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团拿出来做成一个个小剂子,擀圆后包入调好的内馅儿,做好之后放入电饼铛里面煎制,白色的面团染上了金色之后翻面,直到两面都金黄为止。
口感软糯,又甜又咸的椒盐口让桂花饼增添了别样的味道,但这并不是记忆中的味道。
秦和宜烦躁地脱掉围裙,走出厨台却不知道去哪里找寻灵感,心里面越是急迫就越是想不出办法,所有的心思就想给童修治好脸,做食物的手感都不对了,眼见着距离约定的时间只有一天,他却依然没有头绪。
“别急,要不出去逛逛,我来到抱月镇后还没有出去走过呢。”童修心里面也着急,当有治好自己脸的办法摆在面前时,心里面恨不得立马就将办法抢过来,他不想用一张残缺的脸面对秦和宜。但童修深知秦和宜已经给自己压上了很重的压力,自己再急的话只会更乱,临阵高考似的,越是临考越是要放松不是。
“你……”秦和宜抬头,自从童修变回人身,他不是不想带着童修出去走走,家里再大,却没外面的世界大。只是童修的脸有损,就连两人面对面坐着都会下意识的侧着脸,到了外面接触到的人更多,好奇的、恶意的、嘲讽的、怜悯的眼神比比皆是,他怕童修承受不了,就一直没有开口。
“不要紧啦,戴个口罩,戴顶帽子不就行了,我有经验。”以前为了躲狗仔,他可是练就了从头武装到脚,面对面都认不出来的地步,不然怎么能够溜到游戏发布会去呢。
“好,我们出去走走。”
“嘻嘻,我去换衣服,马上的。”
“嗯。”秦和宜目送童修离开,沉默了一会儿,转头问着九歌鼎,“第几波了?”
“第十波吧,还有狗仔意志力鉴定不受阵法影响想要翻墙的,我把人推下去了,没伤着。”九歌鼎从外面飘了进来,他可是给宅子当了好几天的保镖,打扰他玩游戏都烦死了。
第二十三章 出门逛逛
童修重回大众视线之后,首先引来的就是狗仔,各种娱乐记者蜂拥而至,想要抢夺到第一手的资料,但因为有秦和宜在都铩羽而归。
秦和宜第一时间就给自家宅子周围种了一种名叫迷恋草的植物,据九歌鼎说是几千年前一种能够致幻的植物,现在已经绝种了。
迷恋草会散发普通人类无法闻到的香味,长得像是随处可见的杂草,叶片细长、边缘有浅金色绒毛,只要人类踩在上面就会被迷恋草攻击,散发出来的味道人类不知不觉闻到后会突然勾起记忆中十万火急的事情,必须立刻马上去解决。没有啥大的伤害作用,就是让别人无法靠近宅子。
又在鲤堂周围布置了阵法,让拍出来的照片模糊不清。
但狗仔是世界上最难缠的生物之一,有些人为了第一手资料往宅子上空放无人机、有人翻墙,有人站在别人家高处往宅子里拍照。
秦和宜目前修为不精,无法布置更加高深的阵法,只能够派九歌鼎巡视宅院,见到无人机捅下来、见到有人翻墙扔下去、见到有人站在高处窥探宅子……这点还真不好解决,九歌鼎还不会远距离攻击。
幸好秦和宜家地势高,附近也就一两栋的宅子造了个小三楼可以与之比肩,站在那些人家的最高处也就勉强窥看到宅子的一点点内景。
“要是你修为高点儿,就可以配合阵旗布置大周天星辰阵,什么隐匿阵法都可以撤掉了。”九歌鼎绕着秦和宜飞了一圈,“你现在已经炼气四层的修为,纵使资质高得逆天,但短短半年就练气四层也太过了一些,你肯定有秘密不告诉我。”
秦和宜一把抓住鼎,“有些秘密还是不要知道的好,好奇心害死猫。”
鼎上的虚影飘忽了一下,仿佛是在耸肩,“我也没有那么大的好奇心,待在你身边舒服,能够温养我,修复鼎上的裂缝,这就够了啦。至于你的秘密,我兴趣不大。”
“那就好。”巫族的秘密太大,除了他自己知道外,其他人都不需要知道,免得引起纷争,哪怕巫族已经消失几千年,但就怕有心人的存在觊觎巫族的秘密。
童修兴匆匆的走进来,穿着一身牛仔,水洗的牛仔上衣、同色的牛仔裤,铅笔裤包裹住他两条笔直修长的腿,柔韧的腰肢藏在敞开的牛仔衫里面,充满年轻活力。脑袋上戴了一顶帽檐很大的鸭舌帽,压得低低的。把帽子脱了,只见一个浅蓝色的口罩将大半张脸都遮挡住,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头。眼睛欢快地眨了眨,用被口罩遮住有些发闷的声音说道:“这样是不是就看不出我是谁了。”
秦和宜竖起大拇指,“感觉扔到人群里面都看不出是谁了,却像个怪人。还好现在天气凉了,不然你这身打扮回头率百分之百的。我其实一直很好奇的啊,明星出街戴那么大的口罩、墨镜,不是明摆着告诉狗仔这个人有问题,需要注意吗?”
“对啊,不戴口罩怎么吸引人的注意。但是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来得,就算是卸了妆素着脸,穿着和镜头前风格完全不同的衣衫,依然能够被认出来。当明星没有半点儿隐私,也是很痛苦的。”童修戴上帽子,“只要出现在公众面前,机场也似秀场,戴了口罩就可以遮住素颜,也遮住了表情,不耐烦都看不出来不是嘛!”
“……不说了不说了,我们走吧走吧,好久没有出去走走了。”童修抓住秦和宜的手要往外面走,手微微冰凉,心中怎么可能不紧张,只是强装着罢了。
秦和宜拉住童修,“不走前门,我们走后门,我带你去个地方。”
童修笑着应了一声,“嗯。”
后山鲜少有人,出去逛逛根本不需要担心被人看出来。
宅子就靠着大青山而建,后门直对后山,有青石阶攀沿而上,石阶两边种植四季常青的万年青,葱葱茏茏。
进入冬季,大青山上的植被多转为隆重的深绿色,挡不住寒冷的植物已经枯败凋零,余下枯萎的枯枝败叶在风中摇摇晃晃。因为地理位置,故城多风,最近又以阴天为主,上午淫雨霏霏,到了中午雨停,下午则阴云沉沉,已经有半个多月持续着这样的天气了。
踩在湿润的青石板上,童修做了个深呼吸,鼻尖都是桂花的浓郁香味,真好闻,“以前待在B城,一年大多数都是雾霾天,我也不怎么出门。出去拍戏也很少关注周围的环境,好像很久没有闻到这么香、这么浓烈的香味了。”
“大青山上有很多野生的桂花树,到了秋天争相开放,香味能够笼罩住整个抱月镇,你之前不是还说味道太香了让人想要打喷嚏嘛。”
“不一样。”童修摇摇头,抬起胳臂、伸出手指指着天,又平放了胳臂转了一圈,“这个空间更大,心情都是自由的。”
没有哪一个空间比世界更大,小小的院子终究关不住人,秦和宜目转暗沉,他一直很享受两个人的世界,童修不出门,他也就从来没有提起过。外面的世界太大了,诱惑那么多,他的妈妈不就是震动着名为梦想的翅膀,就这么一出去再也没有回来过嘛!
童修往前走了几步,见秦和宜没有跟上,疑惑的转头,“怎么了?”
秦和宜弯起嘴角,笑得温柔,“没什么,上午还下过雨,山里面滑,你走慢一些。”
“嗯嗯,我知道了。”童修不仅仅是放慢了速度,更是转身往后面走了几步走到秦和宜的身边,抓起他的胳臂,“还是走在你身边感觉更好一些,我们走吧。”
秦和宜脸上的笑意扩大,“好。”
大青山绵延一千多公里,主要山脉在故城之中,造就了故城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环境优势。广袤的大青山还有极大部分人类没有涉足过,仅仅是已经探索的地方就有极为丰富的物产资源,就拿抱月镇举例,祖祖辈辈靠山吃山、靠湖吃湖,饥荒灾年也勉强能够找到东西果腹。
秦和宜从小在抱月镇长大,跟着玩伴们进山探索,靠近镇子的山林地势平坦,没有大型的猛兽出没,是孩子们天然的游乐场。秦和宜拉着童修的手往山上走,绕过几棵杉木就是一条已经枯竭的河床。
“这边叫做玉带沟,听老一辈说以前是有水的,还是地下水,水特别的清澈,有一种巴掌长的银色小鱼生长在里面,做汤喝味道特别鲜。后来大概是地下水改道,玉带沟就枯了,但你看这里。”秦和宜跳进玉带钩,里面稀稀落落地长着芦苇,拨开芦苇看到一个枯枝草茎做成的窝,里面有六七颗蛋,“这是野鸭蛋,野鸭子们嬉戏在月湖里头,吃着月湖的小鱼小虾长大,然后把窝做在玉带沟里面。以前生活条件没有现在好,大家没少祸害这些鸭子的,现在除了实在是想吃野味的人,也没有人想来掏蛋吃、抓鸭子,说实话,味道并不怎么好。”
鸭子本来就有腥味,野鸭子的腥味更重,需要用很多调料来压住那股腥味,抱月镇的人都不喜欢。
童修蹲在秦和宜身边,手指好奇地戳了戳里面的青色的蛋,“滚了滚了。”
“哈哈,你戳它能不动嘛。”
童修羞窘,头一回见他激动不行啊。城市里长大的小孩,对大自然有着天然的好奇,一片芦苇叶子都能够看出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