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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神棍夫夫 完结+番外 (春风无邪)


  “不然?”郑峪翔手里甩着钥匙,嘴里吹着小调,脚步都和着旋律地走出楼梯,然后就见贺江站在路边,还是上回碰到他的那个位置,连朝向都一样。
  “贺江!”郑峪翔见了谁都掩饰不住他的喜庆,贺江看到他疑惑地抹了抹自己的脸问:“我脸上有什么吗?”
  郑峪翔终于收起他快要掀上天的嘴角,摆了个头就岔开这个话题,正色地对贺江问:“你什么时候来的?”
  “哥,我决定跟鬼叔他们一起走,我要加入食人鬼猎人。”
  对贺江的决绝笃定郑峪翔丝毫没有感到惊讶,甚至在鬼叔出现那一刻他就已经预料到了贺江的打算,可他还是忍不住担忧这不过才十多岁的少年,像极了他三弟那个时候,仿佛独自能挑战全世界一般地不肯回头。他相信贺江不是一时冲动,将来也不会为此刻的决定后悔,只是多年后的某天回想起来总会忍不住想自己怎么走了这样一条绝情孤寂的路。
  “哥,我会记住你说的话,既然我选择了拿刀,我就会对它负责,之前我确定只是心怀仇恨,可是洪煦他——他让我明白食人鬼也有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的,他们没有杀过人,甚至对自己也一无所知,没心没肺地向人靠近。”
  “我相信你。”郑峪翔的手搭在贺江肩上拍了拍,他觉得这个少年真的是一夜长大。
  仇恨不能成为支持活下去的理由,那样太难也太危险。
  “我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处置洪煦,不过结果都差不多,不是被杀也会饿死!”
  “贺江!”郑峪翔开了口发觉其实什么安慰都显得多余。
  “李,李学璋他,在洪煦刚觉醒的时候就开始对他催眠,洪煦不记得自己是食人鬼,更不记得自己吃过人肉,那时因为他爸的死催眠失效,他才突然全想起来。其实他,是个特别单纯的人,我英语不好作业不会做,他为了教我每天提前20分钟到教室,结果全是他帮我写的,为了不被老师发现还特意模仿我的笔迹,每天都不忘给我带早饭,还——”
  郑峪翔落在贺江肩上的手用力一拽,贺江扑在他肩膀上,少年的身体比看起来还要瘦。他拍着贺江的背什么也没说,只是最终贺江没有如他所愿哭一场,埋着头冷静了一会儿就站起来,还难得地对他笑着道了声谢,然后转身决然地走了。
  “这孩子将来一定能干大事!”黄小仙见贺江走远,赞叹地说。
  “为什么?”
  “不会笑啊!”
  对黄小仙的总结郑峪翔不置可否,他相信贺江能在他自己选择的路上找到他想要的答案。于是对话终结,两人打了辆出租车去洪珂琛家。
  车上,郑峪翔打电话找人帮他在最近的地方弄辆车,对方推荐了半个地球的车他都不满意,最后以一句‘我家小余老爷看不上结尾’。
  “郑爷,你和余老爷是不是认识挺久了的?”黄小仙闲得无聊开始八卦。
  郑峪翔像是被难到似的蹙着眉说:“不久,才半个月不到而已,发展得好像有点超速了。”
  然后拒绝再回答黄小仙问题的郑半仙闭目养神养出一嘴角的笑来,回味着他峰回路转,超了第三宇宙速度的爱情。
  洪珂琛家这是他们来第二次,黄小仙敲开了门发现屋里有警察,立即神经紧张起来,要是郑峪翔在这里被警察认出来余老爷能直接把他的魂撕了。不过郑峪翔倒是不在意地意示他进屋,抹过他的背头面面俱到地对屋里的人问好,跟走亲戚似的。屋里的警察对他们并没有过多的在意,在他们进屋隔了没多久就走了。
  康玲送完警察回来告诉他们警察是来调查失踪的,不只洪珂琛失踪,连她儿子昨天出去之后也一直没有回来,她到处都找不到人。
  对于康玲洪珂琛和李学璋三人之间的纠葛郑峪翔不想探究,他只是把钥匙还给康玲,“洪所长的委托已经完成了,李学璋不会再回来找你们,至于洪所长到底在哪里,我相信不用多久就会找到的,洪夫人,保重。”
  “等等!”康玲突然叫住郑峪翔,“你能不能帮我找珂琛和小煦?他们肯定出事了,我也可以付钱!”
  “抱歉,并不是什么活都接的,比如你这件。”
  康玲并没有纠缠,知礼地送他们出门。到了门口郑峪翔突然想起来地说:“那个,洪太太。”
  “什么?”康玲抬眼立即转喜。
  “余老爷他有些不舒服,还在休息,可能我们要晚上才走。”
  一起一落的情绪,康玲只是点点头,连话也不想再说。
  郑峪翔又说:“还有个问题,你知道洪所长为什么会找去余家吗?”
  康玲沉思地想了片刻,“几天前有个年轻人,不对——”她发觉自己能想起有个人,但记不起那人长什么样,“记不清样子了,之前考古所因为失窃了一样东西弄得珂琛丢了工作,那人来找珂琛说那个东西,我记得珂琛说叫什么‘阴阳规’。那人叫他把阴阳规藏起来,有人想偷,之后珂琛果然把阴阳规拿回家来,还叫我收好。隔天那人又来了,珂琛把阴阳规给了那人,那人就告诉他去观县找一个叫余丛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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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章 欲色鬼

  踏出洪珂琛家的大门郑峪翔就在想康玲说的那人是谁, 很明显对付食人鬼不是余丛一的专业,甚至差点没命,所以那人让洪珂琛去找余丛一是为了借刀杀人?可这完全说不通, 不说余丛一现在还活着,李学璋也并没有一定要杀余丛一的理由, 这借的刀一点不可靠。
  那到底为什么?总不至于是随口指了一个人,食人鬼也带了个‘鬼’字, 谁想完全不是同类, 余老爷根本是个业余?若是这样他宁愿相信那人是想方设法给他们透露‘九鬼归阳’的消息,起码他从李学璋这里知道了‘九鬼归阳’虽然是远古传下来的,但流传经年残缺更改并不是无可能,起码李学璋找到了办法,虽然最后没机会实践是不是能成功。
  所以九鬼归阳的作用是起死回生,那么从王征到余丛一是不是用的就是九鬼归阳?那人是为了提醒他们这个吗?可即使是真的, 又能说明什么?如果九鬼归阳已经被施术的人改过, 那他现在也不可能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现在的‘余丛一’到底算是谁起死回生了?
  郑峪翔脑子里开大会开得一头雾水, 手机突然响起来吓得他肩膀一抖。电话那头的人告诉他隔壁有辆悍马要不要,车主买回来当收藏的, 他可以连牌一起先开走。
  “好, 我现在过去。”郑峪翔不自然地掀起嘴角挂了电话。
  对选车的要素郑峪翔首先要实用, 可是王征是个光看外表的货,觉得男人就该像悍马那样野性粗犷,但是他换了和女人一样多的车都没有换过一辆悍马。他没问过王征为什么,也不想知道为什么, 这会儿只想成全他的野性粗犷,也不管他觉得那车看着有多费劲,在城里开起来有多不实用。
  说起来他郑二爷从懂事开始就知道钱的重要性,可实际他赚了小半生的钱却没给他带来想象中的满足感,反而是无处可花的落寞。他想送车送房,送了他的半生家产,可是想送的人不收,还把自己那点可怜的存款交给他美名曰‘替我存着’。现在想想那时他强买强卖地管了王征的衣食住行,从头到脚,从穿到用,他全包办了,但总觉得自己像个不正言不顺的内务总管。这会儿像是总算给自己找了个名分,给人花钱也花得理直气壮起来。
  电话里说的‘隔壁’实际上是邻市,隔着一个多小时的车程,黄小仙半路说有新的业务,郑峪翔没留他,两人挥个手就算作别。等郑峪翔把车开回来时已经时值傍晚,晚霞映红了半座城市。
  车里除了装着郑峪翔自己还有两大箱子给余丛一的衣服,不说别的,就是唐装那个扣在余丛一手里都要折腾半天,所以他是一次性把余老爷本来的衣柜全给换了。他脑子里想着他亲手选的每件衣服穿在余丛一身上是个什么样,手揣着兜跑上楼,不过刚抬手门还没敲下去,一只沈白玉就从角落里突然冒出来。
  郑峪翔的手和视线一起收回来,审视着低着头的沈白玉把沉默的攻击力发挥到了最大。
  沈白玉没了平时狗见骨头的神情,差点就像面对余丛一时话不出口先跪了再说地望着郑峪翔,“小爷,我终于见着你了,那地方太可怕。”
  “嗯?”郑峪翔面不改色地疑惑着沈白玉的话,那地方是指那仓库应该没错,里面有什么对沈白玉来说可怕的地方?其实今早回来时他还在想沈白玉是不是躲在仓库里的某个地方,最后被余丛一那招‘阳气大爆炸’给冲得魂飞魄散了。
  “那仓库里的阴气很是奇怪,和平日我见的不一样,连鬼都毛骨悚然,然后我想出去却怎么也出不去,最后到了我自己也不知道的地方,若不是我的名字写在余家,我肯定是回不来了!小爷!”
  沈白玉的哭诉慢慢变成了流口水,最后干脆地朝郑峪翔扑过去,但是他还没碰到人旁边紧闭的房门突然关了,余丛一浑身都是他再敢靠近一分就灭了他的杀气,他突兀地僵住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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