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是永远的。
赫伦产生一种满足感。
“你知不知道,你这句话已经触犯到皇帝了!”赫伦笑着说,“不过……我很高兴能有一个品德高尚的奴隶!”
他顿一下,“有时,也是朋友。”
……
安敦尼家充盈着哀伤。中庭挂起厚重的黑纱,大理石潮湿而灰冷,奴隶扫净泥水去晦气。阴雨使这里晦暗极了,像一口死气沉沉的棺材。这种冰冷的色调,总让人联想到喙尖沾上腐肉渣的乌鸦。
庭中央竖着亡人的石膏像,达荷就躺在像前的摇椅上,手里捧一根蜡烛。
那点烛火是灰沉中唯一的暖光。
他的眼光黏在火苗上,一眨不眨。
菲碧踏一地泥泞走来,肩膀剧烈地颤抖。她的黑眼袋比眼睛还大,有点不合年龄的憔悴。
“你明知道他从没学过演讲……”她声音嘶哑,“你为何要难为他?让他在那么多人面前出丑?!”
达荷瞟她一眼,缓缓放低蜡烛。“这么快就开始为他说话了?父亲死的时候,都没见你这么伤心。”
“我真是恶心你的所作所为!你把父亲的葬礼当成什么了?!你就是个被权力所困的疯子!”
“我被权力所困……那你又算什么?被无聊的爱所困的蠢蛋?”达荷讥笑道,“很遗憾,如果你将来真的嫁给波利奥,很难保证你们的孩子不是傻子。”
“天啊!你居然在刚刚死去的父亲面前骂我?!”菲碧指着石膏像尖叫着,“我才流着安敦尼的血,轮不到你这个养子骂我!”
“很遗憾,你只是个女人。现在成为家主的,是我。”达荷淡定地微笑。
菲碧倒抽口气,发青的眼圈红起来。
“哦瞧瞧你现在的样子,我愚笨的妹妹。”达荷挑了挑眉,“你的脸就像泥井一样脏,衣服的褶皱都没理顺,连手都没合规矩地贴在腿边。你简直就是个没家教的疯丫头,一切都这么凌乱!”
“噢!改改你那该死的洁癖吧!达荷!”菲碧嫌恶地喊道,“要是像你这么活,我早就去见冥神了!”
“要是像我这么活,你可能会成为皇后。”达荷笑了笑,“你应该嫁给皇帝的儿子,而不是那个徒有其表的波利奥。我敢保证,你要是嫁给他,只有付出嫁妆的份,没有任何收获!”
“我乐意!”菲碧瞪大眼睛,气得嘴唇发抖,“我才不要嫁给路奇卡,他就是个软蛋!”
“他是个软蛋,可他会是个皇帝。”达荷阴阳怪气,“作为家里唯一的待嫁女人,你有义务嫁给你的表弟,为安敦尼开辟一条顺路。”
“我不!”菲碧尖叫着,“我不是你仕途的工具!”
斯兰听到兄妹俩的争吵,从楼上疾步走下。
她没有化妆,气色不比菲碧好,失去丈夫的痛苦让她瞬间老了十岁。她双眼红肿,连鞋都没顾得及穿上,乱糟糟的红发失去了光泽。
“你们要在亡人面前放肆大吵吗?!”她尖声喝道,指甲陷进手心里。
达荷没有搭理她,继续盯着火苗。
菲碧哭泣着跑到她怀里,告状道:“母亲……达荷逼我嫁给路奇卡……”她揽过斯兰的肩膀,“您知道……路奇卡有多么软弱!他在晚宴时,最喜欢的菜放得离他远了,都不敢站起来去拿!他就是个自卑的弱者!”
斯兰拍了拍她的后背,对达荷说:“菲碧有选择丈夫的自由。她姓安敦尼,身上淌着奥古斯都的血脉,拥有雄厚的嫁妆,可以嫁给她爱的人……”
“正因为她姓安敦尼,才应该肩负这个责任!”达荷冷漠地说,“我想,父亲会和我有共同想法。”
“你应该顾及你妹妹的情感,而不是一味地追求仕途!”斯兰说。
“够了!”达荷烦躁地喝道,“何必去追求那些无聊的东西?!你们抢走我亲弟弟的橄榄园时,为什么不顾及我的情感?!”
斯兰顿了一下,开口骂道:“不知感恩的东西!十多年了,我们供养你的吃穿,为你娶妻,还让你继承家主的位置。安敦尼可比你原来的姓氏响亮多了!”
“我只是你们生不出男孩的产物罢了!要是没有我,安敦尼还有谁能继承?身为女人的菲碧嘛?!”达荷咬着牙说,“我要把橄榄园还给布鲁图斯……”
“你敢!”斯兰尖声道,“我可是皇帝的妹妹,你的仕途可是在我手里!你要是敢让回橄榄园,我就让你失去法官的职位,将你贬成平民!”
达荷坐回椅子,大口大口地喘息着,激动的情绪使他脸色涨红,肩膀无法控制地颤抖。
他完全失去在演说时的风度,像一个哮喘发作的病人。
很久,喘息声才平息下来。他瞥一眼斯兰,沉默片刻,将烛火拿高。
视野中,斯兰的脸恰好被安静的烛苗盖住,很是滑稽。
“我是新家主,轮不到两个女人对我指手画脚。”他说,“你们可以滚了。”
斯兰讥讽道:“你就尽情地迷恋火吧!祝你像罪恶之灵一样葬身在烈火里!那是神明对忘恩负义的惩罚!”
“死于美好的事物里,会是我的荣幸。”达荷恶意地笑,露出的牙发出阴涔涔的光。
菲碧瞪了他一眼,搀扶母亲离开了。
达荷冲她们的背影抛个轻蔑的眼神,继续观赏蜡烛。
他的指头来回晃过火苗,热感在指尖稍纵即逝,他爱极了这点明亮。
手指下滑,他摸了摸蜡烛,不满地皱了皱眉。
“喂,库塔。”他喊了身旁的奴隶,“这根蜡烛上有一道划痕。下次记得买光滑的蜡烛,不要让不完美的蜡烛承载火苗!”
奴隶僵硬地点点头。
达荷冲他一笑,将蜡烛随手扔在地上,火苗随之熄灭。
他起身拍拍衣袍上的灰,捋顺每一道褶皱。他刚要抬脚离开,突然发现躺椅没有摆正,就小心地挪正椅子,才满意地离开。
……
天气愈发寒冷,秋风凛冽,如刀般划在空中,掺杂着乌鸦凄厉的鸣叫。阴雨天多了起来,太阳不怎么光顾罗马。商业处于一年中的淡季,小贩们很少出摊了。人们开始储备粮食,男人测算地窖的大小,女人在屋里织毛纺布,哗啦啦地推织布机。
只是今天破天荒地放晴了。
太阳挑在云尖,阳光金纱般逃出乌云。天色因此而怪异,一半阴一半晴。
鸽子的白羽湿漉漉的。它们扳过脑袋反啄绒毛,歪扭着屁股走路,连米粒都不怎么啄食,十分淡然的模样。
卢卡斯在鸽群旁练剑,并没有惊扰到它们。
赫伦手捧羊皮卷,坐在高台上。
经卢卡斯的再三提醒,他放弃坐栅栏,而是将两腿伸出栏柱的空隙,直接坐在地上,笔直的小腿垂落出来。
羊皮卷展开到一半,他的目光没在卷上。
他悄然看向卢卡斯,透过栏柱的中空。
卢卡斯的剑术很精湛了,招式耍得好看。
黑袍的他舞着白剑,剑尖的寒光如钻石般游走,像凭空出现的闪电。他就被那些闪电包围,像极了一枚流光溢彩的黑玛瑙。
他的金发打乱濡湿,下巴骨感分明。隔得老远,赫伦都能感受到他散发的热气。
女奴三三两两地趴在墙角,嬉笑着偷看他练剑。赫伦表示理解。
因为此时的卢卡斯,的确令人赏心悦目。
他站了起来,抖落衣服上的灰,刚想张口喊他——
那颗黑玛瑙心有灵犀似的停下,撑着剑抬眼望向他,无声地笑着。
滚到赫伦嘴边的那句“卢卡斯”又咽回去了。
他们总是这么有默契。
赫伦的嘴角轻翘一下,伸手招呼他上来。
第27章 俄狄浦斯情结
卢卡斯收起剑锋,矫健地跳走上台,来到赫伦的身边。
他的汗水闪闪发亮,下巴尖滴着汗珠,鬓发湿润贴在鬓角,像极了羊皮卷封面的烫金。他全身的热量散发出来,像短小的箭矢那般飞射四周,有种莫可名状的阳光,粗制的黑短袍掩不住他的光芒。
他抹一把下巴,将汗珠一甩,咧开嘴笑着,剧烈运动使胸口微微起伏。
赫伦看他一会,掏出手帕丢给他,“擦擦汗吧,你就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卢卡斯擦把汗,脸庞洁净一些。白帕子被汗水濡湿,沾染烟雾般的泥灰,皱皱巴巴的,洁净的白布被玷污了。
他拿下帕子,心里感到抱歉。捏着手帕的手僵在空中,进退为难。
赫伦瞥一眼,本想把手帕直接赏给他,或是丢掉垃圾筐里去。对于他来讲,那仅是一只不值钱的普通手帕,其价值绝不比一块奶酪更高了。
他已经组织好言语,连命令的语气都拿捏好了。
然而,在撞上卢卡斯困窘的眼神时,赫伦产生了奇异的心理,准备好的命令鬼使神差地变了。他有了幼童才会怀的心思,唇角恶意地翘起,像幼稚的孩子要搞恶作剧一样。
他想欺负卢卡斯。
“我可只有这一条帕子。”他撇了撇嘴,“你的臭汗把它给弄脏了。”
卢卡斯抬眼,看到赫伦的眼角轻轻上弯。
只需这一眼,他已看穿他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