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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星际影帝 番外完结 (无衣yoyo)


  有人认出了这几个人的来头,小声议论着。
  “这不是在光轮酒吧驻场的那个乐队吗?”
  “怎么给人赶出来了?我记得他们挺有实力的……”
  “这年头有实力的人多了,没有名气,肯定要给人欺负。”
  “前几天那事儿……听说乐队的鼓手给打骨折了,乐队缺了一个角,后来光轮那边给补上一个临时的,可水平实在太差,演出效果跌得挺狠。光轮那个钱经理……啧啧,现在旺季,正是能赚钱的时候,他可没那个耐心这么耗着。”
  这些人议论起来哪怕尽量小声了,前面乐队那几个人也基本全听到耳朵里,一时间,羞窘混着气氛,个个脸都憋的通红。
  王子霄和莫行之刚好就在这附近,将方才那一幕尽收眼底,然后又混在人群中将八卦听了个全。
  关鹏此时也正混在人群中,扮演无辜的路人。跟着一惊一乍,装的倒挺像那么回事儿。
  “队长,咱们……”
  年龄最小的吉他手阿欢死死咬住下嘴唇,眼泪在眼眶里不断地打转。
  “给我收回去!还没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呢!”队长史明冷硬的说道,一副谁也无法将他打垮的样子。
  说是没到,可乐队里这几个人都明白,他们现在手里快连吃饭、交房租的钱都没了。再说,阿伦还在医院里躺着,每天光是医药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现在光轮又将他们赶了出来,只给了五百块钱,打发要饭花子一样的态度……当时史明多想硬气点将这钱摔他脸上!
  结果还是得屈辱地装兜里。
  “我还就不信了!咱们今儿个就在街头表演一回!”
  他们乐队,刚成立那会儿,的确曾经混过一段时间的街头。以现在的普世观点来看,混街头的基本都是业余菜鸟,但凡能找到正规的场子,就没几个乐队肯再回到街头的,丢人、跌份儿。
  可短时间内,在乐队缺了鼓手的情况下,他们去哪儿找能接收他们的场子?
  对音乐的热爱,让他们组成一个团体,走上这条追梦的路。
  可这条路实在太艰辛了。
  看不见未来,也找不到方向。
  但当初豪情万丈的从家里出来,总不能就为了有朝一日再灰溜溜的回去!
  “街头就街头,就当痛快一回了!”
  “就是缺了阿伦,没有鼓点,效果肯定会打折扣。”
  “阿伦伤的是右手,至少半个月没法回来打鼓。咱们只能靠自己撑下去了。”
  “人家真正的大师,靠一把吉他都能热翻全场,不就是没有鼓手吗?”
  都是年轻人,有着不服输的斗志,听了队长史明的建议后,很快就振奋起来,还真的都拿出自己的乐器,几个人按自己的位置站好。吉他手阿欢将他装吉他的盒子摆在前面,用来接受路人的打赏。
  “你们好……不知道能不能让我们也加入?”
  莫行之突然走上前去,挺长的帽檐在他脸上遮下一片阴影,他微笑着跟那几个人打了声招呼,然后才落落大方地提出自己的请求。
  “嗯?”队长史明疑惑道,“你们想加入?那你们都会什么?”
  他打眼一扫,本来没将这两个乖乖学生仔模样的人看在眼里,但这样面对面搭上话后,不知怎么的,却突然郑重起来,总觉得他们俩突然气质大变,哪怕外表还是那样平平无奇,但只看他们现在给人的感觉,就绝对不是一般人。
  “我嘛……”莫行之看了王子霄一眼,笑道,“我刚好会一点架子鼓。”
  莫行之俯下身,拿起那两只细长的鼓锤,先虚空挽了几个鼓花。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光看这几个鼓花的水平,这人就不比阿伦差。史明当即更加郑重起来。
  “既然兄弟想跟着玩玩,那就一起来吧。”
  “是这样,我们这里还有首歌,不知道能不能借着你们乐队唱出来……”莫行之却又“得寸进尺”道。
  “有首歌?”史明突然讶声道,“该不会是你们自己写的吧?”
  莫行之笑着指了指打过来便一直沉默寡言的王子霄:“喏,他写的,之前大概就写好了。刚才见了你们,突然又来了灵感,现在算是彻底完善了,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给他这个机会?”
  “能不能让我先看看?”史明自己也是创作型的歌手,写过几首挺不错的歌,在光轮驻唱的时候,不少顾客就表示了喜欢。后来他还将这些歌放到了网上,但由于缺乏宣传手段,到现在也不温不火,传唱度很低。
  王子霄继续不发一言,只把那首歌的曲谱递给了史明。
  史明仔细地从头看了一遍,然后用惊叹的目光看了王子霄一眼:“兄弟你才是深藏不露啊!这曲子写的不错。不知道歌词是——”
  “歌词懒得写。如果你们想演奏这首歌,那便交给我来唱第一遍。”王子霄慢悠悠的说道,“当然,相逢即是有缘,如果合作愉快,这首歌你们也喜欢,以后发行时我们可以继续合作。”
  史明迟疑了:“这……”此时他完全不知道这个机会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不过因为曲子实在太棒,他最后还是点头同意了。
  将主唱的位置暂时让了出去。


第48章
  王子霄前世的时候, 还真对这个名叫“零下一度”的乐队并不陌生。
  他们是典型的那种“大器晚成”型乐队, 在圈子里拼了十几年, 终于得到一个机会,然后便是一飞冲天。
  如果只是这样,王子霄也没必要在认出他们后, 突然站出来要拉他们一把。
  ……非要纠结原因的话,一来,他今天本来就打算用一支街头乐队, 将那首歌在大庭广众下唱出来。
  后面那个尾巴不是要跟吗?刚好借着他的手搞一个大新闻……这样出来的效果肯定会无比自然。
  零下一度只能说是恰逢其会。
  叫谁不是叫呢?他们总比一般的街头乐队实力更强一点。
  而且他相信, 这首歌让他们演奏,肯定会更有共鸣, 更能触动人心。
  最妙的是,零下一度的遭遇, 也给了他很好的“加入”理由。
  还有更重要的第二点,便是前世的时候, 王子霄曾跟零下一度的队长史明有过一次接触。
  那段时间,王子霄的讨债爹突然出了事,他连尸体都没见到……本来他以为, 父子两个想看两相厌, 讨债爹死了,就好像解开了一道枷锁,他肯定会感到如释重负,绝对不会伤心难过。
  但恰恰相反,王子霄虽然从头到尾没有流一滴眼泪, 可他心里却憋屈到了极点,整个人像是来不及喷发便被堵住出口的火山!部队的直系领导怕他以这样的状态执行任务会出事,干脆给他放了几天假,让他找地方好好散散心。
  王子霄在一个酒吧里喝的酩酊大醉。
  当时零下一度就在那个酒吧驻唱。
  酒吧要打烊,无人接收王子霄这个醉鬼。彼时王子霄的状态真的很糟糕,穿的衣服一般,胡子拉碴,兜里还没什么钱。照酒吧的意思,这种卢瑟失意男,就应该丢到大街上,什么时候酒醒了,什么时候就自己回家,酒吧没义务费心收留他们。
  是零下一度那几个人将他带去自己租住的地方,第二天又附赠一顿早餐,外加几句大大咧咧的宽慰话。
  当你困苦的时候,外人的一点点善意,都会铭记于心。
  王子霄拿起话筒,微微一笑。
  所以才要说,他们偏偏在这个节点上碰见,又是多么奇妙的缘分。
  稍微磨合一会儿,零下一度那几个人就能将曲谱弹奏的似模似样了。
  但这其中,最吸引人眼球的显然是作为鼓手的莫行之。
  虽然他乔装过,还戴了一顶帽檐宽大的帽子,夜色下根本看不清楚五官。
  但当他挥舞起鼓锤,击打出节奏明快的鼓点,那种飞扬的气势,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场,那种只能说是得天独厚的魅力!
  所有人的风头全被他压下了。
  本来见没什么热闹好看,步行街上的行人又恢复了常态,没几个人留意这个街头乐队。
  但当音乐响起,渐渐开始有人围上来了。
  关鹏压下激动的心情,站在视角最佳的位置,将镜头牢牢地对准王子霄和莫行之。
  “我曾怀疑我,走在沙漠中。”
  王子霄终于开口唱了第一句。
  “从不结果,无论种什么梦。”
  史明突然全身一震,鼻端涌来的酸楚,让他的眼睛瞬间湿了,只能将头扬起来,就当看一眼漫天繁星。
  “才张开翅膀,风却变沉默,习惯伤痛,能不能,算收获。”
  原本聚集在帅气鼓手身上的目光,终于大部分转向了主唱。
  声音好听,词曲也很棒,最重要的,是他歌声中那令人震撼的情感投入。
  大家都是在滚滚红尘中打滚的普通人,尤其已经经历过现实碰撞的大人们,谁不曾头破血流过?谁不曾拔剑四顾心茫然过?
  “庆幸的是我,一直没回头,终于发现,真的是有绿洲。每把汗流了,生命变得厚重,走出沮丧,才看见新宇宙。”
  吉他声,贝斯声,键盘声,鼓点声,突然激昂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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