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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养这条锦鲤 番外完结 (祈幽)


年轻力壮的男人都走了,无论是重活累活、还是轻巧的活计都落在了老弱妇孺的肩膀上,日子本就艰难,旱灾暴雨又交替出现几十年,田里面颗粒无收。上面盘剥的又厉害,各种苛捐杂税压在身上,简直要榨干了百姓每一滴血汗。
后来,各地都不断出现黄粱国的奸细,官府发了告示,只要抓到奸细送到官府就能够得到米粮肉蛋,为了活下去他们没有办法,看到没有长触角的人都捆起来送到官府。
“看大家活不下去了,有人就自断了触角,让大家绑了他们送到官府,换了米粮也能够让剩下的人活上一段时间。”艰难困苦之下,为了活命,总是能够想到办法的。“触角就是我们额头上伸出来的两根骨头,没有它们我们跟瞎子没有什么区别,走路走不稳、看东西看不清,然后像是干瘪的茄子慢慢死掉。”
老村长抠了抠眼睛,耷拉着眼皮,搓着手,继续说着。
“唉,我儿子十年前被征调去打仗,三年前送回了他已经死了的消息,我们老两口就这么一个儿子,老婆子受不了刺激一下子就疯了,痴痴傻傻、疯疯呆呆,这样也挺好,不用沉浸在痛苦当中。后来儿媳妇投了井,小孙至在上一年的冬天冻死了,这个家啊就剩下我们两个老不死的。我不敢死啊,村子里还要我做主,牺牲的人不能够白死,可怜我的儿媳妇和小孙子啊。”老村长老泪横流,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朝着林泽连连鞠躬,“小伙子对不起,对不起,为了活下去,我们没有办法啊。”
林泽躲了过去,“你这么大年纪了别朝我鞠躬啊,要折寿的。我现在没事儿,不怪你总行了吧,和我一起来的人在那儿,告诉我就行。”
老村长撑着桌子站直了身子,佝偻得像是一把枯草,在寒风里头挣扎求生,“我们村子人手少,老的老、小的小、残的残,还是隔壁村的人见我们这儿来了几个没长触角的,喊来了人手帮着一起抓了人送到了官府,现在应该在县衙吧。”
林泽点点头,知道人在哪里就行,但为什么他的心里面有着隐隐的不安呢。
还有一点秦和宜要了解清楚,“老人家,你们头上的触角是每个人生来就有的吗?”
“啊,对。”老村长笑了一下,充满褶皱的脸勉强笑起来带着奇怪的意味,“对的,你说的对。我们南柯国的人一出生额头上就有触角,是我们另一双眼睛。你们要是到别的地方去就当心了,会被抓起来的。”说到这儿,老村长眼睛里闪过奇怪的光芒。
老村长额头上的触角干枯像是树枝,却是身体的一部分,就像是手脚一样,有生命、是活的,会不时颤抖两下,仿佛在探查空气中最轻微的变化。老婆婆脑袋上的触角,也是这样,会不时颤动下,哪怕不用眼睛去看,也知道身后有什么动静。
秦和宜看了老村长一眼,“我们会当心的。”
老村长被秦和宜看得有些紧张,咧嘴强笑了一下。
秦和宜说要出去转转,就带着童修从村长家里面出来,留了林泽一个人在村长家里面哆嗦,村长的老伴儿生了火煮水,守在锅灶旁边暖和得人不想离开半步。
村子很破旧,不是泥砖的房子就是茅草房,在寒风中四面透风,屋顶上头落满了雪,厚厚实实地压在房顶上面也起着保温的作用,前提是房顶不被压塌下来……窗户上用木板破布封着,门严严实实关上,依然挡不住无孔不入的寒风。
经受过官差刚才的搜刮,村子里还留着的人的都吓破了胆子,缩在屋里面战战兢兢,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只敢透过门缝往外面窥看。
“吱嘎——”一声传出很远,有个小姑娘走了出来,见到秦和宜和童修瑟缩地往后面躲了躲,听到了身后“咯咯”的声响,又鼓起勇气向前走了一步,“谢谢你们救了毛毛。”阿花对走近的秦和宜和童修,飞快地扫了一眼两个人的脸,然后深深鞠了一躬。
“小姑娘这么冷,你出来做什么?”秦和宜温言问道。
阿花带上了身后的门,不让寒风吹进去。她身上穿着一件打满了补丁、洗得发白的薄棉袄,袖子短了一截,一伸手就露出骨节突出的手腕,下身穿着一条单裤,裤子也短成了九分裤,露出细条条的脚踝,脚上套着草鞋,冻得发青发紫的脚趾不甘寂寞地从草鞋里头钻了出来。额头上支楞的触角在冷风里头,被冻得直帮帮的,动都不动。
“我去河里面打水,烧水给弟弟喝。”
“地上都是雪,为什么不捧了雪烧水喝?”老村长家,老婆婆那么珍视水缸里面流出来的水,结成冰、占满泥都要留着,秦和宜那时候就觉得非常怪异。
阿花看着地上厚实的雪,强迫自己挪开眼睛之后用力地说道:“因为雪水不能够喝,雪里面有脏东西,河里面的水干净,喝了变聪明,能够长出健康又漂亮的触角来。”
门里面有孩子突然哑着声音哭了起来,然后是女人压抑不住的咳嗽声,阿花赶忙打开门走了进去,连门都忘记了合上。他们家很小,一间小小的茅草房而已,生火做饭都是在外面搭起来的土灶台上。推开门就是个炕,炕上一床薄被盖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小的那个坐起来在哭,干黄枯燥的头发落在光洁的脑门上,小手不停地揉着眼睛,连哭都是小猫似呜咽,瘦得头大身子小,就像是个木头做的娃娃。
童修不忍心地扭过头,“好瘦的娃娃。”
童修的声音吓得阿花一大跳,哄着弟弟的手都狠狠哆嗦了一下,从炕上跳下来,小小瘦瘦的个子迸发出强大的力量,冲过去把门关上,单薄的门砸在门框上,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嘎声响,也斩短了秦和宜望向里面若有所思的视线。
童修被阿花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那个孩子干嘛呢,突然冲过来关门,表情恐惧而狰狞,吓我一跳,我还从来没有在小孩子脸上看到这样的表情。”
“大概是怕冷风吹到她的弟弟和妈妈吧。”秦和宜说道:“须弥小世界的时间往往和外面世界的不一样,听到刚才老村长说的了吧,打仗就是一百多年,闹灾荒就是十来年,征兵从一百六十岁的到五百多岁的都不放过。都是以百来计。”
“可别‘洞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我们出去了外面就翻天覆地了啊,裴哥找不到我们会疯的。”他老爸老妈都非普通人,秦和宜的爸爸和爷爷也不是凡人,时间的流逝放在他们身上并不重要,而裴亦星就不同了,还等着他去拍摄《天命传奇》了啊。
“我觉得倒是反过来的,应该是‘洞中已百日,外面才几天’。”
“老秦你的意思是,这边的时间流逝得比外面的快?”
“嗯,应该是这样,我想长度应该是一样的,但是走动的方式不一样。外面一个小时分钟转一圈,跑到这边就加快速度跑了十圈。只是速度变快了,但是没有改变总量。”秦和宜想着尽快找到人然后想办法离开,却见村子里生活艰难,不忍心就这样一走了之。
童修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我们怎么帮助他们啊,救急不救穷,拿出金子给他们说不定还会给他们带来灾祸。”
村民们有手有脚、能够自食其力,只是因为天灾人祸不能够耕作自产,要是有一种作物既能够在灾年生长、又能够饱腹,那是最好不过。和九歌鼎商量了一下,让他交出上一年藏起来的番薯。
九歌鼎做捂着口袋的动作,“不行,它们长得那么可爱,怎么可以交给你,我要留着看的。”九歌鼎收藏东西,看的是自己喜好和能不能对自己有作用。上一年秦和宜买回来一堆红薯,他看着漂亮又可爱,就趁着秦和宜不注意藏了一些,还沾沾自喜地觉得秦和宜没有发觉。
殊不知,秦和宜早就看到了他的小动作,只是没有说破而已。
九歌鼎的审美与秦和宜他们还是有很大的出入的,比如秦和宜就没有从沾着泥土的番薯身上看到可爱和漂亮,好吃倒是看出来了,抱月镇附近山上种的番薯个大饱满,无论是烤地瓜、地瓜粥还是切片烫熟晒干,都是很好的选择,风味各有不同,但口感甜糯都不变的。
“哭唧唧,你们这些残忍的人类,从我这边要这要拿的,想过我的感受吗?”九歌鼎捂着口袋不放,誓死护卫自己的口袋。
“……你吸老秦血的时候不是放了豪言,你的藏品随便我们挑的嘛。”
“此一时彼一次,没有要动我的地瓜啊。你们残忍,你们无理取闹,呜呜呜……”
“要是有功夫,今年我们自己在山上种地瓜,随便你要多少都行。”
九歌鼎瞥了一眼秦和宜,“童修要拍戏,你们有功夫回家种地瓜嘛!”
“那买,红心的、白心的,红皮的、紫皮的,只要你喜欢的,我都给你买回来。”
“那好吧。”九歌鼎迟疑了一下,觉得秦和宜提出来的也不错,就勉强点头了,“紫薯我不要,它们长得不可爱,我就要大青山上长的那种地瓜,巴掌大、两头尖、中间圆滚滚,吃起来甜丝丝的。”
九歌鼎拿出了八个大番薯,秦和宜觉得不对啊,“我明明记得你拿走的少说也有十几个,怎么现在才八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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