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真是误会真正的权贵了。
实际上, 在他们这些人看来,当皇帝,远比当权贵更苦逼。
举个栗子吧,这个时空, 哪怕就是发生了什么天灾, 需要祭天下罪己诏的都是皇帝, 哪怕他什么都没干,你当皇帝了, 全天下就都是你的责任了。连宠爱妃嫔多了几次, 都有御史要撞柱子。
可摄政王这样的权臣就不一样了,他们的权力,丝毫不会比皇帝小,可却不需要背负属于皇帝的政治包袱,哪怕一个摄政王陪侧妃回乡省亲呢,世人除了酸一酸“这个侧妃娘娘果真好手段”之外, 也找不出别的说辞了,一个大权在握的男人,肯对自己的女人这般作为,天下的男人大多表示羡慕,而女人就都是嫉妒恨了。
唐邕楝从来就没有想过要篡权夺位,可是,小皇帝不信啊!或者可以说,小皇帝身边的人不信,日夜在小皇帝耳朵边嘀咕的结果就是,原本对摄政王十分依赖的小皇帝,伴随着年龄的增加,对摄政王的防备也是与日俱增。
唐邕楝真是呵呵哒了,本王要是真想当皇帝,你丫的能顺顺当当活到现在?
小皇帝长大了,觉得他这个摄政王有点碍眼了,很好,他正好给自己放个假,让小皇帝自己去体验一下当家做主的难处好了,也让他知道知道,“权倾朝野”这四个字,可不是那么好扛的,可别压断了您那稚嫩的小翅膀……
虽然内心咆哮,可作为本朝著名的权臣,摄政王殿下还是非常谨慎的,在面对小皇帝和围绕在他周围那帮所谓的“保皇党”的猜忌和防备的时候,他老人家主动退让,一边下令党羽们蛰伏起来,出工不出力,哪怕不做事,也千万别做错事儿,这个节骨眼上,你就是称病在家也比坚持上班强啊,不做事,就不容易被人挑出错处来。
更何况,余春来信中隐晦提及的那个“大生意”,也让他有些心动,不只是为了银子,如果能让自己这些年暗地里掌握的江湖势力,灭掉那个嗜妖宗,接手嗜妖宗的势力的话,那么,他就等于掌握了从修真界到凡人世界几乎一半的情报组织……要知道,从嗜妖宗手里买妖兽回去豢养把玩,可是权贵人家最流行的爱好呢。
说不定,他可以借助这次的“大生意”,暗中整合扩大自己的新势力,
鱼的生意让他心动,不只是为了银子,他要通过这次整合扩大暗里的力量,既然注定和小皇帝无法“君臣相得”,那就干脆撕破脸皮好了。
反正,小皇帝还有好几个同父兄弟当备胎呢~
可以说,余春来请求他让白灵回乡省亲的家书,给了摄政王殿下一个极好的借口。
原本,满朝文武都知道他唐邕楝宠爱一个女妖,还特意破格请封了侧妃,现在竟然因为侧妃娘娘想念家人,就丢下满朝国家大事陪人家回乡省亲,整个皇城的保皇党一边嘲笑摄政王“爱美人不爱江山”,一边恨不得给“狐媚惑上”的侧妃娘娘送锦旗……而女人们无一例外都是一边同情正妃娘娘,一边羡慕这个魅惑功夫了得的白侧妃。
于是,带着大批护送的侍卫和一车一车的礼物,还有满皇城女人的羡慕嫉妒恨,白侧妃趾高气昂地在自家夫君的亲自护送下,踏上了回乡省亲、衣锦还乡之路。
因为当初进王府的时候,户籍是挂在青狐城的,名义上,摄政王还得带白灵去青狐城晃一圈,然后放下大部分人马和行李,轻车简行抵达大荒山脚下。
即便如此,一个摄政亲王的派头,在大荒山众小妖看来,也是非常大的,数千亲卫随侍左右,白灵一身侧妃的行头被侍女扶下马车,看到站在山门前迎接的余春来和三个幼崽,顿时红了眼圈。
“娘亲!”
“姨母!”
作为成年男子,余春来不好意思扑过去,不过,三个幼崽却不用管这些,早就扑过去团团围住白灵,依恋地在母亲怀里蹭了蹭,看的摄政王殿下眼热不已:这要是自己的幼崽该多好,说不定也会靠在自己怀里,拿毛绒绒的大脑袋蹭着自己,还要喊自己爹爹,趁机索取各种好玩的好吃的……
“娘亲娘亲,阿九学会做荷包了,这是我亲手给您做的,您看看好不好?”九环从怀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浅绿色荷包,上面绣着一朵花瓣大小不一的五瓣小花,图案来自自家大表哥余春来的涂鸦画作。
“娘亲,我也学会做木工活儿了呢,这是我给您做的木头簪子。”白耳也掏出了自己准备好的礼物。这是大表哥说的,娘亲难得回来一趟,每个人都要准备礼物,他特意找胡九先生学的呢,作为这个时空的“文人雅士”,胡九和其他凡人学子一样,除了读书识字,也学了些诸如琴棋书画、雕刻印章等等小兴趣,很是受大荒山众小妖的崇拜。
“咳咳~娘亲,我,我现在每天带着大家养野蜂看蜂场,弟弟妹妹的学费已经不需要大表哥给银子了。”小白摸了摸鼻子,对于自己提前辍学加入工作岗位还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再丢脸,也比坐在学堂里好啊,作为学渣,他分分钟都不想上学好不好?
“你们都是好孩子,乖!还有小白,以后弟弟妹妹上学的束脩有娘亲在呢,你自己赚的钱都攒起来,以后留着娶媳妇用。”白灵欣慰地搂着三个幼崽,孩子们从小离开她身边,早就学会了自己生活,这让她又是欣慰又是心酸。
“好了好了,回家就好。姨母,殿下,一路过来累了吧?快点回家休息吧,客房已经打扫好了,只是……”看着跟在后面的数千亲卫,余春来头疼了,他们屋子本来就少,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肯定住不下。
“不用管他们,我让他们在山下驻扎吧。”唐邕楝一挥手,旁边几个看起来像是领头的侍卫头目立刻分散开来,一部分组织亲卫们在山下扎帐篷,一部分卸下辎重,只随身带着行李和武器,跟着唐邕楝进山护卫。
春暖花开,家里借宿的妖兽们都退房离开了,接到白灵的家书,说不日将回乡探亲之后,余春来干脆带着人将客房全部重新装修了一遍,粗糙的黄泥巴墙面,用白石灰粉刷了一下,再挂上几幅从妖王殿下的私藏里抠出来的当世名家的画作,桌案上摆着大家手工课上亲手做的土陶花瓶,里面是山里采来的野花,倒也是野趣十足。
“哎呀,今年家里养了这么多野蜂啊?我可有口福了!”走到半山腰的时候,看到一路摆放在的蜂桶,白灵惊喜道。
“是呢,今年家里妖多,尤其是刚成年的小妖们,平日里也不敢让他们去打猎,整天在家里闲着没事又要打架,我就给他们找点事情做,对了姨母,家里还养了一千多只小鸡崽子呢,今年秋天我做点风干鸡给你尝尝,还有熏鸡味道也不错,鸡蛋吃不完还可以做咸鸡蛋和皮蛋。”余春来一边走一边给白灵说着家里的情况。
远远的就看到了余春来的大院子,外面的斜坡上,种下去的南瓜苗和冬瓜苗还藏在一堆野菜中间,这是余春来的主意,当时种下去的野菜没有全部拔掉,只是拔了一些拿来种瓜苗,这样,等瓜苗大了,野菜也老了,正好可以拔掉给瓜苗挪位置,院墙外,去年种下去的刺条正在疯狂蔓延,长长的枝条伸出院墙,开出一簇簇淡紫色的小花,引来野蜂阵阵,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甜香。
“好久没闻到这刺条花的香味了。”白灵猛地吸了几口甜腻腻的空气,王府后院内花团锦簇,都是各地上贡的名贵花卉,却唯独没有这充满野趣的山间荆棘,在王府,这种长满尖刺的野生花卉是不被允许种植的,因为会不小心伤着人,或许,只有在大荒山,这些刺条才能寻到属于自己的春天吧,哪怕短暂,也足够绚烂。
“你喜欢的话,不如走的时候带些枝条回去种在别院里?”唐邕楝笑着说,他也挺喜欢这种刺条的,不过不是因为刺条花美,这种淡紫色的小花简直毫无美感,只是,一来白灵喜欢,二来,这种刺条,若是爬满墙头,好像对刺客也是一种障碍啊……
第109章 杀人鱼8
院子里, 几个帮厨的妖兽早就准备好了新鲜的猎物和土鸡,余春来卷起袖子,亲手给姨母和便宜姨父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餐。
土陶的大碗,粗糙的木头筷子, 白灵却含着泪吃下了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尝到的独属于大荒山的美食。没有精致华美的摆盘, 也没有繁复的烹饪技巧, 简单的烹饪手法,却是记忆中最美好的回忆。
“喜欢就多住些日子吧。”唐邕楝夹了一筷子凉拌刺条嫩芽给白灵, 方才他注意到了,白灵最喜欢的就是这道菜, 这刺条嫩芽焯水后加点儿油盐酱醋凉拌了, 清爽可口,着实是一道新奇的小菜。
“可是,朝中……”白灵当然想在这里尽可能的多住些时日,只是, 一想到朝中那千头万绪的事务,她根本不觉得自己有那个魅力,可以让摄政王殿下抛下他最心爱的事业陪自己长住大荒山。
至于让她自己单独住在这里?呵呵……想想就不可能好吗?
“朝中自然有诸位同僚, 再说了, 陛下也长大了, 是时候该历练一下了, 我们这些长辈,也该放手啦!万事都靠本王,本王死了, 他们也跟着去死吗?”唐邕楝难得说了一次冷笑话,却让余春来眉头一跳,联想到方才在山门下看到的那些全副武装的亲卫,他好像,猜到了什么不得了的真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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