她穿的还是平底单鞋,美则美矣,然而并不适合跑步,偏硬的材质生生把脚底和脚掌外侧磨出了大水泡,好几天走路都一瘸一拐的。
  身心俱疲地回到店里,本来吐个槽想求得一下安慰和怜惜,人家温老板却拍拍她肩膀说,“没让狗跑丢,干得不错。”温婉就哇地一声哭出来了。
  还是阮蒙比较软萌,各种温言相抚。温婉觉得温如昔妥妥一副资本家嘴脸,讨厌!
  不过当时也已经下午6点多了,温如昔特批温婉提前下班上楼休息,不用去买菜做饭。温婉坐床边一边拿着缝衣针挑水泡,一边在心里画圈圈暗骂温如昔,没想到温如昔敲开她房门给她送了一瓶碘伏、创可贴、纱布,还有一双粉色的兔子状、超级满足少女心的大号棉拖鞋。
  温如昔:“脚上起泡了吧?不是特别严重的别挑,这些你看着用。”
  当天晚上温如昔叫的外卖还是温婉最爱吃但是舍不得吃的小龙虾。
  温婉又偷偷哭了。“老男人”和“小男生”的撩妹段位就是不一样。
  她差点儿爱上温如昔了。
  如果不是小白一直用那双瓦蓝瓦蓝的琉璃珠似的眼睛盯着她。
  唉。温婉叹息。熟悉耽美文各种套路的温婉知道,猫大神这种情况,那必定是要和温老板有一腿的。肯定不会有她什么事儿。
  这店里一众美男色,竟然没有一个是留给她的,想想也是很悲催。
  温婉没想过自己的桃花来得这么快。
  温如昔把其他的狗都遛了,毛毛留给了温婉自己。温婉下了班买菜做饭,然后下楼带着毛毛出去,也算是饭后消食。
  她牵着毛毛在十字路口等红灯,身边有个男声轻唤了一声,“金总?”
  温婉本来没在意,可是毛毛兴奋地“汪”了一声就往男人身上扑,毫无防备的温婉差点儿被带倒。
  “哈!金总!金总!真的是你!你都长这么大了!你还记得我!”
  温婉瞧着那个蹲在毛毛旁边,身着一身运动装,搂着毛毛的脖子几乎喜极而泣的男人莫名其妙。
  男人注意到温婉,站起来,礼貌地点了一下头,“您好!我叫林清。我想,我大概是这只金毛的原主人。”
  温婉立刻紧了紧缰绳,把毛毛往自己身边拉了拉,一脸防备地看林清。可毛毛显然很喜欢男人,半立起来抬着前爪,又是往男人身上扑,又是吐舌头卖萌。
  温婉:……
  人行道的绿灯亮了。林清说,“不介意我和你一起走一段路?”
  温婉拉不动死命挣的毛毛,很丧气,“好吧……”
  林清轻笑道,“你放心,我不是要要回它。只是想……知道它过得好不好。”
  温婉突然心底一软,扭头看了看比她高出一头还多的男人。天色刚刚擦黑,但是马路两旁的路灯已经亮了起来。光影落在男人的脸上,倒也是棱角分明,帅气逼人。
  温婉觉得,这要是半年前的自己,在路上偶遇这么一个气质上佳的帅哥,怕是会高兴得原地转三圈。只可惜在那个美色云集的宠物店里浸染了半年,天天瞧着那几个有着神之光环、自带美颜滤镜的男人,再瞧这芸芸众生,也就只是一句,哎哟,这个长得还不错哦。
  因为美色而一见钟情什么的,大概是这辈子与自己无缘了。温婉想。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温婉得知,林清并非本市人,家在宁远市,距离洛河城300公里左右的样子,他来洛河城是要监管在洛河城刚开的连锁分店的经营状况。至于为什么他能一眼认出这是他的狗——
  “金总除了有一条白领巾,额头还有菱形白斑,这种花色超级难见的。”林清说。
  毛毛颈间和前胸的毛色比身体其他部分的棕黄色毛发要浅很多,偏近乳黄色,看起来就像扎了一条白领巾。而毛毛眉心上方的那个菱形白斑,猫大神说,那是有外来灵魂寄宿的痕迹。当然独一无二了。
  “它从家里跑走的时候,才四五个月大,也不知道是怎么跑到这么远的城市的。”林清轻笑着,似是很不解。
  因为有个父亲一心挂念他的女儿。温婉微微嘟起嘴,垂眼看着走在他们前边,偶尔还要回头往林清身上扑一扑的毛毛不说话。
  父亲的灵魂去了,毛毛……或者说是金总,时隔四年还记得原主,而且好像很喜欢原主的样子。
  虽然宠物店里,老板人很好,阮蒙也很照顾她,可是对温婉来讲,毛毛是不一样的,是更胜于他们的存在。
  是她唯一的亲人。
  如果她把毛毛当亲人,难道不该放毛毛去它想去的地方吗?
  可她不想放手。温婉默默紧了紧手中的缰绳。如果毛毛走了,她一定会在每天晚上去菜市场的路上哭成狗。
  她本不曾畏惧失去。如果她没有得到过。
  “谢谢你收留了它,把它养大。而且看得出来,它过得很好。谢谢你。”又返回了他们相遇的路口,林清摸着一个劲儿扑他的毛毛,看着温婉微笑道。
  它曾经为了我,差点儿死了……我没有大房子给它住,每天只能把它关在笼子里。我也喂不起皇家狗粮,只能买店里最便宜的狗粮给它吃……一周才能喂一次罐头调节一下饮食。温婉牵着缰绳,戳在那儿垂着眼睛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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