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之看了他们一眼,湛蓝的眼珠将他们齐齐映入眼中,圣殿出动这么多人只是为了抓捕一名血族,却还抓不到,由此可见,那个血族绝不是什么一般货色。
圣者见苏锦之走过来,脸上一直挂着的笑容不变分毫,一只手搭在左胸向苏锦之鞠了半躬:“尊贵的希利尔伯爵,很抱歉我们打扰到了您的路程。”
“呵,你以为道个歉就算没事了吗?”苏锦之冷冷地笑了一声,用最讨人厌的语气高傲地对圣者说道,“我的马死了!”
也就是乔希·希利尔身份尊贵,这要是一般的贵族纨绔还真不敢这样挑衅圣殿的人,毕竟乔希·希利尔所在的诺维王国虽然是人族最大的国家,但是大陆上还有许多其他国家,而圣殿教皇的势力可是遍布整个大陆的。
所以面对乔希·希利尔的挑衅,圣者蒙德无奈地叹了口气,将声音放得更柔和了一些:“那希利尔伯爵,我们需要怎样道歉才能获得您的原谅呢?”
苏锦之上前了几步,靠近蒙德盯着他的脸瞧,忽然绽开了一个笑容:“圣殿侍者的血我已经喝腻了,圣骑士的血我也尝过了,但是……侍奉在教皇身边的圣者,我还没有尝过呢。”
少年的全身都藏在伞的阴影之下,但是那头金发却像是最灿烂的阳光熠熠生辉,那双蓝宝石一样的眼珠嵌在笑弯了眼眶之中,像是来自神的恩宠,甚至给人一种发着微光的错觉,他精致的脸庞甚至比艾露尼森林中的精灵一族还要美丽,饶是心智坚定的蒙德,在看到他的笑容时也怔了一瞬。
然而就在这一瞬间,他身后的一名侍者猛然上前,将金杯里的圣水撒向少年:“你这个魔鬼!”
一直站在苏锦之身后沉默的里维斯见状立即朝前迈了一步,伸出手掌口中默念着风系魔法咒,将圣水挡了回去,一滴不漏地重新装回金色圣杯里。
“蒙德大人。”里维斯微微笑着朝蒙德打招呼,“您的侍者似乎不懂礼仪。”
那名侍者已经被人制止住了,但他还在不断叫嚣着:“里维斯·卡洛!你这个圣殿的叛徒!你竟然帮助一个恶魔!他是吃人的魔鬼,你是疯了吗?!”
“啊,原来是里维斯啊。”蒙德装模作样地感叹着,“你的魔法还是这样好,真是令人羡慕。”
“感谢您的夸赞,一切都是为了保护我挚爱的乔希大人。”里维斯重新站回苏锦之身后,英俊的脸庞沐浴在阳光下,这对主仆浑身似乎都散发着明亮的光芒,但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血腥残忍的本性。
“怎么样?”少年不耐地打断他们俩的寒暄,“你考虑好了吗?”
“当然可以。”蒙德笑了笑,招手让人拿来了圣杯和匕首,毫不犹豫地捋起袖子从自己手腕上放血。
其他侍者见此不由惊呼一声,想要劝说他改变主意:“蒙德大人——!”
但蒙德却摆摆手示意他们停下脚步,将那个圣杯都放满血液后,蒙德又为自己施了一个治愈魔法,等手腕上的刀口愈合后,他将圣杯捧到苏锦之面前微笑道:“只要能得到希利尔大人的原谅,蒙德愿意做任何事。”
苏锦之:“……”他真的只是随口说说。
里维斯伸手接过圣杯,苏锦之探头过去瞧了一眼,嫌弃道:“居然也是红色的,我还以为高贵圣者大人的血液会是金色的。”
蒙德笑着:“金色的血液,那可是神才有的。”
“是吗?”少年问了一声,他伸出一根纤细白皙的手指沾了点圣杯血液,如同品尝什么美味的果酱那样吮掉指尖的红色,“醇厚干净,没有多余的香气,但是有些烈,我认得它,这是光明的味道。”
“你知道吗,蒙德?”少年放肆地笑开,“我在你和圣殿侍者的身上都尝到了这种味道,可是里维斯的血却没有。”
他盯着红衣圣者,声音如同夜莺歌唱,清澈动听:“他的血和我的一样,是没有味道的。”
蒙德沉默地看着他们转身离开,他身后的侍者靠近他,小声问道:“蒙德大人,您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血给他?”
“我的血里有光明之力,假若他真的是血族或恶魔,一定会遭到反噬。”蒙德垂下眼睫,叫人看不清他眼底的情绪,“但他不是。”
侍者惊讶地睁大眼睛:“希利尔伯爵真的不是血族?”
蒙德想起他那张天使一样的面容,苦笑一声:“也许他比那些魔鬼更可怕。”
“乔希大人。”
里维斯跟在苏锦之身后,捧着圣杯问他:“这些血液需要我帮您装起来吗?”
苏锦之毫不在意地回答他:“倒了吧。”
里维斯顿住脚步。
“他们的血液是挺干净的,却像烈焰和岩浆一样辛辣,灼烧我的喉咙。”
少年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脸上带着艳丽的笑容:“或者你想喝掉,也是可以的。”
里维斯望着他,勾起唇角将圣杯里的血液一饮而尽,随后抛开杯子,评价道:“真难喝,乔希大人,您的选择是对的。”
“你真会讨我开心,我已经不生气了。”苏锦之看着他叹了口气,“就是那个泼我圣水的侍者令人讨厌,我真想杀了他。”
“我会达成乔希大人的一切愿望。”里维斯走到他的身边轻轻叹了口气,半跪下为他擦着脚上的灰尘,“即便铺上了地毯,大人的皮鞋还是沾上了肮脏的灰尘。”
“你擦掉不就行了?”
“是的。”里维斯站起身,俊美的脸上带着微笑,“我会永远陪伴在乔希大人的身边。”
乔希·希利尔伯爵的马车队伍浩浩荡荡地朝着皇都前进,他们从被暴风雪统治的利兹山脉而来,似乎也带来那里寒冷的气息。车队入城的那天,原本热闹的皇都街道一下子冷清了下来,每一户人家都把门窗死死地锁紧了,甚至将自己的孩子关紧不许他们出门,生怕那血腥残忍的妖精伯爵把他们捉去放血,以此来保持他永恒的美貌。
皇帝是个四十多岁的俊美大叔,他很热情地将苏锦之迎进了皇宫,不过除了他以外,就连他的皇后也不想接近苏锦之。
苏锦之把给他准备的贡礼留下后就去了乔希·希利尔在皇都的庄园,凑巧的是,这座庄园叫作“桑弗洛”,和上个世界宋明轩的桑拂落牧场读音几乎一模一样,他要在这里待上整整一个月,等新年礼结束后才能返回黑天鹅堡。
皇都的天气和利兹山脉可不一样,虽然是冬天,但下午的阳光却很灿烂。可不管是多么舒适暖和适合散步的下午,苏锦之都只能待在遮得严严实实的房间里点着蜡烛烤火。
“这里的雪可真是温柔。”
苏锦之倚在豪华软和的摇椅上,手里捧着一本游记读着。里维斯端了个矮凳坐在他的面前,握着他的右脚在为他剪指甲——在这种没有指甲剪的时代,修剪指甲还真是个麻烦事。
“是啊,乔希大人。”里维斯笑了一下,手里拿着小矬子正在给修剪整齐的指甲抛光,“这里的雪都是一片一片慢慢地落下,真是温柔呢。”
“但是这里的人很讨厌。”
少年放下书籍,眯着眼睛不高兴地抱怨:“我听说圣殿的人也来了。”
“乔希大人很讨厌他们吗?”
“哈,讨厌?难道你会喜欢不喜欢你的人吗?”
里维斯停下手中的动作,抬眸望着少年如蓝宝石般耀眼的眼睛,他的一头漂亮的金发因为慵懒的坐姿而变得打卷,凌乱地搭在耳侧,浅玫瑰色的唇瓣抿得紧紧的,显示出主人并不高兴的内心。
“或许会的呢,乔希大人。”里维斯低下头颅,盯着着他手心里白皙的脚背柔声说道。
少年睨了他一眼:“那你还真是可怜。”
“不会的。”里维斯勾起唇角,笑道,“能陪伴在乔希大人身边,我很幸福。”
“是吗?”少年淡淡地应了一声,这些奉承讨他欢心的话他已经听多了,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已经修剪好了吗?”
苏锦之从摇椅上起身,赤脚在毡毯上踩了几步。
里维斯将刀具一个一个有序地收进盒子里,回答道:“是的。”
“那走吧,我要出门。”
“出门?乔希大人要去哪里吗?”
“你忘记我和你说过的话了吗?”少年坐回摇椅上,抬起脚蹬了蹬他的腿,“我要去奴隶市场买奴隶,快点为我穿鞋。”
“乔希大人,这种事您让仆人们去不行吗?外面的太阳如此毒辣,您会受不住的。”里维斯轻轻叹了口气,半跪下把少年的纤细的脚踝捧到自己面前,拿着长筒袜,将脚踝至膝盖上方奶油似的皮肤全部遮住。
少年百无聊赖地撑着自己下巴,皱眉抱怨道:“可是皇都很无聊,我听里根说奴隶市场新来了一些强壮的黑奴,我还没尝过他们的血呢,说不定我能找到和‘风’一样的味道,如同浓烈的白兰地,能从喉咙燃烧到我的心口……”
里维斯动作一顿,手指轻轻地颤了一下。
苏锦之没有发现里维斯的异常,他穿好鞋后就径自走到了高大的立镜面前,将自己乱的头发按好,又接过里维斯递过来的手杖:“走吧,里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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