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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星际影帝 番外完结 (无衣yoyo)


  王子霄这一手,是上辈子某次出任务时,跟一个黑人土著老头儿学的。那老头在他们部族中都是个奇葩,离群索居,跟动物比跟人更亲,尤其是猎鹰,他养了好几只,个个服帖听话,神骏异常。
  老头欠王子霄个人情,且王子霄又投了他的眼缘,任务完成将要回返的时候,他就将这一手训鹰的绝活教给了王子霄。
  不必大眼瞪小眼的跟它对熬,只要掌握了那点窍门,任何一支猎鹰在你手里都会成为乖孩子。
  这绝活他上辈子没怎么用上,想不到重来一次,却应在了这里。
  “哥,帮我系上护臂吧。”
  王子霄的护臂,跟刚才那个驯养师的不同,更加精致,材质是某种昂贵的合金,轻便又坚固,最妙的是颜色漂亮,是一种很有质感的幽蓝色,越是在阳光底下,越是流光四溢,趁着王子霄身上穿着的玄色劲装,既神秘又华贵,逼格蹭蹭往上涨。
  莫行之依言帮他把护臂系好,然后那只猎鹰便稳稳地站上去,抖抖浑身羽毛,感觉比方才在驯养师胳膊上时更加不可一世了。
  “时候不早了,上马吧!”王子霄说完,便率先翻身骑在踏雪背上,这匹马老老实实地在他的指挥下转了半圈,让王子霄得以正面俯视众人,尤其是正面看向莫行之。
  莫行之同样干脆利落的翻身上马,挽住缰绳,接过助理递上来的雕弓和佩剑。
  徐春华尽量忽视掉那只仿佛打了鸡血的猎鹰,抬头跟这两位爷讲戏。
  一会儿他们要做的,就是先围着跑马场热身几圈,然后再调转马头,冲向翠微庄园的后山那里,中间偶尔要记得弯弓射箭,不需要真的射中猎物,最重要是架势要摆的好看——总之一句话,耍帅就对了!最好还要多表现一下皇族的珠宝配饰,比如玉扳指、剑柄剑鞘、雕弓整体……
  本来徐春华还很担心他们俩表现不出自己要的效果的……星际时代除了有兴趣爱好的,谁还会射箭啊!他们能好好骑马别从上面摔下来就很不错了,如果实拍拍不来那种苏炸天的气势,徐春华还准备让他们后期骑着凳子补上近景特写——广告大片预计耗费最多时间的便是这个环节。
  可自从见识到王子霄训鹰的神奇一幕,徐春华就彻底淡定了,她觉得,这两位爷肯定还会给她更大的惊喜的。
  不接触不知道,反正她接触过王子霄之后,越发觉得哪怕他一辈子都是土豆精,在娱乐圈也能混出名头来。他身上有当今娱乐圈中最缺乏的男儿血性,现在他还小,这样的气质还不能全部挥发出来。有朝一日等他变成真正的男人,绝对会惹得无数男男女女争相求嫁的。
  所有闲杂人等为他们退出一片空地来,几个飞行摄影器无死角对准这两个人,它们会全程紧跟,绝不错过一个精彩镜头。
  架着鹰,王子霄痞痞的回头看一眼,镶嵌了不少玉石的马鞭遥指前方:“来赛一场?输赢的赌注照旧!”
  莫行之的眼神突然闪烁了一下。
  似乎就因为他这一句话,而想起了一些……也不知道算愉快还是不愉快的回忆。
  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很快又消褪下去。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兴味和期待,并不畏战,朗声一笑:“便随你所愿!”
  这次他绝不会输!
  徐春华一行哪知道这对狗男男竟然在大庭广众下调了回情,那听起来正经无比的约战之下,竟还隐藏着某种不为人道的桃色秘事……这位女导演还很满意他们的临场发挥呢,盯着传导显示屏的同时,不忘问自己的摄影师:“刚才训鹰的那一幕拍下来了吗?”
  “当然!”
  王子霄和莫行之约完赌,豪情勃发,积极性倍增,谁也不愿落后于人,马鞭扬起,胯下骏马便箭射一般飞出去,很快便完成了跑马场绕场三圈的任务,紧接着便并骑冲向草木繁茂的后山猎场。
  “驾!”
  没想到王子霄骑术就很好了,莫行之也不遑多让,他骑马的姿势比王子霄更漂亮,因为没有猎鹰的拖累,等冲进猎场后,他反而领先了王子霄半个身位,镜头中这两位盛世王孙简直一个比一个更吸引人的注目!
  挽弓,射箭!


第42章
  在翠微庄园, 平日里招待客人时, 也有体验狩猎活动这一项。
  当然, 大部分人都会选择用复古的弓弩,毕竟现在不是谁都会用弓箭的。
  后山猎场,为此放养了许多中小型的动物, 都不是什么危险物种,鹿和山羊便是体型最大的了,更多的还是各种野山鸡、兔子、鸟雀。
  王子霄在射箭的时候, 特意放慢动作, 很有职业精神的重点表现了一番戴在大拇指上的玉扳指,还有那张深沉内敛的牛角弓。人如玉马如龙, 臂上的猎鹰振翅而飞,会挽雕弓如满月, 利矢急射而出,准确地命中一只突然蹿出来的黄羊!
  那一箭将黄羊的眼睛射了个对穿, 它连挣扎都没有,就倒下不动了。
  几乎和王子霄同时出手,莫行之的目标却是距离更近处的一只野兔。
  架势摆的更足, 不同于王子霄的英姿勃发, 即使驾驭在马背上,莫行之给人的感觉依然是君子如玉,贵气天成。他显得更加内敛一点,卖相自然也更好看,如果王子霄更偏重于“武”, 他则显然占了文雅的一面。
  兔子耳朵动了动,很淡定的继续低下头啃草。
  莫行之架势十足的一箭,落脚点还在距离兔子两米处,掀起了几点草屑和泥土,然后就躺平不动了。
  王子霄笑看他一眼,然后朝着冷枭挥了下手:“去!”
  猎鹰在半空中收缩羽翼,像一枚流线型的炮弹,直直朝那只躲过一劫的野兔抓去。
  它抓到兔子后,并没有将兔子弄死,而是径自拔地而起,朝着王子霄飞来。看样子是想将活兔子交给他。
  王子霄摇了摇头,向莫行之的方向指了指。
  冷枭迟疑了一秒,不情不愿地调头,将那只活蹦乱跳的大兔子扔给了莫行之。
  只看它对王子霄和莫行之的态度,就知道在这只猎鹰心里哪个近哪个远了,如果是交给王子霄,它肯定不敢这么直接扔。
  所幸的是莫行之早有防备,他比身手,当然跟小学弟差得远,可王子霄是个变态,同龄人中他已经站在金字塔顶端了,跟他较劲纯属自虐……莫行之跟正常人比,从来都坚持锻炼的他还是很有优势的。
  那只胖兔子被他毫不费力地接在怀中,提着耳朵看了看,拇指上的碧玉扳指,手腕上的鸽血石珠串,甚至衣领前镶嵌的一块黑玉龙形佩,在胖兔子雪白的皮毛映衬下,越发显得剔透夺目。
  他这是打算将方才一箭射空的现实揭过去,反正今天是来拍广告大片的,多表现表现皇朝的珠宝,到时候导演剪辑,为了控制时长,都不用他特意要求,肯定会知道该重点表现哪一段吧?
  为了达成目的,他“忍辱负重”,只当没看见王子霄脸上那讨揍的笑。
  那只肥白的大兔子眨着红眼睛跟他对视了三秒钟,便很通人性的举起两只前爪,一拱一拱,就像是在作揖讨饶一样,看起来可爱的不行。
  莫行之嘴角翘了翘,一个炫目至极的笑容过后,他便在马上微微俯身,将那只大兔子放了下去。
  大兔子靠卖萌神技逃出生天,立刻飞速逃走,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驾!”
  两个人继续策马狂奔。
  翠微庄园显然不愧是皇族斥巨资打造的高端休闲场所,进了后山之后,密林、流水、幽谷、瀑布、繁花、绿草……一派盎然的生机,美景绝不重复,又各有意趣。
  他们该打的猎打了,该表现的镜头也表现的差不多了,便在那个瀑布前停住马,两个人翻身而下,并肩站在水潭前看风景。
  “哥,刚才可是你输了。”
  莫行之看了他一眼,并不发一言。
  王子霄注意到他的耳垂处却已经是殷红一片。
  他也不点破,万事还是适可而止点好,不然若等到对方恼羞成怒,那可就大大的不妙。
  “我想想,这次该要什么样的赌注呢……”
  微微有些苦恼的样子。
  莫行之惊讶道:“不是说照——”旧吗!
  没等全说出来,他立刻感觉到自己表现的太急切了,连忙住了口。
  “照……什么?”王子霄先是装模作样的疑惑道,不过他道行还是太浅,装着装着没撑住,突然噗哈哈哈的笑出声来。
  原来那一次“按摩”,回味无穷的不光是自己啊,莫行之显然也十分期待能旧梦重温一次呢。
  他这一笑,莫行之更添三分窘迫。
  不过好歹记得自己才是做哥哥的,哪能在小学弟面前漏了怯?
  ——其实,之所以表现的这样纯情和弱鸡,也是因为他真的将王子霄放在了心上吧?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你看随便大街上谁跑来调戏一下他,莫行之会不会有一点动容。
  默默给自己再贴上一层脸皮,莫行之在王子霄的笑声中,很淡定的表示:“都是子霄弟弟色艺俱佳,另愚兄色授魂与,流连忘返……”
  他不说色艺俱佳还好,一说色艺俱佳,王子霄就想到那个坑爹称号“色艺双绝”,登时再也笑不出来,瞪了莫行之一眼道:“就你这成语表达能力,真为你的语文老师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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