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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寻常事件 (桃源城)


  包养何诺之后我还曾想过,如果有一天他表现出对我厌倦了,或者我厌倦他了,那么我大可以和他一拍两散。反正主导权在我手上,我想怎样就怎样。
  然而何诺根本没给我这个机会,他真的对我太好了,那种好似乎是无形的,我不知该怎么表达,总之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惬意吧,只要呆在他身边,我就能安心且舒适。
  我因此越来越眷恋他,我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他身上。
  可即使这样,我依然觉得我不了解何诺。
  他对什么都表现的很淡然,好像什么都能使他舒心似的。
  他从不在我面前谈论他人,哪怕是他的父母,他似乎都没有眷恋的情感。他只是把我给他的大部分钱给了父母,而本人则始终陪在我身边。
  他无微不至的关照着我,我爱吃的东西从来不缺,我哪里不舒服他都会第一时间发现,他简直是神一样的完美情人。
  可他终究不是神,是神的话,不会有感情的吧。
  何诺有感情,我说的感情不是他平时对我的关注,而是一种寂寞感。
  他可能自己都没察觉,他有时会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微微走神,虽然当他发现我出现他身边便立刻将那种情绪收敛起来,可他脸上的寂寞却被我捕捉到了。
  我渐渐有所察觉,他在思念着一个人。
  我为此感到痛苦,我想知道他到底在想着谁,又害怕知道他在想谁。
  只要不知道“那个人”,那么我就可以继续自欺欺人的想,我只是错觉吧,何诺并没有想着别人。
  理智上来讲,其实我也没必要那么看重何诺的心理活动了,他本人都已经在我身边了,我还奢求什么呢?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生命逐渐走向枯竭。
  这个世界上人有那么多,生病的人也非常多,我生了病,也没什么好怨天尤人的。
  反正人类渺小如蚁,厄运摊在谁身上不是摊呢。
  我对此早就是麻木的,在遇到何诺之前我就已经接受这个现实了。
  我很高兴在我人生最后的阶段有何诺陪着我,让我不至于凄凉的、无人知晓的死去。
  老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那么死之前,在死者的眼里,世界是不是也格外美好呢?
  至少在我看来,它是的。
  阳光那么亮,那么暖,我躺在床上,轻微的恐慌环绕着我,还有一种微妙的解脱感也存在于我的思绪里。
  何诺守在我的身边,我跟他说,我好像要走了。
  他深深的望着我,他的眼神有些悲哀,不过那种悲却不像是为我难过,反而像是他为自己难过。
  他闭上眼睛,俯身在我额头上落下了一吻。
  我忽然就落了泪,因为我发现,我真的很不舍,非常不舍,我舍不得何诺,我还想继续看着他,还想让他陪着我。
  可是我不能了,死神已经抓住我了,我没办法了。
  似乎有很多话想对何诺说,想告诉他,如果那么怀念一个人,不如就去找他吧。
  想对他说,你别忘记我这个人,哪怕你不爱我。
  想跟他讲,你好好活着吧,活着的感觉真的很好。
  然而这些话哽在喉咙,我一个字都说不出。
  我感到悲伤,想到何诺未来会和别人在一起,我很难过。
  我的手和何诺交握着,我望着我们叠在一起的手,他的手那么年轻,而我的则有些干皱。我想着,它马上就会变成无机质了吧,这双手。
  我开始觉得累了,眼睛沉,身体也沉。
  思维变得浑浑噩噩,我半睁着眼,什么也看不见,隐约听到何诺的声音,“你别怕…”
  我想说,我不怕,能遇到你,我已经感觉到得到了救赎。
  然后我就闭上了眼睛。
  没人知道死后的滋味,我根本没想过我还有重见世界的机会。
  初见阳光的那一秒,我是有些茫然的,忘记自己已经死去,忘记自己身在哪里,忘记自己是谁。
  可也就转瞬的功夫,思维逐渐清明。
  我注意到我身前站着一个人,他的眼神疲惫而悲哀,他俯视着我,语调清晰的询问,“我可以每个月像发工资一样给你打三万块钱,条件是你陪我睡,和我在一起,你愿不愿意?”
  我愣愣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低下头。
  我的手里捏着一叠纸,那上面,是属于一个叫做何诺的人的简历。
  【end】


第33章 撞鬼之最深的恐惧
  今日早上,林思明将我从梦中吵醒,原来又是来还书。
  我迷迷糊糊的醒来,发现才早上三点左右,而林思明在门外一声一声叫魂似的唤,我终于受不了,不耐烦的爬起来开了门放他进来。
  见了面后他倒没那么聒噪了,反而终于醒悟吵了我好梦一般有点腼腆的在门口站了,直条条的一个人,右手臂弯曲托着书,白净一张小脸敛着点笑意,倒是有点古代书生的劲儿。
  我打了个哈欠,之后一边蹭去眼角生理上的泪水一边转身往屋内走,同时拖着未清醒的语调招呼他进来。
  听见他在我身后谨慎的将门关好,然后尾随我身后一直进了最里面我就寝的卧室。
  说是卧室其实有点惭愧,因为整座房子实在是小的可爱,偏还分了三室,一进门就是除了锅台就没啥的厨房,左侧门扇紧闭,里面空荡荡一片,因为有段时间村里时兴养木耳,我爹娘为了赚钱也赶了一把时髦——大冬天的将那好端端的屋子遮掩的密不透风,里面一排排一架架摆骨灰罐儿似的塞满了菌袋儿。不过可惜只养过一年,爹娘说为它们操碎了心,最后赚得也不多,因此仅坚持一年就荒废了。然而那屋子里被扒掉的土炕却迟迟没砌回来,导致我每回从学校归家,都要和我爸妈一起挤在那个只有一炕的小破屋子里睡,天知道那炕顶多两米宽,却要横塞我们一家三口,现在想想都替小时候的自己憋屈。
  我一路进了这憋屈的小屋,直接甩了拖鞋往仍温热的被窝里拱。林思明倒也不介意我怠慢他,只很是慈祥的如邻家大哥哥般半坐在炕沿温柔望着我。
  虽说我脑瓜后没长眼睛吧…但我就是知道他肯定在看我,而且手里的书还攥着没放。
  也不知是不是他目光太有力量了,导致我瞌睡虫竟然散了个干净。我微微惋惜,最终还是不情不愿的叹口气,重新坐起身转过头面对他,道一声,“干嘛这么早就来还书?我又不着急。”
  说起与林思明间借书这事,也该说缘分。本来我家徒四壁,我缺啥了我爸妈从不肯花一分钱
  惯我,唯独那死板的各式名著,我妈像有毒瘾一样没完没了的往家里划拉,就心心念念的盼着我是个文化人。现在想来其实有一点悲哀,你说我一个男孩子,你老给我弄那文绉绉的干嘛,我真心坐不住看那晦涩的外国玩意,也确实不感兴趣。偏我妈执迷不悟,她也不知怎样培育我是对的,只用老旧的观念想着,多读书总是没错的,所以就一片拳拳之心的以这种方式爱着我。
  可惜我终究辜负了她老人家的期望,她淘到家里的书籍我大多装模作样的摆架势瞅着,其实多半全当了睡前安眠药。倒是便宜了林思明这小子,他每次见我家的书都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鉴于连续几天夜深都赖着不走就为多看书中颜如玉一眼,我终于摆摆手,说书借给他就是,不过别让我妈知道,因为她对书有盲目的推崇,见不得一丝“玷污”,要是知道我将宝贝书随意借人,她可能会咬人的。
  林思明听了后自然喜出望外,那之后每每跟我借书还书,都极尽偷偷摸摸之能事,搞得我们做着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似的。
  想到这里,我浑浑噩噩的脑子醒悟,估计林思明这是将这批借的书都阅完了,既想快点借下一批,也为不被人发现,所以才在这光景登门。
  我为这痴儿叹了一番,了然的说,“你这么快又看完了?想看别的自己去那几个箱子里翻吧。”
  林思明却并没心急的去翻新书,而是笑而不语的垂头看了看手中的那几本。
  我顺着他的目光也看过去,发现最上面的是本新编聊斋,印象中我好像还真翻过这个,不过没看几篇就撇到一边儿了。
  我之所以会第一次出于兴趣的翻这本书,是因为我的一个小秘密——我怕鬼。
  想我堂堂热血青年,竟然怕鬼,被别人知道了肯定笑死我。
  但有言说,人会恐惧一件事总归有理由的。有的人怕是因为受过伤害,有的人怕也许是惧怕一些未知的有可能带来的伤害。
  而我的怕,并不是惧怕未知,而是我认为,我可能,真的撞见过鬼。
  我抽.出林思明手里的聊斋,随手将书页翻开,同时问他,“你喜欢这本?”
  林思明抬头看我,点点头又摇摇头。
  我从来对他的文静都很匪夷所思,因为我从来摸不准他心里到底在想啥。
  见了他这模样,一向直肠子的我果断直接询问,“嘛意思?”
  林思明也是习以为常的笑笑,似乎也有点无奈。
  他语调慢悠悠的说,“也谈不上多喜欢,毕竟有些故事听起来老套了点儿,但还是全都读完了,因为字里行间感觉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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