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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笙纪事 (佐丹奴)


  经历过汉朝,他意外地恢复了味觉等身体应有的感觉。甚至就连心脏,也意外地开始跳动。
  顺理成章地接收了这具身体的记忆与过往,周生萧不禁有些头疼。如今是唐代的鼎盛时期,原主并没有显赫的家世,只是个乡下的清贫书生。父母都已双亡,从小靠村人们的接济长大,一直发奋苦读,渴望一朝考取功名造福乡亲们。
  看了看这间家徒四壁的茅草屋,周生萧轻轻叹了一口气,翻身从床上下来。腹中的饥饿感让他感到新奇,在屋内翻找了一会,却只找到一块冷硬的大饼,将就着和水咽下肚子。
  他坐在屋子里唯一的一张破凳子上,时不时还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他拿起桌子上的铜镜,果不其然,原主的相貌与他一模一样。
  若要找出差别,大概就在于这具身体太过年轻稚嫩了。从年龄上来看,大概也就十六出头的模样。
  他身上仅披着一件单薄而且打着几个补丁的旧长衫,宽大并且不合身。
  周生萧吃完饭,从桶中取了一些水来细细地净手。他素来是一个很喜洁的人,哪怕身处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也不愿改变。
  归根结底,他并没有把自己当成原主。他从来都只把自己看作一个过客,借通古镜之便,来窥看过往曾经,他与那些人的羁绊。
  原主是个穷书生,但总归长了一张跟周生萧一样的脸,在村子里颇受女孩们的欢迎。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些女孩子当然不可能像周生萧在汉代遇到的那些名门闺秀一样,从小被养在深宅大院里,不知人间疾苦。
  那些女孩子抛头露面又很小出来做农活,早熟得很,一早就有大胆开放的看上原主,说将来要嫁给他。
  土鸡里也会出凤凰。村子里有一户家境还算不错的人家生了一个女孩,名唤曦凤。人如其名,这个曦凤打小就生得漂亮白净,家里人也没让她出来干活,于是成了有名的美人。就算是附近城镇里,也有不少人家前来求亲。
  原主曾经远远看过这个女孩子一眼,便喜欢上了她。从此更加努力读书,立志考取功名将来娶她。但这个曦凤显然并不喜欢原主,有一次听说有个穷书生喜欢她,还当众辱骂了原主。
  书桌上整齐地摆放着几本书,一盏油灯。一张上好的宣纸上写着几个整齐的小字,周生萧拿起来看了看,发现这是一首情诗。
  大概是原主写给那位曦凤的吧。
  “咚咚咚!”茅草屋的破门被人大力地敲着,连带着整间屋子都震了震。
  周生萧走过去开门,看见一个身强力壮的大汉拎着一个篮子,笑容满脸地说道:“生萧,好久没见你出来了,我来看看你。”
  这个壮汉名唤王大力,算是原主的好朋友。他为人老实敦厚,凭借一身力气赚得了房屋田地还有女人,想来如今都快有孩子了。
  王大力时常接济原主,也知道原主喜欢那曦凤姑娘的事情。
  周生萧侧开身子让他进来,淡淡地说道:“近日忙于苦读,科考在即,实在没有时间出门。”
  王大力大大咧咧地走进来,粗线条的他并没有发现周生萧的改变。他看到这间破旧的屋舍叹了一口气,从篮子里取出一碗热腾腾的白米饭以及一大碗红烧肉和素菜。
  香气顿时弥漫了整间屋子。王大力冲周生萧招手道:“快过来吃吧,我婆娘做给你的。真不知道你一个人是怎么过来的,早该娶个女人照顾你了。”
  周生萧坐到案前,吃着饭菜。他吃完以后,才说道:“我还未曾考取功名,又怎么会有女子看上我。”
  “怎么会?”王大力乐呵呵地说道:“村里好几个小姑娘都向我打听你呢,像如花似玉她们,每天做梦都想嫁给你。”
  周生萧差点把刚喝进去的水吐出来,忙抬头看着王大力。他即便是穿着粗布破衣,住在这样的陋室里,依旧显得不凡。那通身的贵气,活像身处金碧辉煌的宫殿里一般。
  王大力看得都有些恍惚,喃喃道:“生萧,你怎么变好看了。”
  周生萧微微皱了皱眉,他一向不喜欢有人用这种眼神看他。毕竟这样有些调戏的意味在里面。
  “哎呀,对不住了。”王大力挠了挠头,连连道歉:“我这次来找你是有正事的,我们村给你凑齐了进京赶考的盘缠。距离科考只有不到一年了,村里的人都让我跟你说,让你早些出发,免得过阵子大雪压山,耽误了考试。”
  周生萧道了谢,心里还是有一份感激之情的。这些淳朴的村民们,原本自己的生活就不好过,却还是如此对待他,他虽然不是原主,但都将这一切默默记在心里。
  “对了,我婆娘还给你做了一件衣服。”
  王大力一拍脑袋,抱怨自己的记性差。他从篮子里取出一件质地上好的青色长衫和一双长靴递给周生萧,还有银子银票等物。
  离去时,他还嘱咐周生萧道:“越快动身越好,近来劫匪猖狂,钱财乃身外之物,记得保护好自己。如果有什么困难,就去驿站写信给我。”
  正经书生赴京赶考时都会带一个书童一同前往。毕竟赶考旅途艰辛,堪称翻山越岭,风餐露宿。一个人背着那么多书和干粮,绝对会艰苦无比。
  但现在的周生萧显然没有这个条件。他呆在这个村子里也无所事事,书生所苦读的那些书籍他早在千年前就倒背如流。
  第二天周生萧就打算出发,他换上王大力送给他的那身衣服,随意地束起长发,背起竹篓,便顺着地图上的路前行。
  途经村落之时,他还遇见了许多认识原主的怀春少女。她们知道他是赴京赶考去了,挥着手帕与他告别。不少胆大的还包了吃食糕点塞给他,抑或是手帕香囊。
  不得不说,唐代的女子还是十分开放的。
  周生萧并没有带很多书。一来他现在也能感受到疲乏,二来那些书他早就会了。所以他就带了一本《孟子》,闲暇无事时会翻阅一番。
  原主的家位于南方的一个偏远小镇,想要靠行走抵达京城肯定要个一年半载。而周生萧走得比较快,半个月不到,就在深秋之时,抵达余杭郡。
  天渐渐得冷了,周生萧又只穿着那件单薄的长衫,已然感受到了寒冷。可是王大力给他凑的盘缠并不多,至多供他一路吃食所便,如若再买一件过冬的棉衣,那就紧巴巴了。
  以前的周生萧吃不了东西,既不会感到饥饿也没有味觉。但是如今的他明白了饥饿,成为一个人正常人,就不得不吃东西。
  他不愿就在这座城市被冻死,只能想方设法地赚些钱财。太出格的不行,以原主的书生身份来说,卖字画赚钱应是最好的。
  周生萧背着竹篓,在一家包子铺买了两个包子。手里握着两个热乎乎的包子,他无意间听见身边人的议论声。
  “最近钱府又闹鬼了!”
  一个小厮模样的少年故作神秘地说道:“我朋友是在钱府任职的,听他说,钱府昨天又死了一个人!”
  “是吗?”一个人质疑道:“如果真死了人,今日怎么没见钱府出殡?”
  少年冷笑一声,说道:“死的只是一个婢女。如果钱府真的大费周章为这么一个婢女出殡,那钱府闹鬼的事情岂不是闹得人尽皆知?”
  众人不做声了,纷纷散去。深秋时节的风颇有些渗人,加之听闻钱府闹鬼,他们都各自拢紧衣衫,上赶着回家。
  落叶枯黄,周生萧一路走过去,踩碎树叶的声音也不断响着。他在闹市里的一个小巷里摆摊,向隔壁人家借了一张木桌,买了些纸墨回来,写了一条长长的横幅。
  上书:今售卖在下亲笔字画,一两银子起。
  周生萧的字写得龙飞凤舞,他历经千年,当然写的一手好字。若是真要评比一番,也许超越那些书法大家也不足为奇。
  最初还有不少人过来围观,但却没有人愿意买。一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寻常百姓是绝对不会用来做这种消遣之事的。
  周生萧也不着急,他坐在借来的椅子上,慢慢地读着一本《孟子》。那通身的气派,倒真有几分世家公子的味道。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周生萧的字画摊迎来了他的第一位客人。竟是刚才在街上说钱府闹鬼的少年,他一身粗布短装,小厮打扮,看到周生萧时愣了愣,道:“你真是卖字画的?”
  周生萧的模样看起来的确不像那些靠字画谋生的穷书生。他抬眼看了看小厮,倦懒地说:“一两银子起步。”
  小厮把一张二十两的银票拍在桌子上,说道:“钱不是问题。你应该听说过钱府吧?钱府的老太太即将八十大寿,你给她画幅贺寿图,画得好了还有嘉奖。”
  周生萧也没有预料到自己的笔墨就会这样贱卖了,以前他从不轻易留下书画。今日,也算是便宜这个小厮了。
  周生萧接过那二十两银票,算是应承下来。周围不知不觉围了许多人,他们其实早就注意到了这个突然出现的清俊书生,也不知他画得如何,就敢开出一两银子起步的价格。
  周生萧摊开一张质地上好的宣纸,他光买这张纸就花了许多钱。稍稍研墨,劣质的狼毫笔一挥,一幅难度极高的《八仙贺寿图》赫然纸上。他故意没有落款,也是不想让后人知道这幅画是他所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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