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着想要盖章的路德维希这才观察起一年未见的潜逃者,眼中慢慢都是霍曼。
霍曼并没有大变,黑色的头发长长了,卷曲在脖颈里带着些温度,随意穿上的休闲衣比他本身的轮廓大了一圈。明明原来就不圆润的脸瘦了一圈,尖细的下巴颏像桃子尖,脖子看起来一折就断。
“你,瘦了好多。”他顺着霍曼的胳膊,摸到后背。明目张胆揩油揩得霍曼也不知道该说啥了。
霍曼本身就不是什么胖人,离开银蔷薇出走之后确实瘦了很多。说不上皮包骨但确实抱着咯手。
除去结缔时候刺激太大,还有原因就是因为他挑嘴。没有王子命一身王子病,王室的食物都被他挑三拣四,更别说番红这种“村儿”里能有什么入他嘴的。
再加上最初离家出走的时候想不开,酗酒过一段时间,久而久之,能胖才有鬼。
“先别动我。”有些不耐烦的抓路德维希的手,被绕晕乎的霍曼还在理刚才三殿下的意思,总觉着有什么事情不对。
“做我向导。等这件事情完了以后,跟我回王都吧。”路德维希动手动脚的毛病一点也没好,完全不是霍曼一两句就能制止的。他像是几辈子没见过霍曼一样,伸手去碰触对方白皙的脸上晒出的雀斑,十分磨人的扰乱霍曼的思路,语气带着违和的委屈调调,“没你这一年,我都快神经病发作死掉了。”
这句反到是让霍曼抓住了重点,他翻了个白眼:“我吃药吃坏了,没有向导的能力。”
“没事。”路德维希眼睛都不眨一下,丝毫没有犹豫的自打脸,“短时间还是死不掉的。”
高冷的外表和粘人的性格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无论霍曼怎么甩怎么推,路德维希接触霍曼皮肤的手都不撒。
为什么抓着他?明明都有龙晶这东西拴着了,跑也跑不掉。
霍曼心头的恼怒无人能体会。
“你想好了没有?答应我吧。”路德维希向来没有什么耐性,用直挺的鼻梁去戳霍曼的脸。
这注定的口气让满身逆骨的霍曼眯起了眼。
事到如今,话都说成这样了,其实他本身也没有多么抵触,只不过……
“给我一个理由。”
路德维希眨眼,伸头示意他说。
“给我一个能答应你的理由。”霍曼有些怄火的咬着嘴,“一个理由。”
路德维希想都没想,摸向了霍曼平坦的小腹,无比认真地:“做我向导,住王都会有好吃的。”所以赶紧和他回老家结婚吧!
“好好好!”
霍曼还没回答,就有代表他回答的家伙了。
不知什么时候鹦鹉被西蒙叼回来了。
“霍曼!好好好!答应他!答应他!”
作为一只鹦鹉,怎么会做出这种馋得流口水的表情呢?
霍曼:“……驳回。”
路德维希用行动表露了“反对驳回”的坚决,他从兜里掏出了一个圣椰果,塞进了霍曼嘴里。
第48章
“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没了娘呀~亲娘呀亲娘呀!!”
“闭嘴!”霍曼一个没忍住就要拿东西扔老子,端起水杯才想起砸在地上还得自己收拾,只得狠狠把杯子往桌子上一放。
心情好唱小白菜是什么习惯?
傻鹦鹉被主人劈头盖脸一顿骂,委屈的住了嘴,探头探脑半天没找到可以告状的西蒙。
“霍曼,霍曼,你答应路德维希做他向导了吗?”蠢鹦鹉拍着翅膀,小脚在鸟架子上跳来跳去。
当然没有答应。
问题不在路德维希,而在于霍曼。他的心态和现在的处境冲突太大,一年的时间不足以磨平心中的疤痕。
决定和路德维希在一起,算得上接受向导身份的第一步。
更何况,他现在对于路德维希的感情还在与否都仍存质疑,草率决定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当时赶走鹦鹉之后,他的答案是:给彼此一个月时间冷静一下。
时隔一年,路德维希仍然是这个“和我在一起吧!”态度。
仅仅用“一时冲动”这个理由显然解释不了,霍曼没办法自欺欺人。
只不过他仍然觉着路德维希的求爱过于虚幻。
大概是疑心病犯了,纠结起自己没有了身份地位,甚至向导能力都没有,到底有什么价值是路德维希所求。
这种过度存疑让霍曼很疲惫,更无力摆正对方和自己的关系,只不过……老子的态度倒是有趣……
霍曼有些好奇的看着老子,双眼危险的眯起:“你希望我做路德维希向导?”
鹦鹉看了霍曼一眼,“嗖”得一下把脑袋塞进了翅膀里装作没听见。
行呀,小样,现在你倒是安静了?
霍曼挑眉,伸手捞住老子,还没动作,手里那鸡仔一样的小鹦鹉杀猪一样叫了起来。
“没有!没有啊!!!啊!!杀鸟啦!”
“行了,行了。你给我说实话,我不生气。”
鹦鹉的鸣叫带着鸟类特有的婉转,缩头缩脑,看起来鸡贼得很:“真没有这么希望。可是路德他……”
霍曼泯了口茶,等着老子说出什么结论。
“人傻钱多啊!”
“噗!”
“霍曼,这可是好机会!”前脚还说不的鹦鹉瞬间开启传销模式,“你仔细想想啊!路德他那么喜欢你,而且还是王子。你要是接受了,还不是你想要什么他给你什么,不比自己做王子差啊!”
说起来,你这么卖前主人真的好吗……
霍曼看着老子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你是在说我现在什么都没有?空手套白狼?”
“没有!没有!哪能啊!”老子嘤嘤叫唤起来,“这那叫空手套白狼,哪家的白狼会自己跑上门主动钻你手里求着你宰啊!”
霍曼废了老大劲才忍着没把这死鹦鹉踹飞,他真是脑筋抽才会想听这家伙意见。
这么贱到底之前怎么在路德维希暴君手里活下来的啊!
“叮铃。”
“叮铃叮铃。”
门铃急促而有力,看得出来人风尘仆仆,性格暴躁。
霍曼斜了眼傻鹦鹉,鹦鹉很有眼色的抱着脑袋不敢嘚瑟。一脚踹上鸟架子:“去开门。”
用翅膀捂着脑袋的鹦鹉灰溜溜窜出去开门了。
“霍曼。”
这声音让霍曼整个人都要跳起来,发声不受控制的有些抖:“路德维希?”
路德维希钻进他蜗居的60平小屋,银色的头发在黑暗中发光:“嗯。”
“你过来干嘛?我不是说一个月时间了。”霍曼头发都要竖起来了,刚摆脱的王子殿下怎么会又跑到他家里?
路德维希点点头,像军中查房一样在霍曼的房间里来回走了一圈,回答得相当理直气壮:“没地方住。”
放屁!
霍曼咬牙,“你不是应该住军队里吗?”
路德维希深深的看了霍曼一眼,令人发指的吐出两个字:“不想。”施施然坐在了霍曼的床上。
“你怎么找到我这里的?”霍曼百思不得其解,他当初为了躲追兵,在隐蔽且偏远的街区买了个地盘。
路德维希鼻子抖了抖:“闻。”
霍曼:“……”他都忘了自己脖子上拴着路德维希的龙晶。
“其实没有龙晶,你的味道我也记死了。方圆百里定位是没问题。”路德维希像是看出霍曼心中所想,强调道。
霍曼:“那你把这个给我摘掉。”
路德维希没理他,非常娴熟的拿起霍曼喝过的杯子一杯灌倒底,霍曼还没来得及阻止就喝完了:“只有一张床啊。”
霍曼惊了。
长得人模狗样,怎么耍流氓?
霍曼翻着白眼看着他:“你睡地上。”
路德维希莞尔一笑,幸福感满满得都要溢出来了:“好。”
老子缠着西蒙飞进来了,疯闹了一会儿,被霍曼赶去了唯二的另外一个房间。
诡异的被宠溺感让霍曼极度不适应,他板着脸走到厨房,随便拿了袋营养液给路德维希:“没别的。”
路德维希好奇的端详着营养液,放进嘴里三口两口就没了,看霍曼自己不吃:“你不吃吗?”
霍曼摇了摇头,高冷的给出两个字:“不想。”
路德维希颌首:“稍等。”
他走到了门口,提了一箱东西东西放在他面前。
霍曼狐疑打开,看见里面东西吓了一跳:“这……你哪里搞来的?”
一箱子圣椰果,湿漉漉的带着枝叶,新鲜程度看起来应该是刚摘下来的。
可是番红这片地大多都种得是根茎类蔬菜,圣椰果娇弱的很,放这里根本种不活。
在番红呆了一年,他都没看到有买这种奢侈水果的。
路德维希勾起嘴角,满意的看见霍曼惊讶的脸:“我刚刚叫人送的。”言里言外一种“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不是事儿”的诱惑感。
霍曼无视了路德维希的表情,毫不客气的伸手抓了一个,总算觉着他那张脸不那么面目可憎。
可是倒了杯琴酒,还没往嘴里灌就被路德维希拿过去了。
霍曼看着空空如也的手瞪眼:“你干嘛?你谁啊就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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