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眼睛笑成一条缝,丁自远莫名地烦躁。
“队长,先上飞机要紧。”老罗说。
“蓝暖呢?”丁自远问小四。
“还要半个小时,刚来的通知,北面下雪,南坡派来的飞机被法国兵拦在半路了。”小四摇了摇通讯器。
“丁哥,射击么?”实心眼的华子悄悄问。
丁自远摆了摆手。
远处冰湖的雪层龟裂开来,飞机上的秦琼脸色大变,他不再说话,放下了梯子,不断地冲丁自远比手势。
“上飞机。”丁自远说。
十个人分两批上了直升机,丁自远是最后一个上机,他看了看空中一脸期盼的秦琼,登着他那架的梯子爬了上去。秦琼一把握住了他拿刀的手腕,来回磨蹭了两下,又迅速松开,意犹未尽地说:
“丁丁,好久不见。”
丁自远皱着眉点了点头,他向下望了一眼,那片冰湖变成了一个蔚蓝的深潭,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冻结成冰,吞噬了一切过往的痕迹,美丽如初。
作者有话要说: (⊙_⊙),盯,更新慢还想要留言。
☆、初遇,往事
“你来干什么?”
“来找你呀!我好想你!”秦琼眨着蔚蓝的眼睛讨好地看着丁自远。
丁自远将刀捏的更紧,下一秒就横在他脖子上:“你打算用这招骗我多少次?”
“丁队长,做人不要太无知,我知道你刀法好,不过你最好把刀放下,伤了秦家少主也不是那么好交代的。”一头白发的驾驶员说道。
“柳爷如今安好的在这开飞机,还要感谢我当年的无知啊。”
“哼,口舌之快。”
“好了好了,你不要跟个老头吵架。我说还不行么,我接了跟你一样的任务,找伊万斯又比你慢了一步,所以只好一直跟着你们,保护你。”
“保护?”丁自远冷哼。
“跟踪,跟踪,丁丁。”
“把我们放在列城,算我们扯平,今后老死不相往来。”
“丁丁,我改名字了。”秦琼顾左右言其他。
“门神那么大的名头,确实只有你秦少爷担得起。”
“不不不,你不是总说我不像中国人?现在至少我的名字像了,你说是不是?”
“秦琼,你当我是傻逼?你接了秦家的产业,你不改姓才有问题!”
“呵呵,又被你发现了。”秦琼抓了抓原本就乱七八糟的头发:“列城被法兵占了,你要跟我去缅甸。”
“这次我没有说谎。”他补充道。
秦琼扒着丁自远的双膝,深邃的眼睛里浅浅地铺着讨好,丁自远恍惚间觉得回到了9年之前,那年他遇见秦琼时,他还没有姓,还只是个未成年的孩子。
丁自远放下了短刀,把秦琼从膝盖上抖下来,冲着旁边早就看傻眼的小四说:“愣着干什么,通知蓝暖。”
“是,是,丁,师父。”
“这是你徒弟?”秦琼冷眼看了看小四。
“这事不归门神管。”
秦琼抬手就招呼小四面门,小四用通讯器挡了一下,随即反击。两个年纪相仿的青年,你来我往,蹲在狭小的飞机舱里比划起路数来。丁自远在旁边闭目养神,丝毫不予理会。
“师父,师父。”略处下风的小四小声地叫他。
丁自远点点头,仍不理会。小四本就不擅长近身战,眼见打不过,师父又不管,于是舍了套路,自暴自弃地对着秦琼乱挠起来。
秦琼手臂挨了一下,狠狠地瞪了小四一眼,转头跟丁自远扮委屈:“他是你一手带出来的,当初你答应先带我的。”
当初啊。
当初我也不知道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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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梅行动。
丁自远入馆第二年,人生中第一个国际任务,他的授业恩师万锦是那次行动的负责人。
万锦一生坦荡,馆里的老人都叫他三二一:三个爱好——枪烟酒,两个徒弟——丁自远和朱砂;一句名言——骗子一生无为。
2003年5月27日缅甸
“秦玉琳,大家都熟,东南亚头号军火头子。占着东南亚除日本外所有地下军火交易的上线。咱们国内黑势力手里拿的枪几乎都是秦字头,打击秦氏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现据可靠线报,秦玉琳的独生子已经在缅甸被发现,这个男孩,”万锦点了点幻灯片上模糊不清的金发少年,“目前隐匿在缅中交界山区。我们的任务就是活捉他,与秦玉琳的对头交换美式最新战机图,并且与秦玉琳谈判,五年内放弃中国大陆市场。”
“一手托两家,容易出事啊。”6属的一个枪手说。
“就是,现在缅甸境内至少有另外两股势力存在,活捉目标难度非常大,谁也不能保证秦晚琳那个独生子的价值。”另一人附和道。
“这些都不是我们要完成的任务。”万锦说:“打败敌人,带回目标,这才是我们的任务。”
“四三馆不养闲人。”停顿了一下,万锦接着说。
众人沉默。
“好,就这么决定。其他人跟队,自远留在腊戌后备支援。”
“师父,我想跟队。”丁自远举起手。
“初出茅庐的小子,不要给队伍拖后腿,留下待命!”万锦狠狠训斥了他。
丁自远又放下了手,虽然他觉得他深得万锦真传,如果万锦愿意带他,他一定能帮得上忙。但在那个馆长还没有具象化的时候,师父的话就是圣旨。
“下次让你跟队。”临行前万锦笑着抱了抱自己闷闷不乐的徒弟:“哎,我们家丁丁长大了啊,知道为师父分担忧愁了!”
那时的丁自远并不知道这是他师父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十五天后,他们再次相见,已是天人永隔。
他留在了腊戌,每天都去集市上逛。耳朵里永远插着接收器,耳畔响起的却从来都是嘈杂的叫卖声。
第一天,他在巷子里碰上了一个黑发的男孩,浑身脏的要命,脸上带着瘀伤,眼睛是雾蒙蒙的绿色。
第二天,那个男孩在街上捡白菜叶的时候被三轮车刮了一下,倒地的时候把那片叶子塞进了嘴里。
第三天,那个男孩用伤痕累累的手拉住了他。
“哥哥,我好饿。”他对他说,用中文。
丁自远将他带回了住处,给他煮了一碗方便面。
那个男孩是个混血。本来和自己的父亲生活在美国,父亲死后被拐到缅甸来的,一路从南方逃到这里,想回到中国去找自己的母亲。他说他没有名字,丁自远就给他取了一个,叫做琼。
彼时丁自远觉得他的眼睛很美,衬得上这个字。几多年之后,他在小四的工作台上看到了美瞳这种奇物,才知道该叫琼的,是秦琼当时戴的那副眼镜。
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丁自远一丁点儿易容术都不会。他从10岁开始跟着万锦——那是他还不知道万锦是馆里的头号杀手——8年里他教会了丁自远一身本事,却独独不许他学易容术。丁自远现在都能想起他叼着烟,悠闲地用一长排口红追打自己,他一面躲,一面被打得一头是包。他说,骗子一生无为。
所以说人生总是无常,万锦一辈子鄙视骗子,到了最后,他的徒弟被一个小骗子给骗了。
也可能,丁自远是被自己的恻隐之心骗了。他曾一遍一遍地回想自己当初的心情,可是想起的却总是年幼的自己抱着自家凳子腿假装是甘蔗时的场景,秦琼那口泥水里的白菜成功地刺痛了他当时还不怎么坚固的神经。
恻隐之心,影响人判断的无用的情感,好在那之后就没有过了。
接下来的十天,秦琼就跟他住在一起。缅甸的那个春末很难熬,从两人相遇开始就不断地下雨,地下室的被褥永远是潮湿的。秦琼那个时候非常安静,吃饭很快,却无声无息,吃完了饭,就蹲在一个角落里,一言不发,一呆就是一整天。
第十三天夜里,雨停了,丁自远收到了朱砂的消息。
交战激烈,秦玉琳的儿子在秦家忠犬秦柳的助力之下逃过了第二次追捕,现藏身于缅北,秦柳身负重伤,也正在腊戌附近。
丁自远有了新的任务:找到秦柳,问出那孩子所在,然后杀了秦柳嫁祸给秦家对头。
杀死一个老人,绑架一个孩子,这就是丁自远第一个国际任务。可他知道这任务的重要性——消息来自朱砂,这已经是不妙的前兆。
万锦是个懒人,一共只收了他们两个徒弟,他经常把他们放在一起进行训练,但是不允许他们之间交谈。万锦曾对他说,如果有一天朱砂与他联系,那么就说明他已经死了。
丁自远没有惊醒沉睡中的秦琼,他连夜离开了地下室,留下了一堆方便面,一点钱,还有一张写着保育院地址的条子。
后来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可回忆的了。两天的时间里他独自一人将腊戌翻了一遍,不仅一无所获,还惊动了同样进行搜寻的秦氏的对头。他拼着命把那几个人都杀了,自己肩膀也中了一枪。最后他还是选择回那个隐秘的地下室,然后在途中碰到了秦氏的人马,而秦琼理所当然的出现在那群人的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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