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怎么说呢,也不能用帅来形容,那位小哥长的很文气,挺好看的……”一群打工的女孩子立刻围上去,激动地八卦开了。
第二天换了个送餐员,再次回去证明:“果然没错啊!他家猫眼神太灵光了!气质太好了!可以去好莱坞拍电影了!”
第三天——“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猫啊!哎!今天看那顾主对我笑,我差点看呆了……哎呀呀呀丢脸啊!一个男人对哥笑,居然看得愣了……”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美男子和明星范儿的黑猫就一下子成了爱心猫餐馆的首席话题!每天晚上都有人争先恐后地要给何研律与叶奕行送餐。
接线员不爽了,为什么她就只能听声音看不到小哥和猫呢!她也要去见见传说中一人一猫的庐山真面目啊!
于是,接线员小姐今天出动了……
她站在门口,激动道:“久仰久仰!”
何研律纳闷:“嗯?”
她笑道:“你点餐都是我接的电话哦!”
叶奕行一听就抓毛了,警惕地拽何研律的袖子。
“别闹。”何研律拍拍黑猫的脑袋,抬头又问眼前的送餐员,“哦……是么?不好意思没听出来。”
“咦……”服务员纳闷了,这个声音,不是那个帅哥的声音啊……
因为在店里接电话比较多,要记得很多顾客,所以接线员小姐对声音特别敏感。电话里那位帅哥的声音虽然有点轻,却有一股介于少年和成熟男人之间那种低魅的声调,尾音上扬,特别有吸引力。可是眼前这位帅哥的声音却是温和轻快的,虽然也好听,但的确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声线……刚才贴在门口她隐约听到屋内有人对话,难不成,电话里的男人不是眼前这一个?
她不敢再多八卦,因为何研律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他冷冷地开口问:“多少钱?”
送餐女赶紧说:“三十五。我们老板说,给你们特别优惠,从今日起打七折!”
何研律一听粲然一笑!黑猫瞬间两眼发亮!
送餐女觉得眼前一人一猫顿时闪出万道金光!她收完钱回店,一路上都带着傻逼一样的笑容,到了下班都没恢复过来……
———
两人吃了饭,洗完澡,何研律抱着黑猫做到电脑前:“爸爸今天一定要开始工作了!写文写文!再不写以后我们俩就没钱吃饭了!”
何研律点开自己的专栏,坑底早已蛙声一片,尽是催文的读者。
“都是小黑的错!这几天光顾着和你玩了……”他捂住眼睛说:“我不敢看。”
叶奕行淡定道:“没事,落木的坑底比你还惨!”
白天何研律去上课,叶奕行已经偷偷摸摸爬上去自己看了一眼,尼玛简直惨不忍睹啊!激动的读者甚至直接大骂落木知秋是坑爹是太监,有上面没下面!维护的那方就开始反驳说作者也有私事,天荒地老也等之类……两边一来一去骂得热火朝天!
叶奕行关掉网页,心理暗示自我安慰:他什么都没看到……(= =)
说实话叶奕行很少看自己读者的讨论与回复,他的写作观念很传统,小说写得好,自然以自己的构思为主,他从来不在乎别人的看法。
你说那是什么支撑着他向前?名利?当然不是。
落木的动力,就是排名在他前面的祗言啊!就跟玩游戏升级一样,文章积分上升的时候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感,就好像全身的攻击力和防御力都因为装备和武器的提升而在不断增加,只要上升到比祗言高,就能赢他;再升高,就能秒他!
这种感觉多特么爽!
何研律移开捂着眼的手,好奇道:“有多惨?”
叶奕行说:“惨绝人寰。”
惨到老子都开始犹豫,要不要变回人,换个小号继续写……
“去看看。”何研律一脸兴奋地说,“……找点安慰。”
(=皿=)何研律!!老子想伸出爪子挠死你啊!!
叶奕行干瞪着眼,却只能装作完全不认识落木知秋。
何研律点开落木知秋的专栏,惊叹道:“哇……!”
叶奕行默默地伸出爪子捂住自己的眼睛。
“好热闹哦……”何研律东看看西看看,鼠标移来移去,眼睛瞪得跟铜锣烧似的,炯炯有神!
“小黑,看这边,有人在攻击落木哦!”
叶奕行心中不爽,他最不想被何研律看到自己不好的一面,此刻却也无奈,只说:“没办法啊,谁让你‘偶像’弃坑了……”
“我要参与斗争!”何研律抓紧鼠标,似乎在选择该挑选那一条评论与别人展开讨论,一脸跃跃欲试。
“啊哈?”
“因为爸爸是落木的忠实粉丝嘛!”何研律说完,就开了个小号打口水仗去了……
叶奕行摇着尾巴,表面一派自然。其实内心特么的已经爽翻了,噼里啪啦放着大烟花,恨不得扑在何研律身上滚几圈。
尼玛这一条大粉丝太闪亮太强悍了有没有啊!自己一直以来的竞争对手忽然间成了自己的粉丝!他没在做梦吧!谁来摇醒他!!啊哈哈哈哈!
第26章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黑猫仰头看着何研律,他精致的下巴既不像双手揉磨出的圆滑也不似尖刀雕刻般锋利。如果叶奕行是黑宝石,那么何研律就是白玉,坚韧又柔和。
这个男人的外表看起来那么完美,却把真实的性情掩藏的滴水不漏。
他有那么多迷糊的小缺点和小任性,有时候脆弱的像个小孩,有时候又坚强得如同高山。
曾经冷漠如冰,此时却温润如水。
他漂亮的手指在键盘上轻快地敲击着,眼神中透着愉悦。
他偶尔也会伸手抚摸黑猫身上的毛,温柔地用指腹磨蹭它的脖子,通过这种动作暗示自己对黑猫的依赖。
何研律崇拜的人是自己,关注在乎的人是自己,手中抚摸着的那只猫也是自己。
叶奕行享受这些从未有过的幸福和美好,从未像现在那样如此感谢命运巧妙的安排——
如果我没有来到你身边,也许你会有另外一个儿子,你可能会给他取个像你的人一样傻傻的名字,小红,或者小绿。你也会对他说,“爸爸曾经有一个很崇拜的人”,就这么把我一句话带过。
幸好我变成了猫,幸好此刻在你怀里的不是别人,是我叶奕行。
“爸爸,落木知秋对你很重要嘛?”小黑猫摇着尾巴斟酌了一番,抛出一个问句。
“怎么说呢……”何研律抱着它,再一次开始向对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在网上连载小说之前,我写过很多练笔作……”
叶奕行记得,第一次偷偷打开何研律电脑的时候,看到里面有一个文件夹叫“管不住的孩子”,里面都是何研律没有写完的半成品小说。
“我去图书馆看书,各种各样的,如果觉得好看的,就买回来。”何研律望向自己写字台边上的那一排书架,那也是让叶奕行起初颇为震惊的半面书墙,他继续道:“那边是我收藏了六年的书,从开始写作至今……”
“咦?”叶奕行诧异,“你是自从看了落木的短篇才开始看书的?”
何研律点头:“嗯,以前只有新华字典、成语字典和语文书。”
“……”
“刚开始我写不出落木故事里的那种意境,我才知道,是我读的书太少了。”
叶奕行了悟,一个人如果想写出一本旷世著作,也许需要百科全书式的知识,若只是为了写点吸引人的小故事,那么有点才气即可。
虽然叶奕行自认为写作是靠才气,但多数却也离不开他扎实的文字基础。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叶母的朋友在叶奕行生日那天,送了一本儿童版《世界上下五千年》作礼物,于是他就在小学的前三年把这本书上上下下捣鼓了个遍,一整本厚厚的儿童读物被翻得破破烂烂。
三年后叶奕行的“智商”显然已经高出同龄人平均水平的一大截。也许有人会因此认为叶奕行是天生智力上的卓然,然而不可否认的也有他后天知识上的自我补给。人的大脑能吸收很多东西,小孩子看书,并非是为了记住知识点而去看,纯粹是因为兴趣。
叶奕行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也并不是天生就那样好。一个人看过的东西,其实从某个程度来说,已经永远印在他的脑子里了。没有所谓记忆的好坏,只是人从大脑中提取信息的能力不同而已。
这一刻你觉得回忆起来没关系,一定条件下,那些你看过的自然而然会从你脑海中跃出来。
就像考试中压力下的灵光一现,或者是人临死前记忆的电影式回映。
在你脑海里的,永远是属于你的。
而提取信息的能力,则是取决于你脑中所拥有的知识含量,记忆靠的无非是联系,事物之间往往环环相扣,因果相连。所以死记硬背永远没有理解记忆来的效果好。
何研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这里得有些东西,才能写得好,否则我只是在模仿他。”
“你已经写得很好了。”黑猫眨巴着眼睛。
何研律笑问:“你看过爸爸写的故事?”
黑猫侧过脑袋,说:“你去上课的时候,我看过一点。”他又撒谎了,其实他从高中就开始看祗言的小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