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修仙吧!/正太宿主养成记 完结+番外 (那棵歪脖子树)
- 类型:玄幻科幻
- 作者:那棵歪脖子树
- 入库:04.10
很快的,锅里煮肉的香味,开始飘荡而出,吸引了周围方圆几十里无数野兽的鼻子。不过,它们也只敢在周围留留口水而已,这里住了几个霸王,这是整个迷雾山上哪怕没什么灵智的野兽都是知道的。所以除了实在自大或者太蠢的会来自投罗网,其它动物们还是很懂得自制的。
香味没有吸引过来野兽,薄奚有
小失望。不过今天收获还算不错了,也就不再纠结了。最后往锅里加了点儿盐,薄奚先尝了一口,好香~先往季言的小木碗儿里加了一勺子肉汤,才给自己舀了一大碗。
一人一鸟美美的吃了一顿大餐,直把肚子吃得鼓鼓的才作罢。
难得的是,今天薄奚没有吃饱就睡,而且枕着手臂,望着树顶发呆。今天的那一剑, 翻来覆去的在他脑海里回想,至今任然让他记忆犹新。那一瞬间的感觉,让他着魔。
☆、岁月静好(抓虫)
自那日以后,薄奚的剑法,像是突然间开窍了一般,时不时就会来那么一下神来之笔。折腾死了花花草草无数,引得无数鸟兽不得不搬家。
因此,薄奚在附近设置下的陷阱,几乎都用不上了。
不过他现在已经不急了,这次真不是他的错觉,自从那次剑法突破后,他的速度也是越来越快了。不擅长跑路的小兽还真跑不过他,就算擅长跑路的,被他追着追着一剑刺去,也难逃他手。
所以,现在的他,真心不缺吃的,尤其是肉类。
虽然他最喜欢的,还是他家小鸡崽的绿馒头…
山中无岁月,薄奚只能通过每半个月一次的蒙蒙细雨来猜测时间的流逝。不过,时间与他,也无甚多大的关系。
每天吃得饱,穿得暖,还有他家小鸡崽相伴,他觉得,这里就是天堂。他毫不怀疑,自己可以在这里生活一辈子,等自己大了,就可以建座大房子,和小鸡崽一起在这里生活几十年。再然后,等自己老了,走不动了,也就死在这儿了。这样,死了也得这清山绿山相伴,就是不知到时他家小鸡崽,会不会每日来他坟头看看他。
只是,很多时候,梦想就只能是梦想。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薄奚炼剑归来。十岁左右的小孩儿,还不算高,但身姿很是纤长挺拔,整体看着已经初具少年该有的风姿了。因为长期晒太阳和炼剑的关系,光裸的上身虽然依旧纤细,却是那种很健康的小麦之色。及肩的长发因为刚洗过的关系,湿哒哒的贴着脖子,还在嘀嗒嘀嗒的往下滴着水。
他也不在意,随意的甩了甩头发,紧了紧挂在身后那把长剑,以极快的步伐穿梭在密林之中。说是极快,那真的就是极快的,要是稍不注意,估计从你面前过了,你只会以为那是自己眼花了。
一路掠过,薄奚姿态闲适,动作轻快的摘了一堆果子,顺便还掏了几个鸟窝,等到了他和季言的小家,已经收获斐然,够他们两一天的食物了。
要是嘴馋!想吃肉食的话,他就会再去转悠一圈,回来时手里肯定会拎着一只肥美的兔子或野鸡之类的小兽,至从他身法越来越好后,基本都没有空手而归的。
两人的小家,已经换了一个更大的树洞。毕竟薄奚一直在长个子,当初那个太小了,他躺进去就有些不方便了。
不过,薄奚也舍不得就那么遗弃了那里,那可是他和季言的第一个家。于是干脆改成了一个小仓库,时不时的过去存放一些小东西。比如破掉不能再用的衣物,比如坏掉的小凳子,又比如季言心血来潮给他弄出来的一些小玩意儿,很多都是不能再用的东西,可他依然小心翼翼的珍藏了起来。期待着老了以后,他还可以如数家珍的拿出来和季言说说它们的故事。
只不过今天和往日有些不同,薄奚还没到他们家所在的树洞,就听到了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鸣和翅膀扑腾的声音。光听这声音,就知道附近的鸟儿差不多都聚集到这里了。
薄奚知道他家小鸡崽有召集小鸟的能力,但也就当初初见那只蠢鹤时见过一次而已。平时虽然时不时会有鸟类来献殷勤,但绝对不会一次性来这么多。
鸟很多,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把他们家所在的那几棵巨树都占满了。要是从远处看,眼睛不好的,估计会以为是树上结的花花绿绿的果子,姹紫嫣红,倒是挺好看。当然,薄奚一直坚定的认为他家的小鸡崽是最好看的。
事有反常,薄奚的脚步不由的放慢了几分。甚至在一些鸟类闻声回头看他时,还略心虚的把手里的鸟蛋往怀里藏了藏。
季言当然也看到了回来的薄奚,在洞口扑腾了几下翅膀,张开嘴鸣叫了两声。就听到一阵阵翅膀扑腾的声音,天上簌簌地掉下一堆树叶和颜色各异的鸟毛。其中有好几根飘啊飘,刚好轻飘飘的掉落在薄奚半干未干的头发上。
薄奚:……
季言从树上一跃而下,很轻易的就跳到了薄奚的肩膀上,橙色的爪子在上面轻轻的跳跃了几下,并没有在那□□的肌肤上留下任何划痕。他已经能很熟练的控制自己的爪子的力度了。
薄奚偏头,摸了摸他都不怎么长的小脑袋,问道,“怎么了?”
季言眯着眼,也许是鸟兽身体的本能,这种亲密的动作让他很舒服。听到薄奚的话,他想了想,传音道,[好多天没见到大白了。]
“大鹅”是薄奚给那只蠢鹤取的名字,为何把白鹤叫作大鹅,存粹就是薄奚的恶趣味了。为此“大鹅”很是委屈的在季言面前转悠了好多天,奈何季言更是个取名废,看他家小弟那么委屈,直接拍板决定叫“大白”。
对于这名字,薄奚是没意见的。“大白”虽然还有些意见,但和“大鹅”一比,果断接受了。为此,季言很满意。
说起大白,虽然经常来抢他家小鸡崽的注意力,让他很不爽。但大多数时候薄奚对它还是有些好感的,毕竟两人生活在这山里,有些必须的东西,偶尔还是需要它下山去弄的。比如盐,季言找了好久,也没找到多少能替代的东西,不得不偶尔让大白下山去收集。
所以,只要它不在季言面前转悠,薄奚对它还是很有好感的。现在突然听说它不见了,薄奚也有些诧异。“去哪儿了?”
季言摇了摇小脑袋,[不知道,我刚刚问过了,小家伙们都说好几天没见到它了。]
小家伙们,不用问,肯定就是刚刚那些小鸟了。薄奚想了想,确实有快半个月没见到那只蠢鹤了。他们来这里三年多了,这样突然消失半月不见的,还是第一次。以那只蠢鹤每天都想来刷好感度的架势,这确实是不太正常。
不由的,薄奚也有些担心了起来,“难道出去走丢了?”
季言想翻白眼,怎么不说被母鹤拐跑了?不过想到他家小孩儿还小,估计还不懂这些,也就没说出口。而是传音道,[我想出去找找。]
薄奚摸着季言脑袋的手一顿,半响才出声,“好。”
声音如果细听的话,有点儿闷闷的,只是季言还在想大白的事,所以一时之间没有留意到而已。
☆、外出巡鹤(抓虫)
在迷雾山上一住就是三年多,可以说,整个迷雾山,至少有大半薄奚是非常熟悉的。至于为何只有大半,那是因为迷雾山就如它的名字一般,是个很神秘的地方,哪怕你住得再久,它还是会有你所不能探测到的一面。
就比如,每天晚上毕竟会出现的迷雾;比如,每个月初和月半必定会出现的小雨;又比如,当初他捡到长剑之地。事后他再次到达那里,却再也没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迷雾山一直是个很神秘的地方,像是有探索不完的秘密。但薄奚却不是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对于那种想不通,看不明的事,他也懒得去探索,只要他和季言的一亩三分地一直安全无忧,他就可以一直安稳快乐的生活下去。
只是今天,因为大白的失踪,他们不得不离开这个住了三年多的地方,去寻找那只迷路的蠢鹤。
薄奚恋恋不舍得把他的树洞都打扫了一遍,把该收拾的东西都收拾好,又把最近几天摘回来的果子用棉布打包好背上,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门帘,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这个,他们住了三年的家。
季言看他的样子,忍不住嘴角抽了抽,最后还是没忍住传音到,[我们找到大白就回来了…]
饶是这样,薄奚依然一步三回头的看了又看,最后才恋恋不舍的走入了迷雾之中。
迷雾山边缘的迷雾很厚,但白天却像是有一道看不见的墙挡住了一般,始终无法寸进一步。但一到夜晚,那倒墙就像是被打破了一般,浓郁的迷雾能在一刻钟之内填满整个山脉。
自从发生过那次捡剑事件后,薄奚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一直是敬谢不敏,哪怕炼剑狩猎,也从来不会去那里的。就怕莫名其妙的,把自己的小命给弄丢了。
所以,对于这边缘地带,无论是炼剑还是狩猎,若无意外,他都是不愿意涉及的。只是今天要下山,却不得不踏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