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过掐架的人都知道,一旦发生口角的双方扭打在一起,警察来了都不能阻挡他们挠死敌人的决心和勇气!
“这件事情我回去再找些人商量一下,决定好了再告诉你。”摄政王殿下get到了钓鱼执法的美妙之处,决定回去再召集幕僚细心完善一下这个贱招,补充完善一些细节,力争让全天下都觉得这次他们要是不灭了嗜妖宗,就是皇族对不起曾经对新皇有养育栽培之恩的狐族太妃。
这可是道德问题,新皇只要脑子没坏掉,就一定不会做这种落人口实的脑残事。要知道,如果当年没有独宠后宫的狐族太妃的全力扶持,亲娘病逝的新皇怎么可能进入先皇视线、还打败了一众皇子成为太子?还不是先皇偏心,担心自己死后狐族太妃没有皇子撑腰被人欺负,这才选了她嘱意的新皇做太子?
有这种天大的恩情在,新皇要是对狐族不好,那简直妥妥的就是世人唾弃的白眼狼,新皇除非脑子被驴给踢了,才会坐视狐族被嗜妖宗欺负不管,但凡他还有一丝道德底线,就会全力护着狐族,甚至于为了在天下人面前表示他是个不忘旧恩的好皇帝,不惜与嗜妖宗开战。
到时候,乐子才真的大了。新皇想啃下嗜妖宗这块大肥肉,势必会派自己的心腹上场,抢夺胜利果实,到时候,他完全可以浑水摸鱼,借助混战的机会弄死一批政敌嘛~不过,这些官场上的事情,就不需要告诉小鱼了。
余春来一直以为他想吞下嗜妖宗,是为了积蓄财力壮大摄政王府实力,其实并不是,如果能用阴谋诡计弄死政敌、坐稳他在朝堂的位置的话,他是不会傻到用钱去收买的,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用钱砸倒的,而在政坛上,只有死人才是绝对听话的……
看了看摆明了想自己去解决嗜妖宗的摄政王殿下,余春来低下头笑了笑,他完全不觉得利用了这个便宜姨父,不过是各有所需罢了,他提供贱招,而摄政王殿下,也要通过这样一场争斗壮大己方实力、顺便弄死政敌若干……这样他就轻松了,可以放心安排接下来的事情了,安顿好家里的事,他也该去玄天宗,把自己身上的问题解决一下了。
第二天天气不错,扛着锄头,带着干粮,大伙儿一起劳动,赶在太阳落山之前,将整座山但凡能开出来的荒地,都种上了南瓜和葫芦,力气大的妖跑来跑去的挑水,力气小的小妖们就负责浇水。
南瓜和葫芦这种蔬菜就这点好,不需要太肥沃的土壤,只需要在合适的地方刨个坑,施好底肥,然后等藤蔓长出来了,过一段时间就来锄锄草,再补点肥料就行了,葫芦还要架个架子,南瓜就可以随便满地爬了。
余春来把南瓜地和葫芦地放在学堂这边,还有个好处,就是小妖们的劳动课可以不必再另外设置,只需要就近照顾一下菜地,顺便学学怎么种蔬菜就足够了。
至于怎么预防山里的野兽来偷瓜吃,咳咳,余春来决定,等妖王殿下心情好的时候,哄着他在菜地附近尿一圈,在大荒山,再没有比妖王殿下的尿更具有威慑力的了,咳!低调低调!
心虚地看了看蹲在学堂院子里等着开饭的妖王殿下,余春来不厚道地偷笑了几下。
中午吃的是干粮,不过,晚上的伙食却非常丰富,余春来让几个专供厨艺的小妖帮忙,一起做了改良版的臊子面,担心有的成年妖吃不饱,浇头里额外增加了荷包蛋、卤肉、凉拌菜、炖排骨等选项,大家人手一个大海碗,想吃什么自己挑,院子里热热闹闹的,熊仔棉和小花妹妹吃饱喝足,继续在地上相互扑咬着,互相伤害得十分凶残,一点也看不出未来要结为夫妇的迹象……
晚上,替妖王殿下沐浴的时候,毛团子终于说出了他憋了一整天的心里话——
“蠢奴!我要跟你一起去玄天宗!”
纳尼?余春来呆愣片刻,随即果断拒绝:“不行!你去了就是那些修士们眼里的唐僧肉知不知道?听说妖王的妖丹可是大补……咳咳!我的意思是你去了反而会惹来很多麻烦,要不,你就在山下等我好不好?”
妖王殿下抿抿嘴,一脸的不高兴。
他当然知道凡人修士对于妖王妖丹的觊觎,可是,蠢奴连幼崽都打不过,真让他一个人单独进玄天宗(在妖王殿下看来,摄政王派去贴身保护的侍卫都是辣鸡),他简直现在就开始进入焦虑状态了好不好?
幸好,已经开启护娃模式的便宜岳父——叶霜华,给焦躁不安的妖王殿下带来了一个好东西。
第120章 涉险鱼1
“这是什么?”余春来看着锦盒里装的一个好像小镜子一样的, 用蜜蜡打磨而成的小挂件好奇道。
“这东西唤作玄天镜,只要将佩戴之人的一滴指尖血滴在上面,你在玄天宗的一言一行, 都会通过这玄天镜传到我这面回声镜里,小鱼, 不是我要刻意监视你, 只是, 玄天宗内帮派林立, 并不是每个帮派都听我的, 所以,为了你的安全着想, 一定要随身佩戴玄天镜, 知道吗?”作为一个靠着阴谋诡计上位的未来宗主, 叶霜华十分自觉地承认了自己还有一大票敌人的事实, 因此, 一旦他因为某些事情不得不离开余春来身边,玄天镜就是他时刻关注余春来最大的倚仗。
失而复得的独子,是他和余莲华在这世间唯一的纽带了, 叶霜华是绝对不肯让余春来面对任何危险的。
不过, 有了这玄天镜, 妖王殿下就可以不必贴身跟着余春来了, 他只需要蹲在回声镜面前,就可以随时观察余春来,然后在他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时间赶到他身边就行了。
“厉害了word亲爹!连修真版的随身摄像头都能搞到!”余春来啧啧称奇地摸了摸那个玄天镜, 看起来和普通的蜜蜡挂饰也没什么区别嘛。
只不过,真正滴血认主之后,余春来才真切感受到这被玄天宗以“玄天”二字命名的法器有多么珍贵,要知道,在玄天宗,但凡炼器大师研究出来的,能以“玄天”二字命名的法器,简直和前世标榜“内供”、“军工品牌”的大牌一样,品质值得信赖!
在叶霜华的亲自演示下,余春来get到了玄天镜除了“实时监控”之外的其他功能,譬如说自动感应预警身边一定级别以上威胁的攻击预热啦,积蓄能量(充电)后可以抵挡三次元婴期以下修为修士的全力一击啦,还有自动记忆指路的功能……额,发明这个法器的大师,大概是个先天性路痴?
“这里还有一个储物空间,你可以把自己常用的东西和丹药什么的放在里面。”
“啊?这个不太好吧?毕竟用完了还要还回去的。”虽然有些心动,但余春来还是强忍着拒绝了。他是打算用尽毕生的精力花光这个渣爹的银子,但是,人家宗门的法宝,实在不好意思随便霸占啊。
“既然拿来给你滴血认主了,自然就是你的了,拿着吧,也不是多珍贵的法器。”叶霜华浑不在意地摆摆手。摄政王殿下在一边拆台地冷哼了一声。
连皇室都没有玄天镜,你敢睁着眼睛说这种瞎话?只怕这个玄天镜还是叶霜华自己的,如今为了保住儿子的命,连自己从不离身的法器也舍得了,总算还没渣到家。
余春来假装自己没听到,心里想着,就算这东西是叶霜华拿命换来的,他也收的毫无负担!要不是这渣男,他至于还没出娘胎就被剖出来?简直听着就毛骨悚然!他能活下来,这条命都是白芷妈妈给的!这仇大了去了。
他没跟叶霜华拼命,也是看在他是自己亲爹、而且看起来有积极悔过的表现,否则的话,以余春来继承自叶霜华血脉里的狡猾阴险,这对父子俩斗起来,还真不知道谁死谁活呢。
说起来,连唐邕楝也不得不承认,余春来和叶霜华在某些方面还真不愧是亲生父子。尤其是在坑敌军方面,简直不要太默契,简直一肚子坏水。唐邕楝觉得,如果他和白灵注定不能有自己的孩子的话,他倒是不妨把余春来当成自己的孩子,毕竟,能在憋坏这方面和他的段位不相上下,有时候甚至还突发奇想略胜一筹的,这么多年来就只有余春来一个了。
更可怕的是,余春来继承自亲生母亲的一副好相貌,让他哪怕是亲自参与策划了什么坏事,别人也根本不相信是他出的主意!脑残粉如狼妖小白等,更是觉得,如果这么坑的主意一定是余春来出的话,那么,一定是他要坑害的人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反正,余春来是不会做坏事的,坏的一定是别人!
“长了一张天生的好人脸,就是这么的占便宜啊!”唐邕楝叹息道。
嗜妖宗的事情自然有摄政王殿下去办,眼下,余春来最重要的事,就是和渣爹一起上玄天宗,借他们那个斩妖台,把自己体内那半颗妖丹给融了,虽然他有些舍不得,那半颗妖丹毕竟是白芷妈妈给他保命的,因此还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可是,如果他不这么做的话,他也活不了很久,余春来相信,如果白芷妈妈还活着的话,她也一定会让自己这么做的。
毕竟,在白芷妈妈眼里,再没有什么,比让余春来好好活着更重要了。他不能辜负白芷妈妈对他的期望,好好活着,照顾好白灵姨母,照顾好黄皮叔叔,才是他对白芷妈妈最好的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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