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摆脱笨弟弟,狼生自此一片清净。没想到,爹爹和父王竟将狐狸精领回狼王宫养育照顾。
狐狸精比他的笨弟弟还不如,连脸色都不懂识别。看不出嫌恶厌烦,不时趁无人注意溜到他的独立寝宫里搞些无聊低级又无伤大雅的小破坏,以令他尊贵的容颜泄露不雅情绪为乐事,在他清幽肃静的寝宫中留下一串串令他心烦气躁的娇嗲笑语。
偶尔,他会看到笨弟弟和狐狸精从他的露台下欢叫着疯颠颠跑过,后面往往是举着锅子,擀面杖,扫帚,铁锨……乃至狼牙棒(= =!)怒骂追杀的受害妖。堂堂狼王宫闹得鸡飞狗跳,活似杂耍市场。
三不五时还有外族的妖精杀来狼王宫或哭诉告状,或讨要公道,可谓内忧外患。= =
这两个精力旺盛到天怒妖怨的家伙,祸累得整个狼族颜面扫地。于是,他就越发奋进图强,拼命学习拼命成熟拼命让自己变得强大,以便将来更好的无愧的继承狼族大统,重振狼族威严。
为避免王权纷争,父王爹爹将他的笨弟弟送来人界。狐狸精形单影只落了单,他着实开心了一阵,以为终于可以远离喧闹噪杂的生活。不料,狐狸精照旧不肯老实,反把主要精力投放到骚扰他的游戏中。
那一天,更过分的叫他看到狐狸精往他引用的水里下药。
想他郎昼英明睿智,岂是此等小手腕谋算得了的?神不知鬼不觉,调换了加料的水,要狐狸精自食其果,以便吸取教训,切莫再算计于他。
千算万算没算到狐狸精给他下的竟是催情的媚药,当时案发现场只有他和发情的狐狸精,顺理成章,他成了可怜的受害苦主。
骚狐狸这叫一个没羞没臊,扒光了衣服挂在他身上扭得像条亟需交配的蛇,火热的唇在他颈项间游走,调皮的舌留下一路湿滑,急切的爪子在他身上上下摸索,最后竟无耻的握住他的雄性利器。= =!
搓啊揉的,还恬不知耻的撕掉他的裤子,将他的……含入口中……
太放荡,太淫乱了!
他的教养,他的理性,对他发出激烈喊话——推了他!推了这不要脸的骚狐狸!不能让骚狐狸专美于前占据上风!
身为高贵尊荣的狼王太子,怎能不依循教养与理性?
推之奸也!╮(╯▽╰)╭
实话实说,狐狸精的确美味,也确实骚浪。
不管是骑在他身上,还是趴在他身下,都疯得跟什么似的。也就是他——华丽丽狼王太子,换了旁的,肯定被狐狸精榨成干尸。
事后,狐狸精也是温驯乖巧了一阵儿,很是讨喜。以至于,他昏了头的退掉与爹爹堂叔孙女订的婚事。游说一竿宗族长老,应允他迎娶外族的狐狸精。
他不想说其中的艰难,不想说取消与黑姓订下的亲事可能引发怎样的不良后果,说这些好像在表功,不符合他低调内敛的性格。
但是!
他怎么都想不通,狐狸精居然在大婚前夜落跑,片字未留。
他,高高在上的狼王太子,拥有最优秀的血统,最顶级的智慧,最无可挑剔的外貌,居然被条骚狐狸逃婚了,沦落为全族,乃至整个兽仙境的笑柄。
那些先前强烈反对他迎娶狐狸精的长老们,将此事划分为狐族公然侮辱狼族的外交问题,一个个火冒三丈的要向狐族发动战争,讨还狼族尊严。尽管最终父王和爹爹平定了事端,仍是引起不小的风波,更有个别长老开始质疑他身为狼王太子的眼光和实力。
这些,他都可以不计较,只想抓回狐狸精问明逃婚缘由,重新举行大婚典礼。
可,狐狸精不肯跟他回宫,甚至不惜向他大打出手。
这太诡异了,太超乎他自认为的对狐狸精的了解。
难道狐狸精不是迷恋他的吗?否则,缘何对他下药,诱惑他与他欢好?否则,缘何一日日靠在他胸前轻声细语,一夜夜窝在他怀里撒娇使媚?
获悉他要娶他,高兴疯了?
吃了脏东西,精神分裂?
他真的不明白。
“哎呀,哥哥,瞧你说的,奴家最喜欢你了,你做的烧鸡天下无敌的美味呢!咯咯咯……咯咯咯……”
“哥哥,你做烧鸡的水准如果能一直保持下去,奴家就一直喜欢你,天荒地老哟。咯咯咯……咯咯咯……”
镜面陡然一晃,雀跃出狐狸精娇嗲的欢笑,浮现出狐狸精一把把触摸某个平凡普通的年轻人类的胸膛。
那份暧昧,那份春情……
咯啦啦,镜面震到碎裂,落在地上化回朵朵水花。
第28章 投井
狐狸精和狼崽子倒卖肉鸡的主要对象就是街口卖烧鸡的于大傻子。
于大傻子不是真傻,试问,真傻怎么能做得一手的好烧鸡?怎么能开店做生意?之所以说他傻,是这人特别憨厚老实特别轴,很有些犟头的牛脾气。还有就是,这人特爱乐,对谁都乐,没人理他自己想起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乐呵半天,乐起来嘿嘿嘿的,也透着股子憨傻。顺便一提,这人长得也是映照灵魂的傻头傻脑。
于大傻子年近三十尚未娶妻,目睹过狐狸精芳容,顿时惊为天人,蠢蠢处男心立马沦陷。
好心群众劝解他,赶紧改换目标,切勿沉沦,此狐狸精乃一公狐狸是也。于大傻子偏偏在狐狸精性别问题上犯了一根筋,坚贞不移的认定狐狸精是女的——男的不能这么娇这么妖这么柔这么媚这么漂亮这么美。
于大傻子起先以为狐狸精是炸毛大叔对象,经本人证实不是,可高兴坏了。纵然心知配不上这天仙般的“姑娘”,可谁还没有个怀春的权利?没主的鲜花在心里惦记又不算犯罪。
狐狸精眼多毒啊,眼尾一勾,就看出谁拜倒在他的狐狸脚爪下。
若是别人,他顶多抛俩媚眼,显示自己的魅力,不会当真去挑逗。于大傻子不一样,做的烧鸡忒好吃了。不单附近居民,连旁边区镇的都会慕名来买。那真是鸡好不怕巷子深,架不住香啊!
鸡这种动物在狐狸精心里占有相当崇高的地位,烧鸡,烤鸡,熏鸡,炖鸡,鸡汤……都是他的挚爱,闻见看见就别想逃过他的狐狸嘴。为了心爱的美味的烧鸡,牺牲个把色相在他而言不算什么。
本来嘛,男人大丈夫蹭一下摸一把的又掉不了一块肉,涉及不到贞操问题。而且,于大傻子的脾性他一眼就看到底,别说色胆,连色心都不敢有。看他的眼神不带丝毫淫欲,纯粹对梦中女神的那种喜爱与崇拜。
嗯,没错,是女神。
狐狸精对自己的外貌认识得十分透彻,模糊了性别的妖娆美艳,不脱光衣服辨不出雌雄(嗅觉敏感的动物可以依靠味道辨别)。他不觉得被误认成雌性有啥值得愤怒,反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占便宜、捞好处、找乐子。
死面瘫曾这样评价过他:不知羞耻。╮(╯▽╰)╭
生气?恼火?
别逗了,他干嘛闲得蛋疼让别人的只字片语左右自己的心情和行事作风?什么是羞耻,羞耻与否他有自己的标准,清楚得明镜似的。在这个标准内,想干嘛干嘛,怎么快活怎么来,轮不到别人评论定价。
总言之,他是条忠于自我跟着感觉走的、个性又聪明的狐狸精。
于大傻子乐意买他“养”的肉鸡,乐意白送他烧鸡吃,很讨他欢心,自然也乐意给于大傻子些微甜头。互惠互利,合作愉快,谁也没占谁便宜,各自心安理得。
这些日子都这么过来的,没理由因为死面瘫追杀过来就改变。死面瘫又不是他的谁谁谁,才管不到他。╭(╯^╰)╮狐狸精免钱的烧鸡吃得心安理得,狼崽子则从来没有不心安理得的时候。那么多肉鸡都送到于大傻子手里,吃他两只烧鸡算个毛?(狼崽子咋不提于大傻子还给他们肉鸡的钱了呢?﹁_﹁)
一对损友回家的路上就把烧鸡消灭干净,打着满足的香嗝横行着回到小院,迎接他们的是郎昼喷霜射冰的冷冽视线。
“骚狐狸,随我回宫!”
眨眼功夫不到,郎昼便瞬移到狐狸精跟前,扯起狐狸精手腕,转身就要跳井。= =
狐狸精若是肯跟他回早就回了,哪用强迫?此刻是用力挣扎,奋勇顽抗。
拉拉扯扯,狐狸精纤细的手腕子给郎昼攥得生疼,活似要断了一般。这样一疼,狐狸精燃起了心头怒火,非得跟郎昼较这个劲,牙都用上了,低头咬住郎昼胳膊。大有你不放开我手腕,我就咬断你胳膊的魄力。
郎昼正觉绿云罩顶,妒火种烧,岂会在乎狐狸精的小牙口?不管拖的,绑的,一定要狐狸精随他回宫,拿婚姻的枷锁牢牢套住。
“死面瘫,除非你把我打死,带回去我的尸体。但凡有口气,我都不跟你回!”碧绿的眼眸居然好像喷出火红的烈焰,要让郎昼明白他说的绝不是玩笑话。
“你就这么想留在这里勾三搭四,跟低下的人类苟且?”郎昼从牙缝里挤出质问,每个字都淬着冰碴儿。
如果跟他叫嚣的不是狐狸精,他早顺了对方心意,一掌拍死他。可,如果不是狐狸精,他哪至于动如此肝火,又如此势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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