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小姐的回信很快,一如她本人回伦敦的速度。
“哦,我的布丁~”梳着盘头的玛丽小姐整个人都洋溢着快乐的气息,再不复当年在王宫里的那种阴沉,她从马车里下来后就迫不及待的抱住了奥古斯特,“你比上次见到又高了不少。”
奥古斯特很高兴能够听到玛丽这么说他。
“恭喜,你还是顺位第二继承人。”玛丽小姐比奥古斯特预想里的更能接受这件事情,也许是因为爱情,也许只是因为是奥古斯特排她前面,谁知道呢?奥古斯特只要知道玛丽并没有心怀介意就好。
玛丽小姐回到伦敦后,自然是和亨利住在一起,兰开斯特家族在伦敦有自己的庄园和房子。奥古斯特被邀请着去做客了好多回,对于那些地方的大部分印象只有一个——到处都是红玫瑰。
说实话,亨利书呆子的形象和红玫瑰真的很不搭,但他也只能接受这样命运的安排。
玛丽小姐的衣服也因此而有了很大的改变,中世纪的淑女们都要经历这一遭,从嫁人前袖子上只绣着自己家族的家徽,过度到左边的袖子绣着丈夫的家徽,右边的袖子上绣着娘家的家徽。如今理查二世采用的是王室徽章是白玫瑰,正好与兰开斯特家族的红玫瑰相呼应。玛丽小姐经常穿着这样两朵玫瑰样式的裙子在庄园里走过,其实还蛮别致的。
伊丽莎白小姐和王储这回也在邀请之列,在玛丽和伊丽莎白说着女孩子才感兴趣的话题时,王储则在关心奥古斯特的几何:“我可以帮你。”
不得不说,包子王储是十分聪明的,至少比奥古斯特同年龄学的更多。
“耶尔会看出来的。”奥古斯特心动了,却还是很快就认清了现实,天知道拉斐尔是怎么做到的,不管奥古斯特找谁帮他作弊,拉斐尔都能在第一时间发现。
“好吧,”王储安慰了一下自己可怜的堂兄,“说个也许能让你开心起来的好消息,父王没有通过你暑假的想法,但他觉得寒假是个不错的主意。”
“真的吗?!”
“是的,他想带着咱们去外地度假。”
“……”陪伴君如伴虎的国王,在奥古斯特看来可算不得什么轻松的假期,那是比学习还要辛苦的工作,“去猎白鹿?”
“什么白鹿?”伊丽莎白小姐看了过来,她和奥古斯特相差一岁,却已经比奥古斯特高了不少。
“你们不知道?”奥古斯特以为理查二世让拉斐尔找白鹿的事情全天下都知道了。
“现在知道了。”理查二世的三个儿女异口同声道,并且眼睛里多了些什么,他们每个人都对这个话题充满了好奇,可是谁也不知道该如何进行下去。
最后还是陪坐在一边的亨利直白道:“你知道国王准备去哪里猎白鹿吗?”
奥古斯特摇摇头:“我知道的也不多,就只知道白鹿这一件事情。不过如果国王问我的意见,我一定会提议剑桥郡的。”
“为什么?”
我想去看看我的霍格沃茨啊。奥古斯特一向是不忌讳公器私用的。
然后,他们就哪里会有白鹿讨论了很长时间,可惜没能讨论出什么有见底的结果,反倒是设想了不少出游的乐趣。让这趟还有半年的旅行终于带上了一点假期的感觉。奥古斯特从未和家人一起出去玩过,这让他很是兴奋。
一直到回到拉斐尔家还在念叨这个问题。
“这么喜欢?”拉斐尔半是强迫的给奥古斯特推过去一杯牛奶。
奥古斯特难得没有反抗,多加了几勺糖后就咕咚咕咚的喝了个精光:“是的,如果父亲能参加就更好了。”
“你可以试试。”拉斐尔今天早上才收到前线的捷报,他决定暂时先不和奥古斯特说这个事情,好配合黑太子来日给奥古斯特一份惊喜,“威廉已经很多年没回来了,他也需要偶尔的放松。”
“真的吗?”奥古斯特迫不及待的扯过了羊皮纸,嘴上却还在可怜巴巴的说着,“父亲离开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如果有风险,他就不会答应你。”
“也是,问一问总不会吃亏的。”
奥古斯特在布里斯托尔城堡里橡树上的黄丝带已经又增加了整整四条,奥古斯特实在是不想今年再回去挂上一条。
“我对此有一种很好的预感。”拉斐尔暗示奥古斯特。
“什么预感?”乔神父完全没把自己当客人的拿着几片面包从下面的厨房走了上来,正在门边问奥古斯特。
“你怎么在这里?”
“来为自己的雇主尽到一个神父的义务。”
“……是什么让你在懒惰了这么多年后,突然有了良心?”
“告白失败。”不等乔神父找到蹩脚的理由,拉斐尔已经替乔神父回答了问题,“我听说他对你的一个准骑士进行了告白,然后被对方拒绝了。”
“谁?”奥古斯特知道乔神父喜欢上一个人的事情,但他没想到他会行动如此快速。
“约翰,红头发约翰,就是安德烈有意收徒的那个。”
“又是他!”奥古斯特突然对约翰有了不小的兴趣,除了雇主对雇佣兵以外的那种兴趣,他很想找约翰来聊聊,发现一下他身上的闪光点。
“什么叫又?”乔神父很敏感,“谁还喜欢他吗?”
“约翰已经像拒绝你一样拒绝了她。”奥古斯特十分不客气道。
作者有话要说: 目前的情况是,拉斐尔不知道奥古斯特是个基佬,奥古斯特也不知道拉斐尔是个基佬。
但他们同时知道乔神父是个基佬。
乔神父:……why?我就基的那么明显吗?
第54章
关于约翰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这大概要成为一个千古谜题了。
因为就在奥古斯特特意把约翰招来单独见面后, 他发现约翰依旧是他记忆里的那个约翰,并没有因为喜欢他的人骤然增多而添加什么奥古斯特所不知道的奇怪人设。
一头红金色的头发,略带雀斑的白皙脸颊,容貌不算特别好看,但身材高大, 气质极佳。
面对奥古斯特的打量, 约翰一开始是坦然自若的, 但随着时间的不断延长, 他有再好的心理素质也扛不住这样几乎化作实质的目光。求给个痛快啊, 公爵阁下,您到底想要我怎样?
奥古斯特不想约翰怎样,他只是突然尴尬的发现他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他叫约翰来的理由。
总不能直接说,你最近桃花运很旺, 我想看看你是不是哪里基因突变了吧?
幸好,奥古斯特的福灵心至在关键时刻拯救了他, 让他找到了一个最为合适的理由, 他坐姿标准的坐在沙发上,在摆出一副长谈的架势后, 这才开口道:“我找你来,主要是想问问你对自己的将来到底是怎么打算的,不要有负担,有什么说什么。”
约翰是在奥古斯特恢复记忆那年到布里斯托尔堡当的见习骑士,也是奥古斯特投入了最多感情的一届见习骑士。那年他们大部分人都只有八、九岁, 比奥古斯特只大一点,如今他们也才不过十四、五,却已经被看作是能够独当一面的大人了。而在一个成年人的一生中,要被迫面对很多选择。见习骑士们需要面对的第一个选择就是未来的路怎么走。
在经过四、五年的辛苦训练后,他们有的人能够晋升为骑士,有的则转做了扈从,阶级从这一刻起就出现了。
因为众所周知的,晋升为骑士需要经过“祝圣”的晋封仪式,奥古斯特有资格给骑士晋封,但他却不会给所有的见习骑士晋封。没有通过考验的人,要么回到自己家里的领地获得晋封,要么就只能成为扈从,投效黑太子,寻找其他出路。
约翰同期的见习骑士基本都已经经历过了这一阶段。
只有约翰和他的朋友沃尔特留到了今年,他们都是有能力成为骑士的,但是却放弃了去年的晋升机会。因为约翰坚持要攒够拥有一匹属于他自己的马的钱才能成为骑士,而他的朋友沃尔特则十分义气在等待着他一起晋升为骑士,因为这是他们最初约定好的。
奥古斯特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在听过理由后,就给了约翰和沃尔特时间。
这也是约翰从温莎城堡被调到伦敦的原因——他的能力早已经超出了他如今的身份,甚至超越了不少真正的骑士。
骑士长安德烈亲自推荐了这两个人给奥古斯特,很少有骑士能够做到让骑士长放心的把奥古斯特的安全交给对方。
但约翰和沃尔特却做到了。
“你有意接安德烈的班吗?”奥古斯特直白的对约翰问道。
说实话,奥古斯特不太建议约翰选择这条路,因为安德烈骑士长明显还能继续生龙活虎的在骑士长的位置上干个至少十五年,而有安德烈在的情况下,奥古斯特是绝对不会用别人的。换言之,约翰在晋升为骑士后选择跟在安德烈身边,那他一辈子都只能是安德烈的弟子。这对于一个前途不输给安德烈的年轻人来说并不公平。
事实上,这场谈话早晚会被提上议程,安德烈也曾和奥古斯特讨论过,他希望能由奥古斯特出面劝一下约翰,他很乐意收约翰当弟子,但他并不希望约翰一辈子都生活在他阴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