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意识到现实与幻觉的差距,明白自己实际上只是躺在一个普通的旅馆房间里的时候,我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地回忆起了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昨天晚上到底怎么了?我记得波德莱尔先生开了好几瓶酒,跟我坐在一起喝,然后……
我吻了波德莱尔先生。
这个认知把我自己吓呆了。
按照人界的一般观念,如果有人对同性怀有欲望,就会被认为是受到了恶魔的蛊惑。在二十年前,这样的人是会被送到光明教会强行灌圣水的。
不过这些年来人界与魔界的来往越来越密切,光明教会也逐渐式微。除了那些最为虔诚的光明教徒以外,没有多少人真正在意过去的那些老规矩了。就算真有两个男人在街上牵着手往前走,也顶多是被人多看两眼而已。
我算不上是什么光明教徒,对同性恋也没什么偏见。只不过在此之前的二十五年我一直都默认自己是直的,忽然意识到自己竟然对一个男人感兴趣,而且还做出了实际行动,未免有些恐慌。不过仔细想想,在过去的二十五年里,实际上也确实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可以证明我是个直男。在青春期的那十年里,我每日里在工作的餐厅忙得昏天黑地,几乎没有任何时间和机会感受我自己的欲望。虽然我自己没什么感觉,从前与我一起工作过的同事倒是都觉得我禁欲到可怕的地步。
我渐渐平静下来,接受了现实。嗯,虽然稍微有点混乱,但我已经是一个成年人,完全可以控制住这种程度的心理变化。况且我现在人在魔界,没人会抓我去灌圣水,就连那些极端的光明教徒也不行,我也许大概应该是安全的。
——但是我很有可能被波德莱尔先生挫骨扬灰。
想到这点,我苦笑了一声。
波德莱尔先生的灰色眼睛仿佛出现在我的眼前,像一只猫,像一个神明。
现在我有点后悔跟他一起旅行了。他本来应该是个偶像,本来就应该在庙堂之上被崇拜,本来就只适合偶然遇见时惊鸿一瞥。但是如果我们在一起旅行,时间久了,我就不可避免地要发觉他实际上到底是个凡人……我不愿意想他其实只是和我一般的寻常人。我希望他一直是个遥不可及的偶像,高高地站在神坛上,不动,也不笑。
其实这话也不对,他本来就不是人类,他是魔族,他与我之间本来就是不一样的。
这样的想法稍微安慰到了我。
我想的事情很多,我的心情很乱,过后再细细回忆起来记录在纸上,很难重现当时真正的心境。旅店的房间很好,我梳洗了一番,打开门,看见波德莱尔先生的车夫正在走廊里站着,把我吓了一跳。
波德莱尔先生这一次的旅行没有带其他的随从,跟着他的只有我和赶车的车夫。这位车夫的职责除了赶车以外,似乎也会帮波德莱尔先生做一些杂事。波德莱尔先生的车子是由四头狮鹫拉动的,却只配置了这一位车夫。他以一人之力驯服四头狮鹫,单从这一点,就能让人明白这位车夫是一位极为雄健的力士。
这位车夫是一位熊人。这个种族就算在魔界也相当稀有,成年熊人的身高一般在两米左右,从后面看起来简直像是一头直立行走的巨熊。他们的身材比真正的巨熊要纤细一些,手上的毛比较少,手指与一般的魔族和人类一样灵活。
熊人的身体虽然与巨熊无异,面容却还是更像人类。关于熊人的来历,在魔界有一个传说,说是在很久以前,有一个人类的少年猎人在森林里迷了路,不小心穿越了人界与魔界之间的通道,进入了魔界的押沙龙森林。
魔界的气温比起人界来要冷得多了,少年猎人不得不把刚刚猎到的熊皮披在身上取暖。他在押沙龙森林中不断搜寻,想要找到回去人界的路,然而那条通道在他走过之后就已经关闭,他被困在魔界的森林里了。
押沙龙森林是一片很大很大的森林,里面生活着许多梦魔。有一个女梦魔喜欢上了年轻俊美的猎人,每夜侵入他的梦境,让他变得精神恍惚,无法从森林里离开,只能绝望地在森林里生活。
没过多久,他的弓就被弄坏了,箭也丢光了,就连猎刀也生了锈。他只能披着熊皮在森林里游荡,学着像熊一样捕猎,渐渐忘记了要怎样像人类一样生活。
他就这样在森林里生活了很久,直到有一天,一位有着强大威能的魔族来到了押沙龙森林,他是如此强大,以至于所有的梦魔都不敢靠近他。这位强大的魔族在押沙龙森林里遇到了那个年轻的猎人,看见他的样子非常可怜,就把梦魔从他的身上驱走,把他带离了森林,让他成为了他的随从。
年轻的猎人离开了梦魔,神智渐渐清醒起来,但是他穿着熊皮的时间太久,熊皮长在了他的身上,再也没办法脱掉了,这就是熊人的先祖。
在魔界的种族之中,有许多兽人族。兽人族的始祖神话一般来说大同小异,一般来说他们都认为自己是某种动物经过进化发展出了更灵巧的四肢和表情更丰富的面容。只有熊人的始祖神话认为人类是他们祖先。正因为这种原因,熊人在魔界的兽人族中显得格格不入,却对人类更为友好。
此时这位黑铁塔似的力士看到我从房间里出来,就向我点头致意,告诉我说波德莱尔先生在巴尔默城中有事要做,已经离开旅馆。如无意外,波德莱尔先生会在巴尔默城停留两日,在这段时间里,我可以自便。如果有事要找波德莱尔先生,可以在晚上去波德莱尔先生的房间等待。
我谢过熊人车夫之后就离开了这里,走出旅馆,我才算是真正接触到了巴尔默城。
巴尔默城与路西菲尔非常相像,当我第一次看到巴尔默城的街道时,我几乎感觉这就是路西菲尔。无论是路边的建筑还是街道,巴尔默城看起来都和路西菲尔一模一样。
我抬头看了看旅馆的招牌和四周比较明显的标识,记住这个位置避免迷路,然后就随意选了一个方向,开始在街上游逛。
巴尔默城和路西菲尔一样,都是多种族聚集的城市,唯一的区别是,巴尔默城的人类游客数量极少,也没有多少从人界来此定居的居民,因此在街上走动的大多还是魔族,街边的小吃摊所售卖的,大多也是迎合普通魔族口味的食品。我走在巴尔默城的街头,感觉好像穿越到了二三十年前的路西菲尔。
这时候天气正好,街上也可以称得上繁华。我随便走到一家小吃摊前面,请主人为我弄一份早餐。
摊主抬起头默默看了我一眼,似乎为我的种族而感到吃惊。的确,巴尔默城里几乎没有人类游客,到这里来的人类大多都是游遍了魔界重要的旅游城市,开启了魔界深度游的专业旅行达人。这些人一般都三五成团,还要再雇上一个向导和两三个保镖,绝不会像我一样独自一人在街上乱走。
不过小吃摊主什么都没说,手上动作不停,没多一会儿就给我端上了一盘史莱姆布丁配煎蛋卷香肠。
这似乎是路西菲尔地区普通魔族早餐的标配,史莱姆布丁、煎蛋和香肠被装了满满一大盘,足够我吃两顿有余,价格却只要七个铜币,可以说是相当便宜。
史莱姆一向是魔界的早餐必备,只不过地区不同,史莱姆的吃法也有一些差别。在路西菲尔附近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较高,畜牧业和养殖业也较为发达,因此,在早餐中,大多会在史莱姆胶质中加入巨蜥蛋液和山羊奶油,以及一些糖来做成布丁。这种布丁口感非常滑腻,甜度适中,就算是人类也能好好享用。
布丁是提前做好的,巨蜥蛋做的煎蛋卷却要现做,小贩拿起一只巨蜥蛋,往碗边上一嗑,两只手用力一掰,就把蛋打进了碗里,加入盐和其他调料,用叉子打匀了倒进烧热的煎锅里。只听见“呲啦”一声,黄澄澄的蛋液就在锅中冒起了泡儿,一股香气迎面扑来,小贩不等它烧熟,叉子和锅铲一起上,把鸡蛋轻轻卷起来,就做成了一个蛋卷。
这两种早餐食品质地都非常柔软,符合我的人类胃口。尤其巨蜥蛋卷的外表被炸得酥嫩,内部却还没有完全熟透,用餐刀切开,就能看见蛋卷的中心还在微微颤动,口感更加鲜美多汁。不过煎香肠就完全不同了。这种香肠是用常见的巨蜥肉灌制的。巨蜥肉的蛋白质非常丰富,但因为蛋白质含量太高,口感却显得过硬,虽然加入了大量淀粉中和,但还是显得口感粗糙,不过肉的香味倒是相当充足,价格又便宜,在魔族之中其实相当受欢迎。
这顿早餐非常平常,无法和我在梦之蛇所吃到精致食物相比。不过真正让大多数魔族喜爱的,还是这种朴实的美味。他们每天吃的,也就是这种用七个铜子就可以买到的简单早餐。就是这样一份丰富的早餐为魔族们补充了一整天的能量,让他们可以投身于工作之中。除去外貌和体能、性格之类的差别以外,这些魔族与我们人类又有什么区别呢?他们和大多数人类一样,也只是想要努力生活下去啊。
我的胃口实在不像魔族那么好,虽然昨晚没有吃晚饭,现在已经饥肠辘辘,也只是吃了大半盘早餐就再也吃不下了。小贩看我吃完了,就收掉盘子,给我端来一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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