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头发并不是纯黑的,而是一种亚麻色,在阳光下发色越发浅了——不得不说,这个雌虫很好看。
“我好看吗?”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雌虫换了个姿势问他。
“我看过比你好看得多的人。”秦简之说:“他比你好看很多。”
“你喜欢他?”
“……”
“无所谓,反正你已经属于我了,我不在乎你喜欢谁。”雌虫脸上带着讥笑,“等过个十年,你估计连他长什么样子都记不得了。”
“……你好像说话流利了很多。”
“我以前就会,只是很久没用了而已。”
秦简之挑了挑眉毛,他抓住了重点:“你以前在外面么?”
雌虫脸色阴沉下来,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指了一个方向:“你的朋友在那里,你想去看就去吧。”
秦简之耸了耸肩,朝着他指的方向去了。
周小悉也被关在一间房子里,和周围的房子没有区别。
预料中的惨状没有出现。秦简之推开门,只见周小悉正抱着一根粗大的腿骨,埋着头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他身边的土著看起来更惨一些,脸色刷白刷白的。
“……”
看着一边堆成小山的骨头,秦简之不禁陷入了沉默。
“周小悉,你吃胖了被拿去活祭怎么办?”
周小悉闻言抬起头,瞬间红了眼眶:“秦简之,你还活着太好了,我好担心你!”
秦简之揉了揉太阳穴:“你这都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啊,我说我饿,他们就给我吃的,就这样。”
“所以你一直吃到现在?”
“对啊。”周小悉一脸理直气壮,“他们要把我拿去活祭,总得让我吃饱吧。”
不知为何,秦简之有点同情起这个部落了。
☆、36.第三十六章
秦简之对着两边的看守笑了笑, 蹲下来问周小悉:“那个戒指,你知道它在哪吗?”
“……我没有雷达那么精确。”
“完蛋。”秦简之摊摊手,他看到周小悉手上也带了一个手镯,心里就更沉了,“你看过这种东西吗?”
周小悉将手里的骨头扔到一边,擦了擦嘴上的油,他摇了摇头:“每个部落都是不同的,我见过供奉食人花的种群, 也见过力气特别大的种族,这种东西我从前没见过。”
他又看了看周围的人, 有些不确定地, 谨慎地说“秦简之, 你有没有觉得,这里有点怪怪的?”
“当然,”秦简之认真地点头,“他们居然还用人牲这种方式,简直太奇怪了。”
周小悉眉毛都皱成蚯蚓了, 他不住地比划,像是想不到形容词一样:“不,我不是说这个,我早上起来, 以为自己只是眯了一会儿, 但精神却特别足, 日头都升起来了, 我还以为是前一天。”
秦简之的视线忍不住飘向一边:“有没有可能是你终于吃够了产生的错觉。”
周小悉脸上突然出现了沉思的表情,“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
“……”
估计周小悉也不知道更多的情况了,秦简之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地坐下,他随手捡起一块肉骨头,正想吃一点,心里却浮现起一个不好的预感,他木着脸问周小悉:“你觉得这是什么肉?”
在他的印象里,有人牲活祭的部落,一般对吃人也没有什么排斥。他的老师曾在课上侃大山,侃到这一块时说过——
“一般这个越原始的部落呢,就越有血腥的习俗,什么杀人啊都是小意思,打起架来总会有俘虏的嘛,身上都是肉啊,皮薄肉嫩的,又好清洗,用来吃最好了……什么?你说他是人?哎呀,别的部落的人,那就不叫人!”
这样一想,秦简之就觉得胃里一阵恶心,手里的那块骨头越看越像人的腿骨来。
“不是啊。”周小悉眨眨眼,又拿起一块肉骨头,“这是猴子的肉,还是公猴子的,有股骚味儿,特别难吃。”
秦简之劈手夺过他手里的肉,无奈地说:“难吃就别吃了——你再吃真的要撑死了。”
周小悉:qaq
秦简之确信,在这一刻,周围看守的那两个人,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叹息声连他都听见了。
“你要出去走走吗?我感觉他们晚上好像要做什么。”
秦简之探头出去看了看,所有人都在搬木头,四面八方的人,三五成群地抬着一根粗大的木头朝着同一个地点而去。
“我不去了,这些人不会让我出去的。”周小悉往后一躺,一点挣扎的意思都没有,“我是雌虫,他们对我很谨慎。”
秦简之朝他挥挥手:“我的通讯仪没有被收走,问问严景什么时候到吧。”
他绕过人群,那个雌虫依旧躺在房顶上,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但从秦简之这个角度来看,却莫名觉得他好像在哭一样。
秦简之走了几步,还是倒回来问他:“你在干嘛?”
雌虫眨了眨眼,半抬起上身,“晒太阳——你这么跟我搭讪,果然觉得我很好看吧?”
他的眼睛里没有一丝眼泪的痕迹,秦简之乐了:“谁给你的自信?”
这个雌虫的确很好看,但他的好看是很野性的,和严景那种近乎艳丽的完全不同,两者并没有可比之处——大概输给了秦简之厚到不行的恋爱滤镜。
雌虫坐直了身体,他说:“很久以前就有人说我好看了,你肯定是因为你喜欢那个人,才觉得我不如他。”
秦简之耸了耸肩:“那你就知道——那人不是因为喜欢你才这么夸的?”
“……”
“……”
两人相顾无言,秦简之一惊——他好像发现了华点!
“算了。”雌虫挥挥手,意兴阑珊地说:“反正我连他长什么样子都记不得了,还有你手上那个奇怪的东西……”
他指的正是通讯仪,秦简之下意识地动了动手,想要往身后藏,终于还是忍住了,他抬起手晃了晃:“这个吗?这个不能给你。”
“为什么?”
“因为每个雄虫一生只有这么一个东西,只有未来的恋人才能拿走。”
“哦?”雌虫狭长的眼睛眯了起来,“那你不更应该给我吗?”
“……”
这就叫不作死就不会死。秦简之简直恨透了自己的多管闲事,他奋力挽救:“那你为什么不试试让我主动交给你呢?既然你对自己的外貌这么有自信的话。”
这是很简单的激将法,但这只雌虫一看就很吃这种激将法,他嗤笑了一下:“那你就留着吧,我把它暂时放你那儿了。”
秦简之镇定地微笑,镇定地回到屋子,等关上门后就开始大喘气。
他真是太特么机智了。
他打开通讯仪,严景的脸很快出现在他面前。
“你现在还好吗?”
严景正在树林里穿梭,沿着他和周小悉留下的标记一路追过来。秦简之看了看紧闭的门,小声说:“现在暂时还是安全的,但是有一个问题,我们找不到那个戒指在哪。”
“能保住命就不错了。”严景低头穿过一丛树木,顺手一刀将一边潜藏着的毒蛇刺穿,血花四溅,染红了屏幕,“你们是真的倒霉。这种部落很麻烦,一不小心就死得渣都不剩了。”
秦简之苦笑:“是啊,估计看在我是雄虫的份上放了我一马。”
“恩……我找到路了,是这里吗?”
镜头翻转,那个宽阔的裂缝又出现在秦简之面前,他说:“就是这里了,我一路上撒了点粉,你沿着粉就能追过来。”
“行,等我来救你。”
“就像公主来救王子那样?”
“没错,”严景将匕首插、入腰间,对着秦简之眨了眨眼,露出可爱的笑容:“等着我吧,小王子。”
秦简之捂住了脸——那样的表情,那样的动作,实在是太犯规了。
他看了看腕上的手镯,其实他已经能攒起一些精神力了,打开它们不是难事,但他现在决定等待。
等待他的公主来救他。
————
夜色渐渐沉寂,秦简之半靠在柱子上,他听到很多杂乱的脚步声,轻快地跑来跑去。
过了一会儿,天边火光乍起!
伴随着火光,一阵阵的长呼像起,听起来不像人声,倒像是动物的啸声了。
秦简之推开门,攀上了高高的屋顶,极目眺望,可以看见一个巨大的篝火,燃起冲天的火柱,所有人都围绕在它旁边,跳起奇怪的舞来。
“你要来看看吗?”
秦简之低下头,看见那个雌虫,似乎是知道自己会被吸引,特意在一边等着自己。
“周小悉呢?”
“他已经被送过去了。”
秦简之皱眉,雌虫像是看穿了他的想法:“他是你的同伴,我还没蠢到杀了他。”
“谢谢。”
“你脑子有病,居然谢我。”
“谢谢你终于让他吃饱了。”
雌虫的脚步一顿,回过头冷冷地说:“你提醒了我,我有点后悔留下他了。”
某种程度上来说,周小悉也算是一个灾难了。
☆、37.第三十七章
他们围在篝火旁, 一个穿着布衣的雌虫跪在中间的高台上。
火舌燎到了他的衣角,却没有烧起来,那衣服变得更加洁白起来,几乎可以说是闪闪发光。
他的头深深地垂下,贴着地面,所有的人围着那篝火跳呀——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