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被审问的是壮汉。
许是常年运动的缘故,他的身材还很不错,再加上那传神的、突出人身体线条的捆绑手法……画风清奇。
没错,秦歌的作品。
有点不好意思地咳了一声,这位花花公子很快进入了状态。
不得不说,即使沈浩对秦歌深受女性欢迎感到愤愤不平,在这一刻,也必须得承认其魅力。
是谁说过,工作的男人最美?
感受到沈沐的目光,秦歌的脊背挺得更直了。
他明显是专业的,对于审讯很有一套,可壮汉作为越狱的重刑犯,难道会被这点场面吓住?
壮汉哈哈大笑起来,语声雄浑:“小白脸,我承认你有几分本事,但那又怎样?看看世界变成什么样了!秩序、公理、道德?全是废纸!这是我们的游乐场!死前最后的盛宴!抛弃那些条条框框吧,谁都有可能下一刻会死,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一起狂欢?”
颇有慷慨激昂之感。
场面似乎被镇住了。
沈浩安静如鸡。
秦歌思索着什么,不为所动,李和光一如既往地沉默可靠,警戒着似乎什么也没听见,沈沐……沈沐问道:“你读书的时候语文多少分?”
壮汉卡住。
什么鬼?
不只是他,秦歌和沈浩也茫然了。
沈沐很有几分欣赏道:“你喜欢歌剧吗?最喜欢的剧作家是谁?”
壮汉木然。
“完全无法沟通吗?”沈沐皱了皱眉,忽而道:“那些话并不像是你说的,让我想想,是你们的首领?”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被破坏了演说,加上被人指出这不是自己的原话,壮汉的气势顿时一泻千里,闭上嘴不说话了。
沈浩啧啧两声。
装逼失败,反噬了,唉。
接下来的过程比较顺利,一个浅显的事实是即使壮汉不说,也不能保证矮子不说,穷凶极恶的罪犯之间或许有肝胆相照的情谊,但不幸没有出现在这两个俘虏之间,而这恰恰是秦歌想要的。
威逼利诱之后,他屈服了,将知道的都尽可能地详细说了出来,而后长出一口气,道:“其实你不会留后患吧?”
秦歌承诺过,分别审讯两人后,只有一个人能活,谁表现差,谁就得死。
“我当然说话算数。”
壮汉接道:“但把手脚废掉再扔在路边,或者直接推给丧尸,也不算杀死,对吧?”
秦歌没有回答。
仿佛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什么,壮汉咬咬牙,狠狠道:“千万别放过老三,他不是什么好鸟,妈的,老子见过他吃人肉!”
哦,面和心不和。
【人肉是什么味道的?】
柔软的嗓音在脑海中响起,比第一次听闻的要低哑些,仿佛主人方才起床,带着些慵懒,如同幼猫细嫩的爪子在掌心划拉,留下轻微的瘙痒。
沈沐尝试着集中精神回话,仍然不成功。
上次在意识空间里和休伊斯会面,倒是忘了请教这个问题。
“吃人?!”秦歌挑了挑眉:“你们的食物紧张到这个地步了?”
“不,他喜欢吃人。”
换个说法,这叫兴趣爱好。
秦歌有点好奇壮汉脸上类似于“大义灭亲”的表情:“你不会觉得自己比他好很多吧?这是罪犯默认的道德观吗?具体有什么内容?”
沈浩托着下巴:“听说人肉是酸的。”
沈沐不赞同道:“谁知道那人体检过没有?太不卫生了。”
以为眼前几人会义愤填膺的壮汉:“……”
休伊斯没再出声,默默地匿了。
不,也许是翻个身又睡着了?
沈沐把这个小插曲抛到了脑后。
分别审问再分别结果了矮子和壮汉,送他们和瘦子团聚,一行人再次聚集起来,商量应对。
研究所在地下,拥有良好的隐秘性和功能优秀的安全系统,这些在此时都成了阻碍,而按照得到的情报,重刑犯的首领叫杨盼,名字一点也不霸气,但观其言语,却是个很大气的人。
他哪里都好,人高马大,长相也算得上英俊,是传统的伟丈夫形象,自诩英雄,最爱美人。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据说,在杨盼的卧室里,就挂着这么一幅毛笔字。
这位首领还有个奇怪的规矩,他让小弟们统一喊他“老大”,觉得这样更有江湖气息,至于其他小团伙里的老大,都要改称呼,比如说瘦子和矮子称呼壮汉,就得叫豹哥,不能喊老大。
沈沐:……
所以老大这个称呼究竟好在哪里?当家、龙头、首领,哪个不比它强?
看来刚才那些话也不是这个杨盼的原话。
怪癖多槽点多,还模仿曹操搞个梦中杀人,在沈沐看来,这些行为宛如智障,像是乞丐突然得了万贯家财,成为暴发户后想尽力往高端大气靠拢,却弄成了个四不像。
这首领显然在收拢人心上不怎么擅长,好在他武力值高,镇得住手下的人。
可他让人畏,却难让人敬。
按照壮汉和矮子的说法,研究所里有大大小小的团队,而和杨盼不对付的人里,势力最大的,是周霖的队伍。
周霖是个诈骗犯,据说脑子很好,喜欢脸嫩的男孩,是个基佬。
没了。
壮汉三人组紧密围绕在杨盼周围,这位老大恰好疑心病比较重,他们当然不会去和周霖接触,以免自找麻烦。——因而对周霖其人很不了解。
“信息还是太少了。”秦歌叹了口气,不抱希望地问:“你们想到了什么好方法吗?”
“能不能和周霖先接触呢?”沈沐道。
“如果有机会的话。”
假设对方一直待在研究所里,他们还真没什么办法和人见面。
沈浩的眼睛闪闪发亮:“好,那我们这次行动的代号就设为‘蓝鸟’!”
年轻真好。
几个明明没比沈浩大多少岁的成年人含笑看着沈浩在那里耍宝,都没有阻止的意思。同样,也没有赞同的意思。
沈浩憋了一口气,泄了。
完全没有人来问他为什么叫这个……伤心。
沈沐开了口,却是道:“行动之前,还有件事要做。”他看着弟弟的神色,神情有点危险:“你忘了。”
“什、什么?”
沈浩冥思苦想。
半晌,他“啊”了一声:“哥你之前说任务还会死人指的就是刚才那两个?你耍我!”搞得他以为说的是同伴呢。
这番转移话题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沈沐见弟弟实在想不起来,揭开了谜底:“翻倍,行李里有纸和笔,抄好二十遍交给我。”
所有人:“……”
N脸懵逼.jpg
第14章 诱饵
不作死就不会死。
不作死就不会死。
不作死就不会死。
……
没有桌椅,沈浩只能苦逼地将纸张铺在花坛上写着哥哥布置的内容,内心充满了卧槽。
对于他这个年龄段的男孩来说,面子是很重要的,所幸知道他被罚抄的人没有过来围观,而是远远站着,让他心里好受了一点。
只有一点点。
监工沈沐站在身后,沈浩本以为哥哥肯定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写了十遍时偷偷用眼角余光去瞄,却见对方似乎在眺望着什么。
看什么呢?
高速公路附近的景色是很不错啦,绿油油的田野和清澈的河水,城里很少见,可现在还有观赏风景心思的人,不是人才就是疯子吧。鉴于沈沐是亲哥,沈浩觉得他肯定是前者。
沈沐收回望向远处的目光,又看向近处的花坛。
不知是哪户人家有此闲情逸致,在农田旁、公路边用水泥浇筑了一个圆形的小建筑,其内置土,再栽种了些叫不出名字的野花,姹紫嫣红的,在一干青草碧水中,倒是道不错的风景。
忽有所感,沈沐伸出手指轻触一片嫩黄的花瓣,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得到了一些信息。
很驳杂,很模糊。
和宝石花囡囡能够表达出自己的生长情况和实时情绪不同,野花传来的只有些微的情绪,似乎是正面的,开心且得意,沈沐微微一怔,才注意到这株是花坛里长得最好的,也是最漂亮的。
花也会比美吗?
这个想法一出现,沈沐便自嘲起来:为什么不会呢?所谓的万物之灵,不过是人类自己号称的而已。
在网络还连通着时,人们纷纷惊叹“末日来了”,可这到底是谁的末日?
山明水秀,处处生机处处锦绣,夏季本是欣欣向荣之时,植物都生长得很好,被逼到穷途末路的,好像只有人类。
对了,动物呢?
细细回忆几日的见闻,沈沐发现,他们竟没有遇到一只动物。
联想到以往看过的末世小说,里面的动物植物丧尸统统进化,那情景当真是骇人之极,而这时候,幸存的人类中能与其匹敌的,便是……异能者。
想到沈浩的小水球,沈沐叹了口气。
任重而道远。
如果按照休伊斯所在世界的魔法师等级划分,这水平才是入门级的魔法学徒吧?
【神选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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